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PPT案例分析22页PPT
《经济法》PPT案例
1、2000 年 3 月,某公务员甲出资 15 万元,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红星公司。
假设后来该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因业务繁忙,便聘请朋友乙负责事务管理,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 2 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
6 月,乙未经甲同意,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购入 3 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
2001 年 10 月,因企业连续亏损,甲解散了个人独资企业。
2001 年 12 月,丙要求甲偿还在企业存续期间所欠其货款 1 万元。
甲以企业已解散为由,拒绝偿还债务。
问:( 1 )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要求?( 2 )乙与丙签订的购入 3 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 )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答:( 1 )不符合法律要求之处有:①甲不能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②企业名称中不能有“公司”字样。
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 2 )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有效。
因为法律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3 ) 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不正确。
因为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2、 2004 年 4 月,蔡庆与王紫藤、李靖等 3 个朋友计划共同出资合伙经营一家酒吧,合伙协议决定使用王紫藤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并决定:蔡庆与王紫藤各出资 5000 元,李靖 1 万元。
利润分配、亏损承担比例为 25%:25% :50% 。
王紫藤向朋友借款 4000 元,购买酒吧办公用品。
后王紫藤提出,这 4000 元债务应该按照 25%:25% :50% 的比例承担。
经济法PPT案例分析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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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经济法PPT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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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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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先巢故尚在,相 将还旧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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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谢谢!
经济法案例分析(合同法)幻灯片PPT
问题:〔1〕应当如何认定朱、李签订的一明一暗 两份合同的效力?
〔2〕朱某不能将房屋交付〔过户〕给钱某是否影 响朱某和钱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 么?
另一个电子邮件信箱发出了承受发盘的通知,并表 示其已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
北京A公司发现纽约公司发来的邮件是北京时间 6月9日上午11时许,计算机显示的接收时间是北 京时间6月8日上午8时22分。这时,北京A公司知 悉国际市场上咖啡豆的价格已经开场上涨,于是 向纽约公司发出通知,将该批咖啡豆的价格提高 至2000美元/吨。纽约公司回邮件拒绝承受,要 求北京A 公司按合同履行其交货义务。后北京A 公司将该批咖啡豆以2300美元/吨的价格卖给了 美国的另外一家公司,纽约公司遂向北京法院起 诉,要求北京公司赔偿其损失,北京公司那么辩 称,其与纽约公司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在没有 合同关系的情况下,纽约公司的索赔缺乏依据。
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 该批设备交付给D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 等资料仍在赵某处,D公司收到设备后屡次催要 未果,致使无法使用设备,闲置库中。6月8日, 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问: 1、赵某委托B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 代理行为?
2、如果赵某事后取得处分权,该销售设备的 行为是否有效?
3、如果赵某以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合 同有效,于何时生效?
4、合同如果有效,对B公司以50万元价格将该 批设备出卖给D公司的行为,有人说:“由于B公 司以低于指定的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又未经委 托人同意,因而只有在B公司补偿其差额的情况 下,该买卖才对A公司发生效力〞。此种说法是 否有效?为什么?
《经济法案例分析》课件
法律原理和原则阐述
结合案例,讲解相关的经济法原理和原则 。
案例分析的注意事项
准确性
确保引用的法律条文、 案例事实等信息的准确
性。
全面性
从多个角度对案例进行 分析,避免片面性。
逻辑性
在分析过程中保持逻辑 严密,避免出现矛盾或
漏洞。
启发性
引导学生思考,激发学 生对经济法的学习兴趣
。
03
经济法案例应用与实践
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存在差异 ,如何将理论框架与具体案例
相结合是一大挑战。
案例研究的对策与建议
01
02
03
04
强化案例筛选标准
制定明确的案例筛选标准,确 保所选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和争
议性。
多渠道获取资料
利用多种渠道获取案例资料, 如司法判决、学术论文等,提
高研究准确性。
关注法律变迁动态
及时关注经济法领域法律法规 的修订动态,更新案例分析的
《经济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目录
• 经济法概述 • 经济法案例选择与解析 • 经济法案例应用与实践 • 经济法案例研究的未来发展 • 经济法案例研究的挑战与对策
01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定义与特点
要点一
总结词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社会性、行政性、综合性、程序 性的特点。
要点二
详细描述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政府机关、企 事业单位、公民之间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它主 要涉及财政、金融、产业、市场规制等领域,目的是维护 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济法的特点 包括社会性、行政性、综合性和程序性。经济法通过法律 手段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 大化。
经济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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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
一、本案首先涉及到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 第一,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第二,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经营者必须出于故意的心理状态。 第四,经营者必须采取作为的方式。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符合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属 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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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如下:
一、被告食品厂应当立即停止刊登损害纯净水商品 信誉的广告; 二、被告食品厂应当在《赣南广播电视报》上公开 向“纯净水”生产经营者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公告 须经本院审查认可; 三、被告食品厂赔偿原告饮料公司公司经济损失 35000元。 以上事项,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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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 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 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 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的“活性水”投入市场。为宣传该产品,食品厂于同年 5月29日在《赣南广播电视报》第8版刊登整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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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纯净水并不等于健康水”
经济法案例论述讲ppt课件
的价值标准是市场主体的权利救济高于政府的罚
没收入,而这一点更符合公正,因为在食品安全
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消费者的损失。
生产不安全食品本质上仍然是一种营利性行为,
而非法牟利而给他人造成损失,通过相应的民事
赔偿更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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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如何规定
5
• 二 、经济法和民商法的不同:幻灯片 36
• 1法律理念:社会本位、整体利益
•
结果均衡、实质正义
• 2法律内在结构:经济政策的直接法律化
•
权利义务关系的特殊性
• 3法律体系结构:非传统公私法二分的体系 6
• 三、经济法的实施——责任制度的综合
性——公益诉讼
7
• 四:对政府行为的规制——经济法的原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 《反垄断法》中三种垄断行为
• 《产品质量法》的归责原则、追溯时效、
产品召回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
• 书本中没有的小部门法:价格法、食品安
全法等
4
• 一、经济法产生背景——经济法理念——
宏观调控目标——市场监管目标——具体 部门法的理念
• 幻灯片 22
全法的终极目标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 生命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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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①价值目标的变化是从“食品卫生”到“食
品安全”,突出“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前法之立法目的“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增强人民体质”,后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突出了“安全” 二字,凸显食品安全法的终极目标是“保障公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这种保障显然主 要依靠监管实现,安全监管体制的理顺就成了食 品安全立法的最重要使命。
国际经济法ppt案例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11998年7月20日,新加坡A公司给中国大连B公司发要约称:“鱼粉180吨,单价CIF大连每吨800美元,总价值1764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内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请电复。
”B公司回电,接受,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A公司未回答也未装船。
分析;B公司认为A公司违约了,A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没违约B公司要求立即装船属于实质性修改,属于新要约。
A公司并未承诺案2中国甲公司于2007年5月9日发电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中称:可供白糖1500吨,每吨6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本月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于6月1日回电:你公司5月9日发盘我接爱,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
甲公司未回答。
请回答: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没有成立。
因为乙公司没有在要约规定期间内做出承诺•案3•美国A公司欲将从别国进口的某种商品转售给中国的B公司,为此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
B公司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复电:“接受,请提供产地证明。
对此A公司并未答复。
以后,A公司收到公司B开来的信用证,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要求提供产地证。
因为该商品并非美国的本国产品,美国的有关机构不能签发产地证。
于是,A公司电请B公司取消信用证中的产地证条款,遭到拒绝,引发了双方的纠纷。
A公司提出他从未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表示同意,因此买卖合同并未成立;而B公司则坚持认为双方已经达成合同,A公司必须按合同规定在交货时提供产地证。
请回答:•1、合同是否成立?•2、A公司提出的修改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没有成立•合理单单相符•案4•一份CIF合同,出售一批散装农产品,从亚洲某港口运往伦敦。
合同规定,“按CIF 条件交货,凭单据支付货款。
”当货物运到时,卖方只提交一份提货单,但没有保险单。
买方以卖方未提交保险单为由,拒付货款。
但卖方认为这是一份CIF合同,或者到货合同,既然已经到货,买方应当付款。
经济法说课课件(共21张PPT)精选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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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与 法律责任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概述
协商
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 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和
解协议。
调解
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 说服教育等方式,促使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
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 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
行裁决。
诉讼
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 诉讼,通过审判程序解
决争议。
仲裁与诉讼程序简介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不 同的类型,如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 与实践合同等。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 则、诚信原则等,这些原则是合同 法的基础和核心。
担保法律制度
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担保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保障措施,包括人的担保、 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等。
社会保障法的历史和发展
阐述社会保障法的起源、发展历程及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 实践情况,展示其不断完善和进步的过程。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分析社会保障法所遵循的公平、正义、共享等基本原则, 强调其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 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社会保险法概述
介绍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含义、主要内容和作用,阐述其与 商业保险的区别和联系。
学习奠定基础。
经济法体系
02
介绍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包括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
调控法等,帮助学生建立整体知识框架。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03
分析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其他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
别,加深对经济法独特性的理解。
经济法· 典型案例分析36页PPT
经济法·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3 某市A机械厂2019年12月经过介绍人刘某介绍,向 某市B铸造厂订制车床主构架100套,单价3万元, 总价款为300万元。B厂为争取今后的业务发展, 与A厂厂长协商一致,在订货合同上订明,B厂给 予A厂10%的优惠。2019年1月15日B厂依照合同 履行义务,发货至A厂;A厂依照合同通过银行转 帐支付了270万元贷款。B厂也作为营业收入的抵 减项目记了帐。为酬谢介绍人,B厂付给刘某“好 处费”2000元;A厂向刘某支付“介绍费”1000元。 两厂又分别将“好处费”、“介绍费”支出入了帐, 并代为扣缴了刘某的个人所得税。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年5月5日
经济法· 典型案例分析
问题 (1)请阅读上述资料,并回答:上述通知
有哪些违法之处?根据什么? (2)请改写一份符合公司法要求的通知。
经济法· 典型案例分析
参考结论 (1)有下列违法之处: ① 通知发出时间违反公司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应于 会议召开3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② 通知中未将审议的四个事项列出。根据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应将审议事项通知各股东。 ③ 通知中一、二项均违反公司法,剥夺了部分股东表决权。根据是, 违反股东平等原则,即公司法关于“股东出席大会,所持每一 股份有 一表决权”的规定。( ④ 通知的第三项,强行股东选择通讯表决形式,剥夺了股东的质询权。 根据是,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或者 质询”的 规定。 ⑤ 通知由董事长署名,而不是署公司董事会。违反了股东大会应由有 召集权的人召集的规定。根据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董 事会依 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
(2) 两厂支付的是佣金,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人提供介 绍而得到的报酬,可由买卖双方给付。
经济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2000年10月10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 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名称为“发达×××公司”,(以下简 称发达公司),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 司成立应当公告,并于同年10月25日发出公 司成立的公告。2005年5月,经发达公司董事 会决定,将公司资金50万元以公司财务人员 王某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2005年10月,发 达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危机,为此,经公司 董事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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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29答案] (1)要约于2001年4月15日生效,要约人为乙公司;承 诺于2001年4月22日生效,承诺人为甲公司。根据我 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 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 (2)6月10日甲方拒绝乙方的要求合理。根据我国《合 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 序的,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案中,根据合同 约定由乙公司于6月10日将3台设备全部交货,甲公司 验货后才支付相应的价款。而乙公司履行债务不符合 约定,因此甲公司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乙公司 的付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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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乙公司收到中标通知,甲公司希望乙公司如 期履行标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6月10日乙公司将2台 A设备运往甲公司,甲公司按实收设备价格的80%开 出银行汇票支付货款,乙公司提出应按3台设备价格 的80%支付,甲方予以拒绝。6月13日乙公司将剩余1 台A设备运往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一次结清所有余 款,并由甲公司负担设备的运费。甲公司认为乙公司 关于付清全部设备款项的要求不合理,至于运费问题 因事先标书中未说明由哪一方负担,可以协商。 全部设备试用合格后,甲公司于6月25日补付3台设备 20%的余款时,要求乙公司同时向甲公司支付因延期 交货的违约金。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属无理要求,乙公 司虽有一台设备延期交货,但未给甲公司造成任何损 失。
经济法案例分析PPT演示幻灯片
法律赋予登记以以公信力,是为了保护善 意第三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置真正权利人 的利益于不顾。
这一制度只是在善意第三人与真正权利人 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以 维护交易秩序,真正权利人虽然丧失了物权, 但他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真正权利人有权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如 登记机关对登记错误有过失时,还有权要求登 记机关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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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 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 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 为界限,那么在动产交易中,在法律没 有特殊规定,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 况下,出卖人将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移交 给买受人是否意味着这就是“交付”?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又规定出卖 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 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 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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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得知中天商场实际上已无法偿还 贷款的情况,银行要求伟达公司、百利 公司及兴发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三被告 辩称: 银行应先要求中天商场偿还本息,只 引在中天商场无法偿还、且扣除物的担 保额之后才由三被告还本付息。后法院 追加中天商场为被告。中天商场称自己 无法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完全是由于利得 食品公司引铁路局未能按时交付合格产 品所致,并要求法院将两者追加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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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8月8日,乙公司回函以 与甲公司办完转账手续、交付提车证明、 指定交货地点后,该装载机财产所有权 即已转移为由拒绝了戊公司和甲公司的 要求。2002年11月20日,戊公 司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要求判决第三人 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被告丁公司、甲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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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分析:
本案焦点是买卖合同标的物装载机的 所有权是否在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转移。 一般来说,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后,它的 风险就应当有它的所有人买受人承担了, 如果此时标的物被法院扣押,买方是不 能向卖方主张权利的。 本案中乙方到底有没有将转载机的所 有权转交给甲方呢?
经济法总论案例分析PPT课件优选全文
❖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损害竞争对手:。。(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 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 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老干妈不正当竞争案
可编辑
❖ 贵州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公司诉湖南华越食品公 司不正当竞争案
❖ 1999年11月30日,贵阳老干妈公司以湖南华越食品公 司生产的“老干妈”风味豆豉盗用了其产品的特有名称 ,并仿冒其产品瓶贴,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误认,侵 犯了其合法权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停止在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与其产品瓶贴相近 似的包装、装潢;停止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销毁 被控侵权产品及其标识、瓶贴;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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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8
老干妈不正当竞争案
可编辑
❖ 法院认为:“老干妈”作为一种地方风味豆豉的商品名称 是贵阳老干妈公司创先使用的,也是由于贵阳老干妈公 司的使用而知名的。“老干妈”三个字虽然没有独特的 创新,但由于贵阳老干妈公司的使用,使“老干妈”三 个字已经与贵阳老干妈公司及其生产的风味豆豉密切相 关,不可分割,成为了该商品的代表和象征,在社会上 说起“老干妈”,人们自然会想到它代表贵州老干妈公 司生产的风味豆豉。故“老干妈”已经具有了与其他相 关商品相区别的显著特征,应认定“老干妈”为贵阳老 干妈公司生产的风味豆豉的特有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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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8
“新东方”案的社会本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