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用户接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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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居民用户用水申请表
一、本申请表格适用于新建住宅、原未用自来水公司水源住宅申请“一户一表”安装,或已建住宅用户申请水表增、减容、水表移位等,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并加盖公章(私章)。
二、自来水安装竣工后,用户必须在接到决算通知十天内结清费用,否则,不予立户供水。
三、本表一式两份,自来水公司与用户各存一份。
用水须知(居民)
为保障居民正常的生活用水,维护良好的供水秩序,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1、居民需新装、增容或变更用水性质等,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产权证明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
2、供水设施的产权,不论其投资来源,均以水表为界,表前(含水表)的供水设施产权属自来水公司,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维护管理,并有权改装管道或为其他用户接水,用户不得干涉。水表后的供水设施产权属用户由用户自行负责维护管理。
3、自来水公司按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用户用水性质和水表的记录,向用水方按月结算水费及随水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用水期间,若发生水价调整,则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4、用户根据自来水公司营业厅指定的开户银行开设“水费帐户”,并确保账号内存有足够的金额。用户每月应交的水费,以自来水公司抄表数据为准,水费由自来水公司直接通知银行划收。
5、自来水公司抄表仅抄收至自来水公司设计安装的计费水表处,并向用户收取水费。自来水公司在每月15-29日抄表,用户应在每月15日前到银行存足水费款,或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厅交清水费,逾期没有存足水费或交清水费的,由自来水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并从逾期始每日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违约金。发出通知书二个月内仍不交者,自来水公司有权拆表直至停止向用户供水。
6、用户对自来水公司安装的水表的用水计量认为不准确时,须在次月15日前向供水方提出校验水表申请,并应先交清水费及校验、拆装等费用。待验表结束后,如水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验表、拆装费不退还;如水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则退还校表费、拆装费,水费按前3个月平均水量为依据予以多退少补。用户对校表结果还有异议时,可申请重新检定或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仲裁检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二次检定或仲裁检定应为最终检定。用户在申请水表校验期间其水费仍应按期缴纳。
7、若用户用水量增加,连续半年超过水表公称流量时,应当办理增容手续;若用户全月平均小时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时,自来水公司可将水表口径改小。以上两项均由用户承担工料费。
8、城市供水实行专表专用制。凡在相同用水地址内,生活用水必须与其他类别用水分别计量,无法实行分别计量的,一律按就高水价计收水费。
9、用户如属于小区、单元楼形式的,且同一个小区、单元楼内有室内、外消防及其它公用供水系统的必须独立装表计量,该水表所产生的水费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如该水表发生的水费“业主委员会”未能按时缴纳的,则该水表发生的一切水费,均由自来水公司按实际发生水费按户平均分摊至小区、单元楼内的每个住户。
10、因水表发生故障(停行、滞行、失针、表面玻璃及水表铅封损坏等)或因用户锁门、物阻及水浸表面等,抄表员无法抄表时,由自来水公司根据上三个月用水量的平均值暂收水费。
连续三次因人为障碍导致抄表员无法抄表时,自来水公司可暂停供水。
11、用户更名、过户、帐号改变或水表产权变更、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当提前十天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办理手续。经审查同意并结清水费后方可办理。(若用水单位产权发生变更,请及时到自来水公司办理手续,否则造成今后办理业务的不便将由用户承担)
12、用户因拆迁、搬迁或其它原因需终止用水要提前十天到自来水公司营业厅办理停水销户手续,并结清所用水费。
13、用户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在三个月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自来水公司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拆除前该水表发生的一切水费,均视为该水表用户所承担。
14、根据自来水公司管网服务水压,由自来水公司确定在用户用水地点水压能够直供水的楼层数,满足水压要求的楼层由自来水公司市政管网直供水;不满足水压要求的用户由用户自行间接加压供水(采用屋面小水箱、变频水泵等),否则责任自负。
15、二次供水用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用户自理,二次供水设备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采用屋面小水箱的,其安装必须满足防雷、抗震、稳定性、保温等规范要求。
16、下列行为均属违章用水,如经发现自来水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停止供水。
①擅自向其他用户转供水。
②将自备水源或其它水源与自来水公司供水管道直接联通。
③无表用水或私自开启水表封铅。
④私自改变用水性质。
⑤私自迁移、变动、堆压、填埋水表。
⑥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接管取水。
⑦擅自在城市公共管道上直接安装水泵加压。
17、为了保证供水设施的安全,自来水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水方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用户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18、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规定有关条款。
19、用水方签字盖章后,视为确认本规定。
用户申明: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情况属实,确认已阅读并同意本须知内容。
用户签字(盖章):年月日
用水报装电话:XXXXXXX 用水报修、抢修电话:XXXXXXX 水费查询电话:XXXXXXX 投诉电话: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