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昆政办[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昆政办〔2012〕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精简、规范和严格控制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调整后的《昆明市政府序列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名单联系有关工作。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昆明市政府序列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名单一、昆明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道兴(副市长)陈勇(副市长)李喜(副市长)阮凤斌(副市长)二、昆明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陈勇(副市长)三、昆明市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四、滇池流域工业、生活及农业面源污水全面截流收集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五、昆明市人民政府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阮凤斌(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六、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张祖林(市长)副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方兴国(市委常委、昆明警备区政委)赵立功(市政府副市长)杨皕(市政府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傅希(市住建局局长)陈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七、昆明航空港综合保税区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道兴(副市长)八、昆明市工业经济保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郭红波(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应永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九、昆明市发展汽车制造业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勇(副市长)十、昆明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十一、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王道兴(副市长)李喜(副市长)十二、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主任:张祖林(市长)副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十三、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市长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秘书长,所有副市长,昆明警备区司令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十四、昆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指挥长:李喜(副市长)副指挥长:秦翔友(驻滇某集团军副参谋长)陈忠文(昆明警备区司令员)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夏平成(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胡炜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震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十五、昆明市省级工业园区升级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阮凤斌(副市长)十六、昆明市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勇(副市长)何波(副市长)十七、昆明市煤电油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赵立功(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十八、昆明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谢新松(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皕(副市长)十九、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祖林(市长)常务副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绍安(市监察局局长)杜俊超(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春华(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国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二十、昆明市加油站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勇(副市长)杨子清(中石油集团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左志民(中石化集团云南分公司总经理)二十一、推进螺蛳湾商业片区升级改造暨螺蛳湾中央商务区(二级CBD)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陈勇(副市长)二十二、世博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王冲(世博集团董事长)陈勇(副市长)杨皕(副市长)二十三、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二十四、昆明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二十五、昆明市加快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吴宝英(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勇(副市长)赵立功(副市长)庞骁刚(云南电网公司党组成员、昆明供电局局长)二十六、昆明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湛江(市工商局局长)二十七、昆明市无线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浩(市工信委主任)二十八、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范光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杨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二十九、昆明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副组长: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洪莺(市商务局局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陈浩(市工信委主任)傅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桂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徐晓青(市统计局局长)王宏程(市规划局副局长)三十、昆明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范光华(市人社局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三十一、昆明国际陆港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薛屹(昆明海关副关长)但国义(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三十二、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三十三、昆明市固定电话号码升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三十四、昆明市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勇(副市长)何波(副市长)三十五、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杨皕(副市长)三十六、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改造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勇(副市长)李喜(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三十七、昆明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姚振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丽琼(市粮食局局长)三十八、云南昆明粮食转运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姚振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丽琼(市粮食局局长)三十九、昆明市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采区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关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道兴(副市长)李喜(副市长)四十、昆明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李世新(市发改委副主任)龙小海(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安民(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四十一、昆明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四十二、昆明市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燕琨(市科技局局长)陆克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四十三、昆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四十四、昆明市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跃进(市环保局局长)柳伟(市滇管局局长)四十五、昆明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四十六、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柳伟(市滇管局局长)四十七、昆明主城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四十八、牛栏江流域(昆明段)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跃进(市环保局局长)陈浩(市工信委主任)尹旭东(盘龙区区长)刘毓新(官渡区区长)徐毅清(嵩明县县长)唐琪(寻甸县县长)四十九、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唐学范(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总经理)侯庆平(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李宏学(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雷贵生(民航云南空管分局副局长)张雅鸣(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局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攀(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潘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绍平(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五十、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副市长)副组长:陈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傅希(市住建局局长)五十一、昆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副市长)副组长:陈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李彤(五华区区长)尹旭东(盘龙区区长)刘毓新(官渡区区长)郭希林(西山区区长)五十二、昆明市草海片区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副市长)常务副组长:何波(副市长)副组长:柳文炜(西山区委书记)郭希林(西山区区长)莫云辉(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助理)五十三、昆明市整顿和规范两烟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邓小刚(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省烟草昆明市公司经理)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五十四、昆明市城市生态隔离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李亮(市规划局局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焦延田(市园林绿化局局长)五十五、昆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五十六、昆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喜(副市长)副主任: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杨国泰(市残联理事长)李世新(市发改委副主任)陈静(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树位(市民政局副局长)解嘉鸿(市卫生局副局长)黄杰(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五十七、昆明市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储汝明(市水务局局长)五十八、昆明市养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傅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牟辉(市规划局副局长)周子龙(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许云贵(市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五十九、昆明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李勇毅(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六十、昆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喜(副市长)常务副主任: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副主任:赵云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杨迪岚(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龙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江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何昆志(市政府原副市长)何光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六十一、昆明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六十二、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李文祥(市气象局局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六十三、昆明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沈甸钦(昆明警备区参谋长)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六十四、昆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朱树位(市民政局副局长)王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六十五、昆明市促进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范光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刘明海(市扶贫办主任)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六十六、昆明地铁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何波(副市长)常务副指挥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六十七、昆明市草海北片区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柳文炜(西山区委书记)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组长:郭希林(西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增(西山区常务副区长)宗庆生(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六十八、昆明市域铁路项目协调推进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昆明市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副组长:孙杰(盘龙区副区长)李军坡(官渡区副区长)李克坚(西山区副区长)马文瑜(安宁市副市长)宗庆生(市轨道公司总经理、昆明市域铁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广钟(中国昆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六十九、昆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忠(市交运局局长)七十、昆明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锁定债务余额及里程核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七十一、昆明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阮凤斌(副市长)副组长: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凤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俊超(市公安局副局长)七十二、昆明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赵立功(副市长)副组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伟(市公安局副局长)七十三、昆明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七十四、昆明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栋(市教育局局长)七十五、昆明市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文惠(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七十六、昆明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栋(市教育局局长)七十七、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宋栋(市教育局局长)七十八、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冉德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周正和(市工信委副主任)七十九、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冉德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相应部门接任领导自行接替,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05•【文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贺兰山生态一体化修复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积极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
“十三五”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2亿元,支持宁夏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质量的持续改善。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我委会同自然资源部已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其中,专门设置了“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将“贺兰山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重点任务列入有关专栏,明确提出“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实施封山育林、退牧还林,加强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
加强防风固沙体系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
加强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等治理举措。
根据《总体规划》部署,我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正在按分工编制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现已形成初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划,对包括贺兰山在内的宁夏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予以统筹支持。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7月5日。
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五篇
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五篇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1_区城投公司在区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开展工作,以“执行力提升”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全力以赴推动落实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果。
依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_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力争融资工作取得突破20_年,随着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调控,国有控股平台向银行贷款受到限制,形成融资瓶颈,融资贷款工作面临较大困难,为此,公司克服种种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与区属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力度,准时了解把握最新金融政策,乐观争取银行贷款。
一是协作完成了昆明市审计局关于审计_区政府性债务的工作。
审计范围从公司债务发生的起止年至_年所涉及到的银行贷款项目、贷款金额、还款本金、还款利息等事项。
二是截止_月_日公司x家银行贷款余额为__万元,20_年上半年归还贷款本金_x万元,支付贷款利息_万元。
三是乐观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借鉴发达地区的融资阅历和做法,通过引入社会投资人组建投融资公司,打造新的融资平台满意银行信贷要求。
公司已拟定新投融资公司的组建方案,经20_年x月_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已上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二、“四退三还一护”项目按要求稳步推动在区“四退三还一护”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乐观做好环湖生态带日常管护工作,同时参与指挥部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
截止20_年x月环湖生态带日常管护工作正常推动,一是足额拨付碧鸡、海口、福海三个街道办事处度土地承包费_x万元。
二是乐观催收_家绿化企业租地费,现已有_家企业缴纳_万元的土地租金。
三是作为_x湿地“草木湿地向木本湿地转变”的责任单位,完成了_x余株中山杉种植任务,圆满完成_区20_年上半年中山杉种植任务,同时乐观协作_区园林局,“四退三还一护”指挥部,完成龙门小游园银杏树加密工作及中山杉种植任务。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荆政办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30日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湖北省五大湖泊开展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和《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纪要》(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洪湖生态建设,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洪湖保护区)开展退垸还湖(还湿)(以下简称退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恢复洪湖天然湿地面积、蓄洪能力,恢复洪湖滩涂、湖滨带、鸟类栖息地等自然生态区域;妥善安置退垸群众,确保湖区稳定;实现洪湖的人水和谐、绿色发展、持续发展。
2018年启动退垸工作;2021年1月底以前,退出所有围垸;2022年完成退垸群众安置、退垸施工;同步开展退垸水域生态修复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退垸范围。
凡在洪湖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围垸,除洪狮大垸、王小垸根据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予以保留外,其他围垸一律退垸。
茶坛、滨湖、斗湖、清水堡等岛屿上、洪湖市排水闸河道沿线的精(粗)养鱼池,纳入退垸范围;洪湖市蓝田风景区,可以保留旅游设施,其范围内的精(粗)养鱼池纳入退垸范围,恢复成湿地,禁止从事渔业生产。
洪湖退垸面积共计19.99万亩。
(二)年度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7•【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和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提案收悉。
经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的工作部署,我委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对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作了全面总结评估,目前正在研究退耕还林还草有关政策调整完善事宜。
一、关于扩大甘肃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规模甘肃省位于黄河上游,生态区位重要。
在2014—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中,我委共安排甘肃省退耕还林还草任务803.62万亩(其中还林720.14万亩、还草83.48万亩),对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坚持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认真研究后续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对于你们提出的扩大甘肃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规模的建议,我们将在后续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根据相关政策和地方有关部门提出的需求予以统筹安排。
二、关于完善补助政策和建立巩固成果长效机制为保障农民权益、提高退耕积极性,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了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2014—2020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中央补助标准分别为1600元/亩、1000元/亩。
同时,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不再规定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退耕农民可以还经济林增加经营性收入,还生态林实现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还草发展多种经营、扩大收入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0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10月31日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的意见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条件,是促进宁夏中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为切实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确保实现移民一片、生态恢复一片的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机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封造管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把生态移民迁出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修复示范区,为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和美丽宁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强化管护、建管并重;坚持尊重科学,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坚持以迁出县(区)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10•【文号】农办议〔2024〕164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4〕164号于东霞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东北地区分散畜禽粪污处理模式促进黑土地保护效能提升的建议收悉。
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统筹部门合力,提升治理效能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涉及种植、养殖、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打通种养循环链条,对于提高畜禽粪污治理效能非常重要。
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21年10月,配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指导全国611个畜牧大县依法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土地承载力为基础,引导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促进种养循环。
2021年11月,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监管,规范和促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关于政策引导扶持分散畜禽粪污处理,促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分散养殖,支持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整县域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2年6月,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细化设施建设要求和7大类设施建设内容,实现养殖主体全覆盖。
2022届云南省昆明一中、宁夏银川一中高三下学期联合一模考试文综地理试题(解析版)
机密★启用前 [考试时间:3月5日 9: 00一11: 30]昆明一中、银川一中高三联合考试一模文科综合试卷命题人:昆明一中高三文科综合命题组审题人:银川一中高三文科综合审题组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碳素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在答题卡上填写清楚,并请认真填涂准考证号。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答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35个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021年12月3日,首发“复兴号”(昆明一磨憨)、“澜沧号’ (万象一磨憨)列车分别从昆明站、万象站同时驶出。
标志着中老昆万铁路正式全线开通运营,此线路全长1035千米。
全线新建桥隧长达712千米,占新建线路全长76.5%,被称为“不是穿行在洞中、就是穿行在空中”的铁路。
图1为中老昆万铁路示意图,读图完成1~3题。
1.中老昆万铁路“不是穿行在洞中、就是穿行在空中”,主要是为了A.降低工程量B.节省总投资C.增加观赏度.D.平稳与安全2.目前双方商定澜沧号只开通货运,暂不开通客运的主要影响因素是A.市场因素B.经济因素C.政策因素D.科技因素3.中老昆万铁路的开通对老挝的意义包括①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②承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转移③变“陆锁国”为“陆联国”④缩短到欧洲的货物运输时间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科幻电影《芬奇》讲述了一次超级耀斑爆发事件后,全球臭氧层千疮百孔,陆地全部变成荒漠,主人公因在地下工厂工作而幸免于难,携带一个机器人和一只狗从圣路易斯驱车前往旧金山的故事。
图2为美国主要工业区示意图,读图完成4~5题。
4.一般情况下,耀斑爆发期间A.地球上白昼时间会变长B.空间站宇航员不宜出舱C.地球表面昼更热夜更冷D.看到极光的概率会降低5. 从圣路易斯到旧金山的路上,主人公一路看到的景观都是荒漠。
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9.14•【文号】办水保〔2024〕243号•【施行日期】2024.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办水保〔2024〕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有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现就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是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但我国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还不稳固,防治任务仍然繁重。
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提升水土流失治理能力和水平,迫切需要拓宽水土保持领域资金筹措渠道。
坚持两手发力,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逐步推动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健全完善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机制,激活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增加优质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供给,对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工程项目类型及受益方式(一)工程项目类型。
关于滇池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报告 昆明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滇池调研报告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学号:指导教师:目录前言一、滇池简介 (1)二、滇池生态环境 (2)三、滇池污染原因 (5)四、滇池治理措施 (7)五、实践总结 (8)前言滇池是云南省最大的淡水湖,素有高原明珠之称。
兼有城市供水、工农业用水、旅游、航运、水产养殖、气候调节等功能,在昆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1970年代以来,因为昆明等四周城市工业的发展,以及四周农田的开发,造成滇池水的污染,尤其优养化的情形严重,大量蓝藻生长,已造成用水上的问题。
在围湖造田思想下,滇池由 19世纪初的 500平方公里,减少到1938年的338平方公里,直到现在的290余平方公里。
滇池的主要问题是水体富营养化造成水葫芦疯狂生长,夏天甚至能覆盖整个湖面。
昆明市相关单位夏季也组织打捞,但人工打捞的速度始终没有水葫芦生长的速度快,经常出现前面的还没有打捞完成,后面又长满的情况。
滇池污染问题得到了国家及云南省、昆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九五”期间滇池被列为中国湖泊环境治理的重点。
199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云南省政府组织实施了《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
至“九五”末期,在流域经济增长、人口增加的情况下,滇池污染迅速恶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生态系统被破坏的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治理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十分突出。
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时任昆明市委书记的仇和,致力与昆明市的绿化和滇池的治理,如今入滇河道大观河水质明显好转,滇池水质也有所上升,但仍然无法饮用。
水体严重富营养化、生态系统被破坏的状况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治理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十分突出。
滇池的水环境污染是昆明市乃至云南省当前所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湖泊污染治理本身作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内几大湖泊的污染治理工作都相继开展了二十余年,取得一定成绩,但治理和保护形势仍然严峻。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4.21•【字号】•【施行日期】202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的通知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号)文件要求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56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辽委办发〔2020〕19号)文件责任分工,我厅制定了《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4月21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一、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一)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及时启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和重大政策决策的制定提供详实的自然资源本底数据支撑。
(二)具体工作措施1.选用高水平作业队伍。
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信誉好、技术力量强、具有丰富国土调查工作经验的省级作业队伍,依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严格开展省本级工作,在形成全省一盘棋工作局面的同时,确保数据成果质量。
2.加强与自然资源部沟通联系。
通过赴京面见及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部调查部门领导、专家保持联系,经常性请示工作,及时了解国家层面工作动态,重点关注2021年工作变化情况,确保第一时间领会工作新精神、新思路,指导我省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城投公司半年工作总结范本(4篇)
2024年城投公司半年工作总结范本2024年上半年城投公司工作总结一、市场分析与项目策划本年度上半年,城投公司在市场分析与项目策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对市场需求的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我们积极发掘项目机会,提出了一批具有较高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的项目。
同时,我们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项目策划,保持了项目的持续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通过市场分析与项目策划的工作,城投公司在上半年成功启动了多个重点项目,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项目投资与资金管理上半年,城投公司在项目投资与资金管理方面进行了有效的运作,全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实施效果。
通过优化项目审核与决策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控与追踪,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运营阶段综合运用各项资金管理工具,实现了风险控制与资金回收的双重目标。
同时,我们加强了项目投资的风险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和灵活的调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提高了项目的盈利能力。
总体而言,城投公司在上半年的项目投资与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上半年,城投公司在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通过优化项目组织与管理机构、完善项目管理流程以及加强对项目信息的收集与分析,我们提高了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管理水平。
我们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进展,及时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在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交付阶段保持严格的管理标准和质量要求。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项目的督导与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通过上半年项目实施与监督管理的工作,城投公司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上半年,城投公司注重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知识分享和团队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团队合作能力。
我们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发现和培养年轻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了一批优秀的人才。
同时,我们注重团队建设,积极开展团队活动,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7•【字号】鄂政办电〔2020〕36•【施行日期】202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提升湖泊功能,改善湖泊生态环境,现就开展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科学治理、绿色发展,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新一轮水利、生态环境、城市补短板强功能工程,实施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环湖污染防控,有效遏制水质恶化、改善生态功能,提升湖泊蓄水与排涝能力,建设人水和谐美丽湖泊。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把湖泊清淤及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和生态产业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综合施策,系统治理。
统筹解决岸上岸下、入湖出湖、点面内源污染等问题,实现从“一湖之治”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综合施治的转变。
因湖制宜,聚焦重点。
依据湖泊水环境状况和流域生态特点,坚持一湖一策,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治理策略。
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湖泊,科学规划、试点先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久久为功解决长远问题。
二、主要任务(三)分类实施湖泊清淤。
城中湖重点对底泥污染较严重的湖泊开展局部或全部清淤,清除有毒有害淤积物;非城中湖泊重点对纳入退垸(田、渔)还湖的圩垸和低矮圩(含湖边塘)进行清淤,增加蓄水空间;对重要湖泊主要入湖口、出湖渠疏挖,保障涝水出湖畅通。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环境保护厅(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整合财政资金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
为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实现格局优化、系统稳定、功能提升,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进程,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长期以来,受高强度的国土开发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因素影响,我国一些生态系统破损退化严重,部分关系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地区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生产生活活动的影响和破坏,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不断下降。
此前开展的一些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由于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客观上存在各自为战的状况,生态整治修复效果不尽理想,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亟待进一步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就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作出了明确的部署要求。
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有力举措,是破解生态环境难题的必然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迫切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创生态保护建设的新局面。
二、积极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的部署要求,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充分集成整合资金政策,对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真正改变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08.20•【文号】环执法〔2021〕70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正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理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现就完善建设项目(不含海洋工程、核动力厂和研究堆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以下简称“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机制,切实优化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提出意见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建立事前属地参与机制。
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程序,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和审查过程中,根据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大小,邀请项目所在地省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参加现场踏勘、技术评估会和部内审查会,共同研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明确后续属地监管内容和各方责任。
请各省(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参照我部环评审批程序,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和审查过程中,建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事前参与机制,合理确定参会范围,也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避免增加行政成本。
在环评批复文件中,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将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在审批完成后及时将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转送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涉及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替代、产能置换、居民搬迁、栖息地保护等要求的应同时转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明确有关责任和完成时限。
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实验高级中学2022-2023学年高三下学期第一次质量检测地理试卷
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实验高中2022-2023 学年度下学期第一次质量检测全卷满分100分考试用时90分钟。
一、选择题:本卷共11个小题,每小题4分,共44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菁蓉镇距成都市中心约30千米,曾经是传统产业工人的宿舍园区,随着产业布局的调整,有100多万平方米的宿舍楼和配套设施闲置。
2015年年初,成都市启动“创业天府”计划,吸引创业者来菁蓉镇。
截至目前,该镇聚集了近900个创业项目的万余名创客(指勇于创新,努力将自己创意变成现实的人),一座充满生机活力的创客小镇初具雏形。
读菁蓉镇地理位置图,完成1~3题。
1.菁蓉镇曾经的传统产业类型为A.资源密集型B.原料密集型C.资金密集型D.劳动力密集型2.菁蓉镇转变为创客小镇主要依托于A.地理位置B.高等院校C.产业基础D.便利交通3.2015年初,成都市“创业天府”计划中,最有利于启动创客创业的举措是A.建立高等院校B.改善基础设施C.建设创新环境D.环境污染治理近年来,我国西部某平原地区出现了大量菜农将原先自营的蔬菜大棚出租给蔬菜专业合作社放弃自营而只收取租金的现象。
这些大棚设施齐全,但大棚内环境与周围露地截然不同,引发大棚内严重的次生盐渍化问题,降低了大棚生产效率。
据此完成4~5题。
4.菜农放弃大棚自营而改收租金主要是因为A.蔬菜利润下降B.农户信息不畅C.气象灾害多发D.市场逐渐萎缩5.与露地相比,大棚内土壤盐渍化的主要原因是A.降水影响小B.日照时间长C.土壤湿度小D.地下水位高地表温度是重要的气象变量之一,是地—气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参数。
塔中地区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其地表温度季节变化明显,昼夜温度变化波动幅度大。
某研究团队利用塔中地区典型站点2017年的观测数据,分析该地区地表温度年内变化特征。
下图为塔中地区2017年春夏秋冬四季月平均地表温度日变化情况。
据此完成6~8题。
6.表示春季地表温度日变化的曲线是A.①B.②C.③D.④7.塔中地区A.春季最低气温出现在6:00B.夏季最高气温出现在13:00C.秋季日最大地温变幅出现在7:00~12:00D.冬季地温日较差最大值达30℃8.研究结果表明,与沙漠的地表温度季节变化关系最密切的因子是A.太阳辐射B.大气辐射C.地面辐射D.大气逆辐射灌丛沙堆是风沙流运移过程中,受到植被拦截形成的风积地貌,其发育状况与风沙活动、植被变化、人类活动及环境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5.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为扎实实施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紧迫感,把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作为“三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开展相关研究、部署安排,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指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造林绿化、“一退三还”工作任务。
二要属地负责,提供保障。
各地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将造林绿化和“一退三还”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为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基础条件。
要安排相应专项资金,落实地块、苗木、规划设计、技术规程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造林绿化工作按时推进。
要做好适宜草种调运与牧草销售衔接工作,保证种草需求。
三要坚持标准,确保实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办事,对整地、栽培、管护、技术服务等环节进行安排和指导,明确质量标准和要求,责任到具体人员,确保树苗能成活、草地见新绿、景观有改善、水平有提升。
要加强后期管护,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粗植滥造、标准低下、管理粗放等现象。
四要活化机制,科学推进。
各地要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创新思维和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的积极性,活化和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机制。
要坚持“谁造谁有,谁经营谁受益”原则,不造“无主林”。
要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营造民有林、私有林,广泛吸纳民间、企业资金参与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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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发〔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即通过退塘、退田、退人、退房,实现还湖、还林、还湿地,护水)生态建设工作,加快滇池治理步伐,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就滇池湖滨生态建设的工作原则和相关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恢复滇池湖滨良性生态系统,推进滇池治理的进程,改善区域内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迁村并点”工作,强势推进“四退三还一护”工程,加快滇池治理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昆明乃至云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统筹实施,统一规划,全面推进。
在全市和区域的规划指导,及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构建市、县区(管委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级统筹、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政策,筹措资金补助,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合法权益。
动员和鼓励沿湖农民及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四退三还一护”建设工作,按照依法有偿的原则,努力实现搬迁人员“搬迁有新居、生活有来源、就业有扶持”。
3.加强领导,强势推进。
坚持规划控制,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探索切实可行的模式和机制,建立目标管理督查机制,实行工作倒逼和跟踪督办制度,强势推进。
二、实施范围及任务目标(一)实施范围按照《滇池保护条例》和《环滇池生态保护规划》,根据2008年市委第55次常委会议的决定,实施范围原则上为滇池保护界桩外延100米以内区域(如遇环湖公路在界桩外延100米范围内的,以环湖公路为界限)的环湖生态修复核心区(约33.3平方公里的区域)。
该范围涉及滇池沿湖的官渡、西山、呈贡、晋宁4个县区和滇池旅游度假区共12个乡(镇)、59个行政村,迁移人口约2.5万人,房屋及建(构)筑物面积约160多万平方米。
(二)目标任务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实施范围内的“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任务为:西山区:湖内湿地3500亩,湖滨湿地1700亩,河口湿地100亩,湖滨林带11300亩。
官渡区:湖内湿地2560亩,湖滨湿地2140亩,河口湿地1300亩,湖滨林带2000亩。
呈贡县:湖内湿地500亩,湖滨湿地1000亩,河口湿地200亩,湖滨林带800亩。
晋宁县:湖内湿地3000亩,湖滨湿地11900亩,河口湿地600亩,湖滨林带3400亩。
滇池旅游度假区:湖内湿地900亩,湖滨湿地1500亩,河口湿地200亩,湖滨林带1400亩。
三、相关政策措施(一)土地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通过产业结构、承包经营权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住宅统建安置等渠道,依法遵规、科学高效实施“四退三还一护”用地保障和管理。
1.退出土地使用管理(1)退塘退田农用地管理。
退塘退田农用地维持土地所有权和农用地性质不变,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偿后,调整集体农用地管理权和使用权到乡(镇)政府,按退塘退田要求实施统一利用和管理。
(2)农业简易设施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管理。
在符合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前提下,对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农业简易设施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规定,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县区(管委会)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生态建设用地管理。
生态项目基础设施和管理用房等建设,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避开耕地进行选址,充分利用原有农民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
(4)退房区建设用地管理。
原用地权属性质不改变,根据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退房区进行建设用地整理,其中经省级国土部门验收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县区(管委会)统一调剂,原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可用于平衡安置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县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专项用于滇池流域“四退三还一护”工作。
2.新建安置区用地使用管理新建安置区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安置房的建设。
对安置人员统一实行“农转非”,并办理户口改性相关手续。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按“拆一还一”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安置补偿可参照《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昆政办〔2009〕53号)的规定执行。
(1)预留安置地统建房安置。
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已经取得的预留安置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原则,进行新村或城镇小区住宅建设及安置。
(2)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安置。
按照城乡规划,选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和安置,也可将安置房用地与经营性开发用地按照城乡规划一并出让,在土地出让和招拍挂中一并解决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
3.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按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用地性质的原则,为有效地推进“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参照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由各县(区)确定农用地补偿标准报市国土部门审核认定后,对退出土地给予一次性补偿,由乡(镇)收回承包权或使用权,按照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调整产业结构或土地利用用途,并鼓励通过生态公园等形式,将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三功能有机结合,推动土地生态建设和承包权规模化经营。
(二)农房建设管理集中安置新区建设应当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按照“三高、三化、三精”(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建设,精心、精细、精品管理)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集中建设、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按照建设新村置换旧村的方针,实行先规划后建设。
安置房建设原则上按城市居住区模式集中建设,由县区(管委会)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规划方案须报经市规委会议审定。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原则上实行农业人口一次性转为城镇人口,并与城镇人口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1.就业。
按照市场就业的原则,将“四退三还一护”人员中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统一纳入城镇就业服务范围,开展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职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四退三还一护”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调动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四退三还一护”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
认真落实有关就业优惠政策,提供就业援助。
通过政府扶持就业,社会帮助就业,社区组织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帮助“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实现就业。
2.养老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已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保,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已经按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的,其待遇享受不变。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年满18周岁及其以上的,按照《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社)为参保单位,参保缴费标准按当地当期最高标准按月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3.医疗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按原方式继续参加,也可自愿退出,从次年起选择参加以下其中的一种医疗保险:(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四退三还一护”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为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的“四退三还一护”人员鼓励按照《昆明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按照《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四退三还一护”人员中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可按照《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4.失业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办理了《失业证》的,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后,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各县区(管委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失业保险业务,符合《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5.低保。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符合《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享受低保待遇,做到应保尽保。
(四)企(事)业单位搬迁建立分级负责,分级督促落实机制。
在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和中央驻昆、省、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四退三还一护”搬迁工作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省管、市级市管、其他县区(管委会)管”的原则自主负责实施搬迁,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迁建工作的选址、行政审批、土地置换等相关工作,辖区政府要帮助协调落实迁建方案,解决迁建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迁建任务。
(五)“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与片区开发相统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实施范围中已纳入和即将纳入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其“四退三还一护”工作由县区(管委会)政府与片区开发商共同实施,由开发商按要求与开发项目一并实施或由开发商按规定筹资,交由县区(管委会)政府组织实施。
(六)生态湿地建设湖滨生态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
以自然恢复为主,适当增加湿生乔木比例,最终实现自然生态最大化、工程措施最小化、投入成本最低化、维护管理简约化的目标。
生态建设任务完成后,市、县区(管委会)两级按以下标准进行市、县区(管委会)资金分摊结算。
1.湖内湿地:10000元/亩。
以自然恢复为主,结合底泥疏浚进行基底修复,建设消浪带,营造湿地环境,形成稳定湿地群落,改善环境,恢复沉水植物盖度,为滇池鱼类栖息繁殖营造适宜空间。
湖内湿地的建设包括基底修复,建设消浪带,建立鱼类产卵区及鸟类保护区等部分。
2.湖滨湿地:7500元/亩。
湖滨湿地的恢复与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加以必要的人工干预措施。
人工干预措施包括基底修复、植物引种和植物种植等部分。
3.河口湿地:20000元/亩。
河口湿地的建设包括预处理单元、调节、布水系统、自然湿地、排水系统等部分,充分发挥湿地的去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