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对机构编制实施全程管理与监督,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现状

自2007年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来,机构编制部门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针对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的信息量大的特点,机构编制部门组织开发了“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可以随时查询、统计和分析各单位的机构编制信息和实有人员信息,连接互联网的还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机构编制审批和办理人员出入编业务的申报和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权限,对机构编制人员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印制和签发了《机构编制管理证》,一式两份,机构编制部门和机关、事业单位各执一份。各单位在办理录用调配人

员、提拔任用干部、核定人员工资、核拨单位经费、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时,都需及时出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办理完毕后,及时在《机构编制管理证》上更新记录。《机构编制管理证》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年底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是建立用编核准制度。实行实名制管理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录用调配人员、使用空缺职数任用配备干部都必须事先申请,凭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办审核批准的编制、职数使用指标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编办办理入编、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

四是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流程。结合实名制管理,修订完善了《机构编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等制度。明确了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程序、单位人员职务变动程序、人员增减程序等工作流程,规范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建立部门协调配合制度。为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制部门牵头,召开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共同决定或向决策部门提出建议。同时明确了职责,组织、人社部门凭编制通知单办理调配手续;财政部门凭编制通知单的编制性质、经费渠道和人事部门核批的工资

额拨付经费。通过部门联动,促进了机构编制宏观与微观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

六是构建监督检查体系。结合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了机构编制自查自纠制度、机构编制工作通报制度、机构编制信息交流制度等,扩大了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首先是把机构编制实名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和单位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其次是定期会同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开展按实名制落实编制人员的专项督查;再次是开通“12310”举报电话作用,加大对实名制管理问题的举报查处力度。

七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违规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擅自增设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银行不予开设账户;对超编进人,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不予办理调配、核发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手续。在实名制管理中各部门各负其责,对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机构编制实名制的实施,明确并规范了人员入编、出编、编制变更等具体流程,建立了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层层把关,加强了机构编制审批后的日常监管,为机构编制工作模式的改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在机构编制实名制规范化建设上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

尽人意之处。

一是信息系统不完善、效益不高。作为实名制管理的载体,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搭建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的平台,在实际应用中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但其实际效益还不高。首先是信息资源不共享。实名制系统与组织、人社部门的干部统计,财政部门的工资审核、工资发放等系统信息资源不共享,易出现数出多门却又不一致的尴尬局面。其次是系统功能不全。以安徽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为例,在“多人审核”中,会出现所有人员同时标记为超编记录的现象;在查询功能中缺少模糊查询功能,当需要查询某一类信息时,系统不能统计汇总生成,只能单个信息录入查询。再次是未实现全覆盖。目前安徽省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只实现了纵向覆盖,没有实现横向覆盖,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使机构编制部门工作量更加繁重,疲于大量数据的录入调整工作。

二是信息管理不规范、时效性差。实名制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实时动态的信息管理和监控,但在实际应用中普遍存在着信息管理不严不实的现象。首先是人员信息真实性难核。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主动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出入编都是由用人单位主导和具体负责。即使是入编审批,编制部门也只以用人单位报送的花名册为准,基本不查阅拟进人员的个人档案,加之组织、人社、编制、财政

等部门的人员信息系统各自为政、互不兼容、互不相通,致使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无法核实。其次是即时动态信息调整难以实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员的调整调动由组织、人社及财政部门办理,虽然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但各部门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行为,加之部分单位人员调整后,不能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入编手续,使得机构编制部门不能实时掌握人员的动态,实名制数据库的时效性得不到保障。

三是制度不够健全、管理疲软。2007年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文件,对推进实名制管理规范化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管理秩序,强化了管理效率,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原因,不同程度出现了管理疲软的现象。比如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在实践中因缺少必要的制约机制,致使有些单位违反“核编在先,进人在后”的原则,出现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在实际使用中,因缺少使用管理制度和数据备份制度,致使系统内数据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系统的使用随意性较大;各部门在实际协调配合过程中,因职责和责任的界定问题,加上各部门之间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作为等原因,造成编制事项办理不顺畅。

四是流程不够规范、效率不高。随着实名制管理的推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