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锈钢加工及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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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钢加工及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材质与工期
1、甲方向乙方采购材质:201材质。
第二条:关于加工质量及验收约定
1、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加工。
2、外观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现行行业的相关规范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不锈钢材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工程情况
1、施工地点:不锈钢包板工程承包给乙方。
2、进度: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规定
1、指定款式按行业标准的要求加工和安装。
2、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工程项目时,在单价不变的前提下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要更改或者添加任何材料的,需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否则所有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4、每次下单按档次的数量来约定交货时,若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加工进度的,逾期交货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影响逾期交货则由乙方负责。
5、足0.8mm厚黑钛板材料为:元/㎡;足0.6 mm厚黑钛板材料为:/㎡; 足0.8mm厚镜面玫瑰金材料为:元/㎡; 足0.6mm厚镜面玫瑰金材料为:元/㎡。以上价格均含安装人工费用,不含税费价格。
第五条:关于工程付款及结算约定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元订金(大写:)。
2、每批安装完毕甲方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则付完该批的材料、安装费用。若甲方未来得及验收,则要付该批总费用的80%,并且在此期间安装好的不锈钢若被他人损坏则由甲方承担。
3、工程安装完工后天内清材料、安装费用。
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工程款按交货时横截面的测量边长乘以安装后的实际长度得出的面积计算(不含税金)
第六条:纠纷处理方式
1、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时,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乙方不退回甲方付的预付款,若乙方违约,乙方要退回甲方剩余材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不含税金。甲方若需要开具发票,必须要向乙方提供证件资料(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九条:附则
1、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
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
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乙方: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