关于厂用电负荷正常运行的规定
工厂用火用电安全管制办法范本
工厂用火用电安全管制办法范本一、总则本办法为确保工厂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及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厂内的用火用电活动。
三、基本要求1. 安全意识(1) 所有从事用火用电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意识,了解用火用电的危险性,并严格遵守本办法中的安全规定。
(2) 所有员工应接受必要的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进行操作。
2. 设备管理(1) 所有用火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所有设备都应设有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发现设备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3. 用火安全(1) 严禁在禁止用火区域进行火种的引入、传播或使用。
(2) 每个用火活动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用火过程安全可控。
(3) 火种必须使用合法、符合要求的火柴或打火机,并妥善存放。
(4) 用火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燃烧产生的烟气及时排出。
(5)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用火活动。
4. 用电安全(1) 定期检查用电线路、电气设备及用电配件,确保其正常工作。
(2) 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要求,并设有防护装置。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乱用电、超载用电。
(4) 用电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并设有专人负责。
5. 应急处置(1)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用火用电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
(2) 发生火灾或电气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报警和报告上级领导。
四、责任和制度1. 管理责任(1) 工厂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办法,并对员工的用火用电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用火用电设备负责人要对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用火用电活动负责人要确保用火用电过程的安全,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2. 培训制度(1) 工厂应建立用火用电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培训。
供用电管理规定
供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供用电管理,确保供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机电部是全厂供用电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厂区供电系统的运行状况,电气设备的选用,系统的合理高效运行实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各用电车间主要领导是本部门供用电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责任者,班组长及包机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各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身体力行搞好供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主管要对各自分管系统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系统安全、合理、经济运行。
第六条:各供用电部门要对自己所辖区域内变配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了如指掌。
加强定期检查、检修、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完好,将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合理有效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规范各岗位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检修停送电要严格执行规程有关规定,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
第八条:各要害岗位要建立健全各种电气设备运行计录、日志及大型电气设备运行档案。
第九条:搞好6KV变电所的保护定期整定及调试工作,作好一年一度的供电系统的春防试验,确保各项试验合格率达1%。
第十条:供电系统的各项停送电操作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第十一条:树立“节电意识”,“节能意识”,保证电力资源的合理、高效使用,杜绝电力资源的无偿浪费。
第十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及相关生产岗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本《规定》,做到:明确自身职责,规范作业行为。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十三条:各供用电部门按公司划分的职责范围内搞好本职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供用电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各车间负责本辖区内包括配电点在内各供用电设备的维护(日常卫生清理及设备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十五条:厂区内的各配电点按以下职责范围进行维护管理:1、焦炉车间负责:焦炉集中配电点、熄焦泵房配电点、双电源切换柜电源(包括双电源切换柜)自四大车部分、给料机操作台、四大车电气部分。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5篇)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1)在车间使用的局部照明灯、手提电动工具、高度低于2.5m的普通照明灯等,应尽量采用国家规定的36V的安全电压或更低的电压。
(2)各种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电动工具等,应安装良好的安全保护地线。
(3)操作带电设备时,不得用手触摸带电部位,不得用手接触导电部位来判断是否有电。
(4)电气设备线路应由专业人员安装。
发现电气设备有打火、冒烟或异味时,应迅速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5)在非安全电压下作业时,应尽可能单手操作,并应站在绝缘胶垫上。
在调试高压设备时,地面应铺绝缘垫,操作人员应穿绝缘胶靴,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柄的工具。
(6)检修电气设备和电器工具时,必须切断电源。
如果设备内有电容器,则所有电容器都必须充分放电,然后才能进行检修。
(7)各种电气设备插头应经常保持完好无损,不用时应从插座上拔下,从插座上取下电线插头时,应握住插头,而不要拉电线。
工作台上的插座应安装在不易碰装的位置,若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开关上的熔丝应符合规定的容量,不得使用铜、铝线代替熔丝。
(9)高温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严禁采用塑料绝缘导线。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2)1. 生产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修,并确保接地良好。
3. 高压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靠的过载保护装置,以防止电流过大引起火灾或设备损坏。
4. 所有电缆、线路和插座必须维持良好的状态,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和插座松动。
5. 禁止在生产车间或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电热器具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电器设备。
6. 工厂内应设有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7. 禁止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使用电气设备,必须将设备关机并拔掉电源插头。
8. 禁止擅自改动电气设备的电源线路和控制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9. 在有人值守的情况下,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以免引起火灾。
化工厂供_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化工厂供用电安全、可靠、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用电设备、线路及电气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供电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三)节约能源,降低成本;(四)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第二章供电设施管理第四条供电设施包括:(一)供电线路;(二)变压器;(三)配电柜;(四)用电设备;(五)电气设施。
第五条供电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供电线路、变压器、配电柜等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防止漏电、短路等事故发生。
第七条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
第八条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确保绝缘性能良好。
第三章用电管理第九条用电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用电设备应按照设备性能、负荷要求合理配置,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用电设备运行期间,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用电设备维修、改造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电力负荷管理第十六条电力负荷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配置,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十七条电力负荷应按照设备性能、负荷要求进行平衡分配,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八条电力负荷应定期进行评估,根据生产需要调整负荷配置。
第十九条电力负荷调整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第五章电力安全管理第二十条电力安全管理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电力安全管理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电力安全管理应加强用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厂用电管理制度
厂用电管理制度厂用电管理制度11.目的:为规范炼铁厂外单位在炼铁厂的用电行为,安全用电、合理用电,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部长期或短时使用炼铁厂电力系统电源的单位。
3.内容:3.1.炼铁厂以外的单位,需长期固定(从接入日起连续12个月以上或累计8个月以上)使用炼铁厂电源的,应由设计院或生产部、技改工程部等出具设计或用电布置证明,经炼铁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入。
3.2.炼铁厂以外的单位,因施工、临时驻厂等原因,需使用炼铁厂电源的,需由工程主管部门出具用电申请,经炼铁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入。
3.3.外单位使用炼铁厂电源时,应在使用前一周内向炼铁厂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其用电设备性质、容量、用电时间,经批准后由炼铁厂设备科电气技术人员指定电源接火点,并由设备检修部负责炼铁厂电气维护和修理的车间接火。
私自接火的,惩罚责任单位每处1000元,惩罚炼铁厂相应责任车间5分。
3.4.外单位在炼铁厂范围内用电,必需自备符合国家规范及炼铁厂管理标准的配电设备,绝缘、接地(接零)、防水防雨符合要求,必需有合理、灵敏牢靠的电气保护装置。
否则每到处罚1000元。
3.5.用电线路的敷设除公司指定炼铁厂负责的施工项目外,由用电单位自行负责,且必需遵守国家现行标准及炼铁厂现场及电气管理规定,接受炼铁厂的管理。
否则每到处罚500元。
3.6.设备检修部用于炼铁厂范围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可自行布置,但必需在用电前向炼铁厂设备科通报其临时用电的容量及接火点,对于可能影响正常生产的接火点,炼铁厂设备科电气技术人员有权要求其整改。
否则每处扣除满足度考核分2分。
3.7.检修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可由设备检修部二车间自行布置,但不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否则每处扣除满足度考核分2分。
3.8.大修工程的临时用电,由炼铁厂大修负责人同技改工程部协商决议。
3.9.外单位在炼铁厂临时用电,不能影响炼铁厂的正常生产,否则炼铁厂有权中断其用电,并依炼铁厂损失赔偿。
负荷分级及厂用负荷分类
负荷分级及厂用负荷分类(1)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冶、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①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②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家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恢复等。
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二级负荷:①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
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②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3)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应为三级负荷。
(2)火电厂厂用负荷按生产过程的重要性分为以下三类:1)厂用电负荷按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可分为下列三类:① I类负荷:短时(手动切换恢复供电所需的时间)停电可能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使生产停顿或发电量大量下降的负荷。
②Ⅱ类负荷:允许短时停电,但停电时间过长,有可能损坏设备或影响正常生产的负荷。
③Ⅲ类负荷:长时间停电不会直接影响生产的负荷。
2)在机组运行期间,以及停机(包括事故停机)过程中,甚至在停机以后的一段时间内,需要进行连续供电的负荷称为不停电负荷,简称“OI”类负荷。
3)在发生全厂停电或在单元机组失去厂用电时,为了保证机炉的安全停运,过后能很快地重新起动,或者为了防止危及人身安全等原因,需要在停电时继续进行供电的负荷,称为事故保安负荷。
工厂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工厂用电安全,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责任1. 电气安全管理人员是全厂用电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2. 各生产车间负责人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负责本车间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
3. 所有员工要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动电气设备。
三、规范1. 电气设备的安装、改装、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让问题设备继续使用。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插座,严禁使用劣质电线电缆。
4. 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四、安全用电措施1.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进行打磨、焊接等易引起火灾或触电事故的作业。
2. 在使用电气设备时,要注意防止水、油等液体进入设备内部,避免触电危险。
3. 使用高功率电器设备时,要特别注意电压和电流的匹配,防止过载使用电气设备。
4. 在发生电气故障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使用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切不可私自修理。
五、安全操作1. 使用电气设备时,要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式。
2. 使用电气设备前要检查电源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通电前要确认设备是否正常。
3. 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必须关注设备运行状态,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 在离开工作岗位前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六、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电气事故,要第一时间切断电源,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2. 受伤员工要第一时间接受医疗救治,同时向上级领导和电气安全管理人员报告事故情况。
3. 对电气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电气事故发生后,要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修复受损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七、培训教育1. 新员工入职时要接受电气安全培训,了解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模版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模版一、用电设备规定1. 安装运行的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规定,并经过正规的检查和验收。
2. 用电设备必须配备有效的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装置。
3. 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缆。
5. 禁止在无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拆卸用电设备。
二、电线电缆规定1. 电线电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经过正规渠道采购。
2. 电线电缆敷设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要保持整洁有序。
3. 电线电缆敷设的管道,必须进行维修和清理,确保其通畅。
4. 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悬挂或固定其他物品,以免给电线电缆造成损坏和安全隐患。
三、用电操作规定1. 只有经过专门培训和正式授权的人员,方可进行用电操作。
2.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先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确保无故障后方可使用。
3. 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进行违规操作。
4. 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 在发生电气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四、用电安全防护规定1. 在高温、潮湿、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下,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 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以保证空气的流通。
3. 在进行电气维修和检修工作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并在明显位置进行警示。
4.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确保设备周围无杂物堆放,以保证设备的正常散热。
5. 在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紧急情况处理规定1. 在发生电气火灾或漏电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停电措施。
2.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紧急停电和逃生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3. 在发生电气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六、电气设备维护和保养规定1.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备有记录。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范本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用电的安全,维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用电操作。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二条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证明,未经检验合格的设备禁止使用。
第三条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不得擅自进行。
第四条用电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得超过规定期限,到期应进行检测,如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用修理或更换设备。
第五条用电设备的配电箱和线路必须配备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
第三章用电操作规范第六条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第七条用电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确保所有安全设备的完好。
第八条禁止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用电操作。
第九条严禁在高温、高湿、易燃易爆环境下进行用电操作。
第十条用电操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残留的电流漏电等现象。
第四章用电安全检查第十一条工厂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检查内容包括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安全保护措施、线路接头是否松动、漏电情况等。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或线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组织维修或更换。
第十四条用电安全检查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并及时上报给有关部门。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
第十六条对于因违反本规程导致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工厂各部门领导需加强对用电安全工作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十八条工厂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工厂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用电事故。
第二十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工厂所有。
以上是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的一些规定,为了更好地维护工厂用电的安全,员工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并加强用电安全的意识和培训,以预防潜在的事故发生。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4篇)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厂用电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厂用电安全规定适用于所有工厂,包括生产型工厂、加工型工厂、制造型工厂、仓储型工厂等。
第三条工厂管理人员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用电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工厂管理人员应配备专业人员,担任用电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第二章用电系统的安全要求第五条工厂的用电系统应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需要经过认证并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安全用电。
第七条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应由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负责。
第八条用电设备应按照规定的额定运行电压和电流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行,以避免设备过载损坏和引发事故。
第九条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消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第三章用电操作的安全要求第十条所有与用电操作相关的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用电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事先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设备。
第十二条用电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用电操作人员应遵循安全用电的原则,如正确使用电器插头和插座,不堆放易燃物品等。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自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用电事故的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工厂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用电事故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六条用电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供电,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十七条用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警并进行紧急救援,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用电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罚第十九条工厂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厂用电系统运行规程
厂用电系统运行规程第一节厂用电系统接线方式1、我厂厂用电由两个电压等级构成,即10KV系统、380/220V系统,10KV中性点不接地,380V厂用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
2、厂用10KV段母线,正常运行由相应主变或相应发电机供电。
3、四台炉各设380/220V厂用工作母线4段,由接至10KV工作段的4台低压厂用工作变供电。
第二节厂用系统允许运行数据1、周波是电力系统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在50HZ运行,正常运行允许偏差为±0.2HZ以内。
2、厂用母线电压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在额定电压变动±5%~10%的范围内运行,即:10KV母线电压可在11~9千伏范围内运行。
380V母线电压可在361~418伏范围内运行。
第三节厂用运行方式应遵守原则1、厂用电正常运行方式是指正常情况下长期稳定不变的运行方式,只有在设备有故障或检修工作需要及事故处理时才允许改变为其它运行方式。
在检修结束,缺陷消除具备条件时必须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
2、厂用变压器不允许长时间并列运行,只有在进行厂用电系统倒闸操作时允许短时并列运行。
3、厂用电系统倒换时,必须确保电源侧为同一个电源才允许倒换,严禁非同期倒换。
(非同期倒换时,必须采用“先分后合”原则)4、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必须确保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投入运行,严禁设备无保护运行。
5、厂用系统倒换电源只能用带保护的开关完成,只有在等电位的情况下才允许用刀闸切换操作。
6、在进行厂用电切换时,应事先通知机炉化专业及设备用户。
第四节厂用电系统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1.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1尽快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胁,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
1.1.2发生事故时,要首先注意厂用电系统,尽可能保证厂用电及主机正常运行,防止事故扩大。
1.1.3在不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并根据事故的情况和发展,及时调整机组的有、无功负荷。
企业单位用电规章制度
企业单位用电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单位用电行为,保障用电安全,提高用电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用电设备和用电行为,包括办公用电、生产用电等。
第三条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工作,指导员工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正确使用电力设备,保障用电安全。
第四条所有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电力设备、线路和电源保护装置,确保用电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电力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有效监督用电行为。
第二章用电安全第八条任何单位员工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自改动用电设备。
第九条用电设备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维修。
第十条用电设备不得超载使用,对于大功率设备应配备过载保护设备。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使用老化、损坏的电线。
第十二条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三条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用电设备应有明确的标识和操作说明,员工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用电设备应定期清洁保养,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正常运行。
第三章用电节能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节能用电计划,提高用电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第十七条公司应使用节能型电器设备,提高设备能效,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八条全员参与节能用电,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
第十九条严禁在闲置状态下继续使用电器设备,应及时关闭设备。
第二十条用电后应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避免电器设备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第二十一条用电设备应定期清洁检查,减少能源消耗。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组织定期的节能用电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用电意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气车间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确保系统检修期间安全、规范用电,提高专业用电管理水平,根据冬季天气凝冻、多雨、湿度大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1、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____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用电单位需编制用电方案到电气车间办理“用电申请单”。
用电单位负责人持电气车间签发的“用电申请单”到班组方可办理接线手续。
2、严格电气停送电操作票证管理,严禁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
3、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和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____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5、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且配电箱、盘金属外壳必须用黄绿相间专用接地线与现场接地支线连接,接地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上锁,开关距地面不得低于____米。
用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临时用电缆线路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保护管应固定牢固。
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
7、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8、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0、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电气车间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关于电力负荷管理办法
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决策部署,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电力负荷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力负荷管理,是指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用能效率,综合采用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对电力负荷进行调节、控制和运行优化的管理工作,包含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国电力负荷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负荷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
第五条电网企业、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是负荷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
电网企业在各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负荷管理装置安装和运行维护、负荷管理措施执行和分析等工作。
电力用户、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依法依规配合实施负荷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指导电网企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电力负荷管理中心。
电网企业持续加强负荷管理专业力量建设。
第二章需求响应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需求响应,是指应对短时的电力供需紧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困难等情况,通过经济激励为主的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需求自愿调整用电行为,实现削峰填谷,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第八条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组织电网企业制定需求响应实施方案。
到2025年,各地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其中年度最大用电负荷峰谷差率超过40%的省份达到5%或以上。
第九条各地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各类需求响应主体与电网企业签订需求响应协议,明确责任义务和违约条款。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车间用电管理制度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
并且办理停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
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
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
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1、车间对本单位供配电设施及公司划分区域负责,高压设备维修必须征得公司领导许可。
2、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电房(变配电区域)。
工厂用电规章制度
工厂用电规章制度为了保障工厂的用电安全,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提高用电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工厂的用电行为。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用电安全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劣质电线电缆,私接电线或私拉电缆。
所有的电线电缆应该经过审核合格,并由专业人员安装。
2. 严禁私从电表箱、电线电缆接线端子、电工设备等上通过线路或设备增加负荷。
若需要增加负荷,须由专业电工操作,确保操作安全。
3. 严禁乱动电线、电缆和电气设备,如发现电线电缆断裂、接头松动、设备不正常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电工进行维修。
4. 严禁私自调节用电设备的电压、电流等参数,必须按照设备规定的使用电压和电流进行操作。
5. 在发现用电设备过载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关闭设备,通知电工处理。
6. 严禁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电器设备,严禁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电器设备。
7. 在用电设备维修或清洁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进行操作,不得自行擅自操作。
8. 严禁将电线电缆布置在通道、门窗等位置,以免影响安全疏散。
二、用电节约1.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合理使用,不得长时间空转和长时间连续使用。
2. 在不需要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及时关闭电器设备或将电器设备调至待机状态,以节约用电。
3. 使用空调、暖气等设备时,应根据需求合理设置温度,避免过度使用。
4. 每天下班时,应检查所有的用电设备是否已关闭,并关掉不需要开启的照明设备。
5. 对于不常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关掉电源,以免长时间待机浪费电能。
6. 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定期进行,避免因设备故障而耗费更多的电能。
7. 在更新用电设备时,应选购节能环保型设备,以提高用电效率。
三、用电管理1. 确保所有用电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 制定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确保工厂用电的稳定和安全。
3. 严格执行用电预算,避免因用电过度而造成浪费。
4. 对于重要用电设备,应设立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范文
工厂安全用电基本规程范文1. 用电设备的安全操作电气设备是现代工厂生产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正确、安全的使用电气设备对于保障工厂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工厂用电的安全性,制定了以下基本规程:1.1 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性在使用电气设备之前,应该仔细检查设备的外观和内部构造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明显的老化、裂纹、断裂等现象。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不得强行使用。
1.2 避免过载使用电气设备每个电气设备都有其额定功率,不得超过其额定功率使用。
应根据设备功率选择合适的线路和保险丝,以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1.3 使用标准插座和插头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和插头,确保插座与插头的匹配性。
不得将插头的金属触点弯曲或折断,以免插头松动、接触不良,引发安全事故。
1.4 接地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接地,确保设备外壳与大地电位的连通。
定期检查接地线的连接情况,及时排除因接地不良引起的问题。
2. 维护设备的安全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事故风险。
以下是维护设备的基本规程:2.1 定期清洁设备定期清洁电气设备,保持设备外壳的干燥、清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特别是对于有风扇或散热孔的设备,应定期清除灰尘和异物,以免影响设备散热。
2.2 检查设备连接线路定期检查设备连接线路的紧固情况,确保连接牢固。
若发现线路松动或破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防止线路短路或触电。
2.3 替换老化的设备部件设备在长期使用过程中,有些部件可能会出现老化或损坏。
定期检查设备部件的状况,如发现老化或损坏,应及时进行更换,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3. 预防电气事故电气事故可能对工厂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为了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基本规程:3.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对工厂的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例如,检查设备的短路、漏电保护是否正常,检查电线外壳是否破损,检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2024年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是公司日常生产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电气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的相关标准,避免使用不合格设备或线路。
2. 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巡检,确保安全可靠。
3.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进行漏电保护装置检测,保证电路的正常运行。
4. 使用临时用电时,严禁超负荷使用,确保电气设备正常工作。
5. 定期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检测线路接地情况,及时维修漏电等隐患。
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对于需进行电气检修的设备,必须提前进行停电操作,并确定工作地点已经断电。
2. 进行电气检修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完整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操作安全。
3. 在电气检修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线路或接线方式。
4. 在电气检修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工作场地,并做好设备保护,避免发生事故。
5. 对于特殊设备的电气检修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以上是公司临时用电和电气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保障工作安全。
公司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内容
公司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规范用电行为,避免因电力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用电设备和人员,包括员工、访客和外来单位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遵守相关电气安全法规和标准,严禁违反规定操作用电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私接私拉电等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电气用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遇到电力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用电管理台账,清晰记录每个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以便追溯和管理。
第二章用电设备使用管理第九条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经过公司审批并由专业人员安装,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条每个用电设备必须与专用插座连接,不得使用电源线共用插座,避免因过载引发事故。
第十一条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注意防水、防晒和防护,避免设备受潮、晒太阳或受损。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开关,避免因设备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引发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不允许在用电设备附近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漏电隐患的物品,确保周围环境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严禁在电脑桌面或电源插座附近堆放杂物,避免造成电线短路、火灾等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室外用电设备必须配备防雨设施,确保设备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正常运行。
第三章用电安全操作规范第十六条员工在使用电气设备时,应做到用电用得当,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在使用电气设备时穿戴带有金属部件的衣物和饰品,避免因金属导电引发意外。
第十八条严禁使用私人电工工具进行维修和调试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第十九条在进行用电设备维修和清洁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贴上明显的禁用标志,确保安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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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用电负荷正常运行的规定厂用工作电源是按照机、炉负荷的性质分为两段运行,正常情况下,各机组自带厂用电运行。
为了使厂用电运行方式灵活、供电可靠、负荷分配合理;为了让运行人员熟知厂用负荷分配情况,事故情况下便于操作,能迅速恢复厂用电和重要负荷及公用系统供电,确保机组安全运行,专业特对380v公用系统及双电源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作如下规定:
一、I期380v公用系统及双电源设备有:
#1、2炉给粉配电柜、#1、2机专用屏、#1、2炉专用屏、办公楼、日用泵房、水化配电室、蓄电池、热控电源、输煤系统、炉内加药装置配电柜等,其正常运行时各电源按下列方式运行:1、运行于380vI段母线的设备有:办公楼、输煤系统、蓄电池、热控总电源、电动门电源、炉内加药装置配电柜运行于380vI段,380vII段作为备用。
2、运行于380vII段母线的设备有:水化电源、日用泵房运行于380vII段,380vI段作为备用。
3、#1炉给粉配电柜、#1汽机专用屏正常运行于380vI段;#2炉给粉配电柜、#2汽机专用屏运行于380vII段;各专用屏联络刀闸在“分闸”位置,在紧急情况下相互作为备用。
二、II期380v公用系统及双电源供电设备有:
除灰电源、机炉检修间电源、热网首站、蓄电池充电装置、主厂房加药配电柜、#3、4炉给粉变频柜、#3、4炉电动门MCC柜;正常时各电源按以下方式运行:
1、#3炉给粉变频柜运行于380vIII段,380vIV段联络开关处于“分闸”位置,作紧急备用;#4炉给粉变频柜运行于380vIV段,380vIII段联络开关处于“分闸”位置,作紧急备用。
2、#3炉电动门电源运行于380vIII段,380vIV段备用开关处于“合闸”位置,事故情况下自动切换;#4炉电动门电源运行于380vIV段,380vIII段备用开关处于“合闸”位置,事故情况下自动切换。
3、运行于380vIII段的设备有:蓄电池充电装置、UPS主电源;380vIV段作为备用电源(UPS旁路输入电源接于集控室MCC柜取自380vIV段)。
4、运行于380vIV段的设备有:热网首站电源、除灰电源、机炉检修间电源,380vIII段作为备用电源。
5、集控室MCC柜电源分为两段运行,电源取自相应的厂用段母线。
三、措施及注意事项:
1、全体运行人员必须熟悉厂用电的接线方式和负荷分配情况,掌握重要负荷的性质。
2、在厂用母线检修或需停电时,值班人员应充分考虑公用系统及重要辅机、双电源设备的供电方式,必要时切换至备用电源运行,防止因考虑不周影响正常设备的运行。
3、在发生事故时,冷静分析,准确判断,迅速将故障设备隔离,保证无故障设备安全运行,确保机组安全停运。
同时要考虑双电源设备供电是否合理和可靠,及时由运行机组厂用电恢复重要公用系统和双电源设备运行。
4、正常切换公用系统及双电源供电设备时,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遵循先合备用电源后拉工作电源(特殊情况下要考虑由于双电源设备将厂用电环网运行)。
5、若厂用任一母线段检修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将公用系统和双电源设备切换至另一厂用段母线运行后,方可停电检修。
必须将
停电的公用系统开关和双电源供电设备的开关拉至“检修”位置,防止反送电造成人身和设备的不安全事故。
6、若某一段厂用母线发生故障,未能及时恢复时,则应将故障母线上的公用系统及双电源设备切换至另一段母线运行(切换时必须遵循先拉开工作电源开关后合备用电源开关的原则,防止在未拉开工作电源开关的情况下送备用电源开关,造成再一次对故障母线送电事故,影响其他设备的安全运行)。
7、因I期#1、2炉磨煤机的稀油站电机电源取自#1炉专用屏,故要求运行人员必须熟知,特别是在380vI段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为保证#2炉磨煤机正常运行,运行人员应及时合上#1、2炉专用屏联络刀闸(#1炉专用屏电源由#2炉专用屏供电),确保磨煤机稀油站电机正常运行。
8、值班时要确保锅炉给粉配电柜安全运行,为了防止锅炉灭火,正常情况下切换电源时,应先合备用电源后拉工作电源。
9、公用系统及双电源设备在检修或故障情况下改变运行方式,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待检修工作完毕或故障消除后应及时恢复原运行方式。
10、在无特殊情况下或没有命令时不允许将公用系统和双电源设备改变运行方式。
11、公用系统和双电源设备运行方式发生改变时,当班未能恢复情况下,交班班长必须详细向接班班长交待清楚。
编写:李华林审核:批准:
发电部电气专业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