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线上提取方法
住房公积金线上提取方法
一、登录网上缴存系统
1、首先,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系统,点击“个人登录”;
2、输入身份证号、个人缴存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
3、进入个人缴存系统,点击“提取服务”;
二、填写提取申请
1、点击“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页面;
2、选择提取类型(如提取全部余额、提取部分余额等),填写提取金额;
3、填写收款人的银行账号、开户行、收款人姓名;
4、填写申请提取原因;
5、点击“提交”,提交提取申请;
三、确认提取申请
1、系统会提示您提取申请已提交,请确认提取申请;
2、点击“确认提取申请”,确认提取申请;
3、系统会提示您提取申请已成功提交,可在“提取记录”中查询提取状态;
四、查看提取状态
1、进入“提取记录”,查看提取状态;
2、如果提取申请被批准,提取金额将会在2个工作日内转入您的收款账户;
3、如果提取申请被拒绝,您可以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第一章:提取政策概述 (1)1.1政策依据 (1)1.2政策目的 (1)二、第二章:提取基本条件 (2)2.1缴存要求 (2)2.2账户状态 (2)三、第三章:购房提取 (2)3.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 (2)3.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 (2)四、第四章:偿还房贷提取 (3)4.1商业贷款偿还提取 (3)4.2公积金贷款偿还提取 (3)五、第五章:租房提取 (3)5.1无房职工租房提取 (3)5.2合租职工租房提取 (3)六、第六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4)6.1房屋装修提取 (4)6.2房屋大修提取 (4)七、第七章:提取流程 (4)7.1线下提取流程 (4)7.2线上提取流程 (4)八、第八章:注意事项 (5)8.1材料真实性 (5)8.2提取时间限制 (5)一、第一章:提取政策概述1.1政策依据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受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的严格规范。
这些政策法规旨在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运行,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
其依据包括国家层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基础性文件,地方也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配套的细则,这些细则会在缴存比例、提取条件、提取额度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适应不同地区的住房市场情况和职工需求。
1.2政策目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在职职工解决住房相关的问题。
,它鼓励职工购房,通过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购房款、偿还房贷等,减轻职工的购房经济压力。
另,在租房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也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租金,以提高职工的居住质量,同时也有助于促进住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第二章:提取基本条件2.1缴存要求在职职工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需要满足缴存方面的要求。
通常要求职工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般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单位缴存部分不得低于一定比例。
例如,在某些地区,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可能均为5%12%之间。
国管中心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讲解
国管中心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讲解国家管理中心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公积金是中国特有的一种社保制度,旨在为职工提供住房、退休等方面的支持。
公积金的归集工作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归集操作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公积金管理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公积金归集工作的基本概念和流程1、归集对象公积金归集对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职工,指在用人单位正常工作的员工,包括全日制、兼职、临时工和劳务派遣等所有类型的职工。
2、归集流程(1)单位将职工名单、工资单等信息汇总并录入公积金管理平台。
(2)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录入信息和归集标准计算出职工应该缴纳的公积金额度,确保每位职工缴纳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应缴纳公积金的金额从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中划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4)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已缴纳的公积金金额按照职工的个人账户编号及时归集到职工个人账户中,确保职工公积金的安全和及时归集。
二、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的要求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应满足以下要求:1、准确性公积金归集操作应该准确,确保归集金额、期限、职工身份等信息的准确性,防止出现误操作导致的困难和影响。
2、统一性公积金归集应该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制度,并按照规范的标准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公积金归集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3、安全性公积金归集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职工的公积金安全无虞,避免公积金遭到不法分子的侵占和滥用。
4、及时性公积金归集应该及时完成,确保职工公积金及时到账和归集,同时也便于职工对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及时了解和管理。
三、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人单位和职工等各方配合完成。
1、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政策法规和职工的需求,研究制订公积金归集操作规范。
同时,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公积金归集规范的贯彻执行。
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归集标准和程序,将职工名单、工资单等信息及时录入公积金管理平台,并确保缴纳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缴存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乙方(提取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现乙方符合提取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 乙方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2. 乙方因离休、退休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3. 乙方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4. 乙方因出境定居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5. 乙方因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6. 乙方因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7. 乙方因偿还购房贷款首付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8. 乙方因其他法定理由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1.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2.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离休、退休时账户余额;3.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账户余额;4.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出境定居时账户余额;5.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当期还款金额;6.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当期支出金额;7.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偿还购房贷款首付的金额;8. 乙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其他法定理由的提取金额。
三、提取程序1. 乙方符合提取条件后,应向甲方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乙方提取条件及提取额度;3. 甲方审核通过后,应将乙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1.提取条件:(1)职工购建自住住房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用于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贷款、离退休、调离、户籍迁移、终止劳动、支付房租、及困难职工用于支付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情况时可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办理购建房提取手续后两年(24个月)内,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按时正常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未还清前,允许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偿还贷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贷款上一年度(12个月)的还款本息总额。
(4)职工申请自住住房购房贷款并正常按时还款满一年(12个月)且无逾期还款不良记录的贷款户,允许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提取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用于提前部份或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优先偿还其中公积金贷款),但借款人及配偶(共有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贷款总额的25%或达到5万元以上(均按整千元计),其中借款人属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可提取的存储余额应达到2万5千元以上,并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提取时个人住房贷款的余额。
(5)每个职工在一个年度(12个月)内只能申领一次,两次提取时间的间隔应当满12个月。
2.提取办理程序:(1)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说明提取的理由;(2)填写《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3)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开具提取凭证,到银行开取个人存单(或直接用于结清贷款);(4)单位根据提取记账凭单记账。
3.申报资料:除提供《桐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尚需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委托书。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
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指南[2014年3月26日更新](归集业务部份)广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分为归集业务、贷款业务、个人设置、查询四个功能。
职工可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或“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个人信息查询和贷款业务等。
职工可依照以下操作指引办理上述业务:一、登录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分为个人公积金账号登录和证件号登入两种。
当用户登录到网上办事大厅时,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或“证件号+姓名”、正确的密码和验证码后,即可进行查询和相关业务操作。
注意事项:1.输入的信息必然要正确,不然登录失败。
2.当忘记密码或因密码输入次数过量被锁按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去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二、退出当完成查询或相应操作后,为了保证账户的安全性,需要退出网上办事大厅。
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退出”。
三、归集业务(一)前台提取业务预约1.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前台提取业务预约,通过选定办理网点和时刻,在选定的时刻持所需的资料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1)职工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预约成功后,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职工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
(2)职工依照预约确认短信或预约确认单所示的时刻和地址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时,需自助领取或向大堂领导索取住房公积金预约号,银行网点对预约号予以优先办理。
(3)办理业务时,职工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和相应的提取材料。
二、网上预约操作方式(1)点击“归集业务”-〉“前台提取业务预约”进入前台提取业务预约界面;(2)点击“新增预约”进入新增预约界面,进行预约信息选择录入;(3)选定“受理网点”、“办理日期”等信息后,点击“保留”按钮,保留成功后系统弹出对话框提示:“保留成功。
请及时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提取业务预约。
长春市2024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3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长春市2024公积金提取操作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1:职工账户开户满一年1.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1.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1.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1.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2.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2:单位审核职工提取申请材料2.3: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2.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2.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划拨至职工账户第三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3.1: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账户余额3.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80%3.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3.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60%3.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30%第四条:提取公积金的次数4.1: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4.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多次公积金4.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三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第五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5.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审核意见5.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4: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5: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6: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六条:提取公积金的时限6.1:职工应在符合提取条件后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6.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在房产证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理7.1:职工未按合同规定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7.2: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8.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8.2:本合同的修改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9.3:本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11.2: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3.1: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签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1:职工账户开户满一年1.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1.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1.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1.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2.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2:单位审核职工提取申请材料2.3: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提取申请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2.4: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提取申请2.5: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划拨至职工账户第三条:提取公积金的额度3.1: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不得高于账户余额3.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80%3.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 3.4:职工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60%3.5:职工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为账户余额的30%第四条:提取公积金的次数4.1: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4.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多次公积金4.3: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出、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三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第五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5.1: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2:单位出具的提取申请审核意见5.3: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4: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的,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5:失业且无其他收入来源的,需提供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6:家庭困难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提供相关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六条:提取公积金的时限6.1:职工应在符合提取条件后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6.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在房产证登记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取公积金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理7.1:职工未按合同规定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7.2:职工提供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提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解释和修改8.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8.2:本合同的修改权归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9.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9.3:本合同终止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第十条: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10.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0.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11.2: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3: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日期13.1: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签订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14.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附件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单位审核意见附件4:房产证复印件附件5: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附件6:失业证明复印件附件7:困难证明复印件附件详细要求和说明:附件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应由职工填写,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职工):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系乙方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工资条等。
二、提取额度2.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实际住房支出或家庭收入扣除住房支出后的余额。
2.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不得超过乙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提取流程3.1 甲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取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
3.3 乙方审核通过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约定4.1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如需再次提取,应重新提交提取申请。
4.2 甲方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非法活动。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个人信息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4 甲乙双方因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五、合同效力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住房公积金提取完毕之日止。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个人转入流程
公积金归集业务办理个人转入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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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正确提取操作方法
公积金正确提取操作方法
公积金正确提取的操作方法如下:
1. 准备材料:id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账户本或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提取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等)。
2. 填写提取申请表:根据个人情况填写提取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提取方式、提取金额等。
3. 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将填写完成的提取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起提交给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对方在材料上盖章确认。
4. 等待审批: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对和审批,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至10个工作日不等。
5. 审批结果回执:审批结果一般由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请人,也可能会寄送审批结果的回执单。
如果审批通过,将告知可以进行提取的时间和地点。
6. 提取公积金:根据审批通过的时间和地点,按照相关规定前往指定地点提取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银行柜台、ATM机、网银等方式进行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公积金提取操作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一些差异,所以在具体操作前最好咨询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当地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流程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1. 公积金账户参缴时间达到一定年限,比如城镇职工参缴12个月或累计参缴60个月,农民工参缴36个月或累计参缴72个月;
2. 出现特殊生活困难,如经营困难、起诉及追缴法律程序,家庭经济困难等;
3. 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具体可查看各类别情况;
4. 办理婚育手续,例如婚嫁、生育、买房兴建、抗震救灾等;
5. 养老,完成一定年龄或参缴公积金期满时可以办理提取;
6. 其它,由居住地公积金中心综合考虑情况决定。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准备提取所需材料:
1. 个人本人身份证;
2. 公积金账户变更表;
3. 生活困难证明、婚姻证明或者购房手续等材料;
4. 申请表,准备全面,填写清楚真实有效。
(2)递交申请材料:
持申请所需材料在规定工作时间登记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所属网点,如果地域较大,可就近递交。
(3)审核
报送资料后,中心会经过核对确认,出具正式文件,个人可以自行去
网上自助打印提取审核表,填写交回审核,一般审核时间1-2个月到账,当然也可在规定工作时间去网点办理。
(4)提取
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提取,具体到提取营业厅后提出提取申请,提
取成功后在2-4个工作日内到账,提取狀況可以在提取申請頁面,查看提取结果。
国管公积金余额提取流程
国管公积金余额提取流程国家管控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为职工提供住房消费服务的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同时,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取该部分资金以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
下面就来详细介绍国家管控公积金余额提取的流程。
一、提取条件:1.购买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购买住房。
按规定,符合购买住房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首付或一次性还清购房款。
2.还款购房贷款:职工购买住房时,如果有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款。
3.离职无单位在缴的住房公积金:离职后,职工还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在缴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
4.个人与单位共同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需要再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流程:2.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资金划拨至指定的账户,职工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使用。
3.进行提款:提取的资金成功划拨后,职工可根据购房需要进行提款操作。
提款方式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支取。
4.提款使用:提款后,职工可以将资金用于购买住房、还款购房贷款等相关用途。
提款使用时要注意合理规划,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5.提取查询:职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或前往当地管理中心查询自己的提取记录及余额情况,及时了解自己的公积金账户状态。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流程时,职工需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保证申请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提取公积金的资金用途要符合政策规定,即必须是与购房、还款相关的合法用途。
同时,也要关注相关规定的更新和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要求,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产生问题。
总的来说,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提取余额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但在提取时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安全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国家管控公积金余额提取的相关流程和条件。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流程第一步:携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第二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资金转账手续公积金提取流程图在最下面↓↓(二)住房消费类提取(2.1)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2.1.1)归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1、提取期限、额度职工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满1年后,方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方式有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偿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借款人本人及参与还款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几种还款方式,但每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还款额。
提取额转入贷款行指定账户。
2、提取材料(1)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申请书;(2)住房公积金存折(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2)归还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1、提取期限、额度职工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满1年后,方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方式有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偿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借款人本人及参与还款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几种还款方式,但每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还款额。
提取额转入贷款行指定账户。
2、提取材料(1)借款合同、贷款银行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贷款证明原件;(2)住房公积金存折(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偿还市内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1、提取条件职工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商业性住房贷款满一年后,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职工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均未结清的,如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当前无逾期、且无连续三期(含)以上及累计六期(含)以上逾期记录,可在贷款满一年后,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全部或部分商业性住房贷款本金。
住房公积金常用提取业务指南(简易版)
住房公积金常用提取业务指南(简易版)
1、购买商品房提取首付款(购房一年以内,未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银行卡
2、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一年以内):产权证、契税发票、身份证、银行卡
3、购买二手房(一年以内):产权证、契税发票、增值税发票、身份证、银行卡
4、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包含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住房借款合同、最近3月还款明细、身份证、银行卡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还款一年以上):身份证、银行卡
6、租房提取:夫妻双方经房监所出具的无房证明、身份证、银行卡
7、离职提取(离职三月后仍无新单位的):离职文件或解聘合同、身份证、银行卡
8、退休提取: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文件、银行卡
9、重大疾病提取: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结算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出院结算票据和医保报账结算单原件、身份证、银行卡
注意事项:
1、以上提取所需资料均为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由本人带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不再填写提取审批表,不用单位盖章;
2、银行卡为提取人本人的本地储蓄卡,信用联社(农商行)卡暂不使用,其余银行皆可;
3、提供资料显示为只有配偶方信息的,提取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如:婚前一方独自购房贷款,婚后配偶前来提取公积金)
4、无法亲自前来办理业务的,须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详见《提取业务代办指南》。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1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存储资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有住房,支付房租的;4、支付物业管理费的;5、离休、退休的;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出境定居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11、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第5、6、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办理提取业务流程1、办理提取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时间职工按规定提取使用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时,由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含审批表和明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审批表在省中心归集部领取,明细表在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连同提取原因相关的资料,报省中心归集部办理审批。
每月前两天(上班时间)因省中心财务结账不办理提取手续外,其他正常上班日每天上午均可在四楼大厅办理提取。
2、省中心审批流程提取审核主要审查提取原因是否符合规定,提取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
根据省中心审批权限规定,同一单位每天提取金额在10万元(含)以内的,由归集部审批;提取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经归集部初审后,由分管副主任审批;提取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经归集部初审、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中心主任审查批准。
3、提取资金支付方式经审批同意支取的,将《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由财会部柜台办理提取账务处理,并通过人民银行网上小额支付系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单位,由缴存单位代收代付给职工本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办事指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业务办事指南:一、办理流程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异地转入申请办理流程图(二)单位开户、个人开户、单位转移、单位比例变更、职工缴存基数变更、单位缓缴、职工冻结、职工解冻、单位补缴登记业务流程图(三)个人转移、职工并户、职工封存、职工启封、单位缓缴提前终止、单位汇缴登记、单位暂收款登记、单位暂收户退款、单位暂收户余额划转、登记入账、缴存登记撤销、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单位销户办理流程图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机构注意事项单位开户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申请表》2、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书)原件5、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所属地区的中心(管理部)审批后再到所属归集银行网点办理职工开户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申请表》(表2)2、批量人员办理个人开户电子报盘3、在职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账户所属归集银行网点在我中心曾开设账户且未销户的需办理个人转移(市内),不能重新个人开户单位转移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市内单位转移变更申请表》2、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单位转移文件及复印件4、其他相关申请资料单位所属地区的中心(管理部)审批后再到所属归集银行网点办理职工转移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市内)申请书》2、批量人员办理转移(市内)电子报盘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4、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办理时提供)单位账户所属的归集银行网点个人转移前账户需为封存状态,若非封存状态,需账户所属单位办理个人封存。
职工并户1、《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并户申请表》2、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并出账户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单位证明(原账户身份证号码缺失的需提供)4、单位经办人(专管员)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办理时提供)单位账户所属的归集银行网点若账户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只能作为并入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逐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您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更加顺利和安心。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1. 准备好需要提供的材料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之前,需要提供对应的材料,包括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证明、买房发票、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等。
2. 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准备好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此时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进行身份验证,并在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开具证明。
3. 等待处理结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审核后,会将提取的金额划拨至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内,同时向职工所在单位或社保中心发放相关通知。
4. 到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领取在通知到达后,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平台进行提取。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1.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在政策范围内是有相应的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是无法申请提取的,需等到符合条件时再行申请。
2. 提取金额不能超限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是有一定规定的,因此在进行提取时,一定要注意提取的金额是否超过了政策规定的上限,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 注意提取时间节点针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规定了一定的时间节点,因此在进行提取时需要注意提取的时限,以免因逾期等原因出现问题。
总之,住房公积金提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在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要清楚了解相关政策,注意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注意提取的时间节点和提取金额的限制等相关问题,以便能够更加顺利和安心地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一、提取的条件1、以下第二点的(一)至(八)项需在各项相关证明材料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逾期不予办理。
2、以下第二点(九)、(十)、(十一)项严格执行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3、办理还贷提取(包括提前还本或按年还贷):首次办理需贷款满12个月4、办理按年还贷:首次办理该项业务的,近24个月内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办理该项业务的,近一年内不得出现还贷逾期记录5、提取时若有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首套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享受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常山开发区、华安县不低于20%)。
7、办理租赁提取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8、购买除别墅外的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或自建住房9、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或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房产所在地户籍。
二、提取的材料1、漳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申领表一份;2、结婚证原件(未婚者到公积金中心签署未婚登记具结书);3、身份证原件;同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提供对应材料(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提取1、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书》、首付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开发公司账户证明3、购房人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人与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购房人需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交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4、异地购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17年4月8日(含)之后的需提供购房所在地和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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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公积金归集业务 (2)一、单位开设账户 (2)二、单位个人帐户的设立 (3)三、单位基本信息的变更 (3)四、个人基本信息的变更 (4)五、单位缴存状态变更 (4)六、职工公积金的缴存 (5)七、单位缴存比例的调整(是对于低5%,高于12%的比例的审核) (6)八、单位降低比例、缓缴的要求: (7)九、单位欠缴公积金有关规定 (7)十、职工公积金的转移封存 (8)十一、职工公积金的对账、查询、计息 (8)十二、公积金归集的相关罚则 (9)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 (10)一、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的 (10)二、购买开发商自住住房并全额付款的 (11)三、购买房屋取得产权证的 (13)四、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15)五、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7)六、夫妻离婚提取的 (18)七、拍卖购得自住住房的 (20)八、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1)九、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23)十、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24)销户提取业务 (26)一、离休、退休 (26)二、出境定居或赴港公积金澳台地区定居的 (27)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28)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户口迁出本市的 (30)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重新再就业的 (31)公积金归集业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四)社会团体。
一、单位开设账户开户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各一份到市管理中心办事处办理单位账户设立手续。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单位填制的并加盖单位印鉴《单位开户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开户登记表》可在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4、单位管理员(单位指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专人)身份证5、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5%----12%的缴存范围特别说明:凡是单位拟定的缴存比例不在缴存比例范围内的需要填写提高或降低单位缴存比例申请。
二、单位个人帐户的设立单位应在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2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应携带下列材料到管理中心登记:1、单位录用证明2、单位用工合同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单位基本信息的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1、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2、需要提供变更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3、单位填制盖章的一式两份《单位变更情况登记表》。
(可在中心网站上下载)。
四、个人基本信息的变更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职工或单位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变更登记。
需提供下列材料:1、职工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2、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
3、单位公积金管理员或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变更手续。
五、单位缴存状态变更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1、机关、企事业单位被撤销、合并、分立的,提供上级部门批准文件;2、企业破产的,提供人民法院裁定书;3、单位解散的,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单位填制盖章的《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如单位无章的时候能提供1或2或3材料证明的也可以)5、转入其他单位时,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转移清册;6、其他相关材料。
单位或清算组织应当自办妥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到管理中心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六、职工公积金的缴存1.住房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
3.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新参加工作职工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5.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6.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认。
7.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的规定计算。
8.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9.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10.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大庆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月缴存额下限按照市城镇最低收入的60%确认。
1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12.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七、单位缴存比例的调整(是对于低5%,高于12%的比例的审核)单位需要降低、提高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需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并携带下列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1、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或全体职工2/3以上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2、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股东会同意该事项的决议;3、企业连续3年的会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4、单位填制盖章的《缴存比例调整表》一式两联;5、其他相关材料。
提高缴存比例只需提供1、3项材料。
单位应当自接到批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八、单位降低比例、缓缴的要求: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先上交办事处在由办事处送交中心管理科备案批准后,每年年终需向管理中心上报下述材料:(一)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分配表;(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三)其他相关材料。
九、单位欠缴公积金有关规定1、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补缴以前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应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计算。
3、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为职工补缴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4、单位合并、分立时,无力补缴的,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主体。
5、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时,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职工公积金的转移封存1、单位应当自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为职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新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封存账户管理。
3、住房公积金在管理中心集中封存账户管理的职工,重新再就业并且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应在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一)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录用职工的证明文件;(二)职工本人身份证。
4、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调动,原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诉,或者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十一、职工公积金的对账、查询、计息1.管理中心应当定期与缴存单位和职工对账,并于每年计息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缴存单位和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2.公积金缴存单位或者公积金缴存人有权查询本单位或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管理中心应予配合。
3.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保密。
4.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管理中心每年6月30日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5.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期间,住房公积金照常计息。
十二、公积金归集的相关罚则1、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办理时间:每月1——26日,节假日除外;∙公积金提取办理地点:市管理中心各办事处;∙公积金部分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提取人身份证丢失,可以出具所属分局开出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同户成员提取的确定同户直系血亲即法律上认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例:岳父购房,其同户女婿不能提取,也不能做为其岳父购房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提取公积金。
例:兄长购房,不能提取其兄弟姐妹的公积金,但可提取同一户口簿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一、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1.市级房产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购房合同;2.部分首付款收据;3.开发商证明;4.提取人身份证;5.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同一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同户成员为购房人同一户口簿里的直系血缘亲属)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1.提取金额为最后付首付款收据日期前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2.公积金提取必须本人或单位公积金管理员办理,如需其他人办理,请到公证处办理代办公证。
3.提取所携带的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1套,除购房合同用A4纸复印外,其余均用凭证纸(长26.5cm*宽12.6cm)复印。
复印件可以缩印。
提取公积金的流程:1.提取人先向单位申请,单位对职工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和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并盖章;2.由职工本人或单位公积金管理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提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办事处提出申请;3.再由申请单位公积金管理员或本人携带中心审核盖章后的提取凭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业务。
二、购买开发商自住住房并全额付款的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1.需提供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2.所购住房的全额不动产发票;3.提取人身份证;4.同户成员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同一户口簿,配偶可以用结婚证;(同户成员为购房人同一户口簿里的直系血缘亲属)5.提供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