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收执法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浅析税务稽查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
浅析税务稽查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浅析税务稽查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摘要:税务稽查执法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既是规范税收执法的需要,也是加强税务人员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如何加强对税务稽查执法的监督制约,也是当前税务部门必须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基于当前税务稽查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对税务稽查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现状与问题税务稽查执法措施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受到监督,权力缺少监督必然产生腐化。
税务稽查执法作为税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具有“外反偷骗、内防不廉”的双重职能,加强对税务稽查执法的监督与制约,既是规范税收执法的需要,也是加强税务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
如何加强对税务稽查执法的监督制约,是当前税务部门必须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1、当前税务稽查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现状及存在问题当前,税务稽查工作形成了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为主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促进稽查权力的依法规范运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目前税务稽查由于受执法环境、监督手段、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对稽查权力的监督制约还相对弱化,产生了一些不廉行为,甚至还导致了个别违法案件的发生。
究其原因:1.1 稽查权力分解不尽合理,缺少相对制衡虽然稽查按照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等程序进行了“四分离”,对稽查执法权力进行了分设和权限划分,初步形成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体现了对稽查办案全过程的相互制衡和监督。
但是,上述四环节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只是在同一稽查局内部形成的,权力依然还集中在稽查部门自身,这样的“权力链”极易使问题被“内部消化”,不能对稽查执法权力运作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不能起到真正制衡的作用。
1.2 部门监督制约不够到位,外部监督乏力现行对稽查案件的审理主要由本稽查局内部审理部门和上级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加之各级对划分案件审理的权限设定标准不一,有的对稽查内部审理权限设置过大,有时达到标准案值需提请上级审理却被指定下级审理,造成内部监督不到位。
新时期应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新时期应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依法治税防范风险不仅仅是个税收执法问题,而是一个涉及诸多领域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通过在清华大学短时期的学习,特别是呤听了北京行政学院董晓宇教授《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一课,深受启发。
根据笔者长期工作一线的经验与体会,在新时期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一、税收执法面临风险的现状:(一)民主政治与法制不可逆转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税务工作的灵魂,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更是深入人心,深入寻常普通百姓。
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进入到了政策决策层(如人大、政协等相关团体),对政策的制定有相当的话语权,并且其行为对管理者有相当的影响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类文明伴随法治文明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前行,在人们大谈宗尚社会道德文明那一刻起一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世界便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人人讲法,人人尊法,人人护法,已成为当今法治社会中民主政治与民主法制不可逆转的潮流。
(二)公民受教育程度及素质越来越高为什么“法治”如此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这是因为“愚昧无知与野蛮强爆”这对孪生姊妹不知害到了多少善良无故的人们,人们在极力摆脱黑暗与争取人身自由权益平等时,极力呼唤着法律的公平。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从摆脱愚昧与无知到追求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从解决“温饱到提高物质生活质量”变迁等,人们已不再是为温饱问题而患愁,国民受教育的程度已是惜非今比,人人受教育,人人享受高等教育并非神话夜谈,大学生村官、大学生个体户、大学生企业主等遍地开花。
由此可见,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已越来越高,国民的素质也越来越高,要求法治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文明法治追寻法律公平已成为时代的必然。
(三)信息公开的程度越来越透明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可以说,除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不可公开事项外,人们都可以通过各种媒介获取各种信息,特别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与人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党和国家除了通过各种媒体传播外,还特地开通了各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分地保护了公民的知情权。
浅议如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浅议如何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使政府定位更加准确,政府组织更加科学,政府行为更加规范,政府责任边界更加明晰。
省局在年初的工作部署中,明确将2008年确定为纳税服务年。
因此,建设服务型税务是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省局指示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行政职能的必然途径。
我们要用服务的宗旨来指导执法,用严格的执法来实现服务。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税收执法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适用于纳税人及管理相对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期望,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项综合性工作。
二者是税收工作中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既有相同点又有区别。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共同点1.二者有共同的目标。
税收执法的目的,是完成税收职能,打击涉税犯罪,纠正税收违法行为,促使管理相对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创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而纳税服务的目的同样是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的纳税服务体系,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的提高,营造一个法治、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二者相互渗透、缺一不可。
税收工作是执法与服务两种行为的载体,离开了税收工作就谈不上执法,也谈不上服务。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当包含“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这几项职能均直接或间接地融入了服务的理念。
在税收工作中执法与服务的主体都是税务机关,客体都是纳税人,服务行为必然自始至终地寓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浅议“两权”监督机制
浅议“两权”监督机制浅议“两权”监督机制无非[摘要]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是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关键,是遏制干部为税不廉的有效途径。
认识、教育、监督、人事改革、落实等工作不到位是目前不廉税案时有发生的根源。
要进一步遏制这些违法行为,需要加强领导监督,监督领导;创新教育方式;完善相关制度;找准监察重点,抓好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深化“两权”监督;充分利用信息化实现科学监督;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的战斗力。
[关键词]“两权”监督机制税务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拥有税务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
事实已经证明,权力集中的地方,是极容易产生腐败的地方。
尽管近年来,国税机关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出台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相关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和责任追究,聘请社会监督员、增加监察力量,加强外部监督,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代替部分手工操作,减少人情税、关系税,“两权”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国税干部贪污腐败案件仍屡见不鲜。
“两权”监督薄弱点在哪里,今后的改进方向等问题仍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
一、当前“两权”监督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两权”涉及面广,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某些环节与环节的交叉口、衔接点上还存在“死角”和“盲区”,由此引发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认识不到位。
少数领导干部,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识不足,开会讲一讲,会后既不当表率,也不认真抓落实,还有私心杂念。
尽管规定每周定时进行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担一些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学习,轻政治学习现象,向下压任务、催进度的多,对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少。
一些干部学习理论的兴趣不浓,自觉性不高,把学习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情,有些甚至出现了理论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化、思想空虚、精神贫乏的现象。
少数干部怕多做事多出错、做错事被追究,因此对工作只求过得去,缺乏进取心、创造性和积极性,对集体的事情,缺少热情,有的甚至漠不关心。
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报告(四)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05年4月11日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张文泉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自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和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对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行了多方面实践和理论探讨。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税收执法监督与税收信息化相结合,科学划分岗位职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是对税收执法权在税收领域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
其基本要求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通过健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法律内在要求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特征之一就是从属法律性,即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必须从属于法律,有法律依据。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税收法律主义原则要求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税收稽征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要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行使,必须以健全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监督制约。
《税收征管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是法律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现代管理理论的要求。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其中控制职能是为确保目标实现而对行为进行的“衡量与矫正”。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
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的建议完善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立法是基础,执法是核心,监督是保障。
我国税收行政执法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基础,现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发挥优势、巩固成果、加强监督、改善环境。
(一)完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的税收行政执法需要完整的税收法律体系的支持,完善税收法律体系是税收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
法律规定税收行政执法权的授权,规定税收行政执法的行为规范,规定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和保障。
完善基础性的税收法律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拟定税收基本法,短期内在修订宪法不易的情况下,继续拟定税收基本法是可行之举。
在税收基本法中明确一些税收基本法律问题,以统领和协调单行税收实体法与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
税收基本法要对税收共性问题做出基本规定:如对政府是否拥有征税权做出严格规定,税种设置的基本原则,税收管辖范围及权限,税收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违法责任追究,税收司法保障,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等,以达到在税收领域内统一和规范。
二是拟定税务机构组织法或条例,规范税务机构设置,组织形式,职责职权,管理体制等等。
三是单行税种的暂行条例上升到实体税收法律,增强税法的权威性、规范性、严肃性和稳定性。
四是立法要规范。
立法要降低规范的弹性,提高规范的可操作性,增强规范的严密性、科学性;同时,立法机关要及时制定、公布全国统一实施的配套规范——实施细则,以保证法律正确顺利实施,增强透明度。
税法解释权应属立法机关,执法机关不能自行制定有决定效力的解释和规定综合以上各点,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包涵:以宪法为统领,以税收基本法为税收法律的基础;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将单行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依据法律授权,由相应立法部门做出法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和税收管理权限,对税收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以利于税收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进行。
(二)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税收行政执法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实施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间和顺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0.01.01•【文号】国税党字[2000]83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的通知(国税党字[2000]83号2000年1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决定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下简称“两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力,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管理和行政管理的法律手段。
为了加强对“两权”的监督制约,保证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贯彻实施,从机制上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特作如下决定: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近几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结合税制改革、征管改革和机构改革,围绕对“两权”的监督制约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行了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的制约,减少了税收执法随意性;在人、财、物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了内部行政管理权的运作,加大了监管力度,促进了全国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
但是,在“两权”运行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损害了税务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破坏了依法治税原则,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因此,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两权的监督制约。
强化对“两权”监督制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针对“两权”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深化改革,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持从严治队,推进依法治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地方税收保证措施
地方税收保证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地方税收对于地方财政的支持作用日益重要。
为保证地方税收的合规、公平、高效运行,各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税收保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地方税收保证措施展开详细阐述:一、完善税收征管体制1. 健全税收政策制定机制:地方税收政策的制定应该具有科学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对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要起到引导和激励作用。
2. 加强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健全地方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税收主体权责,规范税收行为,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强化税收信息化建设:推动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提高税务机关的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效减少非法逃税行为。
二、加大税收征管力度1. 加强税收监管: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建立健全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对潜在税收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税收违法行为。
2. 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加强税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征管技能,有效提升税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强化纳税人教育和宣传: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提高纳税意识和主动性。
三、优化税收征管流程1. 简化税收征管手续:通过推行“互联网+税收”,简化纳税申报流程,提高办税便利性,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时间成本。
2. 加强税收征管协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税收征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征管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3. 强化纳税定期报告制度:建立纳税人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纳税人的经济状况和纳税情况,有效防止纳税人偷逃税款行为。
四、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1. 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对偷逃税款、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2. 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人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各种相关社会和市场活动中。
3.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收合作,共同打击国际税收逃避行为,有效防止涉税资金跨境流失。
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建设
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税收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税收治理体系不仅能够提高税收征收效率,确保公平公正,还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维护社会稳定。
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执法和加强国际合作。
首先,加强制度建设是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税收制度必须科学合理,能够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税法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减少税收规避和逃漏。
此外,还需要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能力,以便更好地进行风险评估和税收管理。
其次,加强监督执法是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
加强对税收征收和执法的监督,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要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纳税人合规性的引导和激励,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此外,要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是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建设的必要条件。
税收问题具有国际性和跨境性特点,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要加强税收信息交流和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税收逃漏、避税等行为。
同时,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和改革,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
综上所述,推动税收治理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税收部门、纳税人等多方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起科学合理、公平公正、高效透明的税收治理体系,才能够更好地支撑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收秩序,实现税收治理的全球化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这不仅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是实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
建立内控制约机制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南京市地方税务局鼓楼税务分局内控机制建设综述
制和网络监督来 实现对税 收执 法行 环节 , 重点对行政处罚权 限、 程序 、 幅
以分级管理为原则 . 建立了三个层次 不廉问题的事项进行重点监督 制定 的廉政预警模 式 分局负责一级预警 的组织实施工作 . 人事监察部门负责 查的规定》 ,定期安排 分局 的纪检监
负 责 三级 预警 的动 态 监 督 工作 以外 执 法情 况 。并 设 立 专 用举 报 电话 、 举
分成若 干标 准。 免了人情成分 . 避 杜
权。 把征收 、 管理 、 检查 、 处罚 、 审 案件
强化监督检查 . 切实解决权力运 任追究制》 ,严厉查处税务人员涉税
绝执法的随意性 二是缩小执法操作 行 中 的 问题
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 发挥案件查处
分 局 把 容 易 在 税 收 执 法 中 出现 的震慑作用 。 注意发挥查 办案件的治
收管理 环节 ,重 点 对税 务登 记 、 停
( 作者单位 : 鼓楼 区纪委)
金陵隙望 2 0 . 61 0 91 4
当事人发出廉政预警通知 . 增强反腐 邀监察 员 . 人事监察科经常组织他们
到 地税 机 关 和 纳 税 户 中 明察 暗 访 . 进
规 范行为 、 制度 办事 、 按 靠制 度管人 倡廉工作 的主动性 二是流程控 制 的有效机制 . 让税收执法行为都成 为
“ 阳光 工 程 ”一 是分 解 税 收 执 法裁 量
范行政行为人 手 . 发票违 章 、 期 人 ” 对 延 的转 变 . 一双“ 形的眼 ” 干部 无 为 为. 将弹性 大的行政处罚权按金 额划
的平 台 。
帐户 。三是建立健 全严厉 的惩治机 分暂行规定 》健全《 、 执纪执法过错责
税收治理机制完善
税收治理机制完善税收在国家财政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建立一个健全的税收体系,加强税收治理,我国不断完善税收治理机制。
本文将从税收治理机制的重要性、完善目标和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税收治理机制的重要性税收治理机制是指为了保障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完善税收治理机制具有以下重要性:首先,税收治理机制是保证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基础。
税收作为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必须合法地从纳税人处征收。
通过建立税收治理机制,可以确保税务部门的权力合法行使,减少滥用权力和不公平征收的可能性。
其次,税收治理机制是促进纳税人遵法纳税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收制度和相应的纳税政策,可以增加纳税人遵守税法的积极性,提高纳税合规水平,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
再次,税收治理机制是保障税收征收效率的重要途径。
针对现行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通过制定合理的税收治理机制,可以提高税收征收的效率,减少税源流失,增加税收收入,从而更好地支持国家的发展。
最后,税收治理机制是加强税务部门职能的重要手段。
税务部门作为税收治理的主要执行者,通过建立健全的治理机制,可以规范税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履行税收管理的职责。
二、税收治理机制的完善目标为了提高税收治理水平,我国制定了完善税收治理机制的目标和方向。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建立健全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
完善税收法规,构建科学合理的税收法律体系,强化对税收活动的规范和约束。
同时,加强对税收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遵纳税法的意愿。
其次,优化税收管理机制。
通过建立信息化税收管理系统,实现税务数据的共享和互通,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纳税负担。
加强税收征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
再次,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
加大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
关于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的措施和建议【摘要】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方面,对于促进税收法治化、规范化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税务系统在依法治税方面还存在一些挑战,如税法宣传不足、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征管机制有待加强等。
为了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进程,需要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完善税法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税收征管机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同时也要加强税务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来发展方向应是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确保税收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并得到有效执行。
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确保税收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国家税收秩序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关键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税法宣传教育,税法法规体系,税收征管机制,税收执法监督,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水平,发展方向,必要性。
1. 引言1.1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重要性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是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保障税收合法性和稳定性的重要举措。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税收法治化有利于提升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有助于促进企业合法经营,维护税收公平,加强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的可持续发展。
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税务系统依法治税更是不可或缺的。
只有通过依法治税,才能有效规范税收行为,减少税收漏税、偷税、逃税等问题,构建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提高税收征缴效率,维护税收秩序,确保税收法规的贯彻执行。
税收法治化还有利于增强税务人员的执法意识和规范行为,提升税务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
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对于国家建设法治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税收领域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1.2 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当前税务系统依法治税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税法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法律条文的适用不明确或者存在漏洞,给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税收征管机制不够健全,导致税收征管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纳税人的税收行为。
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
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税收征纳监督管理是国家税收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收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税收征纳监督管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因此,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如何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以推动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需要强化监督力度。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税收征纳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税法执行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监督力度的加强需要采用多种手段,例如加强对纳税信息的核查和比对,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并预防可能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人员的监管,提高税收征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其次,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需要提高纳税人的知识和意识。
税收知识的普及和纳税意识的提高可以有效地减少纳税人的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合规率。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开展税收宣传和培训活动,向纳税人普及税收政策和法规,提高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认同感和依从度。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加强与企业和个人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再次,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化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从而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同时,信息化系统还能够提高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
最后,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需要加强合作与协调。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税收征纳工作的规范化和一体化发展。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税收征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借助社会力量对税收征纳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高税收征纳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加强税收征纳监督管理是当前税收工作的重要任务。
谈谈对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的认识
税收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工具,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是税收领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来谈谈对税收服务、执法、监管、治理的认识。
一、税收服务税收服务是指税收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便利纳税、遵纳税法的服务。
税收服务不仅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规范税收服务的原则(1)便民原则:税收服务应该围绕纳税人的需求,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2)规范原则:税收服务应该遵循法律法规,依法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3)专业原则:税收服务应该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能够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疑难问题。
2.加强税收服务的途径(1)优化税收服务流程:简化纳税人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
(2)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加强税收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税收服务水平。
(3)拓宽税收服务渠道:利用互联网、移动端等现代技术手段,拓宽税收服务的渠道,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税收执法税收执法是国家对税法的执行过程中,依法实施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是保障税收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1.税收执法的原则(1)依法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
(2)公正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公正、公平,不偏不倚。
(3)严格执法原则:税收执法应当严格,对违法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2.加强税收执法的措施(1)提高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健全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执行执法活动。
(3)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三、税收监管税收监管是指税收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1.税收监管的方式(1)制度监管:建立健全税收监管制度,规范税收行为。
(2)信息监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纳税人的信息监管,防止偷漏税。
组织 税收收入措施
组织税收收入措施简介税收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维持国家财政平衡、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正、高效征收,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组织税收收入。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组织税收收入措施,包括税收征收和监管、税收政策调整以及税收信息公开,以期对税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提供参考。
税收征收和监管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税收征管体系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对于确保税收的有效征收和监管起到关键作用。
为了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组织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制定相关税收管理法规,明确税收的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和征收责任,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2.强化税收征管执法力量: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税收征管的实施力度。
3.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税收征管的全程电子化,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精度。
加强税收征收监督税收征收监督是组织税收收入的重要环节,可以有效防止税收征收中的违规行为和滥用权力。
以下是一些加强税收征收监督的措施:1.建立健全税收征收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税收征收监督机构,负责对税收征收实施进行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加强税收征收监督力量:加强税收征收监督人员的招募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增强对税收征收的监督力度。
3.多元化监督方式:采取多样化的监督方式,如举报制度、定期检查等,加强对税收征收的全面监督,确保税收征收的公正和合法。
税收政策调整税收政策调整对于税收收入的组织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税收调整政策和税收追缴政策等。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税收政策调整措施:1.优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财政状况,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和优化,减少税收负担,激励企业创新和投资,促进经济发展。
2.调整税收调整政策:根据经济形势和财政需求,对税收调整政策进行灵活调整,合理分配税收负担,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公平。
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只能控制体系
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只能控制体系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对于我国税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税务执法质量控制体系的建设目标、重点内容和具体参考内容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建设目标1. 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建立统一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确保税务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 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完善税务执法技术和手段,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税务执法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效率。
3. 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
4. 推动执法公正和公平:依法公正执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税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重点内容1. 税务执法法规体系:建立健全税务执法的法律制度体系,提高税务执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 相关参考内容:建议参考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税务执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税务执法的程序、权责和要求。
2. 执法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加强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
- 相关参考内容:建议参考国内外税收专业机构的培训方案,制定税务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强化税法、财务和执法技能的培训。
3. 执法技术和手段的改进:借助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税务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 相关参考内容:建议参考国内外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税务、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提高税务执法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4. 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税务执法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税务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 相关参考内容:建议参考国内外反腐败和执法监督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税务执法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问责制度。
三、参考内容1.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等税务部门公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了解税务执法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程。
2. 学习国内外税务执法的先进经验,借鉴国外国际税收标准和规范,了解国际税务执法的最佳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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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
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20XX年来,在征管资料的建立与完善方面,各级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精力,推广了档案化管理,档案资料从账、表、单、册越来越齐全,程序、系统也越来越繁杂,但实际工作中资料的利用率却很低,实用性也不强,不仅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也使纳税人应接不暇,这与“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简化和减轻手工劳作、寓服务于征管的目的相悖。
20XX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为征管改革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激励机制。
结合专业化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岗责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考核要求,完善岗位责任制考核。
结合岗位责任制考核,按工作实绩核定奖金数额,改变以往奖金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增强干部的事业心的工作压力感、责任感。
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做好税收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税务部门从严治队的治本之策。
税务干部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其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税收执法权力。
能否公平、公正行使权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直接影响到税务部门乃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
因此,重视和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既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需要。
近年来,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各级税务部门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了各项监督制约制度,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有效地推动了依法治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进程。
但仍有少数单位和干部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存在着流于形式、重于应付、疏于落实等问题,导致了各类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本文旨在结合基层税收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监督做一点探讨。
一、当前税收执法权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实行税收执法权监督,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中提出的,是促进依法治税、从头上预防和治理税务系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的重要措施,是新时期做好税务工作的重要保证。
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到位,少数单位并未完全、真正地认识和重视税收执法监督这一系统工程的必要性和内在作用。
部分干部认为执法监督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只要纪检监督部门加强执法监督就行。
甚至还有人认为税收执法监督是束缚手脚,是对执法者的不信任,是对自己权力的削弱,进而对执法监督人员产生不重视、不理解、不配合;而纪检监督干部则认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是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事情,工作不能不做,但不能认真去做。
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事怕影响关系,监督下级怕失去人缘,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
加之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把纪检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往往是安排部署多、检查落实少,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措施乏力,使税收执法权监督难取实效。
关于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的思考
对进一步做好“两权”监督检查的思考临县地税局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检查(以下简称“两权”监督检查),是税务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这一机制的实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拓宽了新思路,开辟了新途径,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化“两权”监督检查,对于提高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完成税收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两权”监督检查的理性认识(一)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关键环节失去监督的权力,是腐败产生的主要根源。
地税干部处在社会改革的浪尖上和各种利益矛盾的焦点上,接触的是形形色色的人,面临的是各种利益的诱惑,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陷入以权谋私的泥潭。
因此,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改变过去传统做法,应在治官、治权、控权上下功夫。
通过对“两权”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控,让一些想搞腐败的人失去机会、失去空间、失去条件,从而达到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目的。
(二)深化“两权”监督是实现地税系统内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根本保证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款流失、混库、经费管理不规范等违纪现象,虽然其起因多种多样,但疏于管理,行为不规范,是诱发上述问题的主要根源。
通过“两权”监督检查,可以使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干部努力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在执法和行政工作中处处依法办事。
从源头上堵塞各种漏洞,从根本上铲除权力滥用的土壤和条件。
“两权”监督检查,涵盖了税务机关对外执法、对内行政的方方面面,抓好“两权”监督检查有助于关口前移,保证依法治权目标的实现。
(三)深化“两权”监督检查是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有效途径“两权”监督检查一个重要内容是通过建立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完善互相制约、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权力监督网络,进行分解权力、规范权力、监督权力,确保各级地税干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用手中权力。
“两权”监督的最重要环节是必须加大教育力度,通过运用各种教育手段,使每个地税干部成为“两权”监督检查的实践者和执行者,同时在“两权”监督检查中把治标与治本、教育与管理、自律与监督、预防与纠正、惩戒与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干部在监督和制约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和保护,使地税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纪检监察类试题(三)
满洲里监察室“1155”争先创优试题C一、单选题,每小题( 1 )分,共计(20 )分1。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
(B)A。
同消极现象作斗争B。
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C。
同腐败现象作斗争D.同不良现象作斗争2.《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
(A)A。
群众的正当利益B。
群众的全部利益C.群众的利益D。
群众的所有利益3。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
(A)A。
全面领导责任B。
次要领导责任C。
主要领导责任D.直接领导责任4。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的职务.(B)A.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低于其原任职务B.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C。
低于其原任职务D。
视情况而定5。
某机关负责人王某(党员)参加某培训班学习后,擅自去其他地方旅游,旅游及房间费用共计6000元,王某采取虚开发票等手段将旅游费用报销据为己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D)A。
王某的行为属于公款旅游错误B.王某的行为违反了财经纪律C。
王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占有错误D。
王某利用外出学习之便,擅自旅游,虚开发票将旅游费用报销,构成了贪污错误6.党员卢某因贪污罪于2009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所在党组织应给予其处分.(C)A。
留党察看二年B。
撤销党内职务C。
开除党籍D。
党内严重警告7。
2010年9月,党员领导干部黄某(已婚)在一次公务活动中结识了某宾馆女服务员杜某,两人相互留下联系方式。
当晚,黄某打电话将杜某约到某宾馆房间内,两人发生两性关系。
之后,两人先后在杜某家中、宾馆房间内多次发生两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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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执法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礼县地方税务局马成良税收执法权是国家行政执法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部门两个主要权力(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之一,是税法赋予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用于征收税款、管理税收事务、保证税收职能实现的一种行业执法权力。
事实证明,税收执法权能否得到正确使用与正常运作,不仅直接影响到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及国家财政收入的顺利完成,而且直接影响到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程度。
但是,从近几年全国税务系统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来看,税收执法一线单位和直接负责征收、执法的税务人员,因为滥用税收执法权而造成的渎职侵权违纪犯罪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且发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那么,怎样才能确保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正确行使运用税收执法权呢?我认为,加强税收执法权,应建立起对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的有效机制。
可以说,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确保税收执法权正确行使和规范运作的关键所在。
一、税收执法权构成要素之分析税权可以划分为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和税收司法权三大部分。
鉴于我国立法体制是一元多级制,以及我国立法法所确定的法律保留原则,税收的立法权主要集中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而根据 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可以制定税收法规。
当然在税务系统内部国家税务总局亦行使一些税收立法职能,如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性立法,以及对其作相关的法律解释等。
而税收司法权由于当前我国的司法制度,它仅指行政司法即准司法权,如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权。
对于大多数税务机关来讲主要行使税收执法权。
本文拟从法理的角度对税收执法权进行分析,以影响税务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一税收执法权的性质同其他行政职权一样,税收执法权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法律性:其表现有二,首先从实体上看税收执法权力来源于法律即法无授权不得为之。
其次从程序上讲应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既不能缺失步骤,又不能颠倒顺序,不符合法定方式和时限。
2、单方意志性:税收执法权的行使无论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还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都是以税务机关的意志而成立,非双方意志一致决定其内容。
这一点与行政合同是不同的。
3、自由裁量性:虽然税务执法行为具有法律从属性, 但是基于税收执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税收法律规定不可能面面俱到,况且税收执法现象具有复杂性,税收法律只能抽象概括其一般情形,于是在立法上便赋予行政机关以自由裁量权。
在法定标准范围内由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合理判断,做出选择。
4、效力先定性:税收执法行为一旦做出,只要符合其成立要件,又符合生效要件,就推定它是合法的。
关于其实际效力问题,只能由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进行审查决定。
(二税收执法权的构成要素分析税收执法权之构成通常含有归属、范围、对象、方式四个方面。
具体地讲其内容有:1、权力归属法定:税收执法权由谁行使,谁具有执法主体资格是法定的。
从《征管法》来看,税收执法权可归纳为税收征收管理权、税收处罚权、税收检查权。
该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从而通过直接陈述方式,明确了税收执法主体范围及税权之归属。
为体现法律的确定性,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条指出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权力,在具体行政权力上又略有不同,如税款征收权《征管法》第二十九条中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
由此可见其征税权主体资格的有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人员。
在立法语言上采取了间接陈述方式,否定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具有征税权,从而肯定了征税权的归属。
2、权力对象法定: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权力归属法定确定了行政主体,权利对象则确定了行政相对人,两者必须同时具备才形成为一个完整的法律关系。
从《征管法》来看,税务相对人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税务当事人。
当然在具体税收执法权行使时,又有具体对象限制。
如《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保全措施对象是:“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第三十八条的保全措施的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
对此两者的对象如果混淆,就是越权,而越权则是无效的。
3、权力范围规定: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分为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之一便是税收的范围。
在行使税收执法权时,应遵循其法定范围。
如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保全范围仅为商品、货物,而第三十八条的保全范围为“商品、货物和其他财产” 。
如果使用第三十七条的保全措施扩大到“其他财产” ,那就是超越范围。
而且在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再一次表述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 。
徜若违反此规定,除该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外,还应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权力方式法定:权力主体行使权力可采取哪些方法、手段、措施亦是法定的。
从《征管法》规定的角度看,保全的措施有扣押、查封;执行的强制措施有扣缴、拍卖、变卖等。
这都是行政权力的外部表现,是其采取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
二、建立税收执法权监督制约机制方面, 应着力狠抓了以下几点:(一示权, 强化社会监督力度。
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只有将税收执法权置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使权力的行使和运作趋于规范,而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推行公开办税,实施“阳光作业” ,还监督权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
基于此,近年来,我县地税局投入两万余元,在县局和各基层单位设立了板面、公示栏、政策宣传栏、监督台,还在县广播电台开办了《地方税收与经济》宣传栏目,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开办税窗口职责范围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时限、步骤和方法;公开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电话;公开“双定户”的定额标准、缴纳及违章处罚情况。
同时,还将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服务的标准、时限,票证工本费收取标准、税务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政策法规咨询热线等进行公开,极大地增强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把税收执法权行使和运行的全过程真正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让纳税人对执法依据、执法规程、执法结果了然于胸,杜绝了税收执法时的暗箱操作,使纳税人在缴“放心税” “明白税”的同时,也增强了税干执法时不越轨,不出格,不跨线的自律意识。
此外,我县地税局还在社会各界聘请义务监督员,把税收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形成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外部监督体系。
(二分权, 强化内部制约力度。
针对以往征管过程中权力过于集中,容易滋生腐败的状况,我县地税局在税收执法权的分解和制约上狠下功夫。
一是深化征管改革,建立起分权制约的运行机制。
按照建立征管新模式的要求,大力推行专业化管理,实行征、管、查“三分离” ,在征管方面,实行计算机定额管理,计算机开票。
在稽查方面,推行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 ,使权力得到合理分解配置。
同时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各股室和各基层单位配备微机,用机器管税,靠计算机管人,使执法中的人为因素明显减少。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每个岗位的执法权限、程序、要求及责任等依法进行严格界定和明确分解, 做到分工到岗,责任到人,使每个人对自己的职权范围十分清楚, 对自己该干什么, 不该干什么, 监督什么, 怎样监督, 做到具体明确。
三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征管规程,要求税干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规定程序,并处理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使每个人、每个部门既明确整体工作的运行过程,也明确自己所涉及的具体程序,既明确本人、本部门承担的责任,也明确整体工作的衔接。
经过努力,我县地税局使税收执法权得到有效分解, 形成了权力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上下衔接、首尾贯通的运行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税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
(三制权, 强化惩戒震慑力度。
首先大力开展税收执法检查。
今年来,县局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日常执法检查三次,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票证填开不规范的偏差 11起;其次进行执法监察,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 问卷调查等方式;第三,认真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县局班子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不隐瞒、不护短,不包癖的态度,切实做到了真抓实干,真追实究,究责到位,对变通税收政策、违反规程、执法不到位和滥用职权的税务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把提示教育纳入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
不管是分局长、所长,尤其是和纳税户直接接触较多、拥有税收执法权的征收管理、税务稽查部门和基层税务所的领导干部, 要善于从下属及身边人员的平时工作中,从生活、社交活动中发现不健康倾向和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
各部门领导干部,要把对下属的提示教育作为干部管理的一个必备环节,做到“七个必谈” ,即:逢年过节必谈,婚丧嫁娶必谈,职务升迁必谈,岗位转换必谈,进企业下基层必谈,有信访举报必谈,群众有议论必谈。
从而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者,保证了公正执法和严肃执法。
三、防止税收执法权异变税收执法权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了随意性大、以权谋私、以税谋私、暗箱操作等种种异变,已经直接导致税款流失,引发税收征管腐败,严重干扰了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和税收收入的顺利完成,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 要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 从源头上预防税收执法权的异变,减少税务人员渎职侵权违纪犯罪案件的发生,必须采取以下四项对策:一是走改革治本之路,建立有效的税收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二是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按照管事的要求确定税务执法人员的个人职责,做到有过错即追究责任到人;三是着力加强检查监督, 实现关口前移;四是围绕依法治税的目标,严厉惩治税收征管腐败。
四、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治,建立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廉政激励机制是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对廉政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廉政激励机制谈几点自己的不成熟的看法。
(一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
过去,我们过多强调倡导无私奉献的引导机制和规范权力的约束机制,忽视科学、合理的利益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单纯地排挤个人利益因素的廉政教育,容易演化成空泛的说教,一味强调无私奉献的正面引导,很难达到示范的目的。
因此我们要转变观念,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真正重视廉政激励机制的建立对廉政起着激励、调控、平衡的作用,为此,应完善廉政激励机制,包括精神激励、物资激励、地位和权力的激励等。
(二注重实效, 保证廉政激励机制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