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51 00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
DBS50 001-2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重庆火锅毛肚
检验方法
将样品置于白瓷盘中,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鼻嗅。
5.3 理化指标
以沥干物进行检测,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pH值 ≤ 挥发性盐基氮(以N计)/( mg/100g) ≤ 无机砷(以As计)/(mg/㎏) ≤ 铅(以Pb计)/(mg/㎏) ≤ 镉(以Cd计)/(mg/㎏) ≤ 总汞(以Hg计)/(mg/㎏) ≤
应符合GB/T 191和GB 7718规定。 7.2 包装
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7.3.2 运输应在常温或冷藏条件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有防尘措 施。 7.4 贮存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9695.5 肉与肉制品 pH 测定 NY 5268 无公害食品 毛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6 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20293 油辣椒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兽药最高残留限量》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DBS51 00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
DBS5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 51/001-2016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89-2006;与DB 51/T389-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修改了酸价指标、微生物限量要求;——取消了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总酸指标;——增加了过氧化值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幼筠、刘红玉、冯玲、肖守建、瞿进、钟红霞、董丽、李栋钢、但晓容、龚永泽、尹宗德、王丽蓉。
DB 51/T389-2006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51/T389-2003。
I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3.1.3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3.1.4香辛料应符合GB/T 12729.1和GB/T 15691及有关规定。
3.1.5辣椒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3.1.6豆瓣酱应符合GB 2718的规定。
3.1.7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1.8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3.1.9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 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0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2.1 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2 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2.3 液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2.4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2.5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6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可以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2.7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3.1 按形态,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4.5.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4.5.2即食复合调味料中的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自热式方便火锅的必备条件和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自热式方便火锅的生产。
类似产品的生产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852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辐照加工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9342-2012 肉制品生产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14881—2013中第2章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自热式方便火锅由火锅底料和各种配菜所组成,通过食品专用发热包进行加热,并达到可食用状态的火锅食品。
3.2 配菜指蔬菜制品、肉制品及其他类食品(如豆腐皮、粉条、粉丝等)等。
3.3 食品专用发热包由具有加热功能食品级材料组成的辅助产品。
3.4 组合包装将独立的火锅底料包、配菜包、食品专用发热包等进行组合配装的加工工序。
4 必备条件4.1 自热式方便火锅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火锅底料或至少一种配菜的生产加工能力,并取得相应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
4.2 应设置独立的组合包装车间。
5 选址及厂区环境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3章的相关规定。
6 厂房和车间6.1 一般要求6.1.1 应符合GB 14881—2013中第4章的相关规定。
6.1.2 厂房建筑、设备应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满足生产工艺、卫生管理、设备维修的要求。
6.1.3 车间地面应保持清洁,并有排水防滑措施。
6.1.4 墙壁应防水、防霉,光滑无毒,易冲洗、消毒。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重庆火锅毛肚
检验方法
将样品置于白瓷盘中, 在自然光线下目测、鼻嗅。
5.3 理化指标
以沥干物进行检测,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pH值 ≤ 挥发性盐基氮(以N计)/( mg/100g) ≤ 无机砷(以As计)/(mg/㎏) ≤ 铅(以Pb计)/(mg/㎏) ≤ 镉(以Cd计)/(mg/㎏) ≤ 总汞(以Hg计)/(mg/㎏) ≤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9695.5 肉与肉制品 pH 测定 NY 5268 无公害食品 毛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原料要求
鲜毛肚、干毛肚、盐渍毛肚、冷冻毛肚应符合NY 5268的规定。
5.1.2 辅料要求
其他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
涮羊肉调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涮羊肉调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涮羊肉调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水、芝麻酱、盐渍韭菜花、腐乳、花生酱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一级大豆油,以芝麻油、香辛料(八角、花椒、小茴、桂皮、辣椒、葱、姜)、味精、白砂糖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冰乙酸、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呈味核苷酸二钠、乙基麦芽酚,经调配、灭菌、灌装工艺制成的涮羊肉调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17白砂糖GB1535大豆油GB1886.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1886.1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5009.40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233芝麻油GB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24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20293油辣椒GB/T23183辣椒粉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BB/T0030包装用镀铝薄膜SB/T10170腐乳LS/T3220芝麻酱QB1733.4花生酱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分类按添加或不添加一级大豆油,涮羊肉调料产品可分为含油型和非油型。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火锅底料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锅底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水、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豆豉、白砂糖、番茄酱、芝麻酱、花生酱等为原料,以不同的组合,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不同类型的火锅底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7 白砂糖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动物油脂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复合调味料2015-01-04公布2015-05-01实施2010-××-××公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复合调味料范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2.1 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2 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2.3 液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2.4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2.5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6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能够直截了当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2.7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截了当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3.1 按形状,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办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办理化指标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调味品、酒类及保健食品等7类食品294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12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
其中保健食品153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调味品416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酒类1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肉及肉制品245批次、蛋及蛋制品219批次、蔬菜及其制品242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13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现通告如下: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一)酒类不合格4批次:唐河县古唐醇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豫唐醇、新野县永明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酒检出非糖固形物不达标;河南三省雄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古邓习营黄酒检出非糖固形物不达标且总糖超标;河南德信泉商贸有限公司宝丰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保定古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北京陈酿酒检出酒精度不达标。
(二)调味品不合格18批次:原阳县葛埠口乡九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孟州市牛王山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汁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淇县泰民青龙镇生活广场销售的标称濮阳市川岛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新郑市辛店镇左右邻生活广场超市销售的标称濮阳市川岛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漯河开源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元方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西陈醋总酸不达标;焦作市天厨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焦作市东来食品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酿造酱油(红烧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洛阳王府井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柿子醋总酸不达标;漯河郾城区平惠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山西清徐清华醋业技术酿造.泉鑫酿造有限公司出品的1批次小米陈醋苯甲酸超标;虞城县广联安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焦作市鸿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精糖精钠超标;开封市鸿达利清真调味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智怡鸡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嵩县德亭思达超市销售的标称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鸿运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老抽王氨基酸态氮不达标;安阳县水冶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安阳市民生香香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饺子馅调料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汤阴县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阳市民生香香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饺子馅调料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新乡县万德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柿子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被检出;清丰亿洲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永年县慈兴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晋乡居陈醋(酿造食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被检出;焦作市东来食品酿造厂生产的1批次酿造食醋(小米香醋)和2批次酿造食醋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被检出。
DBS51 003-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doc
DBS5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 51/003-2016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94-2006;与DB 51/T394-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修改了微生物限量要求,按分类分别作出了规定;——取消了水分、氨基酸态氮、食盐、总酸指标;——增加了产品分类、酸价指标、过氧化值指标、粉料包的水分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幼筠、刘红玉、冯玲、杜宝佺、谢绍洲、刘晓中、李琳玲、鲜仕举、佟丽、王丽蓉、李栋钢、但晓容、龚永泽、尹宗德。
DB 51/T394-2006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 51/T394-2003。
I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产品分类按使用方法分为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腌卤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1即食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经过灭菌,可直接食用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烹饪类半固态复合调味料配备或不配备粉料包,用于烹饪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1调味料包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经过预处理、配制、加工、分料包装或混合包装而成的具备调味功能的料包统称为调味料包,不含粉料包。
3.2.2粉料包以淀粉或米粉为主要原料,辅以或不辅以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他原料,经预处理、混合、包装而成的用于辅助烹饪的粉状料包。
DBS61-0009-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
DBS61 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S61/0009—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2016–06–01发布2016–07–01实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穆堂香调味食品、竹园村食品科技股份、酷酷餐饮连锁提出。
本标准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穆堂香调味食品、竹园村食品科技股份、酷酷餐饮连锁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耀武、莉娟、吕岩、仁会、穆占伟、西荣、刚、学广、洪毅、钟明伦、畅日旭、玉琴。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1 围本标准规定了火锅底料火锅底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过程和标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和(或)食用动物油脂、香辛料等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酱腌菜,经预处理、炒制或熬制、包装等工艺生产的预包装火锅底料。
2 规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146 食用动物油脂卫生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令(第56号)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说明(一)任务来源复合调味料列入201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受河南省卫生厅的委托(委托协议书项目001),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简要起草过程1、标准任务下达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制定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5月组建了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标准工作小组,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在参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河南省复合调味料生产、应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复合调味料产品的生产水平和经营情况,初步确定了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以及与安全性相关的质量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形成了标准草案。
之后,工作组组织各起草单位对标准中制定的判定值和试验方法进行了对比验证工作,积累了检验数据,同时广泛征求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的各类专家学者对标准草案的意见。
(三)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莉、李小艳、杨西安、胡加彬、李双亮、赵光辉、王巧玲、张慧、赵军强、韩小松。
起草人员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行业内征求意见和标准送审等。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本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省复合调味料生产企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国内和国际标准予以制定。
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
2016年实施的标准
GB 1886.1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 GB 1886.1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 GB 1886.1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壬内酯 GB 1886.1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 GB 1886.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
序号 标准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DB12/T 622-2016 DB12/T 653-2016 DB12/T 655-2016 DB46/T 361-2016 DB46/T 408-2016 DB46/T 409-2016 DBS22/ 033-2015 DBS22/ 034-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火锅底料25(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GB 2712 GB 2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
GB 27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Biblioteka 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表 2 理化指标
指标
≤
30
≤
0.25
≤
3
≤
30.0
≤
20.0
检验方法
GB 5009.3 GB 5009.227 GB 5009.229 GB 5009.3 GB 5009.44
项目 总砷(以 As 计),mg/kg 铅(以 Pb 计),mg/kg 黄曲霉毒素 B1,µg/㎏
4.5 微生物限量
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4.1.2 辅料
4.1.2.1 白砂糖: 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4.1.2.2 花 生 仁: 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 4.1.2.3 葵 花 籽仁 : 应符合GB 19300的规定。 4.1.2.4 味 精 : 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4.1.2.5 冰糖:应符合GB/T 35883的规定。 4.1.2.6 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4.1.2.7 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应符合表1的规定。
Q/YNSP0001S—2018
项目 色泽
滋味和气味
组织形态 杂质
表 1 感官要求
红褐色或绿褐色。
要求
具有本品种的特有的油料混合香气和滋味,无酸败、哈喇 及其他异味。 呈油包料混合态或呈半固态动物油脂板结状,粘稠适中, 内含辣椒籽、花椒粒,不得有霉斑。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DBS50 001-201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重庆火锅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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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雕卓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从事食品QS现SC代理认证多年,大重庆范围均可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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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好处及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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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混放。可采取-1℃~4℃冷藏或-18℃冻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地方标准
DBS50/001— 2011
代替 DB 50/37-200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重庆火锅毛肚
2011 -08 - 19 发布
重庆市卫生局
2011 - 10 - 01 实施 发布
咨询顾问:颜老师
咨询电话:18323590892
023-61971602
DBS50/001— 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50/ 37-2001《重庆火锅毛肚》,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增加了重庆火锅毛肚的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 ——增加了对原辅料的要求。 ——修改了感官要求。 ——在理化指标中,删除了水分、食盐、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甲醛,增加了挥发性盐基氮、总汞、 镉指标及检验方法。将“砷(以 As 计)≤0.5mg/kg”修改为“无机砷(以 As 计)≤0.05 mg/kg”。 ——增加了微生物指标及检验方法。 ——增加了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净含量等要求; 修改了抽样方法以及出厂检验项目。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西南大学、重庆德庄实业(集 团)公司、重庆火锅标准化发展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廖洪波、陈世奇、李洪军、李德建、余松华、孔树权、胡重霞、周德才、姚波。 本标准于 2001 年 8 月 26 日首次发布。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DBS41 001-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
DB 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01—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复合调味料。
2 术语和定义2.1 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相应工艺加工而成的调味料。
包括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2 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固体汤料、鸡精、鸡粉等。
2.3 液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加工而成的呈液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浓缩汤、肉(骨)汤、调味清汁等。
2.4 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呈半固态的复合调味料。
如复合烧烤酱、沙拉酱、蛋黄酱、风味酱、火锅调料等。
2.5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产品中脂肪含量大于10% 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2.6 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蘸食、佐餐、冲调、腌渍等用途可以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2.7 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用于冲调加热、烹饪加热(烧烤、油炸、蒸煮等)用途非直接食用的复合调味料。
3 分类3.1 按形态,可分为固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按食用方式,可分为即食类复合调味料和非即食类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4.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4.3 理化指标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油型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理化指标4.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4.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4.5.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4.5.2即食复合调味料中的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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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51 00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89-2006;
与DB 51/T389-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要紧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点标准火锅底料”;
——修改了酸价指标、微生物限量要求;
——取消了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总酸指标;
——增加了过氧化值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DB 51/T389-2006的历次公布情形为:
——DB51/T389-2003。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
火锅底料
1范畴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通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关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3.1.3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3.1.4香辛料应符合GB/T 12729.1和GB/T 15691及有关规定。
3.1.5辣椒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3.1.6豆瓣酱应符合GB 2718的规定。
3.1.7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1.8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3.1.9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其他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6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
3.7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 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3.8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农业部公告【2002】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国家有关规定。
3.9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3.10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4标志、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 、GB 28050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