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表

合集下载

电气防火与防爆

电气防火与防爆

第十一章电气防火与防爆第一节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特别危险场所除了有触电危险性外,由于电器上的发热、火花和事故,还是有产生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

如乙快站、煤气站、电石库、浸染室、木工房、某些化工厂产生续粉、铝粉的生产车间等。

一、按GBJ58-83《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划分共三类八级。

第一类有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场所1.Q-1级场所: 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Q-2级场所: 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3.Q-3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在不正常情况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可能性较小的场所。

第二类有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1.G-1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2.G-2级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第三类有火灾危险场所1.H-1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燃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其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2.H-2级场所: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悬浮状、堆积状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致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3.H-3级场所:有固体可燃物质存在,并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根据88年八部委联合颁发《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中规定: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状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五个区域等级。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区域(1) 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短时、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2) 1级区域: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3) 2级区域: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然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区域'(1):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频繁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表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表
汽车加油加气站:液化石油加气机内部空间;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人孔(井)井内部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地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泵、法兰、阀门或类似附件的房间内部空间
汽车加油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壳体内部空间;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的内部空间;存放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的房间内部空间
自地面算起0.6m高的空间。液化石油气泵、压缩机、阀门和法兰等在有孔、洞或开式墙时,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3m以内与房间等高的空间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6m以内,自地面算起0.6m高的圆柱形空间。压缩天然气加气机以中心线为中心线,半径为逐。5m高度为地面向上至加气机顶部以上0.5m的圆柱形空间。室外或棚内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瓶)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和距储气瓶组壳体(储气瓶江.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等在有孔、洞或开式墙的房间内,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为3m至7.5m以内至地面的空间。露天(棚)设置的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等壳体7.5m以内延至地面的空间。存放压缩天然气瓶组的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墙外,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R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烟花爆竹工厂的危险场所类别见表A
表A2工作间和仓库的危险场所类别
名称
危险等级
工作间和仓库名称
危险场所类别
防雷等级
黑火药
A3
三成分混合,造粒、干燥、凉药、筛选、包装


C
硫碳二成分混合,硝酸钾干燥、粉碎和筛选,硫、碳粉碎和筛选


烟火药
A2
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摩擦类药剂、爆炸音剂、笛音剂等的混合或配制、造粒、干燥、凉药
石油库:易燃油品油泵棚和露天油泵站;易燃油品桶装油品敞棚和场地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物质分类\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 1.各国爆炸危险场所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通用要求的标准是: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60079-0/1998和欧洲电工标准化组EN50014-1992,我国相应的通用要求标准是GB 3836.1-83。

中国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4,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分为0区、1区和2区(与IEC60079-10/1998标准等效)NEC (美国电气规程NEC550-4)爆炸危险场所划分方法: 1级1区(Class 1, Division 1):相当于IEC 规范的0区和1区 1级2区(Class 1, Division 2)2级1区(Class Ⅱ,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合 2级2区(Class Ⅱ, Division 2)3级1区(Class Ⅲ, Division 1):存在可燃性纤维的场合 3级2区(Class Ⅲ, Division 2) 2.中国关于爆炸性物质分类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Ⅰ、ⅡA 、ⅡB 、ⅡC), 爆炸性粉尘、纤维类分为两级(III A 、III B ),如下表:3.爆炸性气体温度组别划分(GB3836.1-83,IEC60079-8,NEC500-2)燃气种类点火温度(℃)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乙烯氢一氧化碳7005505405305405505704.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防爆型式代号国家标准防爆措施适用区域隔爆型 d GB3836.2 隔离存在的点火源Zone1,Zone2增安型 e GB3836.3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本安型ia GB3836.4-2000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0,Zone1,Zone2 ib GB3836.4-2000 限制点火源的能量Zone1,Zone2正压型p GB3836.5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充油型o GB3836.6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充砂型q GB3836.7 危险物质与点火源隔开Zone1,Zone2无火花型n GB3836.8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2浇封型m GB3836.9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气密型h GB3836.10 设法防止产生点火源Zone1,Zone2本安型防爆等级说明:ia等级:( ia 是唯一适用于Zone0区域的的防爆型式)在正常工作、一个故障和二个故障时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电气设备。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图表分类详解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图表分类详解

防爆类型标志
d:隔爆型 e:增安型 ia,ib:本质安全型 p:正压型 o:充油型 q:充砂型 n:无火花型 s:特殊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Ⅲ类:爆炸性粉尘和纤维
引燃温度分组(℃)
电气设备最高允许表面温度(℃)
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危险区域划分
1区 2区
分级
Ⅱ类:爆炸性气体和蒸气 Ⅰ类:矿井分组(℃)
危险区域划分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T11:270<t T12:200<t≤270 T13:150<t≤200 T11:无过负荷的设备215℃,有过负荷的设备195℃ T12:无过负荷的设备160℃,有过负荷的设备145℃ T13:无过负荷的设备120℃,有过负荷的设备110℃
0区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在正常运行时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按其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可分为A、B和C三级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为各种易燃物质按照它们最小点燃电流值与实验室的甲烷的最小电流之比。 ⅡA级 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0.9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8 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0.5<MESG<0.9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45<MICR≤0.8 重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mm):≤0.5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45 T1:450<t T2:300<t≤450 T3:200<t≤300 T4:135<t≤200 T5:100<t≤135 T6: 85<t≤100

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

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电气火灾爆炸及危险区域的划分(通用版)(一)电气火灾爆炸由于电气方面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称为电气火灾爆炸。

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易燃易爆物质和环境,二是要有引燃条件。

1.易燃易爆物质和环境在生产和生活场所,广泛存在着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其中煤炭、石油、化工和军工等生产部门尤为突出。

煤矿中产生的瓦斯气体,军工企业中的火药,石油企业中的石油、天然气,化工企业中的原料、产品,纺织、食品企业生产场所的可燃气体、粉尘或纤维等均为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并容易在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在一些生活场所,乱堆乱放的杂物,木结构房屋明设的电气线路等,都形成了易燃易爆环境。

2.引燃条件生产场所的动力、照明、控制、保护、测量等系统和生活场所的各种气设备和线路,在正常工作事故中常常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的高温,这就具备了引燃或引爆的条件。

(1)有些电气设备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就能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高温。

如电气开关的分合,运行中发电机和直流电机电刷和整流子间,交流绕线电机电刷与滑环间总有或大或小的火花、电弧产生,弧焊机就是靠电弧工作的;电灯和电炉直接利用电流发光划,工作温度相当高,1OOW白炽灯泡表面温度170~216℃,1OOW荧光灯管表面温度也在100~200℃,而碘钨灯管温度高达500~700℃。

危险源分类

危险源分类

1)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这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性前提,它影响事故发生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是事故发生的物质根源。

表1是事故发生的出发条件、必要条件。

① 物的不安全因素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习惯称其为隐患)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如设备(设施)缺陷或腐蚀、防护缺陷、作业场所无安全通道或间隔不足、警告标志不完善、工器具缺陷、防护用品缺陷、违反人机工程学的因素(如阀门安装位置不恰当导致强迫体位作业等)以及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功能等。

② 环境因素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

③ 个体人的失误包括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等)、操作失误(误动作、违章作业等)、监护失误及其它;3) 第三类危险源是指不符合安全的组织因素,包括组织程序、组织文化、规则、制度等,例如安全安文化理念方面缺失、安全培训缺失、安全管理松懈以及人员挑选、考核、配备方面的问题(如未考虑人的职业适合性问题、健康状况异常、负荷超限、心理异常、生理异常、从事禁忌作业、辨识功能异常)等。

4) 三类危险源间的关系① 一起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三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第三类危险源是人因事故的基本原因,第三类危险源的存在导致第一类危险源控制失效,出现物的不安全状态,诱发人的不安全行为。

所以没有第三类危险源,就没有人因事故的发生。

② 三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

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辨识第二类危险源,进而辨识更深层次的因素—第三类危险源。

第二、三类危险源的控制应该在第一类危险源控制的基础上进行。

5) 危险源描述:① 可根据使用的危险物质或能量的量来描述危险源的危险性,当设施(单元)中的危险物质或能量的量达到(或超过)临界量时,构成重大危险源。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粉尘容器内部;――贮料槽,筒仓等,旋风除尘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分;――搅拌机,研磨机,干燥机和装料设备等。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和粉尘火灾危险区的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按照以下规定划分区域:一、0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或长时间发生的环境二、1区域正常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在正常运行期间,该区域不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或者即使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确实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很短时间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按照以下规定划分区域:一、10区域内持续或长期的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该区域有时会增加累积的粉尘,偶尔会产生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和物质状态,应根据以下规定划分区域:一、21该区域的环境中,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易燃液体的数量和配置可能导致火灾危险二、22该区域的环境中,悬浮和积聚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结构上可能导致火灾三、23该区域的环境中,固体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的划分应基于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原分为10区、11区。

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原则上,具有连续释放源的区域可划分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然后根据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在爆炸性环境中,空气中的可燃尘云会持续或长时间或频繁出现。

可能产生20区域内位置示例:――灰尘容器内;――贮料槽,筒仓等,旋风分离器和过滤器;――粉料传送系统等,但不包括皮带和链式输送机的某些部件;――搅拌机,研磨机,干燥器和加料设备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尘云通常不会出现在具有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加油站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装置或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加油站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装置或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加油站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装置或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1.5.1、装置或单元火灾危险性分类本项目属于加油站项目,由于项目的简单性。

该加油站分为加油作业区和辅助服务区。

加油作业区分为卸车设施、储油设施、加油机和通气管等。

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加油作业区以外的为辅助服务区。

根据《建筑防火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的规定该项目的火灾单元的危险性分类见表3-7表3-7 该项目火灾危险性分类序号建、构筑物名称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备注1 直埋卧式油罐区甲类二级防爆钢质油罐20m³×2,30m³×12 税控潜泵加油机- - 单枪2台3 加油棚甲类二级钢筋砼+钢架4 站房民用二级框架5 化粪池- 二级砖砌6 消防器材及沙箱- - 成品7 实体围墙- 二级非燃烧实体围墙1.5.2、爆炸危险区域划分1、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该项目爆炸危险区域划分遵循《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根据工艺危险性介质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和储存过程中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区域划分:0区:连续或长期出现危险性介质的环境。

1区: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危险性介质的环境。

2区: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危险性介质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是短时间存在危险性介质的环境。

其他区域则为非危险区域。

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相关条款,加油机内部空间为1区爆炸危险区域;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为2区爆炸危险区域。

埋地式油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爆炸危险区域;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为1区爆炸危险区域;距人孔(阀)井边缘1.5 m以内,自地面算起1m 高的圆柱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为2区爆炸危险区域。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方法1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意义可燃性粉尘在具备一定浓度(超过爆炸下限)和足够引燃能量的条件下会发生爆炸。

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环境,这些区域的危险性有高低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区域进行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的类型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将可燃性粉尘出现爆炸浓度的可能性,或任意点燃源出现的可能性,以及使二者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尽可能减小,将粉尘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验收评价守则》中明确规定,对于粉尘爆炸的危险环境,有无科学准确的区域划分是验收检验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同时,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对于节约项目投资也有着重要意义。

粉尘防爆设备的价格是普通产品的2—3倍,只有科学地划分危险区域,才能合理地选用防爆电气设备,避免浪费。

2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的原则我国很早就制定了粉尘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原则,如《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GBJ58—83)、《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GB12476.1—2000) .(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85—92),(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爆炸安全规程)(GB 17440—1998)等都有详细说明。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美国电气规程(NEC)以及德、日等国对区域划分原则均有规定。

但随时间的推移和国情不同,划分原则不尽一致。

目前国内流行的是“二区”(爆炸危险区域和非爆炸危险区域)、“二级”(10区和11区),GB50085—92和GB17441)—1998均按此划分。

此划分方法正在被IEC1241—3和GB12476.1—2000“二区”(分级区域和非分级区域)、"3级”(20区、21区、22区)所代替,但两者均按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见表1。

表1 几种流行的爆炸区域划分标准GB17440强调10区的“封闭环境”,这只是粉尘爆炸的相对条件或充要条件。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表3.1.1 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

(完整版)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完整版)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火灾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可分为三级区域:21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2区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3区存在固体状可燃物质,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物质的物态,可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根据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和后果,按爆炸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可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1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上述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和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卢机)第四章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第一节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和分组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二、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条件表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条件表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条件表一、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气体分类代表性气体最小引爆火花能量二、根据可能引爆的最小火花能量,我国和欧洲及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将爆炸性气体分为四个危险等级(Ⅰ、ⅡA、ⅡB、ⅡC), 爆炸性粉尘、纤维类分为两级(III A 、III B),如下表: 气体分类代表性气体最小引爆火花能量Ⅰ甲烷(矿井下) 0.280mJⅡA 乙烷、丙烷、对二甲苯、醋酸甲酯、醋酸、醋酸(异)丁酯、CO、CH3OH 0.180mJⅡB 乙烯、煤气 0.060mJⅡC 氢气、乙炔 0.019mJ三、温度组别安全的物体表面温度常见爆炸性气体T1 ≤450℃氢气、丙烯腈等46种T2 ≤300℃乙炔、乙烯等47种T3 ≤200℃汽油、丁烯醛等36种T4 ≤135℃乙醛、四氟乙烯等6种T5 ≤100℃二硫化碳T6 ≤85℃硝酸乙酯和亚硝酸乙酯四、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BS EN60529;1992)第一位特征数字防止固定导体异物进入0 无防护1 固定异物直径大于50mm2 固定异物直径大于12mm3 固定异物直径大于2.5mm4 固定异物直径大于1.0mm5 防尘6 尘密第二位特征数字防止进水造成有害影响0 无防护1 垂直滴水2 倾角75-90°滴水3 淋水4 溅水5 喷水6 猛烈喷水7 短时间侵水8 连续侵水举例:IP 65即要求具有尘密及对外壳喷水有防护功能五、火灾种类应根据物质及其燃烧特性划分为以下几类:1、 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2、 B 类火灾: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甲醇、乙醚、丙酮等燃烧的火灾;3、 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4、 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等燃烧的火灾;5、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火灾危险环境分类

火灾危险环境分类
表(续)
2区
在不正常情况下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爆炸危险的场所
热处理车间:加热炉的地下部分
金加工、装配车间:装配线上的喷漆室及距烘室门柜6m以内的, 空间
油漆车间:涂漆室(日F连续式烘干室距门柜6m的空间内)
发生炉煤气站:发生炉间;电气滤清器;洗涤塔;下喷式焦炉分烟道走廊;煤塔、炉间台和炉端台底层;集气管直接式计器室;直立炉一般操作层和空间;煤气排送机间、煤气管道排水器间、室外设备和煤气计量器室
石油库:易燃油品油泵棚和露天油泵站;易燃油品桶装油品敞棚和场地
汽车加油加气站: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4.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室间;埋地卧式汽油储罐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石油库:油泵房和阀室内有可燃油品;油泵棚或露天油泵站有可燃油品员可燃油品的灌油间;可燃油品桶装库房;可燃油品桶装棚或场地;可燃油品的油罐区;可燃油品的铁路装卸设施或码头;存放可燃油品的人工洞库中的主巷道、支巷道、上引道、油泵房、油罐操作间、油罐室等;石油库内化验室、修洗桶间和润滑油再生间
煤气净化车间:室外脱硫剂再生装置
11区
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注:11区指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物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煤气净化车间:硫磺仓库(室内)
表(续 )
21区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示例表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示例表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示例表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行业中,经常会涉及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

针对不同危险等级的环境,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

本文将从危险等级、环境特点、防护要求等角度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分类,并针对每个等级给出具体的示例。

1. 危险等级分类根据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危险等级,可分为四个等级:•一般危险环境•较高危险环境•高危险环境•极高危险环境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四个等级的环境特点、防护要求和示例场景。

2. 一般危险环境一般危险环境特点:爆炸和火灾的危险系数较低,能够通过普通的防护措施来减少风险。

防护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安装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特殊设备;•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等常规灭火设备;•员工进行防护培训。

示例场景:•粮食加工厂•纺织品加工厂•医药生产企业3. 较高危险环境较高危险环境特点:爆炸和火灾的危险系数较高,可能由于物质的性质、温度等因素导致。

防护要求:•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有火灾危险的工艺设备进行特殊管理;•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配备自动灭火系统和烟气探测器等消防设备;•员工进行应急撤离演练。

示例场景:•液化气库房•油气加工厂•焊接工业场所4. 高危险环境高危险环境特点:爆炸和火灾的危险系数较大,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防护和应急处理措施。

防护要求:•严格控制火源和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性;•配备自动灭火系统、气体泄漏探测器等消防设备;•员工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

示例场景:•化工厂•焚化炉•煤矿井下5. 极高危险环境极高危险环境特点:爆炸和火灾的危险系数极其高,可能会引发严重事故。

防护要求:•采用特殊材料、特殊防护措施来减少风险;•配备完善的自动灭火系统、气体泄漏探测器等消防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员工进行高强度的培训和演练。

示例场景:•炸药厂•核电厂•某些实验室6. 总结以上是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分类以及每个等级的特点、防护要求和示例场景。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火灾危险区域划分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表3.1.1 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

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表3.4.1 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注:1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2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0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气制气车间:油制气车间室外设备
燃气制气车间:水煤气车间室外设备
燃气制气车间:煤气净化车间初冷器;电捕焦油器;硫铵饱和器;卩比啶回收装置及贮槽;洗萘、终冷、洗氨、洗苯和脱硫等塔;蒸氨装置、粗苯蒸馏装置、粗苯油水分离器、粗苯贮槽、再生塔、煤气放散装置、干法脱硫箱、萃取脱酚萃取塔和氨水泵房
乙炔站:气瓶修理间;干渣堆物;露天设置的贮气罐
煤气净化车间:室外脱硫剂再生装置
11区
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但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注:11区指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物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煤气净化车间:硫磺仓库(室内)
21区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F1区
I
二硝基重氮酚的干燥、凉药、筛选,黑索金或太安的造粒、干燥、筛选
F1区
火雷管装药、压药、电雷管和导爆管雷管装配
F1区
I
雷管检验、包装、装箱
F1区
I
引火药剂制造(包括引火药头用的引火药剂和延期药用的引火药)
铸造车间:煤的球磨机间
木工车间:大锯间
线圈车间:侵胶车间
锅炉房:煤粉制备间、碎煤机室、运煤走廊、天然气调压间
发生炉煤气站:受煤斗室、输碳皮带走廊、破碎筛分间、运煤栈桥
燃气制气车间:制气车间室内的粉碎机、胶带走廊、转运站、配煤室、煤库和贮焦间
燃气制气车间:直立炉的室内煤仓、焦仓操作层
燃气制气车间:水煤气车间内煤斗室、破粹筛分间和运煤胶带通廊


注:表A.2选自GB50161-1992《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
A.3民用爆破器材工厂的危险区域和防雷类别见表A.3和A.4
表A.3工作间危险区域和防雷类别
危险品分类
工作间名称
危险
区域
防雷类别
粉状铵梯炸药、粉状铵梯油炸药
梯恩梯粉碎,梯恩梯称量
F1区
I
混药、筛药、凉药、装药、包装
F2区
I
硝酸铵粉碎、干燥
自地面算起0.6m高的空间。液化石油气泵、压缩机、阀门和法兰等在有孔、洞或开式墙时,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3m以内与房间等高的空间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6m以内,自地面算起0.6m高的圆柱形空间。压缩天然气加气机以中心线为中心线,半径为逐。5m高度为地面向上至加气机顶部以上0.5m的圆柱形空间。室外或棚内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储气瓶)以放散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和距储气瓶组壳体(储气瓶江.5m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等在有孔、洞或开式墙的房间内,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为3m至7.5m以内至地面的空间。露天(棚)设置的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等壳体7.5m以内延至地面的空间。存放压缩天然气瓶组的房间有孔、洞或开式墙外,以孔、洞边缘为中心,半径R以内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烟花
A2
筒子并装药装珠,上引线,干燥


A3
筒子单发装药,筑药,机械压药,钻孔,切引


C
蘸药、按引、组装、包装


礼花弹
A2
称量,装药、装珠、晒球、干燥、


A3
上发射药、上引线


C
油球、打皮、皮色、包装


引火线
A2
含氯酸钾的引药的混合、干燥、凉药、制引、桨引、凉干、包装


A3
黑药的三成分混合、干燥、凉药、制引、桨引、凉干、包装
C
硫、碳二成分混合,硝酸钾干燥、粉碎和筛选,硫、碳粉碎和筛选


C
氯酸钾粉碎和筛选


仓库
A2
引火线,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礼花药、爆竹药、爆炸音剂、笛音剂


A3
黑火药,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爆竹药、大爆竹,单个产品装药在40g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已装药的半成品,黑药引火线
C
中、小爆竹,单个产品装药在40g以下的烟花或礼花弹
附件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分类表
A.1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
表A.1列举了0区、1区、2区、10区、11区、21区、22区、23区共8种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的示例。
A.1爆炸火灾危险环境分区的示例
0区
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气体或蒸汽爆炸性)的爆炸危险场所
油漆车间:非桶装的地下贮漆间
石油库:易燃油品罐油和油罐呼吸阀、量油孔3m以内空间
热处理车间:地下油泵间、贮油桶间、井式煤气
金加工、装配车间:乳化脂配制车间
修理车间:油洗间、变压器修理或拆装间、油料处理间、变压器油贮放间和油泵间
线缆车间:干燥侵油工部
电碳车间和锅炉房:重油泵间
发生炉煤气站:焦油泵房和焦油库
汽车库:停车间下部(电气设备安装高度低于1.8m、线路低于4m处)
机车库:油料分发室、防水锈剂室
汽车加油加气站:埋地卧式汽油储罐内部油表面以上空间
1区
在不正常情况下能爆炸性混合物(气体或蒸汽爆炸性)的爆炸危险场所
油漆车间:喷漆室(连续式烘干室,距门框6m以内的空间);桶装贮漆间;油漆干燥间、漆泵间
线圈车间、侵漆车间
线缆车间、漆包线工部
发生炉煤气站:机器间、加压间、煤气分配间
乙炔站:发生器间、乙炔压缩机间、电石间、乙炔汇流排间、净化器间、罐瓶间、空瓶间


A3
不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的混合或配制、造粒、干燥、凉药
C
称原料、氯酸钾或过氯酸钾粉碎和筛选,


爆竹
A2
含氯酸钾盐或高氯酸钾盐的爆竹药的混合或配制、装药


A3
不含氯酸钾盐或高氯酸钾盐的爆竹药的混合、装药

已装药的钻孔,切引,机械压药


C
称原料,不含氯酸钾盐或高氯酸钾盐的爆竹药的筑药,插引,挤引,结鞭,包装
石油库:易燃油品油泵棚和露天油泵站;易燃油品桶装油品敞棚和场地
汽车加油加气站: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4.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室间;埋地卧式汽油储罐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空间;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
10区
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注:正常情况指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爆炸性粉尘的量、爆炸极限和通风条件来确定,引燃温度分为T1-3(150C≤t≤⒛0℃)、T1-2(200℃≤t≤270℃)和T1-1(t≥270·C)三组。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服务的排风机室,应与被排风区域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相同
F2区

运送炸药的敞开或半敞开式廊道
F2区

运送炸药的封闭式廊道
F1区
I
铵油炸药、铵松蜡炸药、铵沥蜡炸药
混药、筛药、凉药、装药、包装
F1区
I
硝酸铵粉碎、干燥
F2区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混药、包装
F1区
I
粒状粘性炸药
混药、包装
F1区
I
硝酸铵粉碎、干燥
F2区

水胶炸药
硝酸甲胺的制造和浓缩、混药、凉药、装药、包装
F1区
I
硝酸铵粉碎、筛选
F2区

浆状炸药
熔药、混药、凉药、包装
F1区
I
梯恩梯粉碎
F1区
I
硝酸铵粉碎
F2区

乳化炸药
乳化,乳胶基质冷却,乳胶基质贮存、敏化、敏化后保温(或凉药)、贮存、装药、包装
F1区
I
硝酸铵粉碎、硝酸钠粉碎
F2区

传爆药柱
黑梯药柱
熔药、装药、凉药、检验、包装
F1区
I
梯恩梯药柱
压制、检验、包装
汽车加油加气站:液化石油加气机内部空间;埋地液化石油气储罐人孔(井)井内部空间和以卸车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地口为中心,半径为1m的球形空间;液化石油气压缩机、泵、法兰、阀门或类似附件的房间内部空间
汽车加油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壳体内部空间;天然气压缩机、阀门、法兰或类似附件的房间的内部空间;存放压缩天然气储气瓶组的房间内部空间
液化石油气配气站
天然气配气站
电气室:固定式蓄电池
汽车库:携带式蓄电池
蓄电池车间:蓄电池充电间
石油库:易燃易爆的油泵房、阀室;易燃油品桶装库房;易燃油罐的3m范围内的空间;易燃油品人工洞库区的主巷道、支巷道、上引道、油泵房,油罐操作间,油罐室等
汽车加油加气站:加油机内部空间;埋地卧式汽油储罐入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1.5m的球形空间及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0.5m的球形空间;
A.2烟花爆竹工厂的危险场所类别见表A
表A2工作间和仓库的危险场所类别
名称
危险等级
工作间和仓库名称
危险场所类别
防雷等级
黑火药
A3
三成分混合,造粒、干燥、凉药、筛选、包装


C
硫碳二成分混合,硝酸钾干燥、粉碎和筛选,硫、碳粉碎和筛选


烟火药
A2
含氯酸盐或高氯酸盐的烟火药、摩擦类药剂、爆炸音剂、笛音剂等的混合或配制、造粒、干燥、凉药
机车库:擦料贮存室
图书室,资料库、档案库、晒图室
露天煤场
注:表A.1中内容选自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及GB50028—19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31—1991《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