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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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办事指南●受理部门:县民政局基层政权股●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咨询电话:6627588●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

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1、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限,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具体条件包括:(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2)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有固定的住所;(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不得低于3万元);(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上述字样;(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程序申请成立社会团体,须经过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具体程序包括:(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材料;(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的,向发起人发同意筹备成立文件;(3)发起人在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召开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4)发起人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5)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申请材料;(6)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准予登记的,申请人填报登记表格后,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7)社会团体成立后,应在民政部门申请刻制印章;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云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云南省民政厅公告第2号

云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云南省民政厅公告第2号

云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正文:---------------------------------------------------------------------------------------------------------------------------------------------------- 云南省民政厅公告(第2号)《云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已经2011年6月23日云南省民政厅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8日起施行。

云南省民政厅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云南省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工作,促进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根据《行政许可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第三条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同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社会团体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三)基金会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组织被撤销后,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条社会组织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清算报告书;(三)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书出具的审查结论;(四)国务院和民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五条社会组织终止时,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

第六条社会组织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社会组织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基金会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

社团注销申请书

社团注销申请书

社团注销申请书社团注销申请书 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爱好的⼈相聚⽽成的互益组织。

以下是⼩编收集的社团注销,欢迎查看! 社团注销申请书1尊敬的⽼师: 我们是湖南⼯程学院天⾏健旅游协会的负责⼈,在今年招新结束后的现在,经过社团成员会议决定申请注销社团。

申请注销的原因是: 1. 今年没有招到新成员; 2. 社团现有成员不⾜,好多事情都是有社团负责⼈亲⾃做,造成办事效率不⾼; 3. 社团知名度不⾼,往届风评不太好; 4. 社团本⾝的吸引⼒不⾜,发展潜⼒⾮常有限。

社团负责⼈签字: 天⾏健旅游协会 社团注销申请书2校社团联合会: 我是_____________社团的社长。

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事由,通过社员⼤会的投票,共____⼈,____⼈同意,____⼈不同意____,⼈未到。

同意注销本社团的社员已达到总⼈数的2/3以上。

所以,决定注销本社团,望批准。

申请⼈:____________(签字) 年⽉⽇ 社会团体注销主要有下列流程: (1)申请注销:社会团体将申请注销登记⽂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业务主管部门对注销申请进⾏审查; (3)清算: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清算组织,进⾏清算,在完成清算以15⽇内社团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民政部审查:民政部门对社团注销申请和材料进⾏审查,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 (5)收缴证书、印章、凭证:准予注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明⽂件,收缴该社团的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6)⽂件存档: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将注销登记材料归档,并修改相应档案信息; (7)公告:向社会发布注销公告。

社团分类 社团可依其性质分为政治性、经济性、科技、军事、外交、⽂化体育、健康卫⽣及宗教团体等;依其成员间的联系纽带分为⽣理、社会、精神物质以及由个体所属组织功能等⽅⾯因素结成的.四类团体;亦可依其民间性程度分为官办、民办、半官办3类。

注销工会组织流程

注销工会组织流程

注销工会组织流程
注销工会组织的流程如下:
1.召开工会成员大会,经过表决决定注销工会组织,并选举注销
委员会。

注销委员会应该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一名担任主委,负责
主持注销工作。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注销申请书、工会章程、成员名册等。


销申请书应该包含以下内容:注销工会的理由、注销委员会成员名单、注销决定的日期等。

3.将注销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交至当地工会联合会或市级以上工会
机构,由其审核并签字。

4.将注销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
部门,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5.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过审
核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

6.公示期结束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完成注销
手续并颁发证明文件。

以上是注销工会组织的流程,请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合作社简易注销流程

合作社简易注销流程

合作社简易注销流程合作社(Co-operative)是一种形式多样的经济组织,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广受欢迎,它们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其中一种就是农业合作社,其特点是利用社会资源进行生产经营以及提供服务,在农村社会有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农业合作社数量明显减少,本文将介绍合作社简易注销流程以及涉及的法律法规。

一、合作社简易注销流程1.请人获得全体会员的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合作社解散的申请必须获得全体会员的同意,会员之间必须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达成一致,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形式有合作社解散申请表和解散决议书。

2.作社法定代表材料提交:合作社解散需要提交合作社法定代表的业务材料,包括合作社解散决议书和合作社证书、合作社章程。

3.请人按照法定程序申报:申请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向乡镇、县乡村经济联合会登记,并将解散决议书和合作社法定材料交由财税部门备案。

4.作社办理终止登记手续:经乡(镇)、县(市、区)农村经济联合会批准后,合作社办理终止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机关做出公告。

5.作社成员申报明细账清算:申报人按照《农业合作社成员明细分配账清算》的规定,提交当事人经济往来关系的明细,申报成员的入资金额清算明细,入资金额总额登记。

6.作社全体会员审查确认:全体会员在收到申报明细账清算后,审查确认,如果无异议,则签署审查确认书。

7.管部门批准:合作社完成各项程序后,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管理监管部门报批,由此获得最终的解散许可,合作社正式解散。

二、涉及的法律法规合作社解散流程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合作社法》、《地方性法规载明农业有限责任合作社解散登记表》、《农业有限责任合作社解散登记表》、《农业合作社成员明细分配账清算》等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合作社法》:全面规定了农业合作社的申请、成立、职能、管理等内容,并明确了合作社解散的申请规则以及解散手续,比如合作社解散需要向农村经济联合会报批,只有在经过全体会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解散。

社会团体注销业务流程说明

社会团体注销业务流程说明

社会团体注销业务流程说明:
1.申请注销:社会团体将申请注销登记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业务主管部门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查。

3.清算: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
算组织,进行清算活动,在完成清算以15日内社团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民政部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注销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
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

5.收缴证书、印章、凭证:准予注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注销证
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6.文件存档:登记管理机关将社会团体注销登记材料归档,并修改
相应档案信息。

7.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向社会发布社会团体注销公告。

北京工会注销流程

北京工会注销流程

北京工会注销流程
正文:
一、准备材料
1. 原企业工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等材料
2. 注销申请书(须说明注销原因)
3. 工会财产清算报告
4. 工会账册、印章等
二、注销程序
1.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工会的决议
2. 将注销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报北京市总工会审批
3. 北京市总工会核实材料后,发出注销批文
4. 在注销决议生效后15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5. 工商部门核实无误后,发给注销登记证明
6. 在注销登记证明发出后15日内,向北京市总工会申报注销情况
7. 北京市总工会将工会注销在案
8. 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善后工作
注:具体注销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应以当地总工会的规定为准。

工会注销应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审批制度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审批制度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珠晖区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团的登记申请及有关文件后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登记。

对不予登记的,应当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依照法律规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 变更登记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三) 注销登记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2、自行解散的3、分立、合并的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

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八、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综合检查、个案调查及跟踪问效等手段,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完成任务、开展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九、责任追究对不抓制度落实、不认真执行制度、违反行政权力运行规定或不按照行政自由栽量权标准行使的行为,都要依纪依法严格追究责任,保证行政权力合法、公正行使。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5.09.29•【字号】鄂民政规[2015]6号•【施行日期】2015.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的通知鄂民政规[2015]6号省直有关部门,各全省性社会组织,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为规范我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创新,促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民政厅2015年9月29日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规范指引成立登记规范指引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对象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湖北省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和单位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二、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其中,成立行业性协会商会的,其单位会员不得少于本行业企业的30%。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

6.不低于3万元注册资金。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除外,直接登记的社团是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以下同)。

9.社会团体会员地域分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10.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流程1.发起人咨询社团成立相关政策问题。

2.登记管理机关审核社团登记申请材料,对于符合社团成立条件并与业务主管单位达成初步意向的(直接登记的除外),登记管理机关发出《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附件一)。

社会团体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

社会团体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办事指南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5-08-18 15:24 来源:民政部【字体:大中小】打印事项名称:社会团体办理变更、备案、章程核准、注销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组织服务大厅对外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写字楼308室中国社会组织网:咨询电话: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社会团体办理以下登记业务,均须先履行网上填报流程(办理延期换届除外),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说明:在中国社会组织网(,进入社会团体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填写表单”页面,按要求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键,完成网上填报。

申请材料一次未填写完的,可以先点击“保存”键,待继续填写时重新登录,点击“修改”键,填写完成后再点击“提交”。

网上提交后,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

一般1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原路径登录网上办公平台查询回复意见。

审查通过的,直接在网上打印相关表格,按要求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印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加盖印章后,向登记大厅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填报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前,如发现填报有误,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修改。

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所需提交材料如下,均为原件一式一份1.名称变更(1)申请书(写明申请更名的理由、必要性,以及更名前后业务范围的变化,加盖社会团体印章)(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名称变更的文件(加盖国徽章)(3)《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5)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2.法定代表人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3)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时间应从上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法定代表人变更之日开始,截止至提交纸质材料前三个月内(旨在明确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网上填报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财务审计报告时只需摘抄明确的审计结论并注明出具该审计结论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可)(5)如审计结论中存在问题,社会团体应就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并提交3.业务主管单位变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加盖国徽章)(3)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作为该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加盖国徽章)(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填写修改说明时应对照新旧章程说明全部修改内容,附页须加盖公章)(5)新章程及其电子版(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社团组织注销会议纪要

社团组织注销会议纪要

社团组织注销会议纪要【篇一:社会团体注销须知】社会团体注销登记须知一、社团分立时应当如何进行登记如果原社会团体分立形成两个以上新的社会团体,分立事项须经原社会团体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原社会团体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产生的社会团体则应办理成立登记手续;如果原社会团体继续存在,出现变更事项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社会团体则应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二、社会团体合并时应当如何进行登记如果两个以上的社会团体合并以后形成一个新的社会团体,原来的社会团体均需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新社会团体办理成立登记手续;如果是一个或几个社会团体并入另一个社会团体中,合并事项须经并入方和接收方全体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接收方出现变更事项,应办理变更登记,被接收方须办理注销登记。

三、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完成的工作社会团体作为法人,如明确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在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如明确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在终止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活动,终止其作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从而使法人消失。

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四、社团的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是注销程序的重要环节。

具体地说,清算是指清算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团体章程,了结社会团体尚未结束的事务,对社会团体的财产进行清理,明确社会团体的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依法主张其债权,清偿其债务,组织必要的财产交接,从而使社会团体归于消失的程序。

(一)社团的清算组织如何组成在登记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由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主要负责人,监事,财务人员以及社会团体的会员代表,会计师事务所组成清算组织。

其成员构成、人数多少,可视社会团体自身情况确定。

必须注意,与社会团体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人及其近亲属,与社会团体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人,不得吸纳为清算组织成员。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doc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doc

3715230101401行政许可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业务手册茌平县民政局发布2016-07-06目录一、前言 (1)二、审批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1)(二)实施机构 (1)(三)审批对象 (1)(四)审批依据 (1)(五)审批条件 (4)(六)审查材料 (7)(七)审批证件 (20)(八)审批时限 (20)(九)审批收费 (22)(十)审批咨询 (22)三、审批流程(一)收件 (22)1.接收 (22)2.登记 (22)3.编号 (22)4.出具凭证 (22)(二)受理 (23)1.审核 (23)2.补正材料 (23)(三)审查 (23)(四)审批决定 (24)(五)决定书送达 (24)(六)审批流程图 (24)(七)决定公开 (24)(八)归档 (24)四、投诉举报 (25)五、表单及文书(一)申请与受理类 (25)(二)审查与决定类 (26)(三)特别程序类 (26)附件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8)2.审批流程图 (29)3.申请表单 (34)4.申请材料接受凭证 (101)5.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105)6.受理通知书 (106)7.不予受理决定书 (108)8.变更延续申请书 (109)9.撤回行政审批申请书 (110)10.行政许可代为申请书 (111)11.不予批准决定书 (112)13.陈述申辩告知书 (114)14.陈述申辩笔录 (115)15.听证告知书 (116)16.听证权利公告 (117)17.听证笔录 (118)18.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 (119)一、前言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

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及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日期:2012-04-09(一)社会团体登记1.社会团体筹备核准按照名称核准→筹备申请受理→现场勘查→初审→审核→审批→下达同意筹备批复的流程办理。

受理申请的条件:①登记管理机关具有管辖权;②申请人是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或组织;③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非全省性社会团体不得冠以“山东”、“山东省”、“鲁”、“齐鲁”等字样;④拟任负责人(秘书长及以上职务)在业务上具有代表性、权威性;⑤有固定的住所;⑥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须3万元以上;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⑧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名称核准表》及可行性报告。

②发起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发起人为个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护照等。

③发起人在本行业、产业、专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影响力的相关资料。

包括发起人的生产规模情况、市场占有率情况、研究成果、相关著作等。

名称核准办理流程:①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②作出是否核准名称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出具证明;不予核准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筹备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筹备申请书。

主要包括成立的理由,宗旨和业务范围,注册资金、住所、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章程草案等情况,以及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等。

该申请书由发起人签署。

发起人为单位的,由其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发起人一般为3-7个。

②业务主管单位关于筹备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审查意见。

主要包括对该社会团体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住所等的审查意见及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意见。

③章程草案。

参照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④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幼儿园注销社团内部履行程序 幼儿园社团管理

幼儿园注销社团内部履行程序 幼儿园社团管理

幼儿园社团管理是幼儿园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注销社团既要符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又要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

下面就幼儿园注销社团内部履行程序进行阐述:一、合法程序1.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幼儿园拟注销社团,应当经过园务会议讨论通过,并获得园长签署;2.在园务会议上,应当由提出注销社团的相关部门或者人员进行说明,解释注销的理由和程序;3.园务会议成员应当充分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如有异议应当进行充分辩论;4.最终经园务会议表决通过后,园长签署批准。

二、公开透明1.幼儿园应当在园务会议召开前,向全体园职工和家长公告,说明拟注销的社团名称、性质、理由等;2.园务会议应当公开进行,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家长代表等参与,以保证决策的公正和科学性;3.在园务会议上,提出注销社团的具体理由和方案,充分听取意见,鼓励不同声音的表达;4.会议结束后,应当向全体园职工和家长发出公告,公布注销社团的决定及理由。

三、程序合规1.注销社团的具体方案应当由社团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负责起草,包括注销时间、程序、资产处理等;2.社团负责人应当配合社团管理部门做好有关文件的整理和公示工作;3.园务会议决定注销社团后,社团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包括注销社团的登记、清理资产等;4.注销社团过程中,应当做好记录工作,确保程序合法、透明,如有异议应当有相关文件记录。

幼儿园注销社团内部履行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公开、透明,避免出现程序不当、决策不公等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幼儿园社团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资产清理1. 在注销社团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社团资产的清理工作,确保公平合理。

2. 社团负责人应当配合社团管理部门对社团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登记,并做好资产清理工作。

3. 资产清理工作包括对社团的财产,物资等进行清点、处置和分配等,必须做到清晰透明。

4. 资产清理的过程中,应当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备份工作,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杜绝违规操作。

社会团体注销情况说明

社会团体注销情况说明

社会团体注销情况说明1. 关于登记社会团体并进行清算的请示的范文①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将申请登记登记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②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业务主管单位对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出具审查看法。

③财务清算: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在业务主管单位指点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活动。

在完成清算后,15日内社会团体应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登记。

④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登记表》⑤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社团登记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准予或不准予登记的打算。

⑥收缴证书、印章、财务凭证: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登记登记的,发给登记登记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⑦文件存档:登记管理机关将登记登记材料归档,并修改相应的档案信息。

⑧公告:向社会发布登记公告。

2. 社团登记次要有哪些业务流程社会团体登记次要有下列流程:(1)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将申请登记登记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2)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业务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3)清算: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在业务主管部门指点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活动,在完成清算以15日内社团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登记;(4)民政部审查:民政部门对社团登记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准予登记的打算;(5)收缴证书、印章、凭证:准予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登记证明文件,收缴该社团的证书、印章、财务凭证;(6)文件存档: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将登记登记材料归档,并修改相应档案信息;(7)公告:向社会发布登记公告。

3. 社会团体登记后如何恢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自1998年10月25日起施行)第三章成立登记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宅;(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顺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的力量。

社团登记业务流程

社团登记业务流程

社团登记业务流程社团登记业务流程说明:1.申请筹备社团: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呈送筹备社会团体的申请文件。

2.审批筹备申请:登记管理机关在60个工作日内对社团筹备申请进行审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筹备和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3.筹备: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4.申请成立社团:筹备完成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5.登记: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申请成立登记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登记管理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会团体发出准予登记的通知。

6.发证:准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领取登记证书事宜。

程序包括:(1)缴纳公告费和证书工本费;(2)到中国农业银行长安支行缴纳登记费;(3)凭缴费凭证领取证书。

7.文件存档: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将变更材料归档,并修改相应档案信息。

8.公告:民政部对准予登记的社会团体予以公告。

社团变更登记业务流程社团变更登记业务流程说明:1.业务主管单位受理变更申请:社会团体将需要变更的登记事项或备案事项,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申请变更登记: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30日内,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3.民政部门审批: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团体提交的有关文件审核后,作出准予或不准变更的决定。

4.换发登记证书:准予变更登记的社会团体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领取登记证书事宜。

程序包括:(1)缴纳变更登记费、公告费和证书工本费;(2)缴回旧证,换发新证。

5.文件存档: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将变更材料归档,并修改相应档案信息。

6.公告:民政部对变更登记事项予以公告。

社团注销登记业务流程社团注销业务流程说明:1.申请注销:社会团体将申请注销登记文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2.业务主管部门审查:业务主管部门对注销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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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注销流程
申请条件
(一)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清算流程:
1、按照章程履行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注销决议;
按照章程的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终止动议进行表决。

2、组成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的职责是:清理财产,编制财务报表;通知、公告债权人(参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代表社会团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

各财务数据须经注册会计师签字。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清算结束后,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注销申请;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注销申请文件。

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社会团体注销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两份):(一)注销登记申请书;
抬头写东营市民政局,说明注销登记的原因、清算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社会团体盖章。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文件;
写明同意注销并认可清算结果和剩余财产的处理,直接登记的除外。

(三)《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盖章。

(四)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会议纪要;
按照章程的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经集体讨论对注销登记事宜形成有效意见及会议纪要,附与会人员名单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

(五)清算报告书、债权债务公告;
由清算组编制并由组成人员签字,应包括清算组的成立、组成人员、公告、财务状况、资产构成、债权债务清算、剩余资产的处理及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等。

公告需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提交报纸原件。

(六)清算审计报告;
由登记管理机关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及财务凭证,银行账号、税务登记证等注销证明材料复印件。

(原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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