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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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
目次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考核管理程序、内容及方式 (3)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分布 (6)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 (6)
第六章考核结果实行积分制管理 (8)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10)
第八章附则 (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综合〔2009〕300号)精神,为建立和规范全员业绩考核管理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绩效,激发员工潜能,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坚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员工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为依据,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责任落实原则。

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考核,将组织的责任与目标逐级落实到岗到人,形成“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
压力层层传递、动力层层激发”的管理机制。

(三)组织和个人业绩考核相结合原则。

积极引导员工既关注个人业绩,又关注组织业绩,打造高绩效的团队。

(四)绩效优先原则。

业绩考核结果应用要体现业绩优先,激发员工的使命感、责任感,提升员工持续改进绩效的内生动力。

第三条考核目标
考核目标是以企业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导向,通过对目标和任务的分解,落实岗位责任,促进员工“在位、谋事、尽责”,不断提升组织效率和效益,最终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全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公司系统员工业绩考核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条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制员工,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业绩考核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执行;非全日制用工的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第五条考核周期
统一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分为月(季)度业绩考核和年度业绩考核,公司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年度业绩考核,各单位可根据员工岗位特点确定实施月(季)度业绩考核和年度业绩考核的人员,但本单位内部应统一考核周期。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总部负责制定公司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统一考核周期,统一考核结果分布方式,统一业绩考核积分管理方式,统一考核结果应用机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各分子公司员工业绩考核工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所属单位负责按公司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确定符合岗位特点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制定本单位员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确保业绩考核落实到人到岗。

第八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管理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员工业绩考核工作;各部门(班组)应建立员工业绩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员工业绩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单位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业绩考核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核管理程序、内容及方式
第九条各单位应规范员工业绩考核的程序,员工业绩考核程序应包括制订考核计划、考核沟通与辅导、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4个必要环节(见附录A):
(一)制订考核计划。

依据员工签订的岗位责任书,由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共同参与考核计划的制订,商定考核期内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标准,在绩效期望方面达成共识。

(二)考核沟通与辅导。

考核者应全程跟踪考核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探求提高绩效的方法;被考核者要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需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建立良好的沟通反馈机制。

(三)考核评价。

按照考核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与目标、评价标准,针对不同考核内容运用相应考评方法进行考核评价。

(四)考核结果反馈与应用。

考核者要及时将考评结果向被考核者进行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本单位全员业绩考核管理机构进行反映。

员工业绩考核结果可应用于员工绩效工资兑现、工资薪级岗级调整、非物质激励、教育培训、人才评价等。

第十条考核内容及方式:业绩考核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运用定量和定性的方法,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业绩考核包括年度岗位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考核及综合测评两部分,业绩考核实行百分制。

员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中,岗位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占60%-70%,综合测评占30%-40%。

(一)考核内容
1、月(季)度考核
(1)岗位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
将员工岗位责任书所确定的年度关键任务和考核指标按时间节点分解到月(季)度,月(季)度末从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维度进行综合考量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

(2)综合测评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从团队合作性、服务意识以及个人贡献等维度进行考评,采用百分制评价。

2、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是对员工全年岗位责任书履行情况和综合表现的考核评价,由员工本年度各月(季)度考核评价组成,各月(季)度所占权重的设置既要反映全年工作过程,又要反映年度工作结果,其中第四季度考核结果占年度综合考核权重不应高于50%,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二)考评方法
1、岗位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采用“上级评价下级”的方法,由员工所在组织的上级评分,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2、综合测评由员工所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多维度评价,其中员工所在组织的上级评价所占权重不应低于50%,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分布
第十一条员工业绩考核结果按得分情况分为A、B、C、D四级。

各单位从增强考核针对性和有效性出发,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考核结果评价标准。

其中,评为A级的人次比例不得超过参评人次的20%。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结果可确定为D级:
1、工作出现严重失误,泄露公司机密,违反职业行为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2、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严重破坏公司良好形象的。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员工业绩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一)员工月(季)度业绩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挂钩,计算公式如下: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个人岗级、薪级对应薪点数×月度绩效工资点值×绩效工资倾斜系数×业绩考核系数
月度绩效工资的考核系数根据员工个人的月(季)度考核结果直接确定,具体如下表:
个人考核结果与月(季)度考核系数对应表
(二)员工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员工年度绩效工资挂钩,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绩效工资=员工个人岗级、薪级对应薪点数×年度绩效工资点值×绩效工资倾斜系数×业绩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工资的考核系数根据员工个人和所在组织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具体如下表: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系数对应表
第十三条员工业绩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薪级岗级调整、非物质激励、教育培训、人才评价等挂钩,并纳入个人档案管理,具体规定见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章考核结果实行积分制管理
第十四条业绩考核积分账户的建立和管理
(一)业绩考核积分采用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岗位统一建立业绩考核积分账户,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积分账户实行台账式管理(见附录B),格式如下:
员工业绩考核积分账户
(二)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所在组织和员工本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计算(增加或减少)员工业绩考核积分,并计入业绩考核积分账户。

业绩考核积分按下表确定:
组织和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与积分对应关系表
(三)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Q/CSG222017-2011),组织业绩考核结果按照20:70:10的比例划分形成A、B、C三级。

各单位应统一组织的认定范围,原则上以完成一定工作目标、任务和形式而编制起来相互协作的一个团队或集体,可以认定为一个组织。

具体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责任主体明确组织的划分。

(四)员工业绩考核积分账户中的业绩考核积分的使用,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业绩考核积分账户中当年未使用的业绩考核积分,可累积进入下一年度累积使用。

第十五条员工业绩考核积分可用于工资薪级岗级调整。

(一)在岗位岗级基础上,设置岗级晋升空间,原则上岗级晋升不超过3个岗级,且晋升的最高岗级不高于其所在组织(如班组、
科室、单位等)负责人副职的岗位岗级。

如果再向上晋升岗级,须经能力评价、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并履行一定审批程序后才能晋升。

(二)员工业绩考核积分每累积10分,向上晋升1-3个薪级,薪级升满9薪后,可向上晋升岗级,薪级顺次向上晋升1薪。

(三)员工业绩考核积分每减少10分,向下调整1-3个薪级,薪级降到超过1薪后,向下调整岗级,薪级顺次向下调整。

(四)处级人员业绩考核积分,只用于调整薪级,最低调整至1薪,最高晋升至9薪,调整幅度与本单位员工相同。

(五)岗级薪级晋升由各单位根据企业效益和工资来源情况自行确定。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业绩考核管理制度的内容、激励约束机制、保障机制和覆盖率等。

(二)业绩考核管理政策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业绩考核计划制订情况、考核实施情况、专项培训情况、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

(三)业绩考核管理结果及应用情况。

主要包括业绩考核成绩分布合理性、薪酬激励约束力度、结果应用的改进与提升等。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
(一)每年1月份,各分子公司对照《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工作评价表》(附录C)对上年度工作进行自评、自查,并逐项作出说明后,于2月底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每年3月份,公司组织对各分子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对照《员工业绩考核管理工作评价表》,查看业绩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A 员工业绩考核管理业务流程图Q/CSG222017-2011-L1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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