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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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项目资本金的筹措渠道

我国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是随着经济体制、计划体制、财政体制、银行体制的改革而不断变化的。随着改革开放,商品经济的发展,投资领域发生了重大变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多元化、筹资方式多样化已成为投资体制改革的重要标志。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多种渠道,不论何种渠道,对项目法人来讲,项目建设资金从性质上可分为项目资本金即权益性资金和债务资金。

项目资本金(外商投资项目为注册资本)是指在建设项目总投资(外商投资项目为投资总额)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建设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一般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资本金是确定项目产权关系的依据,也是项目获得债务资金的信用基础。资本金没有固定的按期还本付息压力。股利是否支付和支付多少,视项目投产运营后的实际经营效果而定。

(1)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资源开采权等作价出资。作价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和资源开采权,必须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其中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20%(经特别批

准,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叮以达到35%以外)。为了使建设项目保持合理的资产结构,应根据投资各方及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项目资本金的出资方式,以保证项目能顺利建设并在建成后能正常运营。

(2)项目资本全的筹措方式。

①股东直接投资。股东直接投资包括政府授权投资机构人股资金、国内外企业人股资金、社会团体和个人人股的资金以及基金投资公司入股的资金,分别构成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

既有法人融资项目,股东直接投资表现为扩充既有企业的资本金,包括原有股东增资扩股和吸收新股东投资;新设法人融资项目,股东直接投资表现为项目投资者为项目提供资本金。合资经营公司的资本金由企业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合作经营公司的资本金由合作投资方按预先约定的金额投入。

②股票融资。无论是既有法人融资项目还是新设法人融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在资本市场募集股本资金。

③政府投资。政府投资资金,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国家批准的各种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土地批租收入、地方政府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等。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

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等。中央政府投资除本级政权等建设外,主要安排跨地区、跨流域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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