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经济法综合练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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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综合练习答案
第一章
一、单选题
1.D;
2.C;
3.A;
4.C;
5.A
二、多选题
1.ABCD;
2.ABCD;
3.ABCD;
4.ABCD;
5.ABCD
三、简答题
1.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1)社会经济原因
(2)法律思想原因
(3)社会政治原因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1)国家机关
(2)社会经济组织
(3)经济组织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4)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
第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市场准入的最为传统和重要的方式是():
A、行政许可
B、直接发布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投资者进入市场
C、直接通过行政命令确定特殊行业、业务的生产经营
D、通过标准化、资质条件等数量化、技术化指标,对投资者进行限制或者禁止
答案:A
2.特殊时期,关闭“五小”企业、禁运、禁止放(烟花爆竹),是通过()
手段禁止、限制投资者进入市场的方式。
A、行政立法
B、行政许可
C、行政强制
D、行政命令
答案:C
3.国家标准委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从2008年1月1日
开始实施。该标准对与馒头外观、内部、口感、滋味和气味等感官质量以及面粉含量、水分含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该标准属于(),对馒头生产企业不产生直接的约束力,但是对馒头行业的优胜劣汰可以起到推动作用。
A、强制性标准
B、任意性标准
C、推荐性标准
D、道德性标准
答案:C
4.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外伤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分别规
定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其中有12项禁止类项目直接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比如说社会调查、空中交通管制公司等,这中市场准入制度属于()。
A、行政许可
B、直接发布规范性文件禁止、限制投资者进入市场
C、直接通过行政命令确定特殊行业、业务的生产经营
D、特殊时期通过行政手段禁止、限制投资者进入市场
答案:B
二、简答题
1、简述市场准入的社会经济目标。
答案要点:主要有四个目标:追求稳定税源、合理配置资源、维护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共安全。
2、简述市场准入与标准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答案要点:标准是市场准入的一种形式或者依据。
三、论述题
试论市场准入与行政许可的关系。
答案要点:
行政许可是市场准入最传统、最重要的方式,在经济活动中,行政许可是投资
者获得准入资格、可以从事特定经济事务的法定程序和程序。市场准入与行政许可的关系是:
1、在属性上,市场准入与具有竞争性的事务相关联,属于经济法的概念;行
政许可与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有关,属于行政法上的概念。
2、在主体上,市场准入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也可以直接由事业单位、行业
协会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由行政主体实施。
3、形式上,市场准入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行政许可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来完成。
4、在法律依据上,市场准入的规范表现为各经济管理部门大量的具体的事务
性规范及产业政策,行政许可基本依据是《行政许可法》。
5、在内容上,市场准入强调经济活动或事务本身的竞争性成都及其影响,行
政许可强调许可事务、许可程序的合法性。
第三章
一、名词解释
1. 独资企业
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普通合伙企业
是由两个或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3.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
5.外资企业
指按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二、单项选择题
1.D
2.B
3.B
4.C
5.C
6.A
7.B
8.B
9.B 10.D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AB
3.ABCD
4.ABCD
5.ABD
(1)甲的主张不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责任。
乙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成立。
丙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合伙人出资形式不影响合伙债务的承担,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责任。
丁的主张不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财产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经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责任。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该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第四章
一、名词解释
1. 有限责任公司
指由法定数量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 股份有限公司
指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国有独资公司
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4. 上市公司
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5.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待选董事人数的乘积。
二、单项选择题
1.C
2.A
3.D
4.C
5.C
6.D
7.B
8.B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
3.ABC
4.BCD
5.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