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证》审批运行流程图【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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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流程图

放射科流程图

放射科流程图放射科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科室之一,它主要负责利用放射学技术对患者进行影像诊断,帮助医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放射科流程图是对放射科工作流程的一种图形化展示,能够清晰地展现放射科内部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操作规范。

下面将对放射科流程图的制作和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患者检查登记。

患者到达放射科后,首先需要进行检查登记。

工作人员将核实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等,并建立患者的电子病历档案。

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保患者信息的准确性。

二、影像检查。

接下来是进行影像检查,根据医生的医嘱,工作人员将引导患者进行X光、CT、MRI等不同类型的影像检查。

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要详细询问患者的病情和病史,确保医学影像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三、影像诊断。

医生将根据患者的影像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分析和判断。

医生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其他检查结果,做出准确的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四、报告审核。

医生完成诊断后,将影像报告提交给主任医师或专家进行审核。

主任医师或专家将对报告进行仔细审阅,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报告打印和归档。

审核通过的报告将被打印出来,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

归档后的报告将被保存在医院的电子病历系统中,供医生随时查阅。

六、结果通知。

最后,医生将诊断结果通知患者,并对治疗方案进行详细解释。

医生需要耐心倾听患者的问题和疑虑,并给予合理的解答和建议。

以上就是放射科流程图的相关内容,通过流程图的展示,可以清晰地了解放射科内部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放射科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确保患者得到准确、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希望本文对放射科流程图的制作和内容有所帮助。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备注
事项名称
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
子项名称
子项(序号)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第十九条第二款“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
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可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下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审批超过一年需补充当年监测报告);4、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可附在申请表中);5、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证明材料:(1)有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提供管理机构人员名单,无机构的,提供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文件□;(2)从业人员辐射安全、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结业证明□;(3)有关制度: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含源设备操作规程□辐射工作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防措施等其它相关制度□;(4)配备防护用品(个人剂量测量报警)□和必要的监测仪器(γ辐射监测等仪器□表面污染监测仪□)等其它设备;(5)监测方案□从业人员培训计划□;(6)辐射事故应急方案□;(7)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当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9)原有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流程图

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流程图

放射科诊断报告审核流程图
县第二人民医院放射科报告审核流程图
审核医师应由主治医
师或主治医师职称以
上者担任
发现申请单上内容或要求与放射诊断范围不符时,应与开单医师联系商榷
对放射检查申请单上发现报告单受检
的项目及要求与报告内容与申请单不
单上已检内容逐项核符或漏检时,应通
对知患者复查
对报告单的上项(包括病员姓名、性
别、年龄、 CT号等)、中项(声
像图描述)、下项(检查日期、检查
医师、书写报告医师等)一一核
对,不留缺项。

在审核报告中修正不
规范或错误术语及描
述用词;统一描述内容
与诊断的一致性。

发现问题后应提出对患者进
行复查或进行有关检验或其
他医学影像学检查的建议。

审核医师在报
告中签字。

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材料清单(许可、效验、变更、补发、注销)

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材料清单(许可、效验、变更、补发、注销)
(十)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平面图及周围布局图;
(十一)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组织、放射防护管理专(兼)职人员名单;
(十二)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章制度题录(放射诊疗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及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
(二)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或地址须提交的资料
1、重庆市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பைடு நூலகம்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变更登记项目及变更理由等资料;
4、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已变更机构名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变更负责人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重庆市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一)申请变更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或诊疗项目须提交的资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一览表及相关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放射诊疗设备变更情况清单(包括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的检测仪表);
2.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任命决定,已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原《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补发放射诊疗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
1.补发申请;
2、因《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报刊原件;
3、因《放射诊疗许可证》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原件。
放射诊疗许可证审批
申请人需
提交资料
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

医院放射科工作过程控制程序

医院放射科工作过程控制程序

放射科工作过程控制程序一、目的确保放射科各项检查符合操作规程,投照质量、诊断质量、报告书写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达到质量控制标准,并使患者满意。

二、范围:适用于放射科医疗服务质量的控制。

三、职责3.1 放射科主任实施岗位职责,负责对本科室医疗服务质量的监视、测评、考核并记录。

3.2 各级诊断医师和技师实施岗位职责,负责所检查诊断病人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文件的书写。

负责病人检查批价、登记、维持检诊秩序。

3.3 医务科负责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和检诊质量的监控。

四、程序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检查申请单记帐投照洗片发出诊断报告图1:放射科工作流程图分管院长医务科放射科主任诊断医师组投照技师组图2:质量控制图4.1 检查前工作过程控制4.1.1 投照组值班技术人员接到各类《X线检查申请单》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和检查部位,对门诊病人批价付款后再执行《查对制度》。

4.1.2 值班工作人员安排待查病人候诊热情,对复杂投照应耐心地交代有关检查注意事项和诊检咨询服务工作。

4.2 放射科工作过程控制:4.2.1 由本科值班技术人员做好检查前及使用仪器的准备工作,按时开诊。

4.2.2 检查技术人员执行《查对制度》,对《X线检查申请单》核对病人姓名、病区、床号、年龄、性别、住院号(门诊号)等。

仔细阅读《X线检查申请单》,了解检查项目部位和要求。

4.2.3 检查技术人员严格执行《X线机操作规程》及其操作常规,在《X线检查申请单》编好X线片号、然后在暗室将X线片洗好并送至医师办公室。

进修、实习生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工作。

4.2.4 诊断医师仔细阅读X线片后写出诊断报告。

平诊检查报告在2小时内完成,急诊报告在半小时内完成,疑难病例经科室讨论或会诊后24小时内发出。

进修医师、实习生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工作。

4.2.5 值班投照技师依《X线检查申请单》所编X线片号于下班前在《X线检查登记本》上做好详细记录。

内容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病区床号、检查部位、X线片规格及数量、金额、曝光次数。

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操作规范

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操作规范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二)性质:行政确认二、设定依据2007年6月3日卫生部令第55号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一)卫生厅负责下列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由卫生厅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二)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下列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由各设区市卫生局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三)各县(区)卫生局负责下列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由其颁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工作;四、行政审批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四)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来宾市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六、申请材料(一)新申请办理由各放射工作单位统一申请办理,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

申请时,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附表1),并提交下列资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及每个人员的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张;2.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申请人2年以内(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6个月内)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3. 申请人放射防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4.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遗失补办、注销、变更1.遗失补办《放射工作人员证》若有遗失,须在一个月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补发手续。

放射科检查流程图

放射科检查流程图

放射科检查流程图放射科检查流程图是指用图形和符号来表示放射科检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流程。

它能够清晰地展示检查的步骤、流程和关键节点,帮助医务人员和患者更好地理解检查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放射科检查流程图的标准格式文本,详细描述了每个环节和流程。

1. 患者预约1.1 患者通过电话或在线平台预约放射科检查。

1.2 接待人员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历号和检查项目,并为其安排检查时间。

1.3 将预约信息输入系统中,并生成预约单。

2. 患者到达2.1 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放射科。

2.2 接待人员核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预约单,并引导患者前往候诊区。

3. 候诊3.1 患者在候诊区等待叫号。

3.2 放射科医师根据检查项目和患者的顺序,叫号并引导患者进入相应的检查室。

4. 检查准备4.1 放射科医师向患者介绍检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4.2 患者更换适当的服装,并摘下身上的金属物品。

4.3 患者在准备区等待检查室的准备工作完成。

5. 检查过程5.1 患者进入检查室,根据具体检查项目接受相应的放射学检查。

5.2 放射科医师根据患者的体位和检查要求,进行相应的操作和调整。

5.3 患者在检查过程中需保持静止和配合医师的指导。

6. 检查结果6.1 放射科医师完成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系统中。

6.2 检查结果根据严重程度分类,并生成相应的报告。

6.3 报告由放射科医师进行审核,并发送给相关医务人员或患者的主治医师。

7. 患者离开7.1 患者在检查完成后,返回候诊区等待报告。

7.2 接待人员将报告交给患者,并解释报告内容。

7.3 患者离开放射科,结束本次检查流程。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放射科检查流程图的标准格式文本,详细描述了每个环节和流程。

这样的流程图可以帮助医务人员和患者更好地理解检查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不同的医疗机构和放射科的需求。

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流程-个人整理

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流程-个人整理

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流程-个人整理第一篇: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流程-个人整理放射诊疗许可审批流程一、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医疗机构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未取得原《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如下申请材料:(一)、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三)大型医用设备(限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四)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培训证明复印件;(五)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六)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七)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八)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及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其中(一)和(五)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医疗机构已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并持有有效的原《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发放射诊疗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一)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专业技术培训证明复印件;(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五)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复印件;其中(一)和(四)需同时提交电子版以上申请材料均应真实、完整,原件应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二、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绥中县卫生监督所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卫生监督所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将材料补正后,当场受理。

三、审查。

卫生监督局受理申请后,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核查。

四、决定。

卫生监督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该项行政许可的决定,并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认可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告知申请人。

放射检查登记制度流程模板

放射检查登记制度流程模板

放射检查登记制度流程模板一、目的为规范放射科的检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患者安全,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特制定本登记制度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放射科所有检查项目,包括X光、CT、MRI等。

三、流程步骤1. 预约登记(1)医生在开具检查申请单时,应详细填写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就诊卡号等。

(2)患者或家属持检查申请单及就诊卡到放射科预约窗口进行预约登记。

(3)放射科工作人员审查申请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应要求补填清楚。

(4)根据患者病情及检查项目,合理安排检查时间,给予患者预约单,并说明注意事项。

(5)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检查有关事项,并耐心回答咨询。

2. 检查准备(1)患者按照预约时间到达放射科,持就诊卡和预约单到登记窗口进行分诊。

(2)根据检查项目,患者可能需要进行特殊的检查前准备,如空腹、服用contrast agent等。

患者应根据医生的指示完成相关准备。

(3)患者穿着宽松、舒适的衣物,避免佩戴金属饰品。

女性患者应避免穿着带有钢圈的内衣。

(4)患者将身上的金属物品移除,如首饰、皮带、钥匙等,以避免干扰检查结果。

3. 检查进行(1)患者按照技师的要求,采取正确的检查姿势,进入检查设备。

(2)技师操作检查设备,进行相应的放射检查。

(3)检查过程中,患者如有不适或疑问,应及时向技师反映。

4. 检查结束(1)检查完成后,患者取回自己的物品,并离开检查室。

(2)技师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告知患者或家属检查结果的领取方式。

(3)放射科工作人员对检查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为下一位患者做好准备。

四、注意事项1.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检查设备的操作方法,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患者的安全。

2. 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良好的服务。

3. 患者在进行放射检查前,应充分了解自己的病情,遵循医生的建议,完成相关的检查前准备。

4. 患者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应严格按照技师的要求,保持身体稳定,配合检查的进行。

精品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程序和规范表格下载

精品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程序和规范表格下载

附件1江苏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程序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二、办理对象江苏省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

三、审批权限省级环保部门负责以下活动种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1. 生产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2.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使用Ⅱ、Ⅲ类放射源;3.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中的医用直线加速器和中子发生器;4. 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省辖市环保部门受省厅委托负责辖区内以下活动种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1. 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2.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除医用直线加速器、中子发生器外)、Ⅲ类射线装置;3. 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环保部门受省厅委托负责辖区内以下活动种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1.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2. 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3. 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一个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只需申请一个许可证。

辐射工作单位需要同时分别向省级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申请许可证的,其许可证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颁发。

四、许可证审批条件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见附录。

五、许可证申领材料内容及格式(一)首次申领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时,应当向环保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1,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填报并打印);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等证明企业合法性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4.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文件;5.基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帐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计划、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7.辐射事故应急措施;8.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书、个人剂量监测协议复印件;9.负责预审的环保部门意见;10.附录中其他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程序和规范表格下载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等工作程序和规范表格下载

附件1江苏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工作程序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二、办理对象江苏省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

三、审批权限省级环保部门负责以下活动种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1. 生产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2.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使用Ⅱ、Ⅲ类放射源;3.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中的医用直线加速器和中子发生器;4. 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省辖市环保部门受省厅委托负责辖区内以下活动种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1. 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2.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除医用直线加速器、中子发生器外)、Ⅲ类射线装置;3. 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环保部门受省厅委托负责辖区内以下活动种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1.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2. 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3. 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一个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只需申请一个许可证。

辐射工作单位需要同时分别向省级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申请许可证的,其许可证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颁发。

四、许可证审批条件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见附录。

五、许可证申领材料内容及格式(一)首次申领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时,应当向环保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见附表1,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填报并打印);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等证明企业合法性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4.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文件;5.基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帐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计划、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7.辐射事故应急措施;8.辐射工作人员培训证书、个人剂量监测协议复印件;9.负责预审的环保部门意见;10.附录中其他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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