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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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疾病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疾病信息报送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教职工家属及校内其他人员。

三、报送内容1. 传染病:包括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

2. 学校常见病:如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猩红热等。

3.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集体性发热等症状。

4. 师生员工因病缺勤情况。

5. 其他需要报送的疾病信息。

四、报送要求1. 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时限,疑似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告,确诊传染病应在48小时内报告。

2. 报送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3. 学校卫生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疾病信息。

4. 学校卫生室应定期对疾病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五、报送流程1. 发现疑似传染病或学校常见病病例时,班级教师或班主任应立即向学校卫生室报告。

2. 学校卫生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填写《疾病信息报告表》。

3. 学校卫生室将《疾病信息报告表》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按要求报送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疾病信息,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通报全校师生。

六、责任与奖惩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疾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2. 学校卫生室负责人对本单位疾病信息报送工作全面负责。

3. 对在疾病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迟报、漏报、瞒报疾病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疾病信息报送工作,提高疾病防控能力,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三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三篇)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1.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传染病上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收集、报告和分析传染病的疫情数据,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实验室、学校和其他相关部门。

2. 上报的传染病范围该制度要求上报的传染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流行性感冒、霍乱、麻疹、狂犬病、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艾滋病、丙型肝炎等。

3. 上报要求3.1. 医疗机构、实验室和学校应当及时上报所发现和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和疫情信息。

3.2. 上报的内容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病例分类(如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发病时间、诊断结果、治疗措施等相关信息。

3.3. 上报的传染病病例数量应按照不同病种进行分类统计和报告。

3.4. 上报信息应使用规定的传染病上报系统或格式进行报送,确保数据传输的及时、安全和准确。

4. 上报流程4.1.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后,医疗机构应及时采取隔离和治疗措施,并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4.2. 实验室在确认传染病病例后,应及时将检测结果和相关数据上报给相关部门。

4.3. 学校应及时上报学生和教职工发现的传染病病例,以及学校内的传染病疫情情况。

5. 数据分析和报告相关部门应每日对上报的传染病病例数据进行分析和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1. 各类传染病的发病趋势和分布情况。

5.2. 传染病的病原体特征、传播途径和风险评估。

5.3. 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控策略效果的评估。

5.4. 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建议和指导。

备注:该制度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传染病上报制度范本(二)一、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和完善传染病上报制度,及时掌握和报告传染病疫情,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2. 意义:传染病上报制度是维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卫生部门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能力,及时发现和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传播。

学校疾控上报制度

学校疾控上报制度

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校医等。

2. 校医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实施传染病防控措施,包括疫情报告、病例监测、健康教育等。

三、疫情报告1. 疫情报告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2. 疫情报告范围:学校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包括但不限于流感、手足口病、水痘、麻疹、流行性腮腺炎、艾滋病等。

3. 疫情报告流程:(1)发现疑似病例后,班主任、教师或校医应立即向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疫情后,按照规定时限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学校应按照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和资料归档工作。

四、病例监测1. 晨午检:学校应实行晨午检制度,对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 因病缺勤登记:学校应建立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对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追踪管理,确保及时了解病情。

3. 病例管理:对确诊的传染病病例,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并做好病例的跟踪观察。

五、健康教育1. 学校应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如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宣传传染病防控知识,普及预防措施。

六、应急处置1. 学校应制定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2.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3. 学校应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七、责任追究1.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为了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制定了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以便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进行有效的防控措施。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

一、制度目的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学校内各个部门和师生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确保传染病疫情的及时报告、监测、分析和防控,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报送内容1.疫情报告:各个单位根据学校规定的疫情报告格式,每天上报当天发现的传染病病例数量、病例分布、治疗情况等相关信息。

教职员工每月需要将个人生活区域的传染病感染情况进行报告。

2.监测数据:各个科研机构和所内实验室根据学校规定的监测数据报告格式,定期上报监测到的传染病相关指标、样品采集情况、实验结果等相关信息。

3.防控措施:各个部门和学生组织根据学校规定的防控措施报告格式,上报已经采取的传染病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应急物资储备等相关信息。

三、报送程序1.每天上午8点之前,各个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当天传染病疫情报告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2.每月底,各个科研机构和所内实验室将当月监测数据报告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3.每周五上午10点之前,各个部门和学生组织将当周防控措施报告提交至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

四、报送责任1.各个单位的负责人要保证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严禁隐瞒、虚报或迟报疫情信息,确保信息流通的畅通。

2.科研机构和实验室负责人要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准确报送监测结果,并将重大发现及时上报。

3.各个部门和学生组织要认真执行防控措施,及时上报实施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不得敷衍塞责。

五、报送结果分析与应对措施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及时通报给学校领导和各个相关部门。

根据疫情的发展和趋势,学校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及时通知全校师生。

学校领导将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做出决策和指导,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和防范。

六、保密原则学校将对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保密,并限制信息的传播范围。

传染病上报制度

传染病上报制度

开展传染病上报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是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香坝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发生传染病预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把学校传染病管理工作列入学校的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传染病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领导。

3、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4、学校一旦发现学生患急性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立即与家长取得联系。

5、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①规定校内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班级中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班主任应立即报政教处,政教处上报学校。

同时让该学生及时就医,在未明确病情前不再进教室上课。

②由学校政教处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思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④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⑤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学校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传染病)应急处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根据传染病的病种、时限、方式、报告程序等要求,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

做到不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6、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①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每周一由班主任老师对本班学生的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记录。

7、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做到以预防为主,同时做好各种宣传的记录存档工作。

8、严格学生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做到接种前教育,接种时监督,接种后登记、补漏。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通用6篇)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通用6篇)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通用6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1为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行政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

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

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小学传染病应急报告制度

小学传染病应急报告制度

小学传染病应急报告制度概述小学传染病应急报告制度是指针对小学校园内出现传染病疫情所制定的一套应急报告制度。

旨在及时发现、报告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安全。

职责校方应聘请专业的医师担任传染病监测员,负责校内传染病监测及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医师在监测到学生感染传染病时,须立即向学校上报,并予以隔离观察。

同时,要尽快联系当地疾控中心进行处理。

在传染病爆发时,监测员还应该协助地方卫生部门的工作,为防止病毒扩散提供必要服务。

学生、家长和老师要密切配合校方工作,如孩子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立即通知学校,并带孩子到当地卫生部门诊断和治疗,不能隐瞒病情。

主要内容1.教师应该熟知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在比如出现传染病症状的学生,要隔离治疗,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配合学校管理工作。

2.学校要和当地疾控中心、医院达成合作,制定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开展定期疫苗接种,以预防传染病的发病。

3.学校要根据至少每周一次的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当发现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所有学生入校前和在校期间都应进行健康检查,疾病传染部位,如耳、喉、鼻、下颌及头部等,需特别检查。

5.卫生部门要协助学校,对学校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学生和家长需要定期接受防疫教育,加强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结论小学传染病应急报告制度在确保学生安全、预防传播的过程中,做到了有仁有义有利、实事求是的标准。

制度的完善是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它对保障师生生命健康、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良性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

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

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
是指小学中出现传染性疾病时需要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流程。

这是为了及时控制和预防疾病传播,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

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传染病上报责任人:指定一个或多个人员负责传染病的上报工作。

通常是小学的校医或卫生保健人员。

2. 传染病上报内容:明确要上报的传染病种类和相关信息,如病例数、症状等。

3. 上报流程:制定上报的程序和流程,明确上报的时间、方式和接收方。

可以通过口头汇报、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上报。

4. 卫生防控措施:制定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包括如何隔离患病学生、消毒措施、应对紧急情况等。

同时要求学生和教职工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咳嗽时遮掩口鼻等。

5. 教育宣传:开展针对传染病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健康意识,增加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认识。

小学传染病上报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和控制传染病,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卫生意识,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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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三篇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三篇

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三篇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1当发生传染病流行和暴发时,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报告人及职责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

2、分管校长为疫情报告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各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责任区教师健康情况检查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监测与报告学校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1.每天上午7: 30-8: 00,中午12: 30-1:00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晨检、午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学生出勤及健康情况: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负责对本组教师进行晨检、午检。

2.晨检、午检中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新冠肺炎症状(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乏力、腹泻等)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来、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张义兵,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3.展检、午检时间以外师生中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及时报告。

4.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

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对出现新冠勃炎症状(发热(腋下体温≥373C).咳嗽、乏力、废泻等)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明痛、咳嗽、头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

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将惠病师生情况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张义兵。

5.实行疫情快报制度。

张义兵要将晨、午检情况汇总,如发现一个班级-周内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或间一学校发生10例及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需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安全办。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

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1) 、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 、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⑶、个别学校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 、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疫情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疫情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单位疫情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疫情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在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宣传、防治工作时,还要认真执行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制度,一旦有传染病疫情发生,主动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学校各班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政教处)提供情况。

2.责任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4.报告方式为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校长和防疫部门报告。

5.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教体局的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处置情况。

具体流程:班主任-年级主任-政教处-校长室-上级有关部门(党委政府/市教育局)。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班主任和校医为成员。

2. 学校设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班级设立传染病联络员,负责本班传染病防治工作。

三、报告程序和时限1. 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校医报告。

2. 班主任或校医应在1小时内向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办公室报告。

3. 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办公室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对于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应立即报告。

四、报告内容1.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班级等。

2. 患者的病情和诊断情况,包括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测结果等。

3. 患者的接触者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等。

4. 采取的隔离措施和防治措施。

五、预防措施1. 学校应定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

2. 学校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

3. 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 学校应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

5. 学校应建立健全因病缺勤登记制度,对缺勤师生进行追踪调查。

六、责任与追究1. 学校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信息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学校应定期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社区的沟通合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篇一」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明确职责,发现疫情逐级上报并收集、汇总。

三、班主任如发现有疑似的传染病要报告校医。

四、教研组长或处室主任负责对教职工传染病的报告。

患传染病的教职工复工时,必须持有医院出据的康复证明方可上班。

五、校医接到疫情报告,核实清楚后立即上报教育和卫生部门,填写传染病情况报告表。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应积极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知识的培训。

七、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篇二」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及时做好消毒工作是切断传染途径的有效方法,我校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保证消毒工作有效贯彻落实。

1、我校定期安排专人对学校进行消毒,尤其是重点场所(卫生室、教室、办公室、专用室、食堂、厕所、门把手、走道等)。

2、平时做好校内卫生工作以及开窗通风等,传染病散发或流行时加强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3、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进行相对隔离、消毒。

4、消毒人员做好消毒的情况登记,包括用药情况、消毒时间、次数等。

5、负责消毒的后勤人员应尽职敬业,不得懈怠。

6、学校对本校消毒工作定期考查,做好记录。

7、常用消毒剂量如下:(1)体温表1000mg/L含氯消毒剂(2)空气1500mg/L含氯消毒剂(3)物体表面500mg/L含氯消毒剂(4)餐具20分钟熏蒸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篇三」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认真学习20xx年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8.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制度

8.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制度

培训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制度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全面精准摸排全校每一名师生员工行程动态和健康情况,切实做到底清数明,确保不留一户、不漏一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疫情防控人员动态摸排管理及信息报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张三副组长:李四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任课教师二、工作安排1.动态摸排对象:全校师生员工、校内住户、物业公司及后勤人员。

2.建立动态摸排台帐。

3.动态摸排内容:(1)对省外返琼师生做好建档备案。

(2)对所有返岗工作人员健康情况排查,包括学校教职工、校内住户、后勤员工。

至少开学前14天每天健康情况上报跟踪正常,同时凭兰州市健康码(金边绿色码)上岗,防带病上岗。

(3)对学生返校前做好健康情况排查跟踪(至少跟踪14天正常,绿色健康码),了解学生个人既往病史上报,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有书面承诺,保证所述情况真实准确。

4.动态摸排责任分工: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组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任课老师协助配合。

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等工作;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

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工作信息报告程序1.人员动态信息报告流程:师生员工→班主任、部门负责人→校办公室→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厅。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组织体系构建为确保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特建立由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医(或健康管理员)直接执行、各年级组及班主任密切配合的组织体系。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信息传递畅通无阻,形成快速反应、高效运转的应急机制。

二、疫情监测预警1. 日常监测:建立学生健康监测制度,每日进行晨午检,记录学生体温及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2. 症状监测:关注学生中出现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特别是聚集性病例,及时追踪并上报相关部门。

3. 预警系统: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建立联系,及时获取疫情信息,根据上级指示启动或调整预警级别。

三、报告程序与流程1. 初步报告:一旦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班主任应立即报告给校医(或健康管理员),并初步了解病情。

2. 核实确认:校医(或健康管理员)对病例进行初步诊断,确认后立即向学校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报告给当地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 后续报告:根据病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应按要求进行每日或定期的后续报告,直至疫情解除。

四、应急处置机制1. 隔离措施: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实行有效隔离,控制传染源。

2. 消毒处理:对疫情发生场所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毒扩散。

3. 停课安排: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求,实施班级、年级或全校范围的停课措施。

4. 心理疏导:为受影响的学生、教师及家长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疏导。

五、信息沟通与反馈1. 内部沟通: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班级群等方式,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疫情信息,稳定人心。

2. 外部沟通:积极与当地疾控中心、教育行政部门、社区等保持密切沟通,共享信息,协同作战。

3. 家长沟通: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向家长通报疫情进展及学校防控措施,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六、培训与演练1. 定期培训:对学校教职工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应急处置流程等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教务处,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1. 介绍和目的本制度旨在确保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学生的健康与安全,及时发现、控制和报告传染病的发生,从而有效防控传染病的蔓延,保障学校环境的卫生和个体的健康。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学生及相关人员。

3. 管理标准3.1 疾病报告要求1.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发现或怀疑患有传染病的症状,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2.学校医务室负责及时记录报告的传染病名称、症状、疫情区域等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保密;3.学校医务室负责联系当地疾控中心,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传染病报告。

3.2 疫情通报要求1.学校医务室应及时向学校行政部门及班主任、辅导员通报传染病疫情,包括病例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等;2.学校行政部门及时将疫情通报上级教育部门,并根据需要采取控制措施,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健康;3.疫情通报信息应确保准确、完整,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3 疫情管控措施1.学校医务室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的发展和研究成果,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防控措施,并向教职员工、学生进行宣传和培训;2.学校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调查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3.学校行政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作,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确保疫情得到适时、妥善的管控;4.教职员工及学生应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如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室内通风等;不参与或组织和参与超出规定范围的人员聚集活动;5.对于已经患有传染病的人员,应配合医务室的治疗,并按要求居家或住院进行隔离治疗,直到痊愈并经医务室确认后方可返校。

4. 考核标准4.1 个人责任考核1.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充分了解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并按照要求积极报告和通报传染病疫情;2.教职员工和学生应遵守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如佩戴口罩、勤洗手、通风等,不参与或组织超出规定范围的聚集活动;3.对于未按要求报告或隐瞒传染病疫情的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保留相应纪律处分权利。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与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与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与信息报送制度学校是一个人群聚集的地方,因此在传染病爆发的时候,学校需要制定应急防控与信息报送制度,以便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传染病,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运转。

一、应急防控制度2.疫情监测与发布机制:学校应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与发布机制,定期组织疫情监测,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并向师生、家长进行告知。

3.学生入校健康检测:学校应对学生实行健康检测制度,包括测量体温、询问疾病症状、了解旅行史等,并及时通报异常情况。

4.紧急疫情处置预案:学校应制定紧急疫情处置预案,明确各种疫情的应对措施,包括疫情隔离、消毒、封控等。

5.健康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记录和跟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疫情教育与宣传:学校应加强疫情教育与宣传,例如开展卫生健康知识讲座、制作宣传册等,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

7.校园环境卫生管控:学校应加强校园环境的卫生管控,包括加大校舍消毒力度、确保食堂卫生等。

1.疫情信息搜集与报送:学校应设立疫情信息搜集和报送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疫情信息。

2.疫情通报与告知:学校应定期向师生、家长发布疫情通报和告知,包括疫情防控措施、疾病预防知识等。

3.学校内部信息沟通:学校应建立良好的内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信息畅通。

4.信息保密与发布:学校应加强疫情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并及时发布可公开的疫情信息。

5.信息监测与反馈:学校应对疫情信息进行监测和反馈,及时调整应急预案,保障学校的防疫工作。

6.外部信息报送: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报送疫情信息,确保信息流通。

总之,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与信息报送制度对于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学校的正常运转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防控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疫情监测与发布机制,加强学生入校健康检测,制定紧急疫情处置预案,强化健康档案管理,加强疫情教育与宣传,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控等。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疫情信息的搜集、报送、通报、告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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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教务处,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
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

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

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
告的责任人。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

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

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
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学校传染病应急防控信息报送制度





20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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