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纪委监察局2009年源头治腐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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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纪委监察局2009年

源头治腐工作总结

市纪委、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四次全会确定的2009年源头治腐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中央、省、市、县有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坚持党政齐抓、标本兼治的方针,认真开展源头治腐工作,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年初,我县将源头治腐工作纳入了全县一级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印发了《2009年监察综合与源头治腐工作要点》的通知,将11项重点源头治腐工作以目标责任分工的形式,分别落实到5名县级领导,由6个牵头单位和22个协办单位具体抓落实。县纪委、监察局将源头治腐工作具体落实到一名常委副局长分管,由监察综合室具体抓落实。同时,将开展源头治腐的各项工作内容落实到各牵头、协办单位,明确牵头、协办单位“一把手”为源头治腐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们强化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集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由原来的445项减少到275项,精简38.2%,服务中心在运行中切实把“两集中、三到位、两提高”的目标任务做为中心工作进行全面落实,逐步做到使部门的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对各部门进驻中心人员的授权到位,做到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切实做到了减时间、减费用、减程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实行运行中,我们实行咨询、代办、即办、联办、补办等形式,需要立即办理的马上办理,需要规定时限的,也要限定最短的时限内办理,对县级的重点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大内需项目、特事特办、建立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对民生建设项目,财源建设项目我们实行全程服务、零收费,在行政服务中心的有效运行推进下,我们今年完成中央投资项目56项,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0038.5万元,核准、备案项目87个,全年新建、续建项目129项,在项目建设上实现了历史性的新突破,通过集中办理行政审批项目,有效地遏制了项目审批中的腐败现象,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进驻中心,强化了监督管理,创建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确保了县城经济的快速增长。

(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按照市纪委《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林口县纪委把有效预防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2008年以来对县政府及48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全县共清理确认行政权力1197项,其中县政府行政权力107项。

(三)大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以部门预算为基础的预算管理体系,健全项目数据库,科学编制项目滚动预算,提高预算的真实性和约束力。二是深化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提高支付效率为核心,规范集中支付管理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建立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评审与政府采购联动机制,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四是按照“先试点、后扩大”的原则,逐步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推行了公务卡结算。五是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重点抓好预算外资金、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六是强化国有资产购置、变更、处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今年县纪委围绕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四个问”的办法,加大“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到目前为止,林口县共清理“小金库”资金1000多万元,对4个单位的18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根据黑龙江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的

有关决定要求,明确了下放县(市)投资管理权限,明确黑龙江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及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核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投资范围和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四制”管理制度,即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等制度,同时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评审,在项目审批上建立“四审联动”审批制度,加大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的全面实施,在全年项目建设上,没有违规违纪建设项目,保证了项目的建设,推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五)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今年,林口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突出绩效审计理念,采取“三个结合”方式,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收到较好效果。主要做法: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收支情况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通过审计收入、支出情况和监督领导干部对资金的支配权,反映其在任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乱支、铺张浪费、效率不高、效益低下、违反廉政规定等问题,是否做到了增收节支、收支平衡,以此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财务收支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将重大经济决策实施与绩效审计相结合。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包括:招商引资、大宗固定资产购置、固定资产改扩建、经济纠纷的解决及其他经济事项等。为了明确体现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

的正确性、实效性,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查阅重大经济事项研究会议记录,与有关参与人员座谈、审查资金流向、实地调查重大经济事项落实等程序,全面真实反映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存在决策失误、严重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真实、公正评价领导干部重大经济决策成果。将任期内经济增长情况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在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但从历年的经济指标总体完成情况数字对比上考核领导者责任和业绩,还审查和分析其任期内分项经济指标业绩增长和下降的原因,揭露和反映是否存在“只求数字、不求效益”的片面工作方法,是否存在虚假数据、私自更改数据等问题,为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提供保障。

(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工作中,会同县国资办派专人对国有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登记建帐,实行动态监管,并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抓落实,对国资管理中弄虚作假、随意变更、擅自改变国有资产用途、擅自处理国有资产和私分国资收益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和纠正,堵住了国有资产的“流失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工作中,我们围绕强化管理、降低成本、节约开支,以有效发挥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效能监察,将采购中心与采购办分离,实行了采管职能分开,采购管理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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