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香港居民的权利、 第二节 香港居民的权利、自由和基本义 务 第三节 对香港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 益的认可和保护 第四节 国际人权公约和劳工公约在香港 的适用
第一节(六)、 关于“港人内地所生子 女的居留权“的诉讼及其评析
• 香港终审法院对小人蛇案的最终判决被称 为一·二九判决,一·二九判决所涉及到的问 题主要有如下两个: • (1)非婚生子女的地位 • (2)香港永久性居民资格的规定
• (2)香港永久性居民资格的规定 • 《基本法》VS《入境条例》:前后都可 • 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在 本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否必须已经已 经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本人出生时,其父 母双方或一方必须已经已经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 身份证。 • 终审法院裁决:子女出生之前或之后,父或母享有 香港居留权。与香港特区政府的理解不同。
第三节、 第三节、香港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
• 一是依照当时香港法例第1097章《新界乡 议局条例》规定,乡议局为政府的合法咨 询机构;依照第385章《区域市政局条例》 规定“新界乡议局的正副主席为该局的当 然议员”;依照第366章《区议会条例》规 定“新界”27个乡事委员会的主席为该区 议会的当然议员。
第三节、 第三节、香港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
• 三是按照回归前香港法例第132章《公共卫 生及市政事物条例》的规定,应当尊重新 界原居民及其家属死后安葬于山边的传统 习俗。政府清拆山坟时,应给予特惠津贴。
第四节 国际人权公约和劳工公约在香港的适用
• 基本法规定的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既与两个国际公约的规定基本相同,又符 合香港的实际情况。由于具体情况不同, 两个国际公约与基本法规定的香港居民的 基本权利和义务也有一些不同,基本法按 照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的规定和香港目前 对两个国际公约适用的实际情况,作出比 两个国际公约更为全面扼要和符合实际的 规定,是妥善的。
• • • • • • • • • • 1.平等权。 2.财产所有权。 3.政治权利和自由。 4.人身自由、住宅不受侵犯及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受法律 保护。 5.迁徙自由。 6.宗教信仰和信仰的自由。 7.选择职业的自由,学术自由和从事各种文化活动的自由。 8.诉讼权利。 9.社会福利权利。 10.婚姻自由和自愿生育的权利。
第三节、 第三节、香港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
• 二是按照回归前港英政府实施的“新界小 型屋宇政策”,新界原居民在其一生中无 须受《建筑条例》的限制,可以建造一座 乡村屋宇,且可按照《差饷条例》规定无 须补偿地价。同时,按照回归前港英政府 实施的“新界受清拆搬村的特惠补偿政 策”,凡有屋地的新界原居民在受清拆搬 村时,以一分地补偿一间乡村小型屋宇。
第一节(六)、 关于“港人内地所生子 女的居留权“的诉讼及其评析
• (1)非婚生子女的地位 • 《基本法》yes VS《入境条例》 no • 男子与其非婚生子女之间的关系 • 终审法院裁决:任何男子与其婚生或非婚 生子女之间的关系 ,为父亲与子女的关系
第一节(六)、 关于“港人内地所生子 女的居留权“的诉讼及其评析
第三节、 第三节、对香港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的认 可和保护 •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英国借机逼 迫清政府于1898年6月签订了《展拓香港 界址专条》,强行租借了界限街以北至 深圳河以南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5个岛屿, 租期为99年。这些新租地总面积约为975 平方公里(相当于英国本土面积四分之 一)和大片水域,约占香港总面积的 92%,后被统称为“新界”。1898年以 前,中国疆域内根本没有“新界”这个 地名,一词,是1898年英国逼迫清政府 租借此地后加上的。
第一节(六)、 关于“港人内地所生子 女的居留权“的诉讼及其评析
• 人大解释指出《基本法》第24条第2款第3 项是指无论本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 以前或以后出生,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 或一方必须已取得永久性居民资格。 • 有力地澄清了终审法院的解释不符合立法 原意。
Hale Waihona Puke Baidu二节 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 共九章(附件) • 第三章: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
• • • • • • •
第一节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含义
一、公民与居民 二、永久性居民 三、 非永久性居民 四、 永久性与非永久性的区别 五、 香港居民的国籍及相关问题 六、 关于“港人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的诉讼及其 评析 七、关于“庄丰源案”的判决及其对内地孕妇赴港生 子潮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