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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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磁县
(冀豫界)段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1.1路线走向
京港澳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7918网)中的一条射线,自北向南连接北京、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香港、澳门等8个中心城市,是我国最早规划的高速公路之一,其前身为京珠国道主干线。
京港澳高速公路早期建设时(建设时期为国家“五纵七横”中的“一纵”,统称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各省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了分段建设,并相应进行了分段命名。
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分为两段,其中:北京至石家庄段简称“京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安阳段简称“石安高速公路“。
本项目全线采用“主体扩建、局部新建扩容”的总体改扩建方案,扩建路段长165.755km,新建路段长79.133 km(含石家庄新建段43.301km,邯郸市东南环H线35.832km),本项目改扩建里程共计长244.888km,另外还有对应石家庄新建线的老路整治50.054km。
对于石家庄新建线的京石高速和石安高速的分界点,设置在石黄枢纽互通终点处,老路设置在滹沱河大桥南桥头。
1.2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量
石安高速公路全线扩建路段长165.755km (K321+399.184~K487+153.714),新建路段长79.133 km,其中石家庄新建段43.301km (AK270+200~AK313+500.547),邯郸市东南环H线长35.832km (HK446+694.557~HK482+526.982),本项目改扩建里程共计长244.888km,另外还有对应新建线的老路整治50.054km(K271+345~K321+399.184)。
根据工程实际条件和交通量预测结果,扩建段采用8车道整体式路基宽度42m(不设左侧硬路肩)。
新建的邯郸市东南环H线为4车道,路基宽度28m;石家庄市新建段采用8车道,路基宽度42m;石家庄新建段对应的老路保留4车道并进行道路路面和桥梁等相关病害的整治。
主要工程量为:本工程改扩建后共有特大、大、中桥梁63座,小桥336座,桥梁全长18031.7m(包括旧路整治路段),占本次改扩建路段(244.888km)及石家庄旧路整治路段(50.054km)总长的6.11%。
本项目共有互通29处。
其中旧路改造路段5处,本次工程不改建;扩建路段改建14处,新建1处;新建路段新建互通7处,改建2处(其中A线新建5处;H线新建2处,改建2处互通)。
本次改扩建工程中新增部分服务设施,共新增3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
其中扩建段增设2处停车区;新建段增设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均设在A线。
2主要环境问题
2.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①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②施工噪声、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③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土地利用现状改变造成的影响。
2.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①交通运营对工程区周边及敏感点环境噪声的影响;
②车流量增大对工程区周边及敏感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景观改变及项目运营对生态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影响;
④项目运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环境概况
3.1自然环境概况
3.1.1地形地貌
路线所经地区属华北平原的西部边缘带,距太行山主峰约50~60km。
属太行山山前冲积平原,局部路段地势略高。
3.1.2气候
根据河北省2007年年鉴,项目沿线年平均气温13.5℃,一月平均气温-2.3℃,四月平均气温13.2℃~14.5℃,七月平均气温26.3℃,十月平均气温12.7℃~13.6℃。
极端最低气温-22.4℃,极端最高气温43.3℃。
年平均降水量558.7毫米,雨量多集中在七、八月份。
年日照2447~2871小时。
无霜期165~210天。
3.1.2河流水文
本项目沿线河流大多为干旱河流,常年无水,洪水季节受上游水库调洪,近年来大多都被辟为农田。
较大河流有洨河、洺河、滏阳河、槐河、泜河、大沙河、漳河。
3.2社会环境概况
石家庄地处河北省中南部,环渤海湾经济区。
位于北纬37°27′~38°47′,东经113°30′~115°20′之间。
辖区总面积15848平方公里,新兴城市石家庄市为河北省省会,在首都北京的西南方向,距北京283公里。
邢台市地处河北省南部。
辖区东西最长处约185 公里,南北最宽处约80公里,总面积12486平方公里。
市政府所在地北距省会石家庄市106公里,距首都北京396公里。
邢台市下辖2区、15县、2个县级市。
2007年底,全市人口达到688万人。
邯郸市位于河北省南部京广铁路与邯济铁路交汇处,为晋、冀、鲁、豫四省通衢要冲,是河北省三大城市之一,1985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城市,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总面积12062平方公里。
2007年末,总人口876万人,占河北省总人口的12.68%,居河北省的第三位
4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4.1生态环境影响
4.1.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公路沿线对应的农田、森林及永清县森林公园,自然植被,工程建设拟建的取土场,公路路堤路堑边坡的水土保持。
4.1.2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以平原农业生态系统为主,植被类型主要是农用地、公路绿化林及村庄附近的树木和果园及蔬菜大棚等;路线占用的大部分为农用地及公路绿化林;沿线不穿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也无受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
4.1.3生态环境响评价结论
(1)拟建公路沿线地区森林覆盖率较低,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对征地范围内树木、花草的砍伐、铲除、掩埋和践踏等,可以通过公路的绿化与绿色通道的建设来弥补。
由于拟建公路占地大部分被填筑为路基,被占用的生物量无法恢复,仅能依靠沿途路域的乔木、灌木、草坪等种植密度提高和面积扩大来弥补损失的生物量。
拟建公路不经过自然保护区或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对沿线野生动物影响很小且较短暂。
(2)拟建公路永久性占地对沿线地区农业生态影响不大,但所经村落在短时间内会受到一定影响。
随着公路的建成,沿线地区的经济也将获得较大的发展。
(3)拟建公路占用少量耕地,在做好征地补偿手续后,对沿线村落的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影响较小。
4.1.4生态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需做好沿途的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2)完善临时工程用地设置要求及恢复措施;
(3)做好沿线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4.2水环境影响
4.2.1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工可报告及对本项目沿线进行现场踏勘和调研可知,项目沿线范围内没有受保护的地下水源地,项目区内有石津渠、洨河、白马河、支漳河、漳河、团结渠、槐河、李阳河、泜河、内步午河、杨村午河、牛尾河、汐河、滏阳河、沙河、七里河、北民有渠、南民有渠。
4.2.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来自道路雨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石油类、Pb等。
随着降雨历时的延长,路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经历由大到小的变化过程,在降雨后1h趋于平稳,此时污染物物浓度对沿线水环境影响不大。
4.2.3污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
(1)为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各施工营地应配套建设化粪池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求对工地食堂污水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可由当地农民用作农家肥,用于临近农作物的施肥灌溉,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2)加强施工机械的清洗管理,尽量减少机械冲洗量,若在现场清洗,应建设简易的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后排放。
施工机械清洗废水主要含有泥土等悬浮物质(SS),统一收集后用于道路的洒水抑尘。
(3)水泥搅拌站周边应设置简易的泥浆水收集池,使之自然渗透过滤,避免泥浆水直接流入周边海域,影响海域水质环境。
营运期:
本项目服务区和主线收费站污水采用MBR二级生化处理,水质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绿化标准,出水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
本项目匝道收费站和养护工区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成份简单、浓度低,采用设化粪池处理,沉淀物可根据情况由吸粪车抽吸且运送至临近处理厂或作为农田用肥,污水均不外排。
4.3声环境影响
4.3.1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评价范围:道路中心200m范围内。
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道路沿线的76处环境敏感点(含学校和医院)。
4.3.2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现状监测结果来看,由于原有旧路交通量偏大,各村庄现状噪声值均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尤其是夜间超标严重。
4.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在调查的公路沿线村落声环境现状较好。
工程的施工噪声对邻近施工场界一房屋有一定影响。
施工期间场界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规定的标准。
(2)运营期
运营期各村庄噪声预测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经过在高速公路路肩设置声屏障和给居民用户安装通风隔声窗。
4.3.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应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并注意对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一些高噪声设备如发电机组、混凝土搅拌机应避免靠近和直对邻近居民点。
对于噪声影响较大的高噪声设备(如泵、空压机等)附近应设置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障,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工程施工中要注重匝道两侧的居民生活环境的保护,做好协调工作,文明施工,避免和减小在施工期建设方与当地居民产生环境矛盾和纠纷,使施工噪声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小。
运营期:
(1)随着工程投入使用,车流量将逐步增加,对道路两侧区的影响也会逐渐提高。
因此应做好道路两侧区规划。
(2)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经分析比较,应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
工程运营后采取建议的噪声控制措施,以达到减小或避免噪声污染的目的。
在受影响的房屋加装隔声窗和声屏障,隔声窗设置应按照《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2004的要求进行。
4.4大气环境影响
4.4.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距道路中心线300m范围内。
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为道路沿线的146处环境敏感点(含学校和医院)。
4.4.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大气污染物除TSP略微超标外,其余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4.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拟改扩建道路工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拟建道路工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符合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该工程所在区大气扩散能力较好,通过预测说明,公路建成通车后,远期交通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近期工程交通量下的废气影响有所增大,但仍基本能保持环境空气功能区划要求,敏感保护目标处的影响增量叠加现状值低于环境评价标准,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处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也不大。
因此,从环境空气角度来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4.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在大风天气避免进行场地开挖、水泥搅拌等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2)水泥搅拌站必须设置挡风围档,防止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渣土的外逸。
对工地裸露地面必须采取软硬覆盖及洒水等防尘措施。
(3)施工场地主要干道必须采取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避免施工道路产生扬尘。
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必须采取冲洗轮胎等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现场。
(4)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篱席等有效措施,并要经常进行洒水保湿,避免扬尘污染。
(5)水泥等粉状物料应罐装或袋装储运。
(6)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现场、清运残土和垃圾,并进行软硬覆盖。
运营期:
(1)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
(2)保持路面清洁,减少路面尘粒。
(3)利用植被净化空气
4.5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4.5.1固废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废弃土方、施工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脚料,废旧设备及其维修废料、施工机械废油,生活垃圾等。
根据工程分析,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废弃土方将是施工期的主要废物;施工机械废油量虽不大,但属危险废物,应及时处理。
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可能对周围陆域和水域环境的污染,其次是管理不善会造成环境卫生和景观上的影响,随意堆放既影响人们生活,也有碍观瞻。
而且,生活垃圾中有机物比例较高,极易腐败,且会散发出氨、硫化氢、硫醇类气体,具有恶臭和毒性,会影响周围生态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
此外,垃圾堆积易产生病菌,孳生蚊蝇,成为传播疾病的源头,因此必须及时地收集、清运或处理。
4.5.2固废处置措施
对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堆放,统一管理,分类处置。
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禁止将施工固废、生活垃圾投入水体中。
施工产生的废弃土方,应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并在施工期结束后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堆储。
建筑材料下脚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资源,可由施工单位可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卖。
其余未能回收使用的施工垃圾,应该送当地垃圾处置场处置。
废旧设备或其废零件,多为金属材料,由施工单位集中收集后由废品站回收。
设备维修废油、施工机械废油,属危险废物;施工单位应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联系,将其及时送该单位集中处置。
此外,建设单位应建设临时的危险废物储存间。
生活垃圾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可在施工人员生活集中区设置一些垃圾筒(箱),并与当地环卫部门建立联系,定期上门收集,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营运期固体废物以平时环卫、路政部门清扫的路面垃圾为主,均可得到及时清运,其对环境影响很小。
5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5.1产业政策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了区域交通运输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5.2工程建设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本评价认为工程所推荐的路线方案总体可行,在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沿线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种环保措施,以保证项目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降到最低。
5.3环保措施可行性及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拟采用的各种环保措施,是合理可行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及环保措施缺漏之处。
本评价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并实施本评价及项目《工程可研》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本项目的建成后,在正常状况下,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基本上不会影响该区域的环境功能和环境质量。
5.4公众参与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当地多数公众(100%)支持本项目建设,同时认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磁县段(冀豫界)改扩建段项目工程”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
对于公众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
对于公众所关心的就业问题,建设单位会积极给予支持。
建设单位及地方政府应加强对当地群众的宣传、沟通和交流,使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重大意义、以及地方政府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有所了解,以消除公众的疑虑,取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6主要环保措施与建议
6.1主要环保对策
搞好污染防治是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6.2建议
(1) 建议建设单位将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纳入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按本报告书施工期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
(2) 建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进行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
(3)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尊重公众合法权益,加强与当地居民的沟通和交流,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公众利益的关系,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4) 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大施工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力度。
7综合评价结论
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不仅是“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纵3”京珠高速公路(G030)的起始路段,同时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射3”京港澳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及河北省路网中具有十分显要的地位,是全国最繁忙的交通通道之一。
本项目的实施将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经济圈很好地连接起来,缩短了其间的时空距离,为河北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为沿线三市的经济腾飞注入了活力,并且成为外来资产进入的诱因之一。
其对沿线三市的社会经济效益具有较大影响,促使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呈现质的变化。
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防治、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影响能够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因此,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河北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磁县(冀豫界)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