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协***委员会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调动广大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方面的主体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协商决定,在全体政协委员中开展优秀政协委员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对象为本级本届委员。优秀政协委员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委员总数的10%以内。

第三条组织领导

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工作在县政协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县政协成立评选小组,负责评选工作。其组成人员: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优秀政协委员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政协知识,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协章程》,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积极探索政协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二)热爱政协事业,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县政协及其常委会各项决定和决议。在县政协会议期

间,遵循“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敢于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地履行政协职能,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讨论和民主监督,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认真履行《政协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服从服务于大局,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按照“五个一”要求(即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出一件提案、办一件实事、调查一个问题、献一条良策、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主动献计献策,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

(四)积极开展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及时向县政协反映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加强与各界人士和基层群众的联系,主动做好宣传政策、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团结的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并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突出贡献。广泛开展联谊交友活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以及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牵线搭桥,取得明显成效。

(六)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政协委员形象。在本单位、本地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为人民

群众排忧解难,为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事业的进步献计出力,工作成绩突出。

第四条评选原则及方式:

评选优秀政协委员,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民主推荐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评选程序:

(一)推荐预选对象。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专委会根据优秀政协委员评选标准认真推荐优秀政协委员预选对象。专委会可推荐1-2名人选报县政协评选小组,所有推荐对象均需附一份完整的先进事迹书面材料,填写一式两份《***县政协优秀政协委员推荐表》,由委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二)县政协办公室根据专委会推荐情况,提出优秀政协委员备选名单并征求委员所在单位意见,报请县政协党组会议讨论。

(三)县政协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结合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按实际表彰总名额数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优秀政协委员候选人,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常委会议通过。

第六条评选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以专委会为主,专委会应负责本委员会内的评选推荐工作。

2、所有推荐评选的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充分反映出委员的先进思想和模范行为。

3、优秀政协委员评选表彰每年进行一次,每年11月底以前,专委会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准备就绪,以便主席会议研究。

第七条表彰形式:

(一)以政协***委员会的名义,对优秀政协委员作出表彰决定,并在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上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二)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优秀政协委员先进事迹。

第八条优秀政协委员,符合委员继任条件的,政协换届时可优先推荐为下届政协委员人选。

第九条本办法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条本办法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