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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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以保障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一切动火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熔炼等作业。

第三条动火施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循技术规范、工艺规程和管理制度。

第四条动火施工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和岗前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同时,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动火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动火施工工作涉及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加强对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制定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目标,确保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七条动火施工工作的安全责任主体是动火施工工作的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循安全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安全措施等,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并报领导审批。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作业内容、作业地点、安全风险及应急措施等,并制定安全交底记录。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确保作业区域内没有可燃物、易燃物。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焊接、切割等工艺规程,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禁止在未关闭燃气、电气、油路和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禁止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动火施工作业的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五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五篇)

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动火作业的安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临时动火作业是指在建筑物、管线、设备和其他工作场所等进行临时性火焰作业的行为,包括焊接、切割、烧烤、烘烤、打火、点燃等。

第四条临时动火作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安全规范,做到安全、科学、规范。

第五条临时动火作业应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确保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安全隐患。

第六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七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焊工证等),并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临时动火作业管理第八条进行临时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安全规范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方法。

(二)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三)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四)动火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没有可燃、可爆物品存在。

(五)动火前应将附近的可燃物品和易燃品转移或遮挡,确保作业安全。

(六)作业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应清晰可见。

(七)动火现场应周围设立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并保持有效性。

(八)作业期间应定期检查作业场所及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九)临时动火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作业现场进行整理和清扫,保持整洁。

第九条临时动火作业时,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停止作业:(一)出现强风、降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情况。

(二)作业现场发现可燃物品或易燃物品堆放不当,存在潜在火灾隐患。

(三)作业人员出现身体不适、醉酒、疲劳等情况。

(四)作业现场附近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动火施工作业是指在建筑物或工程现场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火源作业的工作。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动火施工的安全水平,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管理机构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安全员担任。

2.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动火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和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安全培训和考核1. 所有从事动火施工的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动火施工的危险性、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等。

3. 动火施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定期复训,确保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更新。

4. 安全管理机构对动火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再培训或下岗处理。

四、动火审批1. 动火施工前,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动火作业审批,获得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2. 动火审批申请书应包括动火地点、作业时间、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等内容。

3. 相关部门应在办理动火审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4. 动火施工作业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范围进行,严禁超时、超范围作业。

五、火源控制和防护1. 动火施工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火源控制,清除易燃物质和可燃气体。

2. 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专人负责火源的监控。

3. 动火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火源,严禁无关人员靠近作业区域。

六、个人防护1. 所有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护眼镜、手套等。

2. 对于长时间进行焊接作业的人员,应配备防护面罩和防护耳塞。

3. 动火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布鞋等易燃物质,以免引发火源。

七、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1. 动火施工现场应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2. 发生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启动火灾报警装置并呼叫消防队。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

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

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

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7.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____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____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斯文里办公楼项目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动用明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用火作业的工作。

2023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火灾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管道施工等地点。

第三条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打磨、烧烤等具有明火的作业。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和管理动火作业,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筹备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的筹备工作,包括动火作业的计划、设备和材料的准备等。

第六条动火作业计划应明确动火的时间、地点、作业人员、作业内容等,并由专业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动火设备和器材的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八条重要设备和材料应进行备用,一旦发生故障或出现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替换。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实施第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第十条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干燥,避免引起火灾事故。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进行,严禁无证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制定作业顺序和方法,确保安全顺利地进行。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要求配备防护设施,如防火衣、面罩等。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定期检查和清理,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四章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火灾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火灾扩散,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和救护。

第十七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掌握适当的救援方法和技能。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后,应尽快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如果违反本规定导致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故意违反本规定,扰乱施工现场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保障人身和资产的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本规定订立给施工现场动火负责人、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供应引导。

第二条施工现场指在建设工程中进行建筑、拆除、修缮等作业的场合;动火作业指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操作过程中跟随的明火使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全部动火作业活动。

第二章负责人责任第四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且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五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做好以下工作:1.订立和完善施工现场动火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更新;2.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确保作业各项规定的落实;3.监督作业人员的动火操作,确保符合安全规定;4.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必需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5.组织开展动火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6.及时报告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情况,帮助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和处理。

第六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责任:1.订立动火工作方案,明确作业人员、时间、地方和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2.确保动火作业前进行必需的安全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3.负责布置专人负责监控动火现场的消防器材的设置、使用以及应急疏散通道的畅通;4.监督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整改;5.做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记录和报告,保存相关资料至少三年。

第三章作业人员要求第七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2.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3.经过安全培训,实现岗位操作要求;4.具备应急救援技能,并熟识所使用的灭火器材;5.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保护本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动火安全操作规程:1.在动火作业前,应清除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2.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3.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准备,佩戴应急救援装备;4.动火前应进行静电除去和防火措施,防范静电引起的火灾;5.动火作业期间,禁止吸烟、使用明火或者违规操作。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保障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的健康和资产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

三、管理标准1. 动火作业申请1.1. 任何动火作业需经项目经理或相关负责人书面申请,并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1.2. 动火作业申请书包含动火时间、地方、动火原因、动火方式、动火范围等认真信息,并附上必需的风险评估和防备措施。

2. 资格和培训要求2.1 全部参加动火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需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并经过公司供应的动火作业安全培训合格。

2.2. 动火作业负责人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

3. 动火作业前准备3.1. 动火作业前应组织对施工区域进行周边环境检查,确保没有易燃物品或其他不安全品存在。

3.2. 动火前应订立认真的动火作业方案,明确作业过程、使用的设备和工具、防火措施等,由动火作业负责人审核并落实。

4. 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4.1. 全部动火作业现场必需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有效性和易取用性。

4.2. 动火现场周边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置警戒线以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

4.3. 动火作业现场周边应配备充分数量和规范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喷淋系统、报警器等。

5. 动火作业操作规范5.1. 动火作业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5.2. 动火作业应依照作业方案进行,不得随便更改或省略防备措施。

5.3. 动火作业期间,应设立专人负责监督,确保操作规范、设备正常、周边安全。

5.4.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需确认火源已完全熄灭,并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再次引发火灾。

四、考核标准1. 安全生产纪律1.1. 严格依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2. 遵守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1.3. 确保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2. 动火操作规范2.1. 依据动火作业方案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防备措施。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生产场所以及其他需要使用明火或者火焰进行作业的场所进行火焰操作的活动。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和生产场所的安全,确保动火作业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动火作业管理责任2.1 动火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施工现场或生产场所的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

2.2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当对动火作业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动火作业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2.3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确保动火作业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3.1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3.2 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动火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3.3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器材和工具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4 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3.5 动火作业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4. 动火作业的组织与实施4.1 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4.2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门设定的动火区域内进行,并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

4.3 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负责监护。

4.4 动火作业期间,需要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动火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4.5 动火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确保无火源和火焰残留。

5.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5.1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规定。

5.2 安全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动火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5.3 动火作业的监督与检查记录应保存备查,以备日后安全管理的评估和复查。

6. 动火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6.1 动火作业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6.2 动火作业事故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动火作业所带来的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本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动火作业相关的人员。

3. 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动火作业前的准备1. 动火作业人员应提前准备好相应的动火设备及工具,并确保其完好无损。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 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前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存在。

4. 动火作业人员应检查动火区域的通风条件,确保有足够的空气流通。

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 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前检查火源和工作区域周围的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并保持其畅通可用。

2. 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包括防火服、防火鞋、防护眼镜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应使用专业的动火设备,并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4. 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5. 动火作业人员应注意工作区域的周围环境,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存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护。

四、动火作业后的安全处理1. 动火作业人员应在动火后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的火源或可燃物。

2. 动火作业人员应检查动火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3. 动火作业人员应参与整改动火作业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

五、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动火作业人员应熟悉动火作业的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操作。

3. 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演练应急预案,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六、动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动火作业应由专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2.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对动火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监控。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加强施工现场动火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施工工程的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施工企业。

二、基本要求1.动火活动必须经过合法授权,并且由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的员工进行。

2.严禁在禁止动火区域进行动火活动,包括易爆、易燃品存放区域、气密性较好的封闭空间等。

3.动火活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区域符合安全要求。

如有安全隐患,必须消除后方可动火。

4.动火活动必须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动火活动的顺利进行。

5.动火前必须准备好灭火设备,并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6.动火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烟雾积聚。

三、管理标准1.动火作业方案的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动火区域的位置、动火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动火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动火作业方案应经过相关人员的审查和批准后方可执行。

2.动火活动的准备:–动火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需要准备灭火设备、防护设备和急救设备,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动火前应通知相关人员,确保他们了解动火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安全措施等信息。

3.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动火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和警示标志,并确保标志清晰可见。

–动火现场应设立灭火器材站点,保证灭火设备的便捷使用。

–动火现场应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监督,确保动火活动符合规定。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防止有害气体蔓延。

–动火现场应设立临时隔离带,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

4.动火作业人员的要求:–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经过合法授权才能进行动火活动。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动火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动火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持续提升。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动火规定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意外事故的发生。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施工现场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环境,涉及到各种作业和工艺过程,其中动火作业是施工过程中常见且必不可少的一项作业。

然而,动火作业也是一个高危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以下是一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1. 动火作业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2. 动火作业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负责组织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动火作业的范围包括明火作业和隐蔽火源作业。

4. 动火作业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的框架下进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动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方案,包括动火种类、动火位置、动火人员、动火时间等内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审批。

2. 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和清理,清除可燃物、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等火源物。

3. 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和防火设施的有效性,并进行相应的维护和测试。

4. 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作业流程和安全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动火作业的操作要求1. 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许可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作业。

2. 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动火作业时,必须使用专用的防火设施和器材,如火焰枪、灭火器等,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4. 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剂,并保证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 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杆、防护网等,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动火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彻底的清理工作,并消除动火作业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对动火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动火施工作业,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动火施工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明火进行焊接、熔炼、切割、热处理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岗位责任。

第四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根据施工工艺和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遵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动火施工作业管理第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提前编制施工方案,并报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成立动火工作组,明确各组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八条动火工作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工作经验,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质量。

第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进行动火工作许可申请,并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一条动火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二条动火施工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作业的合格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施工作业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及时识别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十五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明确危险区域和安全通道。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七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器材和焊接设备,确保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域,防止火焰、烟尘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九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的防火安全。

第二十条动火施工作业应当做好可燃易爆物品的防护工作,控制火源与可燃物的距离。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性,保护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责任与职责第一节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其有效性负责。

2.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本规定在施工现场的实施,并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负责。

3.动火作业人员负责依据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动火作业,并确保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职责1.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全面细致的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计划,确保动火作业事项明确,流程合理。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依据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计划,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需的培训,保障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动火作业人员应依照动火作业计划执行任务,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并及时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汇报作业情况。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一节动火申请1.动火作业前,必需填写动火申请表,并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审批。

2.动火申请表必需包含施工现场、作业时间、动火范围和动火目的等必需信息。

3.动火作业涉及高风险工程或特殊工程时,需进行特地的动火方案编制,并报经专家评审。

第二节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前,必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漏电检测,保证动火区域内没有可燃性气体或液体泄漏。

2.动火作业前,应清理动火区域内可燃物,并设置防护罩,防止火花飞溅。

3.动火作业前,应检查动火设备的电气连接和防火器材的有效性,确保设备完好、操作正常。

4.动火作业前,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现场,并备有灭火器材和应急救援措施。

第四章动火作业操作规范第一节个人防护1.动火作业人员必需穿着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服、防护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

2.动火作业人员必需戴好安全帽,并确定好通信联络方式,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有效沟通。

第二节动火操作1.动火作业人员必需在动火前进行充分的安全交底,了解动火操作规程,并签订作业责任书。

2.动火作业人员必需依照动火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调整作业程序。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电火花、电弧等能够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作业。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经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特别安全监管人员的审批,并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条件、程序和安全措施,并将其实施情况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报备。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条件要求第六条动火作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有相关工程技术设计文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特别安全监管人员认为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三)经过安全管理人员特别安排,保证作业区域内无易燃及易爆危险物的存在。

第七条动火作业应当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动火许可程序进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防火间距符合要求,作业区域内没有明显的火源或易燃物。

第三章动火作业程序第九条动火作业程序包括准备工作、操作工作和清理工作。

第十条准备工作:(一)确定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别安全监管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二)编制详细的动火施工方案,包括动火作业的具体要求、工作流程、安全措施等;(三)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动火作业计划,等待许可后方可开始作业;(四)准备好防火器材、消防设备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第十一条操作工作:(一)严格按照动火施工方案进行作业,确保操作安全、规范;(二)保持动火作业现场的整洁,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堵塞疏散通道;(三)严禁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禁行为;(四)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相关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弯头眼镜、防静电鞋等。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确保施工现场的用火作业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 在施工现场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并实施用火作业方案,明确用火范围、用火工具、用火时间等相关内容。

3. 提供必要的用火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保证施工现场用火作业期间的火灾应急救援能力。

4. 对施工现场用火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他们具备用火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5. 对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隔离带、原材料堆放区域等,防止火灾扩散。

6. 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未经许可的用火作业,如焚烧垃圾、烧化妆品等,防止引发火灾事故。

7.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用火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能够及时进行火灾应急处理。

8. 对施工现场用火作业人员的违章操作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 组织开展施工现场用火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10. 建立相关记录和档案,包括用火作业方案、用火设施设备检查记录、用火作业人员培训记录等。

施工现场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财产安全,以下为常见的管理规定:1. 严禁在禁止用火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用火作业。

2. 符合消防规范的场所,提供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有经验和合格的人员负责用火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证书。

4. 在施工现场进行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事前安全交底,明确用火作业的范围、目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5. 严格控制用火作业期间的人员数量,以保证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6. 在进行用火作业前,要检查用火设备和用火现场,确保设备完好,用火现场无明火,且周围环境无可燃物。

7. 严禁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进行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并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的火灾隐患。

8. 用火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在用火过程中抽烟、玩火、乱扔烟蒂等危险行为。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的动火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施工、装修施工、拆除施工等。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电焊、火焰切割等对材料或物体进行加热、焊接、切割、熔化等操作。

第四条动火作业的目标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本规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所有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牢记安全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第六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的动火区域划定和标识,确保动火作业范围清晰明确;(二)动火的时间、地点和作业内容,确保所有动火作业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作业范围内进行;(三)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消防设备的使用、防护措施的采取等;(四)动火作业的人员组织和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五)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提前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第八条动火作业方案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向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公示。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对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他们对动火作业有足够的了解与掌握。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对动火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和整理,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暴露在动火区域内。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时,应确保作业场所的通风良好,避免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

如有需要,应采取防护设施,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时,应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有序,避免杂物的堆放和乱放,防止引发意外火灾。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时,应根据动火情况选择适当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其放置位置明显,防止发生火灾时无法及时使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时,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动火作业应由持有国家认可的动火作业证书的人员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进行动火作业的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数量和种类的防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证作业人员明确任务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动火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动火作业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应提前申请,经施工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不得动用明火进行作业,可使用专用的火花易燃物处理设备。

2. 动火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防止火源滞留和再燃。

3.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质附近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三条当施工现场处于高温、干燥、有风等恶劣环境时,临时动火作业需特别谨慎,并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监督,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五条在施工现场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随时注意监测火势状态,及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 动火现场应为明确界限,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

2. 动火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并确保其可视、透气性良好。

3. 动火作业应与其他作业相互配合,避免相互干扰和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的灭火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清理、消毒,并做好作业记录。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九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出现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 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并采取隔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施工现场动火是指在建筑工地、化工厂、油田、矿井等场所进行焊接、切割、喷灯、明火作业等需要使用明火设备的工作。

由于动火操作涉及明火,一旦操作不当,容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施工现场动火进行科学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施工现场动火管理的基本原则(一)责任制原则明确动火工作的责任人,规定他的职责范围,确保每项动火作业有专人负责,从而达到统一管理、明确责任的目的。

(二)安全第一原则始终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注重宣传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心中有数、保护自身。

(三)人员配备原则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特定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进行,才能保证安全可靠。

(四)工艺控制原则动火工作必须具备风险评估能力,了解作业环境和工艺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施工现场动火管理的具体内容(一)明火设备使用管理1. 确保明火设备的配备、安装、操作等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 动火前,必须检查明火设备是否完整、正常,有无泄漏、损坏等情况。

3. 明火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熄灭并安全存放。

4. 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设置明显的灭火器材标志,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二)动火资质管理1. 动火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取相应的动火作业操作证书。

2. 动火前必须进行作业准备,包括动火资质清单、操作计划、安全交底等。

(三)动火现场管控1. 动火现场必须划定好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2.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必要时可以进行隔离和封闭,确保安全施工。

3. 动火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及时清理可燃物,防止积尘引发火灾。

(四)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措施1. 动火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掌握作业环境、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2. 动火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检查,清除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

现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现场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现场动火作业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所称的现场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生产现场、储存现场等场所进行的需要使用明火、电焊、喷灯等火源的作业。

第五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资质要求组织作业。

第二章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要求第六条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确定必要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七条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明火,无可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八条现场动火作业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被覆、搭建防火棚等,确保明火不会引发火灾事故。

第九条在进行电焊、喷灯等作业时,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和工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人员,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三章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现场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第十二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化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现场管理,严禁酒后作业、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在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密切关注气象条件,避免在强风、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作业。

第十五条现场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现场动火作业的应急管理第十六条针对现场动火作业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十七条进行现场动火作业时,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和求助。

第十八条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本规定制定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并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管理。

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电焊、喷灯、烧开油漆等。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规定执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责任与义务1.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并制定详细的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预防措施。

2.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动火安全培训,提高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4.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或执照,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安全和周围人员安全。

三、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在动火作业前,制定动火作业计划,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作业人员等详细内容。

2.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地点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通风、消防等设施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应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动火前的安全讲解和交底,明确动火作业的步骤、安全注意事项等。

4.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给动火作业人员,并确保其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1.在动火作业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确保施工现场的通道通畅。

2.动火作业前应用防火垫或防火板将地面覆盖,防止火花飞溅引发火灾。

3.严禁动火作业人员抽烟或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动火作业现场。

4.动火作业应设置警戒线,并由专人监护,确保无关人员远离动火作业现场。

5.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设立合适的疏散通道。

6.动火作业人员应随时关注动火现场的火势,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领导。

五、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由专人负责指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2.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应与监理单位、消防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及时报告动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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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377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为加强和规范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期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确保基建期各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横山煤电一体化项目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建设单位和各参建单位。

3 引用标准及关联文件3.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3.2《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3.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3.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108号令【2009】3.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3.6《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简称《典规》)(DL 5027-2015)3.7《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3.8《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3.9《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3)3.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3)3.12《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xx年)3.13《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管控体系》4 专业术语及定义4.1本规定所称的“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与场所;4.2本规定所称的“危险场所”是指基建现场中进入介质的氨区、制氢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制粉系统等;4.3本规定所称的“禁火区域”是指防火重点部位即为禁火区;4.4本规定所称的“一级动火区域”是指燃油储存区域,氢气系统和制氢站或氢气储存区域,汽轮机油系统,乙炔及氧气站,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物品储存区域,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脱硫系统作业区域,酸碱存储区域,脱硝系统作业区域,氨区,冷却塔填料区,以及公司根据基建期各阶段管控重点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4.5本规定所称的“二级动火区域”是指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5 职责5.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职责:(一)负责建立基建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明确动火审批权限、作业许可范围、工作流程,明确各承包商相关职责;(三)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价动火单位安全管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整改;(四)负责建立培训、考试机制;(五)负责确定基建期间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六)负责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消防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职责。

5.2监理单位的职责:负责检查、监督各动火单位安全管理程序的实施情况,审核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监理责任。

5.3承包商的职责:(一)负责建立动火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申报、审批、许可的要求;(二)负责本责任区内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消防管理,明确责任人及职责,并动态检查监督;(三)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动火作业安全及消防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教育台账;(四)负责编制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五)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员或部门报告、反馈。

5.4调试单位的职责:负责试运期间与运行值长实现“双签发”动火工作票。

6 管理制度编制原则和标准6.1编制原则6.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以及榆林能源集团制度要求;6.1.2 符合榆林能源集团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理念。

7 管理制度执行程序7.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重点:(一)在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中,应编制动火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应视重点部位和动火作业需要配备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三)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要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履行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四)对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区现场周围动火作业要实施有效的监督。

动火单位应建立现场动火作业执行情况动态检查机制,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现场动火作业人员在间断或终结时应仔细检查所辖范围,并消灭遗留火源。

(五)凡在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以及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六)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按《发电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履行动火工作票程序。

(七)施工现场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罐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到达五级以上的露天作业;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危险前。

(八)施工现场发现火情应立即向责任区负责人等发出警报,同时组织自救、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九)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7.2确定并公布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区域: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区域应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区域(公司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及危险场所,下同):(一)设备系统进油的油区、集中油库、储油罐、各类油泵房内;(二)已充入介质的供氢站、储氢罐区、氨区、乙炔及氧气站,以及储存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物品库房等围墙内(含室内);(三)充入氢、乙炔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系统及氢冷发电机等设备;(四)已充入介质的各类油管道系统、氨、酸管道系统(设备、管道、阀门、法兰);(五)已安装完设备、电缆的蓄电池室、通信机房、集控室、单元控制室、计算机机房、档案(资料)室、变压器、电动机、汽车库、电缆隧道、电缆沟道、电缆竖井及夹层内等;(六)单体调试开始后的锅炉制、给粉设备及系统,输煤系统的设备(包括储煤、输煤)间等部位;(七)进行防腐作业及施工完毕的脱硫脱硝设备及系统,冷却塔填料区域。

7.3在一、二级动火区域内办理各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前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视其工作内容及场所,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一)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结束后拿回现场进行回装;(二)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式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三)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方位压缩到最低限度;(四)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办理程序;(五)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六)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用、恢复运行手续或检修工作票;(七)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八)一级动火工作票应当天开工当天办理,并于当天结束。

第二天如需继续工作应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工作票许可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九)动火工作票应由公司相关部门、调试单位、承包商有动火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签发。

其他人员签发的动火工作票无效。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十)承包商在生产区域内动火时,应由公司按《发电安全管理体系》的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办理审批手续并进行现场监护。

7.4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一)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及各级审批人员的安全责任:1.审核该项工作是否必要;2.动火工作票上所列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3.工作现场是否安全。

(二)工作负责人的责任: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2.负责实施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5.负责动火工作间断或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6.在密闭空间动火应保证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便空气流动;动火人员佩带防护用品;7.杜绝非动火作业人员动火。

(三)消防监护人的安全责任:1.负责配备必要和足够的动火现场所需的消防器材及设施;2.负责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氧气含量,不满足安全要求时,禁止动火;3.始终监视动火现场的状态,防止火警发生,一旦失火应及时扑救;4.动火间断或终结时检查现场又无残留火种。

(四)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责任:1.全面了解动火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2.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动火工具,确保符合防火安全、技术要求及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要求;3.按动火工作负责人要求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五)动火工作的监护:1.一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单位部门(专业工地)负责人或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监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专(兼)职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二级动火作业时,申请动火单位部门(专业工地)指定的负责人、动火工作票负责人、监理单位专职安全人员、专(兼)职消防队人员或义务消防队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2.一级动火工作过程中每隔2小时,测定一次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3.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确定合格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六)动火工作票的审批管理:1.工程基建处生产准备部门应制定动火工作票严格的审批、许可、收执、监护、变更、终结、存档流程、原则。

2.动火工作票审批人对安全措施负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变动安全措施。

3.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现场监护人应经考试合格,并经基建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由安全监察部以正文形式公布,同时在生产准备值长处备案。

4.公司消防部门、工程部安全专业组、动火申请单位均应对动火工作票进行登记,并实施动态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7.5工程部安全专业组、监理单位应不定期对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在每月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监督整改。

8 本制度管理职责8.1 安全监察部根据本制度检查评价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制度进行修订或升版,修订或升版流程按照管理制度修订、废止程序的要求和流程进行。

8.2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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