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4年宪法真题整理(按章节)
中国人民大学宪法与行政法2001真题及答案

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试卷(2001年)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4分,共20分)1.罢免权[解答] 罢免权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人大代表的罢免权;二是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罢免。
在第一项中,选民在选举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不称职的代表;在第二项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同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
罢免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表现。
但罢免权的行使也应有一定的限制,如罢免案的提出、审议都有一定的限制。
2.立法权[解答] 立法权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行使的,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占据特殊地位的,用来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综合权力体系。
立法权有如下特征: (1)立法权是由多种级别、多种类别、多种内容、多种形式、多种结构的具体立法权构成的;(2)立法权是用来制定、认可、变动法的劬;(3)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特别重要甚至是最为重要的权力;(4)立法权是由特定主体’行使的权力。
在我国行使立法权的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宪法和法律所授权的其他机关。
3.宪法关系[解答] 宪法关系是由宪法所规定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具体而言是以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构成内容的基本社会关系。
但宪法对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设定并不能产生现实的宪法关系,而必须基寸:‘定的法律事实。
宪法关系以原有法律关系为主、以派生法律关系为辅,并且具有明显的政治的特点。
4.行政复议[解答]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或途径。
5.行政强制[解答]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也称为“行政强制措施”。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23题)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正确答案:A解析:《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中央人民政府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征税。
”据此,A选项正确,当选。
同法第77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立法会的法案、议案由全体议员过半数通过。
”据此,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少于全体议员的1/2,而不是2/3。
故B 选项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据此,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只是《基本法》对其人数比例有所限制。
故C选项错误。
同法第5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行政长官负责。
”据此,廉政公署不对立法会负责,只对行政长官负责。
故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国家的基本制度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一第25题)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正确答案:A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014宪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宪法知识测试题单位: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现行宪法是于( )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A.1982年B.1988年C.1993年D.1999年2.( )根据新形势新经验,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
A.党的十六大B.党的十六届一中全会C.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D.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3.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4.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
”A.人权B.人格C.公民的权利D.公民的基本权利5.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十三条修改为:“公民的()不受侵犯。
”A.财产B.私有财产C.合法的私有财产D.合法的经济收入6.根据宪法修正案,乡、镇人大的任期为()。
A.三年B.四年C.五年,D.八年7.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批准对全国人大代表逮捕和刑事审判的机关是()。
A.国家主席B.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全国人大常委会8.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召集。
A.委员长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主席团D.委员长会议9.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对私营经济实行()。
A.监督和管理B.限制和管理C.鼓励、支持和帮助D.引导、监督和管理10.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是()。
A.一党制B.多党合作C.多党制D.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11.我国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12.我国宪法规定,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检举,有关国家机关()。
A.必须认真对待B.必须查清事实C.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待处理D.应当尽量查清事实13.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考试题及参考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考试题及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93题。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B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自然环境B.生态环境C.生态平衡D.生存环境2.我国《宪法》规定,( 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B.生产资料公有制C.社会主义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D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B.生产资料公有制C.社会主义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在我国,国家的领导阶级是( A )。
A.工人阶级B.知识分子C.全体公民D.农民5.我国的政权基础是( B )。
A.工人阶级B.工农联盟C.农民D.知识分子6.我国是( D )的社会主义国家。
A.人民契约自治B.民主共和C.群众自治D.人民民主专政7.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是( A )。
A.国有经济B.私有经济C.共有经济D.民营经济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 A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9.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叫做( D )。
A.民族区域制度B.民族分管制度C.民族管理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0.宪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 B )的社会保障制度。
A.更高B.相适应C.更低D.同发展11.宪法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 A )。
A.自主经营B.自我分配C.按需分配D.自我收益12.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 C ),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A.最大利用B.绝对保护C.合理利用D.有限使用1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 D )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A.集体分配B.村民自治C.村委组织经营D.家庭承包经营14.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 )。
宪法知识题目及答案

第1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回答:正确错误第2题: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回答:正确错误第3题: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回答:正确错误第4题: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回答:正确错误第5题: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回答:正确错误第6题:法律草案重要条款不可以单独表决。
回答:正确错误第7题: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回答:正确错误第8题: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回答:正确错误第9题: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回答:正确错误第10题: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回答:正确错误第11题: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
回答:正确错误第12题:党内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回答:正确错误第13题: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回答:正确错误第14题: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回答:正确错误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回答:正确错误第16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 ) 。
回答:1. A:司法独立2. B:党的领导3. C:依宪治国4. D:建立法治政府第17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
历年试题精解——宪法

1.张家村与李家村毗邻,李家村的用水取自流经张家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
2001年春,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
张家村人认为:小河历史上就属于张家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遂将县政府告上法院。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村民集体所有,政府无权收归国有B.张家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小河的河床属于张家村集体所有,这条小河里的水流当然也属于村民集体支配C.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D.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张家村所有,但李家村的人也应享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解决李家村的用水问题,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2002年试卷一第6题)答案:C解析:《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因此,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有权根据需要合理调配河水的供给。
因此,应选C项。
2.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
下列关于宪法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示,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2002年试卷一第7题)答案:D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任何法律都没有超越它的效力。
宪法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它是宪法的特殊条款,因此仅对特定事项和在特定的时限里具有法律效力,它的法律效力不可能超越宪法的一般条款。
因此,D项是错误的。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C.公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2002年试卷一第8题)答案:D解析:宪法第45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02,2014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_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4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_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司法考试真题,并对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解。
下面是2002-2014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好好备考、大家都能顺利通过司考!(2014年)94. 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B. 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C. 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D. 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宪法修正案等同于宪法,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选项B错误。
《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选项C正确。
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在其享有基本权利的范围内,宪法效力适用于外国人和法人的活动。
选项D正确。
由于宪法本身的复杂性和价值多元性,宪法在不同领域的适用上当然是有所差异的,例如,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间、在普通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间当然有所区别。
但这种区别绝不是说宪法在某些区域有效力而有些区域没有效力。
宪法是一个整体;任何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都不意味着对这个整体的否定,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是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的。
95.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 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C. 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D.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宪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选项B错误。
《宪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选项C错误。
《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宪法历年对应的考试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

宪法历年对应的考试真题及详细答案解析(总8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宪法历年对应的考试真题及精准答案解析1【宪法】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
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题型】单项选择题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A【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故有权决定机构是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2【宪法】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题型】单项选择题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答案】C【解析】"根据《宪法》第103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可知,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不包括秘书长。
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30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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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4年宪法真题整理(按章节)
章节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总论宪法惯例(2014)(2008)(2004)
宪法渊源(2013)(2006)
宪法修正案(2012)
宪法解释(2011)(2005)
宪法规范(2010)
宪法关系(2009)
制宪权(2009)
宪法性法律(2007)
违宪司法审查(2004) 宪法解释与宪法修改的关系(2014)
我国的宪法监督体制(2008)
论述我国违宪和
违宪审查的启动
机制(2014)
产生与发展
国家性质爱国统一战线(2008)
国家形式行政区域划分(2013)
(2006)(2001)
国家结构形式(2010)(2005)
特别行政区(2007)
总理负责制(2003)
议会制(2012)(2002)
特别行政区制度(2003) 国务院总理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关系(2002)
公民权利义务受庇护权、结社自由(2014)
(2008)
劳动权(2012)
人格尊严(2011)
社会权(2011)
物质帮助权(2009)
人身自由权(2007)
宗教信仰自由(2006) 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关系
(2012)
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内容(2011)
人权与基本权利的关系(2010)
简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2007)
简述我国公民人身自由的主要内容
(2003)
简述宪法文本中
“人权条款”的含
义和意义(2013)
试论平等权的合
理差异(2012)
选举制度选区(2008)(2003)(2001) 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009)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2004)
国家机构言论免责权(2014)(2004)
人身特别保护权(2014)
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2010)
(2005)
自治条例(2013)(2008)(2006)
民族自治地方(2012)(2008)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
村民委员会(2009)
民族自治机关(2007)
国务院(2004) 我国人民代表的罢免制度(2013)国家主席的职权(2008)
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利(2006)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区别(2005)
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和补缺制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