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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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3. 廉洁自律,保证财务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4.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职责1. 秘书处财务负责人负责学生会秘书处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财务报表编制等;2.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学生会监督;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经费的使用负直接责任,应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学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参与财务管理,共同维护财务秩序。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1)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负责人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学生会主席审批后执行;(2)各部门应根据预算安排,合理使用经费,不得超预算支出;(3)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

2. 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大额支出需提前向财务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3)小额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财务负责人备案。

3. 会计核算管理:(1)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毁损。

4. 财务监督与审计:(1)学生会主席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2)每年对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审计结果报学生会主席;(3)如有必要,可邀请校外审计机构对学生会秘书处财务进行审计。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校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加强学生会的资金使用和监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财务制度是学生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学生自治章程》、《学生会章程》等规定制定的管理经费、资产、收支、核算和监督的规章制度,是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学生会的会计核算、经费收支管理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财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学生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学生会财务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经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执行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生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由部长、副部长、财务委员等组成,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指定,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和财务部共同推举产生,其他财务委员由各学院推派产生。

第八条财务部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学生会经费的预算、核算和管理;2. 负责学生会资产和债权的登记、管理和处置;3. 负责学生会经费的发放和管理;4. 负责学生会的外部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5. 负责学生会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九条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团会费、赞助费等,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学生活动经费、社团活动经费、管理和运营费用等。

第十条学生会经费的预算由财务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需要合理制定,经学生会主席团和执行院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学生会经费的发放和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管理,不得私自挪用或挥霍。

第十二条学生会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由财务部实行日常收支登记,按月进行汇总报销,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和审计。

第十三条学生会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登记存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学生会的资产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应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高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高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 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会,合理使用资金,反对浪费。

4. 严谨规范: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副主席协助,各部部长及干事共同参与。

第五条学生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具体财务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报销审核、账目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学生会每年编制年度预算,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平衡预算。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预算申请;2. 财务部对预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预算合理;3. 学生会主席组织召开预算审议会议,审议预算方案;4. 学生会全体成员表决通过预算方案。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预算,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学生会资金来源包括:1. 学校拨款;2. 社会捐赠;3. 学生会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资金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2.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3. 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4.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会支出包括:1. 日常办公经费;2. 活动经费;3. 资产购置经费;4. 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二条支出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支出;2. 支出需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3. 支出凭证需真实、合法、完整;4. 定期对支出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支出合理。

【5】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已批注)

【5】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已批注)

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南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实现学生会财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学生会管理财务的依据,学生会主席团和各个部门须严格执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相关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生会财务部长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行使财务管理权,统一管理学生会所有经费,并接受主席团的监督。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成立财务小组:(一)财务部长主要负责经费的统筹管理,管理学生会的流动资金。

(二)办公室为学生会各部门配备财务秘书,报主席团备案。

财务秘书主要负责财务部长交予的与各部门相关的财务事务。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对本部门的费用、开支、报销及归属于本部门的财物管理全权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须对从仓库借用的财物加以爱护,在有关活动中凡用到仓库的财物,活动结束后财务秘书及举办者要清理财物,并进行登记。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循客观公正、节约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说明工作。

第三章经费的相关规定(一)活动经费第八条每学年初,各部门须对本学年的工作活动做出财务预算:(一)活动经费由财务部长进行汇总,如有不当之处须返还各部门进行修改,修改后制成预算表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审批。

(二)学期末实际支出须与前期预算基本持平。

第九条整体预算之外的活动,活动负责人要在活动举办三周前将活动经费预算以书面形式上交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审核。

第十条预算经审批后,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

若确需变更,则需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会主席团及团委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

第十一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需向财务部长提交团委老师签章的活动预算表或策划书(原件)、具体活动结算表及发票,文体专项活动还需提供文体专项申请表进行报销。

报销材料提交后,须由财务部长交分管财务的主席或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二条若出现严重超支情况,处理方案将呈报团委视超支原因而定。

第十三条在保证工作活动质量的前提下,对活动经费应认真厉行节约原则。

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财务管理行为,依法保障财务安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证校园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合规。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向会议、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财务部门报告,接受审计。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按照财务管理的原则和要求采取适当措施,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学生会会费。

新生入学时收取的会费为会员制度基础经费。

2. 捐赠、赞助等非学校拨款收入。

3. 学校批准的经费拨款。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额度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七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根据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编制财务预算方案,经全体会员审核通过后,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审批。

第八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使用审批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九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经费报销制度,对相关支出进行审核,核实后及时报销。

第十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建立定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审计制度,向有关部门、会员和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应当将会员基础经费等入账资金及时存入学校指定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大学学生会资金仅用于学生会活动和服务,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接受学生会监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应当接受校外社会监督,公开经费收支情况等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如发生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大学学生会会议通过,于颁布后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全体会员讨论通过。

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生会财务制度

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保障学生会资金安全,提高学生会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各级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学生会财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遵循资金合理使用,全程监督,安全运行,不得挪用资金等相关原则。

第四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使财务工作能够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

第五条学生会各级组织负责人应当加强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六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财务档案,并定期审核检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管理规范、稳健,预防和纠正各类经费管理风险。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八条学生会各级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学校拨款、会费、捐赠、赞助、活动收入等。

第九条学生会组织活动需要资金支持的,应当提前制定活动预算,进行审核备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筹集。

第十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资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

第十一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负责与学校财务部门沟通合作,保障资金的及时拨付和使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会各级组织的资金存管应当合法有序,采取多种方式存放,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第十四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财务报销制度,对各项支出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项收支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表,向学生会主席团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第十六条学生会财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对学生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资金监督第十七条学生会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监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对学生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规定引言学生会是学校组织中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组织之一,它既是学生之间交流互动的平台,也是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重要机构。

在学生会的日常运作中,财务管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本文将探讨和介绍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的规定。

第一节:财务管理目标与原则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的目标主要有两个方面:保证学生会财务的正常运作,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学校学生会财务管理的原则包括可行性原则、公平性原则、透明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二节:学生会财务管理机构学生会财务管理机构是学生会组织中专门负责财务方面工作的部门。

学生会财务管理机构应设立成员资格明确、责任明确的职位,并确保财务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三节:学生会财务预算学生会财务预算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财务预算旨在合理规划学生会活动所需资金,确保各项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财务预算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并要求合理分配资源。

第四节:学生会财务报销学生会财务报销是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之一。

学生会成员参与学校活动后需要报销相关费用,财务报销流程需要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票据和资料,确保财务流程的透明和合规。

第五节:学生会财务审计学生会财务审计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学校应组织专业审计团队对学生会财务进行周期性审计,以确保财务流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为学生会提供改进建议和指导。

第六节:学生会财务公开学生会财务公开是财务管理的原则之一。

学生会应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向全体会员和学生公示财务报告,以维护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七节:学生会经费使用规定学生会经费使用规定是财务管理的操作细则之一。

学生会经费应按照预算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挪用或超支。

同时学生会应建立合理的经费使用制度,确保资金流向合法、规范和实现最大效益。

第八节:学生会财务违规处理学生会财务违规处理是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之一。

对于学生会成员的财务违规行为,学校应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机制,对财务违规行为进行警示、严肃处理,以维护财务管理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学生会财务制度范本

学生会财务制度范本

学生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的经费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负责财务统筹、监督审计。

第三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划分权责清晰,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四条学生会财务收支必须合法合规,严禁挪用公款、贪污私下分文拉锯、滥花浪费等不正当经营活动。

第五条学生会应健全决策程序,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加强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监督。

第六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档案,做好财务资料的保存和利用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经济责任制约。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八条学生会收入主要来源于学校拨款、自筹资金、外部资助等。

第九条学生会收入必须按照财政纪律和制度规定,全额纳入学生会账户,任何个人、组织不得私留、挪用。

第十条学生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费征收制度,确保各项会费及时全额到账。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及时报告学校财务监管部门有关收入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建立健全收支凭证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付流程。

第十三条学生会应加强对外部资助的管理,明确用途和资金使用计划,保证用于公益活动。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四条学生会支出应当优先保障学生活动、服务和福利事项的开支,合理运转学生会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会计核算准则进行预算编制,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十六条学生会支出必须经过财务审批,严格按照项目使用要求和经费预算进行支出。

第十七条学生会支出应当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杜绝浪费,节俭用钱。

第十八条学生会支出应当建立健全资金发放、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第十九条学生会支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监督审计第二十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学生会管理制度,加强校学生会财务管理,更好地协调配合各部门工作,保证各部门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各项工作,校学生会办公室特制定此财务管理制度,以兹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学生会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校学生会所属资产均由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接受校学生会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校学生会所需物品只能由校学生会办公室人员负责采购。

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在部长例会上将物品购买申请单分发给需采购物品的部门,首先由部长填写物品购买申请表并签名,且在每周一18:00-19:00之间将申请表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请。

第四条校学生会各部门所填写的物品购买申请单经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提交主席团审议通过且由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后,校学生会办公室于周二下午送校学生会秘书长审查。

经批准后,校学生会办公室按预算的120%预支经费,安排人员购买。

第五条校学生会办公室每两周进行一次采购活动,如需举行大型活动可适当增加采购次数。

在不影响整个校学生会的工作进程的前提下,采购时间定于周五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熟悉该物品的人员同行。

第六条采购结束后,校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校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分管主席的签字)准备齐全。

在周一部长级例会时交主席审查并签字。

周二下午送交校学生会秘书长审查并上交剩余经费。

第七条正规发票的开法应注意:单位应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容应为所采购物品的具体名称,不能写“办公用品”、“文具”、“宣传用品”等泛指名称。

如有物品无法开正规发票,则应将收据保留,收据上应有商家的联系方式、采购员的名字及采购日期。

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校学生会财务属校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

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加强学生会的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定此制度:第一条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学校拨款,活动收入,商业机构及其他组织的赞助资金),统一由学生会秘书处管理.,所有支出项目由主席团统一调拨。

第二条外联部(包括其他部门)拉来的赞助资金全部移交秘书处,由副秘书长保管。

(秘书处需在收款时同时属名时间、来源、金额。

)第三条学生会所有现金、账目及报销凭证统一由秘书处管理。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提前在活动策划中列出详细的预算开支表,交秘书处备案,以方便外联部进行外联工作为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资金保障。

(预算开支款由主席团审核签字后生效。

)活动若需交纳押金或者大量现金,各部门须提前由秘书长签字通过后交申请并在预算中列出。

第五条活动结束后,举办活动部门应作活动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三天内交秘书处审核报销。

第六条各部门一律凭有效报销凭证(发票)或字据统一向秘书处报帐,报销。

(报销时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50元以上须由主席签字)所有结算账目要本着与预算申报项目相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

第七条日常外联工作中不报销车费,工作餐费(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席批准)外联提成金额为20%~30%。

第八条学生会财务账目由秘书处负责纪录,账目应做到清楚明了。

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盖河北金融学院学生委员会的公章方可生效。

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秘书处保管调配使用。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每月末时对学生会财务收支情况作小结,并交主席团审议并交团委老师审核。

第十条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

否则秘书处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活动中遇突发情况,须电话通知副秘书长和主席团成员再做决策。

学生会资金规章制度

学生会资金规章制度

学生会资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资金使用,维护学生会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下属各部门及项目组织涉及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由学生会主席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报账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所有的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学生会应当维护学生会财务安全,保护学生会资金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六条学生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校方拨款、学生会费、赞助款、募捐款等。

第七条学生会资金应当严格区分各项来源,并进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校方拨款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使用报告。

第九条学生会费收取应当经过全体学生代表的同意,并建立完善的收费制度。

第十条学生会募捐款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募捐。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学生会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各项支出必须经过会议决策,并有相应文件证明。

第十三条学生会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更新财务账目,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学生会的资金不得用于非学生会业务及私人用途。

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进行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财务报账第十六条学生会财务部门负责每季度的财务报账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校方。

第十七条财务报账内容应当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并附上相应的票据和文件。

第十八条学生会财务报账应当经过学生会主席审批,并加盖学生会公章。

第十九条学生会财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好所有财务相关文件,备查。

第五章处罚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学生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学生会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或修改,但修改前应当经过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1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

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

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

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

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2一、学生社团经费公开化各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期必须定期向社团全体成员公开账目,增加社团经费管理制度的透明度,如有中途加入社团的应正常收取会费并向全体会员公开以及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真正做到经费“取之于社员,用之于社员。

”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将直接追究负责人的全部责任。

经费应用与社团活动的开展,活动经费预算应在活动策划书和申请表上写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会员会费各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末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下学年社团招新期间预算、收取会费标准的申请及会费将如何服务社员等详细说明,经学生会办公室审核上报学生处批准通过后方可按规定执行。

收会费时需向社员开出收据。

招新工作结束后需及时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会费收据及新社员名单进行财务核查。

三、账目管理各学生社团必须要有本社团的正规账本。

三峡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三峡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三峡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校学生会内部财务管理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内容如下:第二条执行部门:由三峡大学校学生会财务委员会统一负责。

第三条适用范围:三峡大学学生会。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须先向财委会递交预算申请表,待财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须向财委会递交决算表,待财委会核实后统一报帐。

若有虚假不实者,一经查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的发票须在决算表获批准后一周内上交财委会,不得拖延。

第七条所有花费先报后支,并以部门为单位,凭有效凭据,统一报帐,发票背面应写清明细,包括时间、用途、经手人和审核人签名,不要先支后报,否则财委会将不予受理。

第八条在紧急情况下,需购买物品,30元以下可由购买人先购买后汇报,超过30元的,须经校学生会财委会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须严格按照活动计划使用费用。

情况特殊须超支购买的,必须经财委会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条财委会负责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定期向校团委和主席团汇报,并做到每一笔帐都有案可查,有据可循,期末要向校学生会全体成员代表大会通报本学期财务支出情况。

第十一条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如需打字、复印,可先打字、复印,后补条;但内容少于三页者,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对赞助商的赞助,要写清明细,包括时间、赞助商和经手人签字,由财委会统一保管。

第十四条三峡大学校学生会财务委员会由校学生会全体成员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财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秘书处。

三峡大学校学生会秘书处2007年11月27日。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财务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严肃财政纪律,强化财务管理,科学合理使用学生会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科学使用每一分钱”的原则,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严格执行“精确预算、严格审批、细致决算”的财务运行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实行由常委会直接领导,监察审核委员会审核监督,办公室具体执行统一管理票据、定期集中报账的财务运行机制。

二、财务业务办理第四条办理报销业务以各部门为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始报销凭证(即发票)和购买相关物资的采买详单。

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报销单据》,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单次报销金额在100元以下的(不含100元)经分管常委审批;金额在300元以下,100元以上的(不含300元)经分管常委、学生会主席审批;金额在300元以上的,经分管常委、学生会主席、学生会秘书长审批。

全部报销经监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集中办理,各部门活动经费报销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条活动预算凡在300元以上的,需办理预借现金业务,秘书长、常委会根据预算情况,决定预借金额。

办理预借业务时应说明预借现金的具体用途,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详细预算,并填写《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报销单据》和《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财务预算登记表》,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常委、学生会主席、学生会秘书长签字批准,监察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办理预借现金业务。

第六条部门活动取得相应赞助款的需办理赞助款缴款业务。

办理赞助款缴款业务需提供学生会与赞助单位的合作协议或有效合同的复印件,说明赞助款具体用途,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赞助款缴款业务。

三、财务档案的管理第七条凡办理财务业务上交或填写的表、单、合同、文件以及学生会的账册、账单均属于学生会财务档案,须妥善保存。

第八条财务档案是学生会内部重要档案,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会档案制度》经由档案鉴定、划分密级、确定保存时限后,由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社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筹集、使用、报销、审计等。

第三条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3.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严谨规范原则:财务操作严谨规范,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四条学生会社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2. 负责财务核算、报销、审计等工作;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4. 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保管和归档。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学生会社团资金来源主要包括:1. 学校拨款;2. 社团活动收入;3. 社团捐赠;4. 其他合法途径。

第七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进行;2. 明确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合理使用;3. 资金筹集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八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2. 经济合理原则:合理选择资金使用方式,降低成本;3.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

第九条资金使用流程:1. 申报: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财务管理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2. 审批:财务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报请学生会主席批准;3. 使用:按照批准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4. 报销:使用完毕后,及时向财务管理部门报销。

第五章报销管理第十条学生会社团报销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实报实销原则:报销费用必须真实、合理;2. 严格审核原则:报销凭证必须齐全、规范;3. 及时报销原则:报销事项应及时办理。

第十一条报销流程:1. 准备报销材料:包括发票、收据、报销单等;2. 提交报销申请:将报销材料提交给财务管理部门;3. 审核报销:财务管理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4. 办理报销:审核通过后,办理报销手续。

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生会社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组织(1)学生会社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负责财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2. 财务管理职责(1)财务部长职责:1)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2)负责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报请学生会批准后执行;3)负责监督、检查财务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确保财务工作质量;4)负责处理财务部与外部财务关系,维护学生会社团利益。

(2)财务部工作人员职责:1)负责财务部日常财务工作,如收付款、记账、报账等;2)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3)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和维护;4)负责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规、规范。

3. 财务管理流程(1)收付款流程:1)学生会社团各部门、各社团需填写收付款申请单,明确收款人或付款人、收款或付款金额、用途等信息;2)财务部对收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规;3)财务部办理收付款手续,确保资金安全;4)财务部将收付款信息录入财务系统,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2)报销流程:1)学生会社团各部门、各社团需填写报销单,明确报销人、报销金额、用途等信息;2)财务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合规;3)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确保报销资金安全;4)财务部将报销信息录入财务系统,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4. 财务管理要求(1)财务部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财务纪律,保守财务秘密;(2)财务部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3)财务部工作人员需定期清理财务档案,确保财务档案完整、准确;(4)财务部工作人员需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财务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生会社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生会社团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学生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学生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2. 合法合规原则:学生会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财经纪律。

3. 公开透明原则:学生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监督。

4. 效率优先原则:在保证经费合理使用的前提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校学生会财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财务管理的决策和监督,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财务部长及各部部长组成。

2. 财务部:负责学生会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报销审核、账务处理等。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与执行(1)财务部根据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经财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经财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2. 收入管理(1)学生会收入主要包括会费、赞助、活动收入等。

(2)学生会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3. 支出管理(1)学生会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活动费、培训费、奖励费等。

(2)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

(3)支出审批流程: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财务委员会审议→主席批准。

4. 报销管理(1)报销事项应真实、合法、合规,附具有效凭证。

(2)报销流程:提出报销申请→财务部审核→财务委员会审议→主席批准。

5. 账务管理(1)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账务真实、准确、完整。

(2)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及时反映学生会财务状况。

6. 监督检查(1)财务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财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收支负责,定期向财务委员会汇报。

高校学生会财务制度

高校学生会财务制度

高校学生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会财务管理,保障学生会的财务安全、透明和合法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校学生会依据学生会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的财务收支原则上要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财务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四条高校学生会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由学生会主席团代表担任委员,负责监督学生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高校学生会设立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长领导,具体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门由出纳、会计等人员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财务收支记录、报账等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学校以及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八条高校学生会每月由财务部门进行一次账务汇总,报告到学生会主席团,并在学生会的公示栏上公示。

第九条学生会的财务收支需要经过三审核:财务部门审核、财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学生会主席团审批。

第十条学生会的资金使用应当严格遵循预算计划,不得擅自挪用、挥霍学生会的财务资金。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当对外公开学生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学生会全体会员报告。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校方拨款、会费、赞助等。

第十三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完备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选择银行开设账户,确保学生会资金安全。

第十四条学生会的资金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经过预算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资金监督第十五条学生会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向学生会财务监督委员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十六条学生会财务监督委员会对学生会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学生会全体会员报告。

第十七条学生会各部门应当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学生会财务制度,对自己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汇报。

第六章财务报告第十八条学生会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在学生会公示栏公示,接受学生会全体会员监督。

第十九条学生会的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陈述。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版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版

东北师范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东北师范大学学生会内部财务管理,做到量入为出,提高经费的利用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学生会的活动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勤俭节约、多还少补”的原则。

第二条各项活动如有经费支出,必须在计划书上写明财务预算,写明用途,活动前上交由指导教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并将经费预算表交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列出正规、详细的费用清单(注明日期、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是否拖欠等),附报销凭证(必须为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发行的发票)。

第四条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据一律采用正式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

无票据款项(有详细说明,并经指导教师审批签字后除外),一律不予以报销。

第五条各部门在每周例会上汇报财务支出情况,并上交相关预算、清单等。

第六条学生会财务支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负责将每次支出的记录、存档工作。

学生会财务表由主席定期审查。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由办公室管理,主席负责监督,各部开展活动需借用学生会备品的,须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取用。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报虚账假账,凡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自动离职处理,并如数追回公款。

第九条重大活动经指导老师同意预支经费者,须在活动结束之后上交经费使用明细表到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原则上办公室每月统计一次非活动类日常开支。

第十一条本《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东北师范大学第三十七届学生会所有。

第三十八届学生会办公室2012年3月东北师范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会净月校区XX活动财务报表日期物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备注合计:xxxxx.xx元XXXX赞助:xxxxx.xx元从学生会活动经费出:xxxxx.xx元东北师范大学第三十八届学生会净月校区物品借用登记表借用者物品名称数量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借用理由登记人备注姓名。

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

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增加学生会财务和公有物品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财务报销程序,规范学生会的财务行为,使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提高学生会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学生会财务使用的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校学生会全体成员。

各部门日常财务及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的审批、报销,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细则(一)概述学生会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外联活动赞助应存入学生会账户,银行卡由主席保管,办公室主任进行具体账务处理,学生会分管书记监督执行。

(二)账务记录1.学生会日常的所有收支应由办公室主任进行账目记录,收入要有凭证,支出要有票据。

2.账目记录包括账本及账目明细,账本以具体活动为单位进行记录,账目明细应详细记录每个活动中的每一项花费。

3.账本与账目明细的关联为凭证号,每个活动应标注有凭证号,凭证号格式为AAAABBB,其中AAAA为年份。

BBB为该活动是该年的第几个活动。

4.账本内记录收支日期、活动摘要、凭证号、收入、支出、资金结余。

学生会储备资金原则上应不少于2000元,资金结余不足3000元时办公室主任应上报主席团预警。

账本记录实现透明化,周清周结,定期公示在学生会办公室公告板上。

学生会各部门取得的拨款,活动赞助,劳务报酬,资金捐赠等一切收入,应在收入到帐三日内全部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统一记录,上交主席。

所有上交资金必须提交收据及复印件,并保留复印件以备存档。

5.账目明细即每个活动对应的详单,详单包括《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10)、《物资验收单》(附件11)、《票据粘贴单》(附件12)。

(1)《活动经费预算表》应由活动负责人根据活动策划案认真填写并将《活动经费预算表》在活动前1周交由主席团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办公室备案。

填写时,物品单价应不超过《办公室物品单价表》(附件8)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每个活动可以有500元预备活动资金。

(2)《物资验收单》应由活动负责副主席在对预算表中物资进行验收时如实填写,留作报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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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学生会文件
〔2013〕1号
————————★————————关于下发学习青岛大学学生会
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健康、公开,规范财务行为,明细财务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财务体制,加强对日常收支的统一管理,根据《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订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遵守。

附1: 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附2: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表
附3: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结算表
附4: 青岛大学学生会现金预支审核表
附5: 青岛大学学生会物资申请单
附1
青岛大学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总则
第一条【立本条例目的】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健康、公开,规范财务行为,明细财务操作程序,为进一步完善学生会财务体制,加强对日常收支的统一管理,根据《青岛大学学生会章程》,结合学生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各部门需严格遵守。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领导机构】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实施。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执行机构】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由学生委员会任命,其工作向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接受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的监督。

细则
第四条【基本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实行资金统一监管的基本财务制度。

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学校拨款、
活动收入、赞助等)由团委老师监督办公室管理。

所有支出款项由各部活动举行之前填写活动经费预算表经分管副主席签字、办公室审核、团委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然后再统一使用,任何部门不得未经办公室同意预支或提前使用。

(二)办公室设立学生会总账目。

记账制度,在记账中采用在企业间广泛通用的借贷复式记账法。

使得账目更加明晰。

所有账目及报销凭证由办公室主任保存,大额资金(包括现金)由团委老师监管,分额限由办公室支取用以报销。

办公室另设各部门明细账目,随时记录各部门收支状况等详情。

(三)分管财务副主席督办办公室负责财务报销工作。

办公室财务负责人应将学生会每学期财务支出情况作及时整理、总结,并存档在学期末汇总,上报团委备查。

(四)学生会的一切物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管理.物品使用要登记,报销需持正规发票,而且报销经手人要进行签收,出现差错由当事人负责。

(五)财务支出应本着节约、实际、有效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

坚决禁止报假账,账目模糊不清,财务制假现象。

严禁公款私用,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六)主席团有权随时检查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办公室登记的账目。

(七)未编入各类预算的非活动性支出,必须经学生会主席团同意。

(八)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九)本条例由学生会主席团制定,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第五条【财务预算】
(一)各项活动必须提交活动经费预算表,并与策划一起交由办公室审批。

活动一周
前交与办公室备案,各部门自行保留原稿。

(二)活动经费原则上由部门或个人先行垫支,凭正规发票向办公室报账。

(三)预算必须详细列出每一项的预计支出,不确切费用须大概估算。

(四)制定预算时,应认真核算每项费用,遵循节约的原则;学生会固有资产中在录物品,须填写物资申请单向学生会办公室借取,不得额外购买。

(五)物品购买前要做准确的资金预算,所需用品一律由学生会办公室统一购买,特
殊情况下须由部门负责人同办公室协调。

(六)购买物品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执行,需开正式发票或单据(单位一律填写
“青岛大学”)发票应详细注明物品数量、单价、种类等,背面由经手人写明活动名称并注明联系方式签字以备审查。

第六条【财务报销】
(一)办公室为各部门活动资金报销唯一途径,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直接从团委取得资金。

(二)如活动产生经费金额过高需预支经费,需提前填写现金预支表,并以预算金额
40%为额限支取。

(三)各部门根据申请到位的经费金额,合理控制开支,若有少量的超支,预算金额
在500元以下的不应多于申请经费的20%; 预算金额在500元以上不应多于申请经费的10%;结算金额超过预算300元的须再申请报批,所产生经济责任由活动负责人承担。

(四)活动结束当月,凭发票到办公室实报实销;同时负责人上交活动审批表备案,
并注明每笔开销的用途。

办公室有权对异常超支不予报销。

(五)收齐所有单据后,须列出该项活动的开支决算表,表上要反映每张单据的会计
事项,其中包括用途、数量、金额,经部长及分管副主席审批后,在活动结束后当月交由办公室报销,自行保留决算表原稿。

(六)部门应严格控制日常经费支出,对日常支出异常的部门给予警告处理。

活动结
束后,所有费用需在两周内由本部门进行结算,结果交办公室备案。

(七)各项活动花费,活动结束后三日内由承办活动的部门负责人将花费一览及相关
的有效票据交办公室,由学生会办公室专人负责建立账目,核实后向上报批。

学生会的账目各部部长有随时知情权;该账目一学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布一次。

(八)日常工作中产生餐费及交通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由秘书长
签字批准。

(九)票据后应注明日期、用途,并由经手人和部长以上干部签名。

票据应整洁完整
无涂改,并符合以下要求:
1.发票:应具备税务部门印章和商业单位发票专用章;
2.收据:应具备财政局票据监制章和(行政)事业单位收款(财务)专用章;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票据,视具体情况决定报销与否;
因票据不符合要求或票据丢失而造成无法报销的,所产生经济责任由经手个人或部门负责。

第七条【财务监督】
(一)办公室财务季度内部公开,由办公室主任在主席团例会做财务汇报。

(二)对于所拨专款,活动的具体执行者应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开支情况。

(三)各部门取得赞助资金收入结算后,必须三天内向主席团汇报并将款项并协议书
上交办公室登记入账。

(四)办公室在收回发票时有责任要求经手人签字,并要求其保证发票各项条目正确
无误后记录在案,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该签名生效后,签字人对该项支出负直接责任。

如果在报账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签字人负责。

(五)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开展的活动所花费用应做详细记录,并由专人负责,以便定期核对。

(六)校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有权核查学生会账目情况,有义务监督财务人员工作,加强管理,完善监督体制。

第八条【经费管理】
(一)学生会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

(二)由团委和主席团监督,学生会财务组统一提取报销和结算。

(三)得到校外赞助并签署合同的学生会大型活动,合同约定的财务原则优先。

赞助
单位不要求返还的赞助费余额或余留实物汇总至办公室入账保存。

(四)办公室和其它各部门的财务记录,每项均应由日期、摘要、发生额、相关凭证
组成。

对于每次活动所用的资金,用途、数目、流向、经手人,学生会办公室需有详细的资料。

第九条【附则】
(一)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实施。

(二)对于活动中所购买的不能一次性消费完的物品,在活动结束后,应统一上缴。

(三)本会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社会赞助、个人捐助、实践部创收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注:统一管理就是学生会内部资金全部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团委老师和办公室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截流和挪用经费。

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流失的经费由办公室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当事人承担。

望各部门认真阅读,严格执行,一切问题将按本条例,责任人负责!
青岛大学学生会
2013年5月6日
主题词:学生会各部门财务通知表格
青岛大学学生会办公室 2013年5月6日发附2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预算表
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承办部门:
青岛大学学生会制
附3
青岛大学学生会活动经费结算表活动名称: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承办部门:
最终经费总支出:
负责人: _____________ 办公室意见:_______________主席意见:_______________ 审批日期: _______________注:背面张贴活动经费使用的报销发票:
附4
青岛大学学生会现金预支审核表
附5 青岛大学学生会物资申请表
物资使用归还情况回执
(单位/部门) (负责人)于(时间)借用以上物资,并于(时间)由(负责人)归还,工作人员对物资进行检查,情况为
工作人员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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