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集团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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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集团最新房地产住宅项目设计统一要求

[建筑设计常用技术总结]

此版本要依据《万科住宅统一设计要求2001)》、《万科住宅设计导则》为蓝本,结合在地产集团设计管理中总结的经验和相关问题解决总结而成。

毕枫

[2.10.11.26]

【目的】:

1. 方便一线公司确定审查图纸之审查要点;

2. 编制可行、实用的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为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参考依据,使设计

处于受控状态,杜绝设计常见错、漏、碰、缺等问题出现,提高万科住宅品质;3. 为设计部设计人员提供技术流程指导。

【形式】:

1. 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2. 图纸编制深度统一技术措施

3. 重点部位营造作法

4. 典型构造节点

【适用围】:

1. 本《要求》适用于初步设计开始阶段为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参考依据和为设计部设计

人员提供技术流程指导;

2.本《要求》仅对建筑专业,其他专业要求见工程管理相应规;

3.《要求》中涉及到的材料及部品应按《部品标准》执行。

【实施】:

本《要求》为各分公司设计部编制统一设计要求和习惯做法提供参考,在正常情况下,各分公司设计部应按此《要求》执行;当出现特殊情况或存在更好的技术措施时,请提前知会集团设计工程部,以便集团设计工程部及时对《要求》进行改进。

【编制单位】:集团设计工程部

【施行日期】:2001年5月.

目录第一部分: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一.总平面设计

1.间距 (1)

2.消防…………………………………3.流线设计

4.附属用房

5.摩托车、自行车存放

二.单元户型设计

1.玄关

2.厨房

3.卫生间

4.阳台

5.门

6.窗

7.空调

8.油烟机

10. 热水器

11.插座开关散热器

12.其它

三.公用空间

1.单元入口

2.楼梯

3.电梯

4.裙房商铺

5.地下室半地下室

6.会所

7.墙体

8.屋面、女儿墙、屋顶栏杆

9.地下车库及汽车坡道

10. 管道井、设备表箱

11.垃圾收集

12.设备选型

13.其它四.室外工程

1.竖向设计

2.道路铺地

3.游泳池

4.儿童游戏场地

5.绿化

6.其它

五.基本规定

第二部分: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一.图纸目录

二.设计说明

三.总平面图

四.各层平面图

五.立面

六.剖面

七.户型大样

八.厨卫大样

九.楼梯大样

十.门窗大样及门窗表

十一.外墙大样

十二.其它细部大样

十三.与其它专业校对要点

第三部分:重点部位营造作法一.屋面

㈠东北地区屋面构造作法

⑴坡屋面(≯30°)

⑵上人平屋面

⑶非上人平屋面

⑷种植屋顶

㈡华北地区屋面构造作法

⑴坡屋面(≯30°)

⑵上人平屋面

⑶非上人平屋面

⑷种植屋顶

㈢华东地区屋面构造作法

⑴坡屋面(≯30°)

⑵上人平屋面

㈣华南地区屋面构造作法⑴坡屋面(≯30°)

⑵上人平屋面

⑶非上人平屋面

⑷种植屋顶

二.卫生间

㈠楼面构造作法

㈡墙体构造作法

⑴墙体材料

⑵导墙作法

⑶墙体防水

第四部分:典型构造节点(此部分后补)1.地下室通风道出地面

2.地下室坡道排水沟

3.地下室侧墙与室外地面交接节点4.空调板

5.凸窗上下口

6.出屋面台阶

7.露台出屋面门口节点8.屋面防水节点9.屋面变形缝

第一部分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一. 总平面设计

1. 间距

1.1 建筑平面搭接错位时,h值(净尺寸)不宜大于

2.4m,以免影响采光。

1.2 沿城市主、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大于或等于30米)新建的多层和点式高层建筑,

不考虑其对道路另一侧原有建筑的挡日照影响。

1.3 位于市级公共中心和副中心区以及县(市)、区级公共中心区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的主要采光窗,在有效日照时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注:有效日照时间。指大寒日早8:00至下午4:00的时间段。)

1.4 新建多层建筑,除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情形以外,按下列建筑物日照间距系数控

制建筑物间距:

(一)对原有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卧室,中小学教室,医院医疗病房的建筑物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7;

(二)对原有住宅的建筑物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5;

(三)新建多层建筑的山墙面对原有建筑物长边时,山墙宽度小于或等于12.5米的,建筑物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山墙的宽度大于12.5米的,建筑物

日照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5。

1.5 新建高层建筑,除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情形以外,按下列条件控制建筑物间距:

(一)对原有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卧室,中小学教室,医院医疗病房主要采光窗,在有效日照时间,满窗日照时间不得小于3小时;

(二)新建点式高层建筑与原有住宅的距离不得小于40米。

1.6 各类建筑物从道路红线退缩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高度、

性质、功能以及所处地段道路的级别确定,其退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所列值,并同时符合日照、消防、环保、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2. 消防

2.1 总图中应做好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设计,注意人车分流;当消防车道下面为地

下室时,结构应考虑消防车总重300KN荷载。

2.2 登高面

2.2.1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

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建筑防火设计规,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度大于5米,进深大于4米的裙房,且在此围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围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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