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6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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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目录

第一章概要 (1)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

一、工程会议管理 (2)

二、工程文件管理 (3)

三、施工现场作息制度及考勤管理 (5)

四、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6)

五、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7)

六、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3)

七、现场临时水电使用管理 (14)

八、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5)

九、工程试验管理 (16)

第三章项目参与各方的管理与协调 (17)

一、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 (17)

二、对项目监理方的管理 (18)

三、对施工总承包的管理与协调 (19)

四、专业分包单位的选择与管理 (20)

第四章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21)

一、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签证管理制度 (21)

二、暂估价管理制度 (24)

三、工程进度款审批制度 (25)

四、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27)

第一章概要

1、xx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应在建设单位的主导下,明确项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保证各方项目参建人员全程参与,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

2、建立施工现场考勤制度,确保参建各方人员无论何时均有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管理,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期;

3、建立多方会议机制,增加沟通,确保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尽早发现,解决措施有效落实;确保参建各方协同作业,提高工作效率;

4、制订工程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对质量、进度、成本和安全管理做出明确要求,保证施工管理有序进行;

5、对整个项目过程资料进行有效的记录,各方可通过检查记录检验核实,以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可追溯性;

6、本工程实行层级垂直管理,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的分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均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总承包单位服从监理单位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服从建设单位管理。除特殊情况外,各项指令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达至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传达至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7、每一管理阶层应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不得推诿扯皮。

8、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参建单位或个人实行经济处罚制度,《处罚通知单》一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交由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在下期工程进度款项中扣除。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工程会议管理

1.1 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会议: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周例会,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的各分项工作专题会议、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专项会议。每月最后一次监理例会合并为月例会。

1.2 监理例会要求

1.2.1 会议时间:监理例会时间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总承包方共同确定,时间一经确定,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外,不再修改。

1.2.2参会人员要求:地点在施工现场办公区会议室,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指定执行经理、生产经理、专职安全工程师、安全员为必须参会人员,其他需参会人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监理单位无须每次通知传达开会时间和参会人员。

1.2.3会议准备:参会各单位必须携带上次会议记录,准备好本次会议需提出的问题,准时参加。施工单位还需交付《工作周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监理单位会后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

《工作周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例会之前7天已完工作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未完工作及原因;(2)例会之后7天工程进度计划及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协调的工作,制定进度纠偏措施;

(3)预计需要进场检验并需要复试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4)预计需要进行的分部、分项验收;

(5)需要落实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签证及分包单位配合工作;

(6)上周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周报具体内容,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模板,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监理单位要求编制周报。周报由各参建单位资料员负责收集存

档。

1.2.4会议纪律:参会各方不得迟到、早退、缺席或中途离场,迟到者对到会前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中途离场和早退者对离会后所有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缺席者对全部会议内容无条件确认。会议期间不得喧哗,不得私下议论。请将手提电话设置静音状态,必须接听电话时,应在不打断会议秩序的前提下,到会议室外接听。参会各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顺序发言。

1.2.5对于会议纪要或其他经有关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的结论性文件,各参会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应予以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进行反馈,分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反馈。超过两个工作日未反馈者,视为默认。

1.2.6 会议内容:检查上周各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提出进度滞后的解决措施;审议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洽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重要事项;调整并拟订新的进度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协调各单位、各专业间的关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工作效率。会后形成监理例会纪要,发送给与会各方。

1.3 工地其他专题会议参照监理例会相关规定执行,参会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会议内容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三方协商确定。如需其他单位,如设计、地勘等参会,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派遣专车接送,其他单位明确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参会的除外。

二、工程文件管理

2.1 工程日常文件管理规定

2.1.1 除非紧急情况发生,业务活动往返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每份均应为原件,并有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项目章)。紧急情况下建设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对参建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24小时内办理书面确认。请各参建单位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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