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研究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研究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革,税收执法权监督的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既是税收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确保税收制度正常运行、维护税收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必要手段。
因此,本文将就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现状以及具体措施分别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一)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税收执法权作为国家强制执行税收规定的工具,其在税收征纳、调查处罚等环节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可以帮助确保税收征纳行为合法合规,规范税务部门的执法行为,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和精力。
同时,如果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过错,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也可以对其进行追责和惩罚,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二)维护税收制度的稳定和透明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可以使税收制度的执行更加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和打击不良的税收行为,减少税收造假等违法行为。
同时,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还可以促进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推动税收制度整体的发展和创新。
(三)推动税收治理的现代化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也是推动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必要手段。
在现代税收治理中,需要依靠各种优秀的技术手段,如智能分析等,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和实现更加精准化的税收管理。
通过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可以将更多的先进技术手段应用到税收管理中,使税务部门的工作更加便捷高效。
二、税收执法权监督的现状(一)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的税收执法权监督机制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但是在实际监督工作中,监督机制还存在不少缺陷,监管力度不足、过于依赖行政手段等问题,导致纳税人的权益保障程度不够,也使税收执法的执行水平下降。
(二)监督对象不全目前,我国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主要集中在税务机关,但是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的职责不是唯一的,还涉及到海关、交通等多方面的工作。
因此,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范畴应该更加明确,有必要将不同岗位的责任分别界定,以避免监管漏洞的出现。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协作与配合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涉税犯罪案件 移送和协查机制,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
加强区域协作配合
推进跨地区税务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建立区域税收执 法协作机制,提高税收执法整体效能。
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
积极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合作,共同推动税收法 治建设,提高全社会对税收执法的认同度和支持度。
完善税收执法权内部监督机制
强化税务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
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加强人大、政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拓宽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 收执法的参与和监督渠道。
建立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定期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税收执法透明度 。
推进税收执法公示制度
依法公开税收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 税收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税收执法协作配合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税收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打击 税收违法行为。
提升税收执法队伍素质
01
加强税收执法人员培训
通过定期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税收执法人员业务素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 考
汇报人: 日期:
• 引言 • 税收执法权监督现状分析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必要性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对策建议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实施路径 •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成效评估与
展望
01
引言
调研背景
税收执法权的重要性
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保障税收公平、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重要权 力。近年来,随着税收执法力度的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也越发重要。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刍议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刍议引言税收执法监督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税收制度的公正性。
然而,由于税收执法工作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很容易出现监督不力或者腐败现象。
为了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保障税收稳定和公平,有必要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1. 现状分析1.1 税收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税收执法监督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力度不够。
由于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有限,对于大规模的税收违法行为往往无法全面监管,这给了一些纳税人以逃避税收的机会。
2.监督手段不灵活。
现有的税收执法监督手段主要集中在稽查和纳税人自查两个方面,而缺乏对税务人员和税务机关的有效监督手段。
3.监督机构独立性不足。
税收执法监督机构与税务机关关系紧密,很容易受到外部干扰,导致监督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不高。
1.2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重要性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对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税收制度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1.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稳定。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有保证税收执法监督的有效性,才能防止纳税人的逃税行为,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稳定。
2.提高税收制度的公正性。
税收执法监督的强化可以避免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的不公正行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增强税收执法的威慑力。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可以形成强大的威慑效应,减少纳税人对逃税行为的诱惑,促使其遵守税法。
2.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的措施2.1 提升监督力度为了提升监督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执法人力投入。
增加税收执法人员的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能力。
•完善现代化监管技术。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监测和分析,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推行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纳税人的信用评级系统,对风险较大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和检查。
2.2 加强监督手段的创新为了加强监督手段的创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推行匿名举报制度。
建立健全匿名举报机制,增加举报者的保护措施,激励更多人参与到税收违法行为的监督中。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研究展望
完善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法律制度,提高监督制约机制 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素质和职业道德 水平。
06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1. 张华, 王晓雷.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 思考[J]. 税务研究, 2018(4): 58-63.
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概念和范畴
税收执法权监督是指对税收执法权的行使进行制约和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 部监督主要指税务系统内部的监督机制,外部监督则包括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等。
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初步的税收执法权监督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监 督力度不够、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导致了税收执法不公、不透明。
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化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止 信息泄露和被攻击。
增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培养
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执法 观念和责任意识。
培训专业技能
定期开展执法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提高税 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建立激励机制
税收执法权行使的原则和要求
原则
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和 便民等原则。其中,合法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 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公正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 行使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公开性原 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应当透明、公开,接受社会 监督;高效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使应当注重效 率,提高征管效能;便民性原则指的是税收执法权的行 使应当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
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报告(四)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05年4月11日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张文泉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自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和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对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行了多方面实践和理论探讨。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税收执法监督与税收信息化相结合,科学划分岗位职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是对税收执法权在税收领域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
其基本要求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通过健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法律内在要求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特征之一就是从属法律性,即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必须从属于法律,有法律依据。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税收法律主义原则要求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税收稽征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要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行使,必须以健全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监督制约。
《税收征管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是法律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现代管理理论的要求。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其中控制职能是为确保目标实现而对行为进行的“衡量与矫正”。
关于规范税收执法的几点思考
关于规范税收执法的几点思考新的《税收征管法》颁布以来,各级税务机关和干部依法治税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能力有了一定提高。
但是,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税收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为此,必须大力强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严禁越权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依法治税得到有效实现。
一、规范税收执法的必要性(一)规范税收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方面既是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也是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规范的执法行为是依法治税有效实现的根本保证,只有抓住规范执法这个关键,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有序进行,才能促进依法治国的健康发展。
因此,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中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内在要求,规范税收执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基础和前提。
(二)规范税收执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建设和谐社会首先必须实现民主法治的要求,税务部门享有国家赋予的征税权力,必须依法征收,严格管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同时,税务部门也承担着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必须进一步转变观念,依法保护好纳税人的权利,合理行政,公正执法,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使征纳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必须建立一套适合税务管理特点的科学、合法、规范、高效的管理考核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国家税法的正确实施。
(三)规范税收执法是规避执法风险的客观要求。
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十
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影响了税收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02
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内涵与目 标
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内涵与目标
内涵- 严格依法行政
输标02入题
税收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税收 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提高执法效率
06
结论与展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结论
税收执法能力建设取得显 著成效
通过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税收征管效率 得到提高,税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纳 税人满意度得到提升。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税收执法能力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手段单一、执法程 序不够规范等。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采取相应的改 进措施,如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创新执法手 段、规范执法程序等。
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 的思考十
汇报人: 2023-12-19
目录
• 引言 • 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内涵与目
标 • 当前税收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的
问题
目录
• 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措施 与建议
• 案例分析:成功加强税收执法 能力建设的案例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 源,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案例二
背景介绍:某省级税务部门在面对全省范围内的复杂税 收环境和多样化纳税人需求时,决定加强税收执法能力 建设。 建立全省统一的税收执法标准和流程,确保执法的公正 性和统一性。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 。
具体措施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形成合力推动税收执法 工作。
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第一篇: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关于加强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思考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是党在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向全党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
税务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行政执法机关,只有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意识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不断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需要不断增强执法为民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广大纳税人创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同时,要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尊重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大力实施阳光执法,推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税收咨询辅导,大力开展税法知识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技能和水平。
二、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践经验,完善和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
应遵循法定原则、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互不交叉重叠原则、廉洁与高效相统一的原则完善执法岗责制度,包括执法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过错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明确每个岗位和具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与目标。
二是借鉴过程控制的管理理念,再造业务流程,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为考核评议奠定基础。
三是按照公平性、合法性、针对性、便利性、真实性的要求,完善考核评议,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是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关于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范文.doc
关于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范文:《试论如何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的确立,实现了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使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更加明确。
但由于税收管理员落实不到位等种种原因,税务机关相当一部分人员不能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去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经常性、专项性的税源户调查,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涉税信息缺乏及时准确的掌握。
税源监控措施十分有限,税收征管基础非常薄弱。
管户不清、税源不明、无证经营、虚假歇业、空壳户的大量存在,使漏征漏管户大量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相当普遍。
加强税源管理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解决好税源控管的弱化问题。
为此,税务部门必须要做好如下工作:一、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促进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解决实际管理工作中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致工商登记的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户数的弊病,需要税务机关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即税务机关要定期或根据需要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以核实纳税人是否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另外,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在这次新《征管法》中也已有明确的规定,督促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成效如何,关键在税务部门。
一些地方推行工商税务联合发证的办法,效果不错,值得借鉴。
二、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解决好税源管理初始环节的薄弱问题。
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
针对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后,在税源管理上出现的管户与管事、管税相脱节等管理环节薄弱问题,不少基层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和类型的不同,在申报纳税、查管分离的前提下,推行管理员、联络员和驻厂员等划片监管、驻厂管理等直接深入纳税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强管理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对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税收执法监督是指税务机关依据行政职权和法律规定,对本机关、下级机关及其公务员是否合理合法地行使行政职权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察、纠偏的活动。
这就表明对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是税务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是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的一件大事,只有管住、用好执法权,才能确保其正确行使。
那么如何正确行使税收执法权,如何去监督税收执法权,是我们始终应该重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前税收执法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干部税收执法监督内容的教育不到位,教育具有片面性。
实施税收执法监督并非一劳永逸,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必须与和反腐败的其它措施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合力,取得好的效果。
特别是必须把监督与教育结合起来。
实践证明,教育是一项很重要的预防措施,教育搞好了,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了,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了,很多问题就可以防患于未然。
2、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不到位,税收执法内、外部监督不平衡。
部分人员偏重于对税务执法行为完成后的监督,以追究了税务执法人员多少过错为体现执法监督工作成绩的主要衡量标准,而对于执法主体资格、执法权限、执法目的、执法证据、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等并不明确,对执法依据是否充分、准确,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工作规程是否详细、具体等问题忽视,由此造成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的不到位。
另外,有时只采取内部考核评议等内部监督行为,没有正确地开展社会监督和纳税人监督等外部形式,没有纳税人的参与,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税收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效果等情况,考核结果难以做到真实和全面。
在税收执法监督的过程中,同样也存在人为干预。
如在税收处罚方面,来自政府部门的干预和方方面面的“说情风”应接不暇,由此令执法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3、税收执法监督力度欠缺,惩罚机制有待改进。
在税收执法监督过程中,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做得较好,但深度和广度不够,同级执法监督力度也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监督主体、监督权力、监督客体、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而执法检查作为执法监督日常化的重要形式,也没有真正做到日常化、随时化,从而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也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
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在思想认识、领导干部监督、制度落实、过程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
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内外监督机制,严格推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是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
一、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实行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提出的,是促进依法治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税务系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做好税务工作的重要保证。
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少数单位并未完全、真正地认识和重视税收执法监督这一系统工程的必要性和内在作用。
部分干部认为执法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只要纪检监督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就行。
甚至还有人认为税收执法监督是束缚手脚,是对执法者的不信任,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进而对执法监督人员产生不重视、不理解、不配合;而纪检监督干部则认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事情,工作不能不做,但不能认真去做。
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监督下级怕失去人缘,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
加之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往往是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措施乏力,使税收执法权监督难取实效。
(二)领导干部监督不到位。
权力失去监督,就会导致腐败。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首先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税收执法权的有效监督。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自律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强,在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依法决策,不依法监督,不依法查处,影响了基层干部公开、公正行使税收执法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调研与思考引言税收执法权监督是维护税收法律的实施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能有效遏制税收违法行为,保护税收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就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重要性进行调研与思考。
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保障国家财政稳定运行和公共服务的提供。
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平公正: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能够确保税收征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减少不合理的税收压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税收秩序:通过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能够有效打击和遏制各种形式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稳定,保护国家财政收入。
3.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可以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减少税收漏税和逃税行为,为国家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措施为了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税收执法权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加强监督的力度和广度。
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监督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提高执法能力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税收执法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提升税收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降低税务执法风险。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通过第三方评估,可以更客观地评估税收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挑战与思考在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挑战。
下面对其中两个主要挑战进行思考:垄断问题税收执法权监督主要由政府机构负责,缺乏有效的竞争。
此外,税务机关内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垂直管理,也可能导致信息交流不畅,监督不力。
因此,如何引入竞争机制,更好地实现税收执法权监督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思考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思考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公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税收执法监督却常常遭遇一系列问题,如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意义税收执法监督是指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维护税收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的公平、高效征收。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保障税收的公平性税收执法监督能够防止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通过逃税等手段规避税收,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税收的公平征收。
2.优化税收征收模式税收执法监督可以促进税务机关的规范行为,提高税收征收效率,从而促进税收制度的优化和变革。
3.促进经济发展税收执法监督可以建立健全的税收征收制度,优化税收征收模式,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特点制定不同对策,促进经济的平稳与健康发展。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的途径为了加强税收执法监督,需要采取一系列合理的措施以保障税收执法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规范性。
1.建立完善的税收执法制度要想保障税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税收执法制度。
这套税收执法制度必须具备科学、规范、合法、透明和公平等特点,能够明确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税收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2.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税收执法监督机制是监督税收执法行为,实现税收执法规范化、透明化、公正化的保障措施。
其主要包括信息渠道、制度支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保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以减少税收执法中的错误和漏洞,加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3.建立“三权分立”制度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使得税收执法权利、监督权利和制约权利相互独立,相互制约,防止税收执法部门滥用职权,保障纳税人权益。
同时,也能促进税收执法部门的健康发展,提高部门的素质和工作效率。
4.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税收执法部门是保障税收执法规范化、透明化、公正化的核心力量。
要保障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就要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税收执法部门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
关于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对进一步做好“两权”监督检查的思考临县地税局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两权”监督检查),是税务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这一机制的实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宽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途径,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检查,对于提高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两权”监督检查的理性认识(一)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失去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
地税干部处在社会改革的浪尖上和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上,接触的是形形色色的人,面临的是各种利益的诱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陷入以权谋私的泥潭。
因此,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改变过去传统做法,应在治官、治权、控权上下功夫。
通过对“两权”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让一些想搞腐败的人失去机会、失去空间、失去条件,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的。
(二)深化“两权”监督是实现地税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根本保证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款流失、混库、经费管理不规范等违纪现象,虽然其起因多种多样,但疏于管理,行为不规范,是诱发上述问题的主要根源。
通过“两权”监督检查,可以使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执法和行政工作中处处依法办事。
从源头上堵塞各种漏洞,从根本上铲除权力滥用的土壤和条件。
“两权”监督检查,涵盖了税务机关对外执法、对内行政的方方面面,抓好“两权”监督检查有助于关口前移,保证依法治权目标的实现。
(三)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两权”监督检查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完善互相制约、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权力监督网络,进行分解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确保各级地税干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用手中权力。
“两权”监督的最重要环节是必须加大教育力度,通过运用各种教育手段,使每个地税干部成为“两权”监督检查的实践者和执行者,同时在“两权”监督检查中把治标与治本、教育与管理、自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惩戒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干部在监督和制约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和保护,使地税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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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
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
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
基于此,近年来,*县地税局投入五万余元,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设立了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还在县电视台开办了《税苑之光》宣传栏目,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
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
此外,*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的实践与思考税收执法权是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最主要的权力,正确行使和运用税收执法权,是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
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们认为,除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其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外,还必须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
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某县地税局在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一、示权,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
此外,某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情况,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指导工作,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强化内部制衡力度。
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状况,某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衡上狠下功夫。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
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
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对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监督什么,怎样监督,做到具体明确。
三、制权,强化惩戒震慑力度。
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
一年来,某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案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六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23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监察人员通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发现的3起以税谋私、以权谋私等问题进行了查处;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加强税收执法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重点
加强税收执法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礼县地方税务局马成良税收执法权是国家行政执法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部门两个主要权力(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之一,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用于征收税款、管理税收事务、保证税收职能实现的一种行业执法权力。
事实证明,税收执法权能否得到正确使用与正常运作,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国家财政收入的顺利完成,而且直接影响到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程度。
但是,从近几年全国税务系统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来看,税收执法一线单位和直接负责征收、执法的税务人员,因为滥用税收执法权而造成的渎职侵权违纪犯罪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且发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认为,加强税收执法权,应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
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
一、税收执法权构成要素之分析税权可以划分为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三大部分。
鉴于我国立法体制是一元多级制,以及我国立法法所确定的法律保留原则,税收的立法权主要集中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而根据 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可以制定税收法规。
当然在税务系统内部国家税务总局亦行使一些税收立法职能,如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性立法,以及对其作相关的法律解释等。
而税收司法权由于当前我国的司法制度,它仅指行政司法即准司法权,如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权。
对于大多数税务机关来讲主要行使税收执法权。
本文拟从法理的角度对税收执法权进行分析,以影响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一税收执法权的性质同其他行政职权一样,税收执法权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法律性:其表现有二,首先从实体上看税收执法权力来源于法律即法无授权不得为之。
其次从程序上讲应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既不能缺失步骤,又不能颠倒顺序,不符合法定方式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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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以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的确立,实现了由管户向管事的转变,使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更加明确。
但由于税收管理员落实不到位等种种原因,税务机关相当 __员不能主动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去调查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开展经常性、专项性的税源户调查,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涉税信息缺乏及时准确的掌握。
税源监控措施十分有限,税收征管基础非常薄弱。
管户不清、税源不明、无证经营、虚假歇业、“空壳户”的大量存在,使漏征漏管户大量出现,税收流失的问题相当普遍。
加强税源管理需要在机制上、制度上解决好税源控管的弱化问题。
为此,税务部门必须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促进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解决实际管理工作中许多企业和个人在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办理税务登记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致工商登记的户数远远大于税务登记户数的弊病,需要税务机关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配合,即税务机关要定期或根据需要从工商管理部门了解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以核实纳税人是否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有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没收非法所得或处以罚款,另外,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在这次新《征管法》中也已有明确的规定,督促纳税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成效如何,关键在税务部门。
一些地方推行“联合发证”的办法,效果不错,值得借鉴。
二、按照分类管理原则,解决好税源管理初始环节的薄弱问题。
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
针对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后,在税源管理上出现的“管户”与“管事”、“管税”相脱节等管理环节薄弱问题,不少基层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和类型的不同,在“申报纳税、查管分离”的前提下,推行管理员、联络员和驻厂员等“划片监管”、“驻厂管理”等直接深入纳税户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加强管理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
另外,不少税务机关在“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之下,按照“属地原则”在基层再设专司税源户管理的机构,以切实加强税源管理的做法,事实上也是一种分类管理的形式。
税务部门必须切实抓好分类管理,以加大对税源管理的力度,把弱化的管理再强化起来。
三、加强税收管理员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
税源管理责任到人,谁管理,谁负责到底。
为加强对失踪户、漏征、漏管户的控管、打击和清理,基层税务部门可专门设置由三人左
右组成的清查小组实施该项工作。
同时为确保责任人制度的落实,必须强化目标考核制度,建立一套严密的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包括:(1)税务登记准确率(包括漏管户考核率);(2)纳税申报率;(3)征期入库率;(4)催收催报率;(5)发票核查率;(6)稽查处罚率;(7)强制执行率;(8)举报案件查结率;(9)查补入库率;(10)撤消(复议)率。
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达标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对税源户的稽查力度
转变观念,树立大稽查意识,将对税源户的稽查纳入日常稽查范围,把工作做在平时。
坚持管税与管票结合,通过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为稽查提供监控依据。
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连续三个月未申报,又确实难以查找的非正常户进行重点稽查。
同时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打击力度,对漏征、漏管户,一经查处,都必须进行补税和罚款;对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惩处,绝不能以补代罚或以罚代刑,严控税源流失。
五、建立税源管理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协税、护税网络。
在税务机关内部建立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管理监控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有关部门计算机联网,实现税源户信息资源的共享。
在实际工作中,应加强与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等部门的配合
及国、地税之间、部门内部门的合作,对具体内容和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对作为和 __的法律责任做出明确、硬性的要求。
同时,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该公告的要公告,该曝光的要曝光,并鼓励广大公民积极举报,在全社会形成对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人人喊打,使其无藏身之地的声势,为税务机关开展清理漏征、漏管工作赢得社会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抓好纳税申报管理,提高申报效率和质量。
加强纳税申报工作,首先要简化纳税申报手续。
要采取各种纳税申报方式,即要充分发挥计算机的功能,开辟利用电话申报、因特网电子邮件申报和邮寄申报等途径,以方便纳税人。
此外,还要稳定各种办税程序,即对涉及到纳税人办理的各种事项,无论是何种表式和资料,都要统一固定,一般情况下不要变动。
对每年进行的税务登记验证、一般纳税人年检等工作,要尽量合并,集中安排在当年的某个月份内,以方便纳税人办理。
对出台的各种税收政策措施,在实施中尽可能简化手续,减少办税人的来回奔波。
要强化纳税申报的审核,解决纳税申报质量不高的问题。
对纳税申报表填写不全、数字逻辑关系不符的,必须要求纳税人重新填报;对申报无收入的,必须进行动态稽核。
七、规范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的手段和方法。
(一)加强税收基础信息的收集、调查、、录入、归档,建立纳税
人电脑化管理的档案。
完善纳税人税务登记资料管理系统(掌握登记、变更、注销、非正常户、失踪户情况等),发票购领、使用、查寻系统,电子申报纳税、欠税催缴系统和税源监控分析系统等,为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申报质量的分析与监控、检(稽)查的选案以及税源的跟踪管理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依据。
(二)实行税源调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限制、打击“地下经济”。
税源调查可以由各个基层税务机关按街道、路段、片区设置调查员,监控区域内的税源情况,及时发现“地下经济”,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同时开展税源预测分析,推行纳税评审机制。
通过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和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预测、分析、评审,对重大疑点问题进行调查,确保税源清楚、准确,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三)建立企业法人代表终身码,保证纳税人户籍的相对稳定。
即
以企业法人代表的 __号作为统一识别码,输入计算机管理网络。
当
其发生变动时,计算机系统可以自动识别并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应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据此及时处理。
为了保证企业法人终身码的有效性,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对其有关联关系的人员进行相同的监督,避免纳税人利用直系亲属易名易地经营,逃避纳税。
(四)逐步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加强税收监控。
从国外许多国家加
强税收征管的经验看,推广使用税控装置,可以大大降低税收征收管理成本,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偷、逃税行为。
近年来,我国在石油行业、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长沙市在出租车行业推广税控装置后,税收收入增长50%以上。
同时,新《征管法》也明确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五)加强对纳税人银行账户的管理,以有效监督纳税人的生产、
经营活动。
目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金融机构多头开户的情况严重,有的开户多达几十人。
税务机关不掌握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就难以检查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
因此,税务机关必须加强同金融机构的联系,通过其在金融机构所开立的账户加强对其进行控管。
以前,有的税务部门对银行重视、利用的不够,有的借助金融机构发现了税收违法行为,却无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令人欣慰的是新《征管法》对金融部门所应承担的职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需要了解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