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超过期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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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重新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石。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一些案件判决存在错误或者不合理之处,需要重新审理。

重新审理案件不仅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法律依据的角度,对重新审理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重新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概述1. 宪法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这些规定为重新审理案件提供了宪法依据。

2. 民事诉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3. 刑事诉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4. 行政诉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重新审理案件的具体法律依据分析1. 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1)第二百一十八条: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第二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2. 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1)第二百二十七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第二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超过审理期限怎么办?

民事诉讼超过审理期限怎么办?

People with pure hearts live full of sweetness and jo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民事诉讼超过审理期限怎么办?导读:民事诉讼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为提高办案效率,全面保护当事人人人身利益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审理期限根据案件的性质会有所不同,五日至三个月不等。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如若超出审理期限可以向本级、同级、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为提高办案效率,全面保护当事人人人身利益所必须遵守的期限。

审理期限根据案件的性质会有所不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处理案件时如若超出审理期限可以向本级、同级、上级法院反映情况。

下面就由为您整理民事诉讼超过审理期限如何处理的有关法律信息。

一、民事审判审限的含义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民事审判审限指从民事诉讼案件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

无论是法院直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是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一律从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

1991年《民事诉讼法》首创民事案件审理期限制度,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完成了体系化和精细化。

二、民事审判审限严格遵守审限规定,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审不判,有重要意义。

现将有关期限整理如下: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2、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

You must do what others don't want to do today, so that tomorrow you can have things that others can't.(页眉可删)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导读:这次修改《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1、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

2、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

3、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

新《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新规定的适用是我们相关规定的新内容,我们在遇到民事诉讼的时候关于申请再审期限是需要格外注意的。

在遇到相关案件的时候再审内容的准备是要在相关时间内准备齐全的。

关于新民事诉讼内容的修改是需要大家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格外注意的。

下面为大家作相关介绍:《民事诉讼法》从三方面对之前的规定作出修改:1、是将二年的申请再审时间缩短为六个月;2、是将后来才可能被发现的再审事由增列为四种;3、是将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的申请再审时间延长为六个月。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本条规定中,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一般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开始起算的。

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当事人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期间及其起算点是不同的:(1)、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2)、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3)、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4)、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

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

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已经审理出结果就会出判决,当事人如果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是可以及时申请上诉的,那么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过了上诉期怎么办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人应是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及其近亲属。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如何提请刑事申诉1、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2、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三、不服判决的申诉期多久不服二审判决申诉期限一般是6个月内。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致使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务处理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

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

提交再审申请书期限

提交再审申请书期限

尊敬的法院:
我方在此就本案提交再审申请书,特此请求贵院依法审查。

现将提交再审申请书期限的相关事宜阐述如下:
一、案件背景
(此处简要介绍案件背景,包括案由、当事人、法院判决结果等。


二、提交再审申请书期限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提交再审申请书期限的具体计算
1. 判决、裁定生效日期:根据(判决、裁定书编号)判决、裁定书,判决、裁定
生效日期为(具体日期)。

2. 计算方法: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即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

3. 计算结果: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为(具体日期)。

四、我方提交再审申请书的时间
我方在法定期限内,即(具体日期)前,向贵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

五、提交再审申请书期限的合理性
1. 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我方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再审申请书,充分体现了对法律规
定的尊重和遵守。

2.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方提交再审申请书,旨在纠正原判决、裁定中的错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确保审判公正:通过再审程序,有助于确保审判公正,避免错案发生。

六、请求法院支持
鉴于我方已依法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再审申请书,恳请贵院依法审查,支持我方申请再审的请求。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联系方式:(申请人联系电话)日期:(具体日期)。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说到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可能很多人都知道法律上有六个月的规定。

但是六个月期限的起算点从什么时候起算呢?如果超过六个月的期限,是否还能启动再审呢?本文旨在对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的相关规定做梳理,以期指导未来工作,并对读者形成有益参考。

0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民诉法第200条第(一)(三)(十二)(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六个月。

一般情况下,六个月的起算点是在判决、裁定生效开始起算。

但是,存在以下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之日开始起算: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第一项)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三项)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第十二项)4、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十三项)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生效判决的既判力,避免经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可能被提起再审的不安定状态,从而维护社会关系稳定,另一方面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申请再审的权利,避免影响对方当事人对生效判决稳定性的信赖利益。

也正是基于此原因,2012年民诉法修改,将申请再审的期限从原来的两年缩短至六个月。

02六个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27条,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期限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03超过规定的期限向法院申请再审时法院的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9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期限,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再审时效规定比较多,例如申请时效规定有两个,一般是自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申请提出;如果出现有新的证据;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关于再审时效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的,再审时效的规定如下:(1)、对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申请提出;(2)、申请再审时,如果出现有新的证据;主要证据是伪造;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3)、人民法院受理检察院抗诉的,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二百零五条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第二百一十一条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二、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

刑事诉讼再审期限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再审期限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再审期限怎么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是申请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话,原则上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而特殊情况下,即使超过了两年时间才提起再审的,其实也会视情况受理。

▲一、刑事诉讼再审期限怎么规定的当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两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再审新证据作为一种证据形式,原则上应当适用举证时限的规定。

《若干规定》对再审新证据的提出时间明确为“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相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言,该规定无疑有其积极作用。

但是,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涉及的问题并非如此简单,还需要进一步加以明确。

(一)申请再审当事人的举证时限对于申请当事人关于再审新证据的举证时限,《若干规定》使用了“申请再审时”的提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本意,是将再审新证据的提出时间,限定于再审程序启动之前,即“申请再审时限”是相对于再审审理而言的,应当包括当事人递交申请再审书状、人民法院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再审事由进行实质审查阶段。

但是,如果允许当事人在这段时间内任意提出再审新证据,显然不利于尽快固定争点,不利于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

为此,必须进一步明确申请再审当事人提供再审新证据的期限。

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的证据释明制度,对于涉及到原审裁判事实认定的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再审申请的法官或者合议庭应当告知申请再审当事人可以提出再审新证据,并指定其提出期限,逾期举证的不作为再审新证据对待处理,通过法院的释明,可以引导申请再审当事人有效地举证,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再审新证据,提高再审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一审申请再审的法律规定(3篇)

一审申请再审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我国,一审申请再审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程序。

这一程序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审申请再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内容如下:一、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下列裁定、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1.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 原判决、裁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再审的对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 申请再审的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3. 申请再审的材料: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再审书;- 原判决书、裁定书;- 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违法、错误的事实和证据;-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再审的程序1. 提交申请: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审书及相关材料。

2. 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

3. 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

4. 组成合议庭:上一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5. 审理:合议庭对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审理,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

6. 判决:合议庭审理终结后,应当作出判决。

判决可以维持原判决、裁定,也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四、申请再审的效力1. 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但上一级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2. 判决效力:上一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五、不予受理的情形1. 超出申请再审期限: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

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

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检察院不受理在我们国家对于⼀些犯罪和起诉⼀般都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民事申诉期限是在经过多久之后就不会受理了那种情况,法院应该受理?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申诉期限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百零五条规定,当事⼈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法律效⼒后六个⽉内提出;有本法第⼆百条第⼀项、第三项、第⼗⼆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起六个⽉内提出。

第⼆百零三条规定,当事⼈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民法院应当⾃收到再审申请书之⽇起五⽇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当事⼈。

对⽅当事⼈应当⾃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起⼗五⽇内提交书⾯意见;不提交书⾯意见的,不影响⼈民法院审查。

⼈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和对⽅当事⼈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百零四条规定,⼈民法院应当⾃收到再审申请书之⽇起三个⽉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哪些情况下申请再审,法院应该受理呢《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规定,当事⼈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的,⼈民法院应当再审:(⼀)有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书⾯申请⼈民法院调查收集,⼈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员没有回避的;(⼋)⽆诉讼⾏为能⼒⼈未经法定代理⼈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因不能归责于本⼈或者其诉讼代理⼈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三)审判⼈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为的。

当事人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长

当事人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长

当事人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长当事人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长?再审程序是指当一审裁判确定后,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存在违法情形或者实际上根本没有判决结果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一种诉讼程序。

再审程序给了当事人一个重新进行诉讼的机会,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该程序中,当事人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以及再审的期限是多长呢?一、当事人向哪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自收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再审。

而因他人不服诉前或者一审判决被撤销后提起的再审,当事人除无正当理由不能主张之外,应向审理上一级法院申请。

二、再审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自收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再审,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中特别规定期限的,从特别规定的期限计算;特别规定了不得上诉的判决、裁定除外。

也就是说,再审的期限是十五日至六个月。

如果是起诉前或者一审判决被撤销后提起的再审,当事人应该向审理上一级法院申请。

三、特别情况下的再审期限1、刑事再审期限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不服被宣告无罪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或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上、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或者所涉及的核心证据已经发生本质性变化的,被告无论是否在收到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都应受理并建议再审。

建议再审的期限为判决书正式送达法院后十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再审的期限是长达十年。

2、羁押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案件再审在羁押期限超过六个月的案件中,即便当事人再审申请逾期,对其影响也不大,法院仍然可以受理,这是因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应该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再审裁定,而这个期限不受逾期的影响。

四、再审的效果一旦被法院接受再审,对于之前的一审判决,再审不等同于撤销一审判决,而是重新审理。

如何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如何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

如何向最⾼法院申请再审在基层法院审理之后当地法庭做出了判决,当事⼈觉得判决的结果存在⼀定的错误,⾃⼰想要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并不是向之前审理的法院,⽽是应该向最⾼法院,那么,如何向最⾼法院申请再审?店铺⼩编为你讲解这⽅⾯知识。

怎么向最⾼法院申请再审⼀、提交诉状的形式1、刑事申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条的规定,向⼈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的基本情况、联系⽅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因此,对于刑事申诉,申诉⼈应当向⼈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2、⾏政申诉对于⾏政申诉应提交的诉状,我国《⾏政诉讼法》没有作出规定,按理应提交的是“⾏政申诉状”。

但是《⾏政诉讼法》解释却没有申诉的规定,⽽是在第七⼗三条⽤“申请再审”来表述。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不服⽣效的⾏政判决、裁定,向⼈民法院提交“⾏政申诉状”或“⾏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3、民事申请再审按《民事诉讼法》第⼆百零三条的规定,当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

因此,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若当事⼈提交的是“民事申诉状”,应向其释明让其更改为“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主体1、刑事申诉按《刑事诉讼法》第⼆百四⼗⼀条的规定,有权提起申诉的⼈是当事⼈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

按《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三百七⼗⼀条第⼆款的规定,案外⼈认为已发⽣法律效⼒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因此,有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及其法定代理⼈、近亲属以及案外⼈。

2、⾏政申诉按《⾏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的规定,有权提起⾏政申诉的只有当事⼈,案外⼈不可提起⾏政申诉。

3、民事申请再审按《民事诉讼法》第⼀百九⼗⼋条的规定,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是当事⼈。

根据《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案外⼈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民法院的上⼀级⼈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时效过了怎么办?

再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时效过了怎么办?

再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时效过了怎么办?吴君律师为您答疑受邀嘉宾:甘肃君谙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君主持人:首席记者何明霞本期主题: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再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再审时效过了怎么办?本期“举案说法”栏目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典型案例:2018年11月8日,原告陈某以被告张某某、张某父子二人未向其支付劳务费为由向山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前,被告张某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张某某委托其代为参加诉讼的授权委托书。

同年11月23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经调解达成协议,确定被告张某、张某某于2019年5月30日给付原告陈某劳务工资28000元,山丹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后因二被告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陈某于2019年8 月27日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同年12月26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民事调解书送达之后至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期间,被告张某某未对调解书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2020年2月23日,在调解书生效15个月后,张某某以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子张某代其参加诉讼,并签收法院民事调解书,造成其未能提交与案件相关证据为由,向山丹县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山丹县法院在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申请审查后,驳回了申请人张某某的再审申请。

【律师说法】主持人:结合上述案例,简要谈谈再审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吴君:《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如果出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期限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6个月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4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时效法律规定(3篇)

申请再审时效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再审程序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纠正生效裁判中的错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再审时效是再审程序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它关系到当事人能否及时行使再审权利,以及司法机关能否高效地审理再审案件。

本文将对申请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分析其内涵、适用范围、法律效力以及相关争议问题。

二、申请再审时效的概念与内涵1. 概念申请再审时效,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进行再审的时间限制。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超过时效,当事人则丧失了申请再审的权利。

2. 内涵申请再审时效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时效的起算:申请再审时效的起算时间,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发现裁判存在错误的时间。

(2)时效的期限:申请再审时效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间限制。

(3)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在特定情况下,申请再审时效可以中止或中断,使时效重新起算。

(4)时效的效力:超过时效,当事人丧失申请再审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申请再审时效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 时效期限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再审的时效期限为六个月。

3. 时效计算申请再审时效的计算方法如下:(1)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2)在执行过程中,时效的计算应当从执行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3)在再审过程中,时效的计算应当从再审程序终结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再审时效的适用范围1. 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时效适用于判决、裁定,包括一审判决、裁定、二审裁判以及再审裁判。

2. 裁定申请再审时效同样适用于裁定,如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等。

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

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

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在现代社会为了保证司法判决的公正性所以每次在进行完一审之后都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的申请,但是这个再审的申请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

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刑事案件再审的期限12月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属于非常程序再审程序是法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重大瑕疵的判决进行再次审理的一种非常途径。

其非常程序属性,是就其与普通救济程序的区别而言的,因为再审程序只能用于例外情况的救济,而不能像普通救济程序那样被频繁启用。

古罗马的一事不二理原则,对既判力的维护和司法权威的张扬达到极致,因而那个时候对已决案件进行复审是不允许的。

实务部门有一种观点认为,维护的既判力只是那些正确的既判力,绝对不维护错误的既判力,我们说,判决可以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但既判力作为一种约束力和权威的象征,只能维护,而不能否定。

即使个案判决被推翻了,也是着眼于维护法院权威考虑,因为生效判决有重大瑕疵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必须通过再审这样的程序对司法本身予以自我修复,当然这种修复是有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限制的。

再审程序具有反程序性尽管再审程序是在极端例外的情况下来修正不完善的程序正义的,但结果终归是有关案件的判决被法院推翻,已经结束的程序又反复了一次,程序的安定性和经过诉讼程序所确定的既判力遭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而程序的安定性是诉讼的基本价值之一,判决终局性特征是司法的本质属性,所以再审程序本身具有反程序特性。

英美法系国家,类似的程序冠以上诉审程序或上诉程序之名;[5]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用非常上诉途径和再审之诉的称谓。

申请再审申请书有期限吗

申请再审申请书有期限吗

是的,申请再审申请书是有法定期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确实存在一个明确的期限限制。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这意味着,一旦原判决或裁定生效,当事人必须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得申请再审的期限会有所不同。

具体包括:1. 有新证据的情况: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 证据伪造或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的情况: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 审判人员违法情况: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期限一旦届满,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再审申请。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由本院院长批准。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在撰写申请再审申请书时,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上述期限规定。

以下是一份申请再审申请书的基本结构,供参考:---申请再审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地)案由:(简要说明申请再审的原因)尊敬的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以下事项向贵庭提出申请再审:一、原审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原审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编号、案由、原审判决或裁定结果等)二、申请再审的理由(详细说明申请再审的具体理由,如新证据的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审判人员违法等)三、申请再审的请求(明确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如撤销原判决、裁定,改判等)四、相关证据材料(附上支持申请再审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综上所述,鉴于原审判决或裁定存在严重错误,且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特此申请再审。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

行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

⾏政再审审理期限有哪些规定在我国相关的⾏政再审审理期限,当事⼈员应在这类判处2年内提出相关的申请。

由这类相关的上级司法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案件类型。

对这类相关的案件申述,进⾏相关的审理,保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政再审有哪些规定根据《最⾼法院关于执⾏<中华⼈民共和国>若⼲问题的解释》第七⼗三条规定:⾏政当事⼈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法律效⼒后2年内提出。

当事⼈对已经发⽣法律效⼒的⾏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明调解违反⾃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当事⼈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的判决结果;2、⼀审中的证据和事实被发现是伪造的;3、发现审判⼈员有被和⽆证冤枉⼈的⾏为;4、⼀审的未公布时,有被撤销或者变更的⾏为。

三、再审审理期限:1、如果再审的案件继续按照第⼀审的程序处理,根据《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六个⽉。

2、如果再审的案件按照第的程序处理,根据《诉讼法》得知,审理的期限是三个⽉。

由此可知,⼀审的期限⽐较长,因为⼀审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审是在⼀审的基础上进⾏,所以不需要审理很久。

申请再审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法律的标准,法院将会驳回申请,这⾥需要注意。

申请再审期限: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在当事⼈受到⼀审决判结果后的六个⽉内提出,如果特殊情况,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申请期限。

所以⼤家要注意了,在⼀审审判结果出来后,如果发现⾃⼰合法权益没有得到维护,要⽴刻申请再审,并且寻找更多有利的证据,错过再审的期限,法院也不好处理。

在⾏政审理的⼀审中,由于⼀审的判决结果存在争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当事⼈就会提出再审。

再审需要提交⾏政、⽣效法律⽂书复印件、个⼈或企业明等。

相关的当时⼈员,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案件证据。

证明这类不公,我国的司法部门对这类案件进⾏审理。

相关的⾏政部门也应积极的配合这类案情的审理,确保⾃⾝判决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过了再审期限怎么办

过了再审期限怎么办

一、过了再审期限怎么办
申请再审超过期限的,可以向法院申诉,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

再审申请期限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

逾期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之后可以转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过了再审期
二、最高法关于申请再审立案的规定包括哪些条款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包括可以申请立案的情形,各级人民法院适用管辖的情形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对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应当决定或裁定再审。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提出抗诉的,应当再审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一)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 (三)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四)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

三、再审驳回怎么办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一、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之规定显然说明行政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理论,当然也不适用时效中断理论,所以此规定不利于公民权利的维护,无法使公民信服此立法的公正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一)一般诉讼时效。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特殊诉讼时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二、行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书超期退回申请书怎么办

再审申请书超期退回申请书怎么办

再审申请书超期退回申请书怎么办尊敬的_______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再审申请人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再审申请人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原审案号:________________再审事由:再审申请人因对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案号:________________)判决/裁定不服,特此申请再审。

此前,再审申请人已依法提交再审申请书,但由于_______(具体原因,如超期送达、文件退回等),再审申请书被退回。

现再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新提交再审申请书,并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

再审申请事项:1. 请求依法受理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2. 请求依法撤销_______人民法院(案号:________________)判决/裁定;3. 请求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审理,作出公正判决。

事实与理由:(此处详细陈述申请再审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原判决/裁定存在的问题、新证据的提供、适用法律错误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人在此期间内已向贵院提交再审申请书,但由于超期退回的原因,未能成功递交。

现再审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虽已超期,但系因非再审申请人之过错所致,请求贵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对再审申请人的特殊情况予以考虑,并允许再审申请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综上,再审申请人恳请贵院依法受理本再审申请,并给予公正审理。

再审申请人将严格遵守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积极准备庭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相关法律依据、证据材料清单等。

再审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再审申请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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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申请再审超过期限怎么办再审的方式有三种,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自行再审还有检察院提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是有期限的,那么,申请再审超过期限怎么办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有个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1,向法院申诉,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

一、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民事、行政案件为6个月,刑事案件为刑罚执行完毕后2年对生效裁判不服的,新民诉法第204条明确规定了六个月的再审申请期限。

新行诉法虽没有规定再审申请期限,但其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据此,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期限也应为六个月。

新刑诉法及其司法解释同样没有规定再审申请(申诉)期限,但《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法发[2002]13号)第10条却规定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的申诉期限,同时规定了逾期申请的例外情形:(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属于这三种情形的,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而在现实中,逾期申请再审的情形屡见不鲜。

这样,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有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驳回的情形存在。

二、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法院驳回后如何处理不论民、行、刑案,均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那么,因逾期申请再审而被法院驳回后,当事人能否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呢?在刑事案件方面,当事人不仅可以在与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后而且可以径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因为法律在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方面,并无作出期限和先向法院申请再审的限制,而且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是检察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条重要途径,申诉材料也只是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的来料来源之一。

而在民事案件方面,新民诉法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规定了三个前提条件:“(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这一规定赋予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权利,同时将向法院申请再审作为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程序前置。

逾期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的,显然符合第一种情形,因而是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抗议或者抗诉的。

至于行政案件方面,则与民事案件同理,可以在逾期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之后转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新民诉法第209条可不申请法院再审,而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或抗诉需要进一步斟酌的是,新行诉法没有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程序前置规定,是否应当适用新行诉法第98条及新民诉法第209条规定,必须在被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再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依笔者之见是不可以适用的,行政案件当事人可以不向法院申请再审而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因为新行诉法第98条规定的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本法没有规定的”才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而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可否依当事人申请的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之列。

那么可不可以用公权法定来说事呢?答案应该也是否定性的。

一是这个问题可转换为当事人可否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此便是“法无禁止即自由”了。

而检察机关从当事人的申请中发现了错误的生效裁判,依法提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

二是检察机关原本没有参加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申请是其发现错误生效行政裁判的重要途径,在许多案件中甚至是必要的条件。

所以,要提起对错误生效行政裁判的抗诉或检察建议,就应当允许其将当事人的申请作为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材料来源。

四:最后通道:以涉诉信访形式转而启动法院再审程序涉诉信访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将其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再则,逾期申请再审的转而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是其唯一的救济途径还是救济途径之一?比如是否可以将逾期的再审申请看成是一种涉诉信访,并将其作为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的来料来源之一进而转入由法院内部启动再审程序。

按照新近的涉诉信访政策即中央两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要求,涉诉信访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将其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并且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其规定:“对于已经结案,但符合复议、复核、再审条件的,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

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

”那么,逾期申请再审究竟属于其中的哪一种情形?逾期申请再审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逾期即超过再审申请的法定期限;二是申请即要求对其认为错误的生效裁判予以再审改正。

剩下的问题是:(1)是否符合再审条件?(2)是否属于穷尽法律程序?先以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为例: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仅仅不符合申请再审的申请期限条件,并非一定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的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而启动再审的条件,也不一定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实质条件。

而且,既然还有法院内部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而启动再审的审判监督程序,逾期申请再审也就不属于“已经穷尽法律程序”。

因此,可以将逾期申请再审的申请看作是符合再审条件的涉诉信访,依法转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也即本院提起再审或者上级法院乃至最高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只有如此穷尽法律程序之后当事人反复缠访缠诉的,才能按照涉诉信访终结程序办理。

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的可以如此办理,与其同理刑事、行政案件的逾期申请再审的也不应例外。

【总结】逾期申请再审的救济途径可以概括为:不论是民事案件、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逾期申请再审,在其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之后可以转而为向检察机关申请或请求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还可以不以申请再审为前置条件而直接向检察机关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此外,法院也可以将当事人的逾期再审申请或被驳回再审申请后继续向法院“申诉”的作为涉诉信访,对其中符合再审条件的以本院院长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名义启动再审程序或由上级法院乃至最高法院提审或指令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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