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实用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293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实用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经理是装修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经理必须

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

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装修施工安全事

故的能力;公司经理在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

责,做好装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组织本公司贯学习贯彻执行

党、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上级安全管理

规定、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在施工过程中遵

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

范,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第2条、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资金;

第3条、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施工工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救援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

第5条、建立、健全符合本公司本专业实际情况的各岗位工种操作规程,并做好宣传贯

彻、教育工作,确保各岗位、各工种按章作业;

第6条、保证装修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按照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相关资金及时到位;

第7条、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8条、积极在本公司采纳和推广安全生产新建议、新做法、新技术并努力组织学习新的施工工艺,不断推进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施工质量;

第9条、切实保证施工过程中人、财、物等资源需求;

第10条、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学习贯彻上级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方针、政

策、规定及指示,会议着重讨论月度内存在的安全文明生产上的隐患和问题,分类汇总,对突出性问题,分别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措施期限,同时规定由各项目经理为具体负责人,并检查上一次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11条、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12条、在本公司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13条、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重大事故救援预案;

第14条、安排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15条、定期向职工会议报告公司的安全

生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第16条、负责批准装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17条、加强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18条、确保依法生产,不得安排职工或设备超时生产;

第19条、公司发生事故时,经理要立即组织指挥抢救,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第20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经理职权。

(二)责任追究:

公司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由安监

处、调度室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1条、未按照有关规定保证装修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第22条、在本单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未能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对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23条、未及时组织本单位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或者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

第24条、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25条、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26条、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

第27条、拒不执行安全监查机构和集团公司安监人员的安全监查指令的;

第28条、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9条、未按要求加强职业病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现场的劳动保护工作,按规定安排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30条、超时、超负荷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

第31条、未能认真组织本公司贯学习贯彻执行党、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上级安全管理规定、文件、会议精神,确保在施工过程

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

第32条、未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生产、管理过程中所配备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的;

第33条、未按规定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各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的;

第34条、未能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施工工具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救援制度等,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落实的;

第35条、未能建立、健全符合本公司本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