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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审批操作手册

生育服务证审批操作手册

在线审批系统生育服务证(2014年5月)操作说明书杭州通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Hangzhou ToKo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 Ltd.目录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一、递交申请 (3)1. 申请者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服务窗口进行“生育服务证”申请 (3)1.1 申请人通过服务窗口递交申请及原始材料 (3)1.2 镇计生办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始材料 (3)1.3 镇计生办核对通过后将申请人申请信息录入电脑PDC系统,原始材料扫描上传至电脑PDC系统 (3)1.3.1 镇计生办录入申请信息 (3)1.3.2 镇计生办上传申请人材料 (4)1.3.3 镇计生办录入婚姻经历 (5)2. 申请者通过网络途径递交“生育服务证”申请 (7)二、村专干核实申请信息及材料 (8)1. 登录手机APP计生通系统 (8)2. 登录电脑PDC系统 (12)三、镇计生办审核申请信息及材料 (14)1. 登录手机APP计生通系统 (15)2. 登录电脑PDC系统 (21)四、镇级发证人发证 (25)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一、递交申请1. 申请者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服务窗口进行“生育服务证”申请1.1 申请人通过服务窗口递交申请及原始材料1.2 镇计生办核对申请人递交的原始材料1.3 镇计生办核对通过后将申请人申请信息录入电脑PDC系统,原始材料扫描上传至电脑PDC系统1.3.1 镇计生办录入申请信息登录电脑PDC系统后,点击“行政服务”菜单栏中的“生育服务证申请”进入到“生育服务证管理”页面(如图1)。

(图1)点击按钮进入到“新增生育服务证申请记录”页面。

在该页面中录入申请人男、女双方的申请信息,选择“申请政区”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2)。

(图2)备注:红色“*”为必填项。

1.3.2 镇计生办上传申请人材料录入申请人的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上传申请材料的页面,在页面中完成所需上传的材料,点击“上传材料”按钮,出现“上传文件”框,点击“浏览”按钮,选中需上传的文件后,点击“确认”按钮(如图3),即一份材料已上传完成,当上传完所需上传的申请材料后,点击“保存材料”按钮(如图4),即上传申请材料成功。

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使用流程

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使用流程

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使用流程1. 手册的目的孕产妇保健手册是一本记录妊娠期(怀孕期)和产后阶段的重要信息的文档。

它是孕产妇在孕期和产后接受个别医疗服务的重要依据。

本文档将介绍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使用流程,确保准妈妈和医务人员能够正确使用手册并记录相关信息。

2. 获取手册孕妇通常可以在医院或妇产科诊所领取孕产妇保健手册。

在第一次产检时,医生或护士会给准妈妈提供手册,并详细解释如何使用和记录相关信息。

3. 填写个人信息在手册的封面或指定页面,准妈妈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这些信息是医务人员进行有效跟进和提供个别医疗服务的重要依据。

准妈妈要确保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

4. 记录孕期信息4.1 孕前检查手册中的第一页通常是孕前检查记录。

准妈妈需要填写孕前的身体状况、用药情况、检查结果等信息。

医务人员也会记录孕前检查的结果,如乙肝病毒携带情况、血型等。

4.2 产检记录在手册中,会有专门的页面记录每次产检的详情。

准妈妈需要填写每次产检的日期、体重、血压、宫高、胎位等数据。

医务人员会根据产检结果记录相关医疗建议和注意事项。

4.3 胎儿发育观察手册中会有专门的页面记录胎儿的发育情况。

准妈妈需要定期记录胎动次数、胎心率等信息。

医务人员也会在每次产检时记录胎儿的发育情况和医疗建议。

4.4 产前筛查结果产前筛查结果是评估胎儿患染色体异常的风险的重要依据。

在手册中,准妈妈需要记录产前筛查的结果,如唐氏综合征筛查、羊水穿刺等。

4.5 孕产妇常见病问题记录在手册中,有一章记录了孕产妇常见病问题,如妊娠期贫血、孕期高血压等。

准妈妈需要在相应的页面记录相关症状和治疗情况。

5. 记录产后信息5.1 分娩方式在手册中,准妈妈需要记录分娩方式,如顺产、剖宫产等。

同时,记录产时并发症和使用的辅助产程药物等信息。

5.2 产后身体恢复准妈妈需要在手册中记录产后身体恢复情况,如乳房的充盈情况、恶露的排出情况等。

5.3 产后心理适应在手册中,准妈妈需要记录产后心理适应情况,如出现的情绪变化、焦虑等。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科学合理的生育行为,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以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计划生育服务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的有关计划生育的宣传、指导、技术服务、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服务。

一、计划生育政策宣传。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公众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科学的生育观念和方法,引导人们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生育指导和咨询服务。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生育指导和咨询服务的提供。

为人民群众提供生育指导和咨询服务,包括生育技术、生育保健、避孕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帮助人们科学合理地进行生育行为,提高生育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避孕药具发放和技术指导。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避孕药具的发放和技术指导。

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避孕药具,如避孕套、避孕药等,并提供正确使用方法和技术指导,帮助人们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有效地控制生育数量。

四、生殖健康保健服务。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生殖健康保健服务的提供。

为人民群众提供生殖健康保健服务,包括生殖器官检查、妇科疾病防治、生殖系统疾病预防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

五、计划生育政策奖励和补助。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奖励和补助的发放。

对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给予奖励和补助,鼓励人们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结构的优化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处理。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处理。

严厉打击非法生育行为,对违法生育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维护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七、计划生育政策监督和评估。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监督和评估。

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顺利实施和效果的达到。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流程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流程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流程
持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病员服务中心登记
(盖计生免费章;购买加盖计生免费章病历)
挂号室取号(免挂号费)
计划生育科(五楼)
免费项目(辅助检查单、处方笺)自费项目到收费室交费加盖计生免费章 1 (一楼、二楼、四楼)、(五楼)
B超、心电图(二楼)、化验(三楼)
持检查结果到计划生育科(五楼)
手术免费项目手术自费项目到收费室交费加盖计生免费章1(五楼)(一楼、二楼、四楼)
门诊手术室手术(五楼)
持加盖章计生免费章1的处方笺
到门诊药房取药(一楼)
持休息证明到病员服务中心盖章(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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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程序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应当在生育前,持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及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登记,当日免费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同时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处发《发放情况联系函》。

《生育证》办理程序一、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二、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一)生育第二子女的申请书;(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五)具有省《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婚育证明》的办理机关。

流动人口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申请表》,并向办证机关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2、本人《居民身份证》;3、本人近其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5、已生育妇女的应当提交避孕措施情况证明;6、计划外生育,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婚育证明》自发证之日起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

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计划生育服务指南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公示15天群 众无意见的,签署公示反馈意见,出具证
明(申请人婚育及抱养状况)并盖章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公加具 意见并盖章
发放《二孩生育批复书》
合格的
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办理 《二孩生育证》,办证后方可怀孕生育
男女双方户籍所在乡(镇)、街 道计生站审核并加具意见
到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申报、查验
申请人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以上计生部门复查 签署意见并盖章
合格
不合格
加盖合格章后允许办理《暂住 证》和工商等相关证件
限期回原籍补办(省内 60天,省外120天)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所需资料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 • 申请人属已婚育龄妇女的,提供
申请人携带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按申请审批表要求如实填写夫妇双方婚育及抱养情况
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查
有工作单位的
男女双方单位公示15天,群众无意见 的,签署公示反馈意见,出具证明 (申请人婚育及抱养状况)并盖章
发申请生育二孩公示通知书
无工作单位的
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审核
不合格的
发放《不予批准生育二孩通知书》,申 请人收到后可在15日内申请复议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办理二孩生育证所需资料
• 《二孩生育证》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 第一个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生育证
(服务手册); • 孕检证明: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
有工作单位的
申请人所在单位计生专(兼) 负责人核实情况并签名

妇幼保健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妇幼保健系统操作手册范本

妇幼系统操作流程注意:必须用通过外网访问,且所有账号都必须开通妇幼权限,否则操作不了妇幼系统,账号的权限找各自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开通,一、网页设置1、在登录系统前,IE浏览器【信任站点】设置在点击IE浏览器【工具】之后,选中【Internet选项】,如下图所示:出现如左边所示界面之后:<1>选择【安全】;<2>选择【受信任站点】;<3>点击站点;注;如果下面绿色区域有勾选的话,把勾去掉;<4>添加http://182.106.128.95/该地址作为信任站点;<5>当网站框下面显示已经添加的网站之后,关闭即可2、IE浏览器【兼容性视图设置】点击IE浏览器【工具】之后,选中【兼容性视图设置】,如下图所示:设置方法与设置信任站点一样:3、将所有的杀毒软件退出二、系统操作流程<1>孕产妇注册(0-49岁)1、在健康档案系统中注册孕产妇保健服务,双击孕产妇保健服务或者单击在点击注册;注册之后,档案界面刷新之后会出现‘孕’字(如下图所示),点击该‘孕’字可以进入妇幼界面;2、点击注册之后,系统自动转到孕产妇界面在该界面可以修改和删除孕妇的基本信息、填写所需要的表单,比如:首次随访记录、2-5次产前随访记录、产后访视表以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表;注意:孕产妇必须填写产时的情况之后,才能填写产后访视表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表。

3、修改基本资料信息点击修改基本资料,可以选择建册日期,之后的随访日期是不能小于建册日期;地址可以通过拼音首字母,也可以手工填写;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4、首次随访记录表点击首次随访记录,将资料填上点击保存即可,保存之后可通过点击【打印记录】将首次随访的表单打印出来,并且可以修改和删除。

5、2-5次随访记录以通过添加按钮来增加随访记录,点击产前随访记录可以打印表单6、产时情况填写,这个把必填项填写一下保存即可;7、产后访视表可以通过添加按钮来增加随访记录,点击打印记录可以打印表单;8、产后42天健康检查表点击产后42天健康检查表,如上图所示;资料填写之后保存即可;保存之后可以通过点击打印记录可以打印表单;9、结案10、删除基本资料删除基本资料之后,必须通过健康档案系统界面重新注册<2>儿童注册(0-7岁)1、在健康档案系统中注册儿童保健服务,双击儿童保健服务或者单击在点击注册;注册之后,档案界面刷新之后会出现‘童’字(如下图所示),点击该‘童’字可以进入妇幼界面;2、点击注册之后,系统自动转到儿童界面在该界面可以修改和删除儿童的基本信息、填写所需要的表单,比如:新生儿访视表、1岁以体检表、1-2岁体检表以及3-6岁体检表;注意:儿童只能填写本人年龄之的表单,例如:不到1岁的只能填1岁以表单,另外表单【保存】按钮是灰色的,填写不了。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我院女职工《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办理须知
我院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已婚育龄女职工,可以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一、领取《婚姻状况登记表》
1、来我院以后结婚的,领1张。

由各系、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来我院以前结婚的,领2张。

1)结婚至来院,由来我院以前的单位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计划生育章)。

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当地居委会,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计划生育章)。

2)来院以后,由各系、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如夫妻双方为我院双职工,领双份。

二、领取《婚姻状况声明书》一式两份。

三、夫妻双方愿意只生育一个孩子的,领取《一孩协议书》一式两份。

四、到历下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参加培训,领取“优生优育服务卡”。

五、除以上资料外,办证还须提供以下证件:
1.夫妇双方户口本原件;
2.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3.夫妇双方结婚证及同版照片一张(夫妇双方两寸照片);
4.夫妻一方或双方再婚、且没有生育的,另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

六、夫妻双方由一方在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需要由居住地社区(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七、户口由外地迁入本城区或更换工作单位的已婚夫妇,须持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地居委会出具的户口迁移前的婚姻、生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诊明白纸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诊明白纸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诊明白纸尊敬的患者:欢迎您来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就诊。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特向您提供以下信息,请您仔细阅读,并做好相关准备。

一、就诊须知1.请您提前预约,确保您能够按时就诊。

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以便我们及时安排。

3.为了您的个人隐私及医疗安全,请您如实填写问诊表格,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5.就诊期间,请您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共同维护医疗秩序。

二、费用及结算2.如需要开具发票,请于就诊结束后及时办理,凭相关凭证至财务部领取发票。

3.如符合医保相关政策,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也可使用现金、银行卡等方式。

4.如有特殊费用结算需求,请提前与财务部沟通。

三、医疗服务及知情同意1.您的医疗服务将由医生及相关医务人员完成,确保如实告知病情,提供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2.在接受医疗服务之前,医生会向您详细解释诊断和治疗方案,并取得您的知情同意。

3.您有权拒绝或中断医疗服务,在做出决定前请与医生充分沟通,并了解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后果。

4.在医疗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或需要改变诊疗方案,医生将及时告知,并根据您的意愿进行调整。

四、隐私保护及知情告知1.本中心非常重视您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将密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医疗服务中合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在收集、使用和存储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3.除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我们不会主动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4.在未经您的明确同意之前,我们不会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商业推广或其他未经授权的行为。

五、投诉与建议1.若您对医疗服务或其他相关事项有任何投诉或建议,可向本中心的医务人员或负责人提出,我们将及时予以处理。

2.若您对本中心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相关卫生监督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全文5篇]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全文5篇]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全文5篇]第一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便民服务手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6月目录一、国家政策··(1)二、服务事项··(1)三、服务内容··(1)四、扶贫政策··(7)五、其他··(10)***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一、国家政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核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宗旨是: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为全社会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目的,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开展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有关的工作。

二、服务事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三、服务内容(一)门诊1、服务内容:(1)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为病人提供健康咨询、寻医问诊、解答疑难等服务。

并有门诊各科医生坐诊证件到二楼妇产科住院部办理。

按规定填写完整的首次签发登记表。

受理和查验以上资料。

登记、电脑录入、核对、打印证件。

申领人签字领证到医务科核对、盖章、发放证件。

咨询电话:****965(医务科)****986(妇产科护理站)收费标准:不收费(2)复印病历办理条件:患者出院7天后本人或代理人(亲属)到病案室办理。

携带材料: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

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流程

一孩生育登记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所需材料1.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一式2份;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属于流入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4.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3张.办理一孩生育流程再生育申请所需材料1.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需经夫妻双方单位(国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户籍地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核实意见。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4.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4张。

6。

第一个子女属违法生育的,需出具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7.其他证明夫妻双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相关材料:(1)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应提交独生子女方父母亲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父母户籍地与独生子女方属同一乡(镇、街道)的,不需出具婚育证明;父母户籍地与独生子女方不属同一乡镇的,由父母所在单位(仅限于国家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

(2)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应提供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病残儿鉴定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婚后不育,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为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要求生育的,应提供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不育症鉴定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5)夫妻中女方属农村居民,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应提供女方姐妹均同意只由女方按照规定生育的协议书,姐妹一方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注明并代为签署意见。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手册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手册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手册内部资料注意保存管理手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6月目录一、部门职能 (1)二、内设机构 (2)三、政策法规 (5)四、管理制度 (7)五、考核检查 (8)***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手册根据市卫计委加强“三基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管理手册如下:一、部门职能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2、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性与生殖保健科普知识的宣传和生殖健康咨询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提高人口素质;3、对幼儿园(所)从业人员和儿童进行健康管理;4、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围产保健、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技术;5、开展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等项指标的监测任务;6、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技术指导服务;7、开展遗传与优生的咨询及科研工作;8、开展全市独生子女病残儿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不孕不育症的医学鉴定工作;9、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10、调查、分析、汇总辖区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生殖保健工作,利用信息引导服务;11、指导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组织县区、乡镇的技术人员培训并做好技术指导;(二)内设机构1、办公室(含党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查等医院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党务等工作;2、医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保健工作,安排、协调全院的教学、科研工作。

承担妇女儿童保健、医疗质量控制、日常医疗工作协调、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继续教育、论文发表、学术交流、进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等工作;3、人事科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劳动工资政策实施、职工福利待遇和退休审批、职称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年度考核、人事档案、干部任免等工作;。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操作规范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操作规范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
(二)性质:便民服务
二、设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依法结婚后至怀孕三个月内持证明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取服务手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结婚的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二)在怀孕三个月内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本县内依法结婚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

六、申请材料
(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领表;
(二)夫妻双方的户籍簿、结婚证、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局员会出具的夫妻婚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三)夫妻合影的1寸彩色照片一张。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核发流程图。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办事指南

便民服务中⼼各窗⼝办事指南计⽣服务窗⼝办证须知⼀、《流动⼈⼝婚育情况证明》所需材料:1、村(居)委会出具须外出⼈员的婚育情况证明(加盖公章)2、壹张须外出⼈员的⼀⼨免冠照3、须外出⼈员的⾝份证或户⼝簿⼆、《⽣育服务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和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未孕的提供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三、《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三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四、《独⽣⼦⼥证》所需材料:1、领取独⽣⼦⼥光荣证申请表,并由夫妻双⽅提出申请2、夫妻双⽅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意办理3、携⼀张⼩孩⼀⼨免冠照到乡、镇(街道)计⽣办办理五、单独《再⽣⼀胎⽣育证》所需材料:1、申请⼈夫妻双⽅⾝份证、户⼝簿、结婚证、计划⽣育服务⼿册原件及复印件2、《江西省⽣育服务证、再⽣⼀胎⽣育证申请表》签署了双⽅单位或村(居)会意见及乡、镇(街道)并加盖公章注:不同⾏政单位的须出具村(镇)两级计⽣办意见并盖章3、⼆张⼥⽅⼀⼨免冠照4、乡镇(街道)计划⽣育服务所孕检报告单5、夫妻双⽅参加孕前优⽣健康检查报告单6、张榜公⽰报告(⼀⽅独⽣⼦⼥⽗母单位或村、镇两级计⽣办公⽰报告)7、⼀⽅独⽣⼦⼥⽗母户⼝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8、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9、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计⽣办办证六、环孕检所需材料:⾝份证、《⽣殖保健服务⼿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窗⼝办事须知⼀.门诊补偿1.门诊看病家庭账户补偿,直接在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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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便民服务手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8年6月目录一、国家政策··(1)二、服务事项··(1)三、服务内容··(1)四、扶贫政策··(7)五、其他··(10)***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一、国家政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核心,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

宗旨是: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辖区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为全社会提供全面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目的,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开展与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有关的工作。

二、服务事项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三、服务内容(一)门诊1、服务内容:(1)门诊大厅设有服务台,为病人提供健康咨询、寻医问诊、解答疑难等服务。

并有门诊各科医生坐诊表。

(2)导诊护士,及时为患者导医、导诊,尽量帮助患者解决就诊中遇到的一些困难。

(3)门诊、病房设立医保窗口方便病人就诊。

(4)对老、弱、残、重患者提供代办手续、护送陪同就诊。

(5)免费为病人提供开水、茶杯、轮椅等服务,设置便民服务箱(笔纸、卫生纸、针线、和失物招领等)。

(6)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7)为患者免费提供就医信息。

(8)对持老年优待证、残疾证、贫困证减免挂号费,按有关规定提供优惠服务。

(9)为外地医保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10)提供预约诊疗服务,实行无假日门诊。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4、咨询电话:****835(办公室)(二)医务科1、服务内容(1)出生证办理办理条件:办理及领证人必须为母亲,若为其他家属,需提供由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和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携带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出院结账单及出院证明、出院记录等相关资料。

办理程序:出院前、后为孩子取好姓名。

带上相关资料、证件到二楼妇产科住院部办理。

按规定填写完整的首次签发登记表。

受理和查验以上资料。

登记、电脑录入、核对、打印证件。

申领人签字领证到医务科核对、盖章、发放证件。

咨询电话:****965(医务科)****986(妇产科护理站)收费标准:不收费(2)复印病历办理条件:患者出院7天后本人或代理人(亲属)到病案室办理。

携带材料: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或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或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书。

患者是未成年人,应由其监护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保险公司的,应携带工作证和介绍信。

办理程序:患者出院7天后,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到三楼医务科审核信息、复印病历(加盖印章)。

咨询电话:****528(病案室)收费标准:10元/份(3)诊断证明盖章办理条件:患者报销、患病、康复等开具诊断书携带材料: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办理程序:携带证明三楼医务科加盖印章。

咨询电话:****965(医务科)收费标准:1元(4)医疗投诉受理情况:门诊、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

受理形式:现场或电话受理程序:患者或家属可到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投诉,医务科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做出解释和答复。

患者对医务科做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向分管副院长汇报,若仍无法解决,可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处理,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处理时限:接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965(医务科)(三)总务科1、服务内容:(1)制定合理科学的食谱,完善饮食结构。

A根据就餐人员口味,结合营养需求制定标准食谱;B根据患者来源的不同制定合适各地区域的特色菜谱;C根据患者的身体需要及安排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周期性食谱。

(2)丰富经营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A保证饭菜品种;B不断对外界的技术进行借鉴,定期进行菜品考察,丰富菜品的品种。

(3)免费为孕妇提供孕妇餐。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食堂就餐。

4、咨询电话:****71(总务科)(四)药房1、服务内容:(1)设立便民窗口,为急诊病人、重症病人等特殊患者群体提供绿色快速通道。

(2)设立用药咨询窗口,为特殊病人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3)审方时,如特殊病人的处方中有缺药或书写不清,药房人员可代与医师联系。

(4)对行动不方便需要输注治疗的病人,药房人员应送药至注射室。

(5)对长期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病人,药房应说明用药危害。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4、咨询电话:****982(药房)(五)检验科1、服务内容:(1)发烧及急诊患者优先;残疾人优先。

(2)免费为行动不便人士提供上门抽血服务(预约3个工作日内完成)。

(3)超出生命危急值报告,复核后及时报告医生。

(4)免提供检验知识及健康咨询。

(5)免费提供纸、笔。

(6)设立检验报告咨询处和电话咨询服务(电话:****-****990)。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4、咨询电话:****990(检验科)(六)影像科1、服务内容:(1)文明服务,礼貌待患,及时耐心解答病人提问。

(2)扶老携幼主动为行动不便患者办理有关检诊手续。

(3)超声急诊随叫随到,及时检查并发出诊断报告。

(4)超声室为就诊患者免费提供纯净水。

(5)遇有临近下班时间来诊的患者,加班为患者完成检查。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4、咨询电话:****952(影像科)(七)妇科、产科1、服务内容:(1)四顿免费营养套餐。

(2)孕妇免费唐氏筛查。

(3)郊区籍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免费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

(4)孕产妇免费享受一次艾梅乙检测。

(5)孕产妇享受免费的孕妇学校课程培训。

(6)提供便民针线盒。

(7)在本院分娩的产妇,享受一次免费的盆底检查。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4、咨询电话:****986(妇产科护理站)(八)儿科1、服务内容:(1)在门诊导诊台,对发热、危重患儿第一时间识别给予急救。

(2)护理站、医办、楼道挂表,方便病人看时间。

(3)门、急诊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应诊,门诊不实行限号,病人隧道随看。

(4)楼道设健康宣传牌版。

(5)急诊病人可先就诊,检查处置,后办理挂号,住院手续。

(6)病人设针线包,纸、笔,供病人住院期间随时取用。

(7)取消病房探视制度,家属亲友可随时探视陪护。

(8)实行首诊负责制,主管大夫、责任护士负责患儿在院的一切治疗和护理工作。

(9)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性化医疗服务,全面落实护理责任制优化患者就医流程,全方位为患者服务,增加患者的满意度。

2、服务对象:急诊、门诊、住院患者及家属3、服务程序及服务时间:医护人员观察到患者家属需要时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

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4、咨询电话:****992(儿科护理站)四、扶贫政策(一)“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1、我中心对持《精准扶贫手册》的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制度,审核管理部门设在医务科,节假日及夜间由总值班签字。

2、就诊患者持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精准扶贫手册》办理入院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

医院收存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明、《精准扶贫手册》复印件。

3、急诊病人凭总值班签字(或电话通知总值班认可后补签字),实行先抢救、先诊疗或住院待病情稳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三无病人”凭总值班签字(或电话认可后补签字)先抢救治疗,后出院结算或民政部门支付或医院承担。

5、开展门诊贫困患者、“急危重症”和“三无病人”“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贫困患者凭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精准扶贫手册》;“急危重症”病人或“三无病人”均凭总值班签字(或电话通知总值班认可后补签字)一律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二)健康扶贫“绿色通道”工作流程普通门诊患者工作流程1、就诊登记普通门诊贫困患者凭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扶贫手册》(见附样)在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窗口进行就诊登记;2、审核备案⑴正常工作日,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窗口工作人员通知贫困患者到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审核备案;⑵节假日、夜间时间,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总值班签字代替审核备案,总值班人员随后到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补办审核备案手续;3、优先就诊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相关科室为贫困患者优先安排诊疗、检查活动;4、费用减免诊疗科室接到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后免除贫困患者挂号费,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住院患者工作流程1、就诊登记贫困患者凭医保卡(新农合医疗证)、有效身份证件和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扶贫手册》(见附样)在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窗口进行免挂号费就诊登记,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

2、审核备案⑴正常工作日,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窗口工作人员通知贫困患者到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审核备案;⑵节假日、夜间时间,健康扶贫“绿色通道”窗口工作人员通知总值班签字代替审核备案,总值班人员随后到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补办审核备案手续;3、就诊检查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相关科室为贫困患者安排诊疗、检查活动;4、办理住院临床医师确定贫困患者确需住院治疗后,要先向中心健康扶贫服务点(医务科)或总值班进行汇报,得到许可后,按照《“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对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或医院承担的运行模式。

5、费用结算住院费用根据国家医保政策执行相关报销结算手续。

五、其他服务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院)服务人员:全体工作人员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咨询电话****-****835挂号电话****-****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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