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审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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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随着近年来学校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往来日益频繁,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的类别不断增加,出国(境)人数迅速增长。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因公出国(境)的计划管理,规范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的实施办法》、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规范因公出访请示有关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证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南通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南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因公出国(境)审批流程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南通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办理流程

1.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按照此流程办理。

2. 出访任务为:校际交流、国际会议、合作科研、学术交流、访学、培训、讲学等。

3. 赴美国者需至少提前3个月提交申请,赴申根国家者需提前至少2个半月提交申请,其他国家需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

4. 凡递交材料日期与出访日期间隔不足一月者,不予受理。

第一步:

因公出访申请人员需填写《南通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注明出访时间、地点、目的和费用安排(需注明经费来源和项目代码)。出访人员应事先确定旅行路线,如必须过境签证,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由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国来华管理科初审。随表需附以下材料:

(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此表一式五份,其中一份须由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在人员派出单位意见一栏中签字、

盖党委章,或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其余四份所在单位派出意见处空白。

(2)《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每个团组填报一份,电子版发到gjjl@)

(3)《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表》(每个团组填报一份,电子版发到

gjjl@)

(4)邀请信复印件及翻译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研修计划或出访计划(出访时间在一个月及以上者提供)

(7)文章或摘要录取证明(申请参加国际会议人员需提供)

注:以上各类表格均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页出国出境--下载专区下载。

第二步:

申请人出国(境)材料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持《南通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部、人事处、科技与产业处、服务地方工作处,人文社科处、教务处、学科办等)签署审批意见,并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到财务处办理预算审批手续。

第三步:

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完毕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呈报校领导审批,并统一办理组织部备案手续和网上公示。

第四步:

学校审批手续完成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按人员类别向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或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行文打请示报告,并办理网上申报手续。省政府审批同意后,下达“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办员定期赴南京取回。

注:校内行文时间约10天;请示寄出至取得批件时间约15天。

第五步:

取得“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南通市外侨办申办因公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办理因公护照所需材料:

(1)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1份

(2)备案表原件1份

(3)任务请示文原件1份

(4)签证事项表2份(南通市外侨办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因公电子护照申请表(下载专区下载)

(7)申办出国手续历史情况登记表(下载专区下载)

(8)因公电子护照申请卡(申请人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填写)

(9)因公护照或通行证照片2张(南通市外侨办现场拍摄)

其中5-9项由申请人完成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注:第一次办理因公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的申请者需携身份证原件至南通市外侨办录指纹。因公护照或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办理时间约为7天。

第六步:

申请人需根据不同国家申办签证的要求,填写签证表格,准备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参见南通市外侨务办网站,出国服务一栏),递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向南通市外侨办申办签证。签证办好后,由申请人至南通市外侨办领取护照,当场缴纳签证费和出国手续服务费。

注:南通市外侨办官网上提供的各国签证办理时间仅为申请人签证材料进入领馆后的时间,并非从递交签证材料至领取护照的时间。

第七步:

参加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的出访行前教育,并上缴因私出国(境)证件。

第八步:

出访人员返回后需在7天内将因公护照或港澳通行证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并领取个人因私出国(境)证件。

二、南通大学长期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办理流程

1. 因公出国(境)90天及以上,按照此流程办理。

2. 出访任务为:省公派、校公派以及学校其他经费资助的留学进修、合作科研、学术交流、访学等。

3. 申请人需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

4. 申请人自行办理因私护照(通行证)和签证(签注)。

第一步:

因公出访申请人员需填写《南通大学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批表》,注明出访时间、地点、目的和费用安排(需注明经费来源)。出访人员应事先确定前往国的旅行路线,如必须过境签证,必须在报批时予以说明。由所在部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国来华管理科初审。随表需附以下材料:

(1)《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或《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此表一式五份,其中一份须由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在人员派出单位意见一栏中签字、盖党委章,或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其余四份所在单位派出意见处空白。

(2)《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每个团组填报一份,电子版发到gjjl@)

(3)《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表》(每个团组填报一份,电子版发到

gj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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