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饮水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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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监理规划
编制周立军
审批卢延武
黑龙江省蓝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同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监理部
2017年10月8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及内容
三、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依据
五、项目机构及监理人员
六、监理工作程序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八、监理工作制度
九、监理巡视
十、内业资料
一、工程概况
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黑水发 [2017]312号文件下达给同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121个村屯,计划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5.7005万人,计划总投资2589.51万元。
工程位于:工程位于:同江镇新光村、新发村、永胜村、新乐村;乐业镇乐业村、东风村、庆明村、安卫村、一庄村、团发村、前锋村、曙平村、东方红村、青年庄、东胜村、同胜村、盛昌村;向阳镇向阳村、奋斗村、新兴村、红旗村、朝阳村、东升村、辽源村、同富村、黎明村、同兴村;三村镇头村村、三村村、四村村、红卫村、新福村、拉起河、庆安村、华星村、红建村;青河乡东宏村、红星村、东平村、东原村、东明村、东强村、东利村、东阳村、永丰村、永恒村、永利村、永存村、永祥村、永安村、永发村;街津口镇卫国村、卫星村、卫垦村;临江镇临江村、富有村、春华村、合兴村、富川村、富裕村、富民村、富强村、富江村;金川乡金珠村、金江村、金山村、金华村、金河村;银川乡银川村、兴隆村、银河村、永华村、新民村;八岔乡新强村、新颜村、八岔村、新胜村。
工程建设内容为:本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21处、新建水源井工程15眼、新建井房工程7座、新建水处理工程16套、改造水处理工程38套、增加滤罐54套、新增变频设备3台套、新增消毒设备17套、配套井泵70套、厂房维修4座、厂房维修40座、厂房保温23座、新建输水管网工程195896m。饮水安全目标是水质符合国家饮水标准,水量保证饮水需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发挥,全力加快实施进度,确保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我公司根据国家的规定和省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监理范围及内容
监理范围:为合同规定的省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工作内容:为上述监理范围内施工过程的监理和工程验收的监理工作。其深度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三、监理工作目标
1、计划项目控制目标:依据项目《实施方案》,核定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工程量。
2、质量控制目标:依据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管理施工,对项目实施巡视检查,使工程内在质量和使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对水源工程、供水设备、动力配套等要达到设计要求。
3、进度控制目标: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批次和省水利厅的要求,审批承建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
4、投资控制目标:在省水利厅农水处受权范围内,监督计划下拨资金的正确使用,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签署工程计量支付申请签认单。
5、归档资料控制目标:凡是开工项目应按监理规划内容和表格填报,要求填报开工报告、开工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验收签证、监理工程师指令单、大事记、施工日志和监理工作报告等
四、监理工作依据
1、省水利厅黑水发[2017]312号计划文件
2、国家和省关于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3、根据编制的规划可研
4、依据批准的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
5、《机井技术规范》SL265-2000。
6、《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
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8、国家和省有关基本建设管理文件
9《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黑水发[2008]881号文件
10、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
11、设计施工图
五、项目机构及监理人员
(一)监理机构
根据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黑龙江蓝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同江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监理部,任命周立军为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王卫民为监理工程师,赵华楠为监理员;王占富为监理工作人员。监理部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公正、独立、自主”原则,接受建设单位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的领导,对项目采取巡视式监理,及时掌握情况,履行监理目标承诺,为业主服务,对项目负责,对老百姓负责。
(二)监理人员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管理该项目监理部的全面工作;执行监理规划;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及监理机构工作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工作人员的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涉及本职责范围内的计划、方案、申请、变
更,并向省监理部总监提出报告。
(5)定期向省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和请示。按时向建设单位报监理月报。
(6)开工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场人员、设备和材料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进行审核。审签开工申请,合格的及时下达开工令。
(7)督促、指导内业资料整编,并对分部工程验收签证。
(8)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初审分部工程项目变更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
(9)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监理文件、指令。
(10)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11)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实施;审批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2)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3)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证书。
(14)检查监理日志;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2、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该按照总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