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2014)
武汉2015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000
限制高消费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5
刘朝宪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姑嫂村张公堤
42280119xxxx302217
(2013)硚执字第00626号
余天宇、盛成秀
213045.5
限制高消费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6
叶应得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来滨门业经营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492955.77
限制高消费、拘留、限制出境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2
林春莲
武汉市硚口区幸福二村8号1楼11号
42010419xxxx112028
(2015)硚执字第00215号
黄嘉红
658920
限制高消费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42011219xxxx282731
(2014)鄂江汉执字第00236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466734.15
限制高消费、拘留、限制出境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张莲娣
42011219xxxx110647
20
高芳
武汉市硚口区汉正街汉正花园
42012319xxxx170046
董艳英
121356
限制高消费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王东明
42010419xxxx27043X
30
周原新
武汉市汉阳区汛合村220号
42010419xxxx163611
(2013)硚执字第01064号
王桂香
206074
广东珠海 精品
2014年珠海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11.(2014·广东珠海)著名游泳运动员、奥运冠军孙杨因无证驾驶触犯国家法律,被杭州市交警部门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
这表明CA.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B.法律对明星具有特殊的约束力C.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法律是人们做事的唯一标准16.(2014·广东珠海)猪八戒深山探路,见一村妇便开口道:“喂,胖妇人,前面这条路怎么走?”气得村妇要拿扁担打他。
孙悟空变作和尚上前施礼道:“请问这位大嫂,前面是何去处?”这才得了指点。
这启示我们DA.礼貌是个人的私事,与他人无关B.在与人交往中,只能说好话C.只要讲礼貌,就能获得成功D.人们需要尊重,交往要讲礼貌17.(2014·广东珠海)2014年1月29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最高法院等8个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
这一措施告诉我们A ①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和原则②城市是可贵的品质,要做诚实的人③是否讲诚信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④大事必须讲诚信,小事可以灵活处理A.①②B.③④C.②③D.①④18.(2014·广东珠海)2014年法国网球公开赛为我们展示了外国的网球文化。
当运动员比赛时,全场鸦雀无声,因为任何噪音都会导致运动员分心,而当运动员打出致胜一球时,全场才会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告诉我们CA.要照搬照抄世界各国的文化B.各国文化各具特色,无法融合C.要虚心学习外国文化的优点和长处D.要抵制西方文化,弘扬中华民族文化19.(2014·广东珠海)微博和微信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可能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传播虚假信息,成为谣言散步的途径。
因此,我们在使用微博微信时B①可以随心所欲转发任何信息②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③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义务④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④20.(2014·广东珠海)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全国联网并试运行,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
让“老赖”寸步难行
让“老赖”寸步难行作者:暂无来源:《中华儿女》 2017年第18期为进一步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的惩戒措施,自2014年7月1日零时起,凡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将无法购买机票乘机。
据统计,仅7月3日当天,民航售票系统就拦截400多名“老赖”购票,拦截次数4481次。
法院推送名单“老赖”无法购买机票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限高令”(亦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也有限制“老赖”坐飞机的规定,但因涉及多个部门且各部门系统未与法院联网,这些漏洞常被“老赖”利用,普遍反映具体操作有难度。
一些“老赖”被债主或法官发现乘坐了飞机已经是事后,且仅少数被追究了责任,有政策法规却难以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情况依然存在。
此前,限制“老赖”坐飞机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如果打听到“老赖”要外出的消息,可与法官赶到机场,申请拒绝其乘机的限制,阻止“老赖”坐飞机;二是法院允许申请查询文书,通过民航系统查询,可查询其坐过飞机的记录,再申请对其惩戒。
如今,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根本就无法购买到机票。
2014年1月16日,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联合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首次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八部门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拉开了第一轮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序幕。
首批推出的惩戒措施有三项: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向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各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单位、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已撤销),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日期】2014.03.20•【文号】文明办〔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其他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资委、工商局、银监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大力推动诚信建设,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3月20日“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工作部署,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法律权威,树立诚信社会风尚,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达成如下意见。
一、信用惩戒的对象信用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以下统称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怎样理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治热点面对面》连载9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怎样理解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作者:《光明日报》(2015年02月12日02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古往今来一个永恒的话题,二者既彼此区别又不可分割,都是国家治理、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贯彻和落实好这一重要原则,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一、法治与德治关系怎么看“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
”古往今来,法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今天,依法治国已成为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已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们建设法治中国的决心坚定不移。
但同时也要看到,法律不是万能的,仅靠法治这一手是不够的。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的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的强力约束;法律难以规范的领域,道德可以发挥作用,而道德无力约束的行为,法律则可以给予惩戒。
可见,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需要法治和德治两手齐抓。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对古今中外治国经验的深刻总结。
我国既有久远的法制传统,又有厚重的道德传承。
从孔子提出“宽猛相济”,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从荀子提出“隆礼重法”,到汉代董仲舒强调“阳为德,阴为刑”;从唐代提出“制礼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时期一直延续德法合治,都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之道。
从世界范围看,凡是社会治理比较有效的国家,大都坚持把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原则,同时注重用道德调节人们的行为。
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大优势。
政治部分综合试题
1. (单选题)行政案件的审判权由()独立行使。
A. 人民法院B. 审判员C. 合议庭D. 审判委员会【答案】A【解析】《行政诉讼法》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 (单选题)政府对农村〃五保户"发放救济金的行为属于()。
A. 行政许可B. 行政给付C. 行政管理D. 行政救济【答案】B【解析】解析: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公民法人利益和便利等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活动。
3. (单选题)某区财政局为改善办公条件,拟在已有办公楼上加盖一层,并将该工程委托给某建筑公司实施也,修建过程中,该区规划局以加盖楼层未经批准属违章建筑为由,责令区财政局在限期内自行拆除。
在本行政法律关系中属于行政主体地位的是()A. 规划局B. 财政局C. 建筑公司D. 规划局和财政局【答案】A【解析】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是括做出其体行政行为的一方。
该题目中规划局做出了具体的行政行为。
并且规划局属于政府的部门属于天然的行政主体,因此选A。
该题目中的行政相对人是财政局,财政局委托工程委进行建设。
属于委托关系。
4. (单选题)某公司与某市财政局签订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协议,约定每辆车的费用为9800元,市民刘某质疑其为“天价自行车”,申请财政局公布该项目的明细,未获答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刘某在提出公布项目明细的申请时不需要说明理由B. 公共自行车项目明细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应公开C. 公共自行车项目惠及全市市民,刘某个人无权起诉D. 刘某应先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可起诉【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太可怕了)法院限制“老赖”强制执行《超强汇总》!
(太可怕了)法院限制“老赖”强制执行《超强汇总》!导读:老赖,通俗意义上即欠钱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是拒不偿还的债务人,或者是拒不履行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的强制措施,但是由于执行难的问题,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限制老赖的措施。
本文总结现有的相关措施进行如下汇总:1、《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限制出入境等。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中确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施行已久,本文不展开进行论述,可详细阅读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此之外,自2013年7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失信被执行人”的概念以来,陆续出台了更加广泛、严格、细致的措施,以及搜集之前便存在的部分执行措施,比如公积金等方面最高院的回复,总结如下:2、特殊标的强制执行1、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符合条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执行,而且实务中,已经出现了大量执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多。
2、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收入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
3、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2014)执他字第22号,明确确认社会保障机构作为养老金发放机构,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
重庆市2015年公开招录法院、检察院机关 工作人员考试《申论》试卷
重庆市2015年公开招录法院、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申论》试卷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的综合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15分钟,作答75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一)“我向宪法庄严宣誓,永远忠于党和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依法履职,清正廉洁,恪尽职守……2014年12月3日上午,A市兴办向宪法宣誓签名活动,该市处级以上领导,集体面对宪法宣誓并签名承诺。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A市的宣誓活动正是为了迎接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增强全市广大领导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推进法治A市建设,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凑够一撮人就走,管他红灯绿灯”。
曾经一段时间,“中国式过马路”引起社会的热议。
网友A说,“交通规则是现代人最常见的公共规则。
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各行其道,遵章守纪,才能实现道路安全畅通。
现实却是,行人抱怨司机横冲直撞,甚至把斑马线变成死亡线;司机则怨声载道,认为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行走。
”网友B说,“这反映了国人“法不责众”的特殊心理。
很多中国人喜欢从众,即便违法也心怀侥幸。
管它红灯绿灯,只要有人过,其他人就跟着过。
还有一些犹疑不定的,看到别人都走了,自己再等就是“缺心眼儿”,于是也跟着走了。
就这样,每个人都抱着同样的想法,最终使红绿灯形同虚设。
”网友C说,“规则意识的缺乏在于违法成本低。
应该让闯红灯的行人付出代价,如果行人闯红灯也像机动车那样严罚,闯一次罚200元,还会有人闯吗?”网友D说,不单是交通规则,很多其他领域也都有这种集体破坏公共规则的现象。
大多数中国人习惯抱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规则,对自己利大于弊,便遵守和利用规则;反之则无视规则。
”(三)近日的《M晨报》报道称:高速公路一辆载有葡萄的大型货车发生侧翻,车上价值30多万元的葡萄遭人哄抢。
2018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限制措施汇总
2018年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限制措施汇总前面小编讲过关于执行失信人唯一房产的法律规定,今天小编继续讲解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最新限制措施,2018"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要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现将近年来陆续出台的一系列限制老赖措施,进行如下汇总:《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措施: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限制出入境等。
以上是民事诉讼法中确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施行已久,本文不展开进行论述,可详细阅读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此之外,自2013年7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提出“失信被执行人”的概念以来,陆续出台了更加广泛、严格、细致的措施,以及搜集之前便存在的部分执行措施,比如公积金等方面最高院的回复,总结如下:特殊标的强制执行1、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
公检法司、银证保监、铁路总等44家单位共同发布《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01-22 09:10:51)转载▼标签:365分类:法律法规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 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法制办、国家网信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务员局、外汇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44家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发改委、最高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布会进行讲话。
《备忘录》的主要内容《备忘录》将目前各类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规定的人民法院与其他部门就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措施进行了汇总、梳理和明确,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了对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领域和惩戒措施,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从而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备忘录》共分为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联合惩戒对象,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浅议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本文将综合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做一简要说明。
适用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legalrisk提醒:该规定全文附后)(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如何纳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有两种方式:❶依申请纳入。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即本文前节内容)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❷依职权纳入。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即本文前节内容)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企函字[2014]76号《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
企函字[2014]76号
《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
近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发布《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强调,根据《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14]4号)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将通过光盘、专线等信息技术手段向工商总局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工商部门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包含相应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具体规定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总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推送的数据建设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联网应用系统,构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供地方局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意见》明确,要发挥其他融资机构的融资补充作用。
推动出台《典当行管理条例》,发挥典当的短期应急融资服务功能。
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企业依托适宜的租赁物,加大对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服务力度。
加强商业保理行业管理,推动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机制。
《意见》要求,要完善融资风险防范补偿机制。
推动各级政府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适当提高银行贷款风险容忍度。
鼓励运用组合融资方式,引导商
业银行综合考虑经营风险,灵活运用担保融资方式。
健全小微商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
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law/4813.html。
江苏省信用知识竞赛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70题)1、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由()发布。
∙ A. 国务院∙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国家发改委∙ D.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的主要目标是:到(),社会信用基础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
∙ A. 2016年∙ B. 2018年∙ C. 2020年∙ D. 2025年3、“信用长三角”由上海市、浙江省、()和我省共同建设。
∙ A. 安徽省∙ B. 山东省∙ C. 广东省∙ D. 福建省4、《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信用承诺(),信用审查广泛应用,信用报告加快推广,信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
∙ A. 全面推行∙ B. 试点先行∙ C. 点面结合∙ D. 探索应用5、《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建立信用信息侵权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社会主体泄露国家秘密、()和侵犯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 A. 商业指数∙ B. 企业信息∙ C. 企业信用∙ D. 商业秘密6、对被公示严重失信黑名单有异议并作出异议申请的,认定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日内予以回复复核结果并说明理由。
∙ A. 7∙ B. 15∙ C. 30∙ D. 607、《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月1日到()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 A. 1、6∙ B. 3、6∙ C. 1、3∙ D. 3、58、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A. 严重违法∙ B. 经营异常∙ C. 黑名单∙ D. 红名单9、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加快完善()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服务平台,建立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2014年中考一模政治试题
2014年天河区初中毕业班综合练习(一)思想品德(闭卷)本试卷分为第Ⅰ卷(选择题,闭卷作答)和第Ⅱ卷(非选择题,开卷作答)两部分,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80分钟。
第Ⅰ卷选择题(共40分)注意事项:1.第Ⅰ卷为选择题,闭卷作答。
共4页。
考试时间15分钟。
2.答卷前,考生务必在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填写考生号、座位号,并用2B铅笔把对应的信息点涂黑。
3.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不能答在试卷上。
4.考生务必保持答题卡的整洁。
考试结束时,将答题卡交回。
一、选择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在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
请选出符合题意的选项,用铅笔在答题卡上将该题相对应的答案标号涂黑。
1.我们青少年避免侵害的前提是()。
A.尽量少出家门B.提高警惕C.在社会多认识些朋友D.随身携带刀具防身2.与道德、纪律相比,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其特殊性表现在()。
①只对违法犯罪分子具有约束力②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③靠社会舆论保证实施④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A.②④B.①②C.①③D.③④3.你对漫画中人物的做法的正确认识是()。
A.应获得更多的权利少承担义务B. 权利必须在前,义务理应靠后C. 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D.享受权利是履行义务的前提4.“天生我材必有用,成功之路不尽同。
”这说明人的生命独特性更多地表现在()。
A.同动物相比,人最具有智慧B.人的个性品质、人生道路、实现人生价值的方式和途径的多样性C.成长过程中,偶尔的成功与失败能够决定个人的命运D.人的命运是上天安排的,再努力也没用5.公平是我们社会生活追求的重要主题,追求公平就意味着()。
①处理事情要合情合理②构建分配均等、共富的社会③可以采取各种手段解决不公平④坚持相对公平,反对绝对公平A.①④B.③④C.①②D.②③6.2014年1月29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最高法院等8个部门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视界观·OBSERVATION SCOPE VIEW306观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张凯旋(华北理工大学,河北 唐山 063210)摘 要: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取得了飞跃式的发展,但背后也存在着诸多的社会问题,在现阶段有一个问题尤为突出和典型,那就是社会信用的问题,它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影响着社会主体之间的正常交往,影响着整个国家的对外信誉形象,所以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必要的。
简要分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发现在专业人才、法律法规建设、奖惩机制、诚信文化与意识等四个方面仍然存在问题,然后从人才培养与吸引、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奖惩机制、诚信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问题;对策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于19世纪90年代,信用服务机构在市场上逐渐出现。
2001年,国家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开始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到现在已经初步取得了成果。
(1)社会信用体系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国家已经初步建立起征信平台,其中个人信用平台、企业信用平台已经在市场上发挥初步的作用。
人民银行已经初步建立全国金融信用数据库,可以为全国的信贷提供信用数据,保障信用贷款的安全,管控国家的信贷风险[1]。
目前已基本形成国家监督,市场化运作,多种资产征信机构相互竞争的发展局面。
(2)涉及社会信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国家在1993年就开始出台与社会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意见等具有规范性质的条文,其中涉及企业行业规范的条文,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合同法》等,也有许多规范信用体系如何建设的指导文件,如《信用业管理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2]。
(3)失信惩戒守信奖励机制逐步完善国家的失信惩戒制度正在向联合协作、高效执行的方向发展。
2014年以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八家单位,签署关于“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协调合作的备忘录。
有限公司法人老赖身份曝光对该法人有什么影响?
有限公司法人老赖身份曝光对该法人有什么影响?会添加到信用记录,以后银行贷款融资会受影响。
法人代表可能会受到奢侈消费、出国、乘坐飞机等很多方面影响。
公司法人,是一个经济法上的专有名词,通常是用于形容一家公司对外的经济形象,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意担任的。
担任公司法人的人是要对公司的运行、发展。
盈利承担责任的。
那么,关于法人有个新词叫做老赖。
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有限公司法人老赖身份曝光对该法人有什么影响?▲一、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为其单位办理财产抵押、转让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职务行为;2、不得以公款在宾馆、饭店、酒楼、歌舞厅、西餐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健身房、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消费,也不得批准其工作人员以公款进行上述消费;3、不得在单位报销乘坐出租车、火车卧铺、飞机、轮船四等以上舱位等交通费用;4、不得出国出境;5、不得向其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和分配红利;6.其单位财务状况需每月定时向法院申报,并随时接受审计。
▲二、最新规定继被禁乘高铁、禁止高消费行为后,自2015年12月1日起,“老赖”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称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将从本月起全面运行,工商系统将据此对“老赖”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作出上述限制。
据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实现与最高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已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人士介绍,任职资格限制将在“老赖”偿还债务后自动取消。
“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国家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法院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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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文明办[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国资委、工商局、银监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铁路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机制,大力推动诚信建设,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签署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3月20日
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
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工作部署,促进社会主体诚实守信,维护法律权威,树立诚信社会风尚,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达成如下意见。
一、信用惩戒的对象
信用惩戒对象为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所有失信被执行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的其他被执行人(以下统称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即为被执行人本人;失信被执行人为单位时,还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二、信用惩戒的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与相关部门一道,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
三、信用惩戒的范围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以上两条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此条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和国务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
四、信用惩戒的实施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光盘、专线等信息技术手段向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相关部门收到名单后,在其管理系统中记载限制高消费和实施其他信用惩戒措施等内容的名单信息,或者要求受监管各企业、部门、行业成员和分支机构实时监控,进行有效信用惩戒。
在媒体广为发布,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构建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
五、信用惩戒的动态管理
被执行人因履行义务等原因,其失信信息被依法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后,最高人民法院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单位解除限制。
对新增加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向各单位推送。
六、其他事宜
各部门应积极落实本合作备忘录,确保2014年3月31日前实现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推送,并对其联合实施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
具体合作细节由各部门相关业务、技术部门依法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