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看法
新《刑事诉讼法》主要修改内容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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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主要修改内容解读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得人大通过。
这部施行了16年的刑诉法,完成了第二次“大修”,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指导思想方面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二是坚持统筹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三是坚持着力解决在惩治犯罪与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刑诉法修改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适应新形势下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需要,着力解决当前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符合我国国情和司法实际,有很多亮点和创新之处,是一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发展和健全完善。
这次修改内容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本次刑诉法修改一个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刑事诉讼法总则,并在多项具体规定和制度完善中加以贯彻和体现。
这是宪法有规定以来,我国部门法第一次有了人权规定。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
刑事诉讼活动是国家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其诉讼过程与诉讼结果均与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息息相关。
此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坚持统筹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既要有利于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为此,本次刑诉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第2条,既有利于彰显我国司法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也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更好地遵循和贯彻这一宪法原则。
本次刑诉法修改在很多具体诉讼制度和程序规定中都注意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例如,在完善证据制度中,明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在完善强制措施制度中,完善了逮捕条件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强调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后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严格限制采取强制措施后不通知家属的例外规定;在完善辩护制度中,明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人,完善辩护律师会见和阅卷的程序,扩大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在完善侦查程序中,完善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规定,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在完善审判程序中,明确第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完善上诉不加刑原则,规范发回重审制度;在完善执行程序中,增加社区矫正的规定;在增设的特别程序中,设置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等。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做好刑事侦查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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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做好刑事侦查工作的思考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负责规范刑事诉讼程序,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无论在任何时候,刑事诉讼法都需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法律也需要不断的修改完善,以适应社会变化的需求。
最近一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在2020年,新的刑诉法规定了很多新的要求和标准,其中包括对刑事侦查工作的调整和要求。
因此,在新的法律背景下做好刑事侦查工作成为了每一名刑事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新法重视证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随着社会发展,很多新的证据形式出现了,例如:网络取证、基于大数据的分析等等,而这些证据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不明确。
因此,在侦查过程中需要遵守诉讼法的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在对证据进行销毁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避免损害人的权利和利益。
在刑事侦查中,采取合法的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非常重要。
其次,新法规定加强律师参与的保障措施。
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律师的参与和保障作出了更加明确和详尽的规定。
律师是被授权署理的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法定代理人,他们有责任和义务保护他们的当事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律师还可以了解案件的调查和审判情况,发表相关意见,保障案件的公正和公正性。
因此,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律师的参与和保障是非常关键的。
最后,新法重视审查逮捕的法定程序。
审查逮捕程序是刑事侦查中重要的程序,在执行时需要依照新法的规定严格执行,避免侵犯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例如,对被申请逮捕的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审查,必须足够的明确证据来支持。
此外,在逮捕的过程中,警察还必须遵守程序,不得滥用手段。
同时,也需要对逮捕后的拘留进行监督,确保被拘留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刑事诉讼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通过遵循诉讼法的要求,切实做好刑事侦查工作,将有力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修改评析
![刑事诉讼法修改评析](https://img.taocdn.com/s3/m/2cf443b8f605cc1755270722192e453610665b3d.png)
刑事诉讼法修改评析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程序和原则,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了社会公正和法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立法实践的需要,我国不断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和完善。
最近一次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对刑事诉讼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行评析,探讨其意义和影响。
一、修改的背景和意义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法律,它对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对权利的不断追求,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修改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在于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程度,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在司法体系中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1. 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明确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逮捕和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2. 完善对证据的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对证据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证据的收集、保管和审查程序,防止虚假证据的出现,保障了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3. 强化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了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明确规定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公开和透明的要求,确保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加强对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三、修改的影响1. 提高了刑事诉讼的公正程度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完善了对证据的规定,强化了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加强了对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这些都提高了刑事诉讼的公正程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2. 加快了刑事诉讼的审理效率3. 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四、总结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刑事诉讼活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护,完善了对证据的规定,强化了诉讼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加强了对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提高了刑事诉讼的公正程度和审理效率,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
![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01533548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ba.png)
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以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为题,我将列举以下10个建议,以期达到改善刑诉法的效果:1. 引入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定机制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越来越普遍。
然而,目前刑诉法对于电子证据的认定机制还不够完善。
建议在刑诉法中明确规定电子证据的合法性认定标准和程序,以确保电子证据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2. 加强对刑事辩护人权益的保护刑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角色,但目前刑诉法对刑事辩护人权益的保护还不够充分。
建议明确规定刑事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其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的要求,确保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3. 完善刑事证据收集程序刑事证据的收集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在刑诉法中明确规定刑事证据的收集程序,包括对证据的保存、鉴定和审查等环节的规定,以提高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4. 强化对刑讯逼供行为的打击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严重损害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建议加大对刑讯逼供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规定刑讯逼供的证据排除原则,并加大对刑讯逼供行为的追究力度。
5. 增加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益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
建议在刑诉法中增加对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对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护,以及对其合法权益的维护等。
6. 规范取证程序,保障当事人权利在刑事诉讼中,取证程序的规范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影响。
建议在刑诉法中明确规定取证程序,包括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取证、律师的参与等环节的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7. 增加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进行民事赔偿的一种方式,但目前刑诉法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还不够完善。
建议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要求,以便被害人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 完善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特别的保护和关注。
建议在刑诉法中进一步完善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特殊规定,包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审判程序的简化等方面的规定。
最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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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及对公安执法的影响一、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二、修改的过程三、修改的主要内容四、对公安执法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一、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必要性(一)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进一步加强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需要(二)修改刑事诉讼法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三)修改刑事诉讼法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需要(四)修改刑事诉讼法是进一步落实人权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二、修改的过程(一)刑诉法大事记(二)十年争议(三)三年筹备(一)刑诉法大事记上世纪50年代启动刑诉法起草上世纪60年代再次启动第二次启动很快再次停止 1979年刑诉法制定1993年第一次修正开始1994年建议稿出炉1995年征求意见并列入立法规划1996年刑诉法首次修正2003年再修正纳入十届人大立法规划2009年初研究刑诉法再次修改2011年8月刑诉法修正草案初审2011年10月修正草案征得7万民意2011年12月修正草案二审2012年3月修正草案通过(二)十年争议各方都谈不拢,怎么改? 2008年做了个铺垫公民沉默权之争“技术侦查”合法化不易权力部门争夺管辖范围“保障人权”的遗憾律师辩护风险能否降低?(三)三年筹备修改工作中,注意把握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
二是,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三是,坚持着力解决在惩治犯罪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及时总结了近几年执法实践的成功经验、教训。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1979刑诉164条1996刑诉225条2012刑诉290条(一)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并贯穿整部法律(二)关于证据制度(三)关于强制措施(四)关于辩护制度(五)关于侦查措施(六)关于审判程序(七)关于执行程序(八)增加规定特别程序(九)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一)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并贯穿整部法律“这是宪法有规定以来,我国部门法第一次有了人权规定。
关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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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几点思考
陈卫东
【期刊名称】《政法论丛》
【年(卷),期】2024()1
【摘要】近日,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提上日程。
学界对本次修改整体上较为积极,也有部分观点对修改存有隐忧。
从整体上看,启动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改有其必要性和重要的时代价值,应当抓住此次难得时机,同时,也要对实践中重打击轻保护的氛围保持高度警惕,牢牢把握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的目标和方向。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应当将刑事诉讼法典实质化作为目标,采取大修的立法模式,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系统规划,分步实施,迈出刑事诉讼法典实质化的关键一步。
刑事诉讼法修改也要设定改革的亮点,这些亮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重塑刑事诉讼法的篇章体例、以技术主义路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和庭审实质化、因应轻罪时代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探索构建律师无效辩护制度、重塑强制措施体系、构建相对独立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完善证据制度等。
【总页数】11页(P26-36)
【作者】陈卫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3
【相关文献】
1.一部具有当代民主与法制特色的刑事诉讼法─—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几点认识
2.关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几点思考
3.第四次修宪与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4.《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如何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5.《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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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几点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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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几点问题的讨论一、和解制度的修改意见(一)关于和解的范围刑诉法修改草案中关于和解范围的规定,基本涵盖了现阶段可能实施刑事和解的全部范围,过于宽泛。
而和解是被告人与被害人两者间的事,公诉案件则是三方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不能简单地将公诉案件的三方关系变成和解的两方关系,和解的范围不应当过于宽泛。
在刑事和解制度本身尚不成熟且配套制度尚未成型时,更应该对和解的范围进行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如将范围限定为自诉案件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从而约束操作空间,确保司法公正。
(二)关于和解启动的问题1、启动模式草案中仅规定了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情况,而实践中绝大多数的和解都是在司法机关引导下进行的,因此应当明确司法机关的主体地位。
2、启动阶段主要是公安机关是否应当作为启动主体。
公安机关最接近人民群众,其作为和解主体的好处是明显的--效率。
但是在和解制度建立初期,更应当考虑公正问题。
在目前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在制度不完善时,极易出现滥用和解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
所以,在刑事和解制度建立初期,个人不建议将公安机关作为和解启动的主体,和解启动的阶段也应当从起诉而非侦查阶段开始,从而防止因和解而疏于侦查的情况出现。
(三)关于操作过程1、具体操作过程草案并没有对具体的操作过程进行规定,这就使得刑事和解的可操作空间太大。
其中有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如赔偿的标准问题。
实践中许多被害人漫天要价,导致和解制度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同时如何避免和解制度成为富人的专属,都需要确立一个明确的标准①。
2、和解协议首先,和解协议本身的性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其在诉讼过程中应当处于何种地位?其次,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是否具有强制力?和解之后反悔怎么处理?如果依据和解协议被从宽处理后,又没有履行协议中的相关义务,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应当解决。
(四)关于配套措施首先,应当建议与刑事和解相关的限制不起诉制度,如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过情况、是否具有和解协议等作为考察条件,并对其设置考察期。
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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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意见1. 引入调解机制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引入调解机制,以减轻司法负担,并更好地保障社会公正和安全。
调解可以降低涉案双方的冲突程度、节约司法资源和成本、维护双方利益平衡,同时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司法程序。
2. 合并审前程序建议整合审前程序,精简诉讼程序,加快案件审理的进程。
审前程序包括起诉前和立案前的程序,整合后可以减少重复性程序和诉讼环节,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审判周期。
3. 增加庭审公正性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庭审公正性的要求和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对庭审程序的规范、加强庭外干扰的监管、强化证据质量控制、提升法官和检察官的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措施,确保庭审公正性得到实现。
4. 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相关规定。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受到刑事诉讼法的保护,应在所有环节中得到实际保障,以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和合法性。
5. 保护无罪推定原则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保护无罪推定原则的规定。
这一原则是任何司法制度的基础,应在刑事诉讼中得到充分体现。
分类证明制度、排除非法证据等措施应当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6. 规范赔偿制度建议在刑事诉讼法中规范赔偿制度。
犯罪被害人应当得到公正的赔偿,而不是屈指可数的一点赔偿。
必须建立适当的机制以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7. 基于智能化技术的案件管理建议采用基于智能化技术的案件管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的调度、处理和分析的效率。
智能化技术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机关的应对策略,加快案件审理的进程,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8. 建立社区调解机制建议建立社区调解机制,以调解社区冲突、提高人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
应当建立一套法律机制、管理体系和社会环境来促进社区调解的发展。
刑诉法修改建议
![刑诉法修改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74b8091b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73.png)
刑诉法修改建议刑诉法修改建议背景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刑事诉讼法需要进行适度的修改和完善。
以下是我对刑诉法修改的一些建议:修改建议一:优化程序保障•加强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确保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强化律师的角色,提高刑事案件中律师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完善对刑事证据的规则,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充分性。
修改建议二:简化诉讼程序•简化起诉和审判程序,减少繁琐的程序环节,提高办案效率。
•探索推行简易程序,适用于一些相对简单的刑事案件,以提高审判效率。
•引入先审后理的制度,即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先行解决争议焦点,减少无谓的争议,提高诉讼效率。
修改建议三: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对刑事审判的透明度,推行公开审判制度,让社会公众对司法活动有足够的了解。
•推进司法信息公开,提供更多案件信息,为公众提供参与和监督的渠道。
•完善司法独立和司法责任制度,确保司法权力的独立行使和公正性。
修改建议四:强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和专业素养提升,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刑事案件审判需求。
•加强与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的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刑事司法研究机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结语刑诉法的修改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充分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优化程序保障、简化诉讼程序、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强化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的改进,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动刑事司法的改革和发展,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正义作出新的贡献。
修改建议五:加强调解和司法解释•加强调解机制的建设,鼓励和支持双方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减轻司法压力,提高效率。
•加强对司法解释的制定和解释权的统一,确保司法实践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避免因司法解释的不一致而导致的法律适用困难和司法不公。
修改建议六:完善刑事赔偿机制•完善刑事赔偿机制,确保被害人和其他合法权益人可以获得应有的经济和精神赔偿。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涉案财物制度改革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涉案财物制度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6c267aa7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f4.png)
刑事诉讼法修改与涉案财物制度改革1. 刑事诉讼法修改概述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于2018年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改。
此次修改主要围绕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等方面展开。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如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的原则,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完善了证人证言采集、审查等方面的规定等。
修改后的法律还加强了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建立了刑事审判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裁判质量。
涉案财物制度改革也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的处理问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程序,并规范了涉案财物的管理、处置方式。
这一改革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防止涉案财物处置不当而引发的腐败和司法不公问题。
刑事诉讼法修改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1.1 修改背景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问题。
涉案财物管理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被告人权益保障。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和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涉案财物数量急剧增加,涉及领域广泛,案情复杂多变。
这对涉案财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规范来加以指导和规范。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涉案财物管理方面存在诸多不足,规定过于笼统,缺乏操作性;管理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清、监管不力等问题较为突出;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共享不畅,影响办案效率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2023刑事诉讼法修改调研报告
![2023刑事诉讼法修改调研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cc1b98b3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11.png)
2023刑事诉讼法修改调研报告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年份。
为了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刑事诉讼法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本次调研旨在探讨我国当前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和需要修改的部分,以及具体的修改方案和建议。
二、问题1. 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1)证据收集不全面,物证、书证、证言的比例不合理;(2)证据鉴定质量不高,鉴定人员不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案件审理时间过长,程序繁琐,办案效率低下;(4)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高,存在错误判决、漏判、误判等问题;(5)刑事赔偿制度不完善,对错案赔偿金额不合理等。
2. 修改建议为解决以上问题,本调研提出以下建议:(1)增加证据收集的方法和要求,使证据更全面,更可信;(2)加大对证据鉴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鉴定质量;(3)精简程序,减少审理时间,提供办案效率;(4)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提高审判质量;(5)完善刑事赔偿机制,提高赔偿金额的合理性。
三、方案针对以上建议,本调研提出了以下具体方案:(1)关于证据收集:增加物证、书证、证言比重,并加大对认证程度高证据(如DNA鉴定、物证指纹鉴定)的采集力度。
(2)关于证据鉴定:加强对鉴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建立证据鉴定机构,提高鉴定质量。
(3)关于办案效率:简化程序,加强办案管理,提高审理效率。
(4)关于审判质量: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提高审判质量。
建立审判质量考核机制,将不良判决记录在案。
(5)关于刑事赔偿:完善刑事赔偿机制,建立赔偿统一标准,对错案赔偿应按照标准合理确定。
四、结论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存在的问题,本调研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方案。
我们相信,通过合理的修改和完善,刑事诉讼法将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刑事诉讼法》个人学习总结6篇
![新《刑事诉讼法》个人学习总结6篇](https://img.taocdn.com/s3/m/2071594406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98.png)
新《刑事诉讼法》个人学习总结6篇篇1一、引言最近,我学习了新《刑事诉讼法》,感觉受益匪浅。
这部法律是我们国家为了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的。
通过学习,我不仅了解了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还掌握了一些重要的制度和程序。
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这部法律进行全面的阐述。
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刑事诉讼活动,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而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
其基本原则包括: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刑事案件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证据、调查取证、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阶段的具体程序和规定。
这些内容都是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具有重要意义。
三、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制度和程序1. 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的起始阶段,其目的是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
在这个阶段,侦查机关需要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侦查机关还需要遵守法定程序,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2. 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个阶段,人民检察院需要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需要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同时,人民检察院还需要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查起诉活动的公正性。
3. 审判阶段:审判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阶段,其目的是对被告人进行公正的审判。
在这个阶段,人民法院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确保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人民法院还需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4. 执行阶段:执行阶段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最后阶段,其目的是对判决结果进行执行。
《刑事诉讼法》新近修改之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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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新近修改之冷思考摘要:《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优化了诉讼职权,完善了体制机制,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诉讼文明、司法民主和人权保障水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其仍存在控辩失衡、公平和效率无法兼顾以及法律条款相互矛盾等问题。
进一步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办案模式,强化律师辩护权等措施能为《刑事诉讼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思路。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修改;冷思考经学术界、实务界多方博弈后,《刑事诉讼法》以协商性民主的方式顺利通过。
此次修改亮点纷呈,辩护、证据、侦查、强制措施、一审、二审、死刑复核、执行等制度均发生了重大变化,还确立了四种特别程序,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诉讼文明、司法民主和人权保障水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冷静审视《刑事诉讼法》后便不难发现其仍存在一些缺憾,需引起重视。
一、当前对《刑事诉讼法》的热评价《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受到广泛关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热烈评价,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优化了诉讼职权,调整了诉讼结构从哲理的高度而言,凡是权力都需要制衡与制约。
因为“人民追逐权力不仅仅是因为权力能够满足个人的利益、价值和社会观念而且有权力自身的缘故,因为精神的和物质的报酬存在于权力的所有和使用之中。
”[1]新《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权对审判权、侦查权的制约,优化了诉讼职权配置。
强化对侦查权的制约体现在赋予检察机关对非法证据的排除权,对监视居住的决定权和执行监督权、对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权,对和解协议的审查权等;强化对法院审判权的监督体现在再审案件中,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在死刑复核案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化辩护职能以调整诉讼结构,侦查阶段律师拥有了辩护人的权利,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侦查机关批准,会谈的内容不受限制,会谈过程不受监听。
2.加大打击犯罪的力度,更为注重尊重人权新《刑事诉讼法》赋予了侦查机关更完善的侦查措施,以适应当前刑事犯罪高发的复杂社会形势。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强证据保护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强证据保护](https://img.taocdn.com/s3/m/c1657847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b4cb4ea.png)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强证据保护近年来,社会对刑事诉讼中证据保护问题的关注日益增加。
为了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于xx年修订了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证据的保护。
本文将从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意义以及对刑事诉讼实践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补充并完善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修正案明确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原则,严禁对非法证据进行采用和使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引入了证人回避制度:修正案将证人回避制度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因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等情形下可以申请回避。
这一制度的引入有效地避免了证人可能存在的不公正和偏袒行为。
3. 增加了对被告人的辨认特别程序:修正案增设了被告人辨认特别程序,对于采取抓捕等手段捕获的嫌疑人,要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身份辨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 加强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保护:针对刑事诉讼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个人通信、个人物品等涉及隐私的证据,修正案明确了保护原则,禁止非法获取和使用这些证据。
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意义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出台,对于加强证据保护、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修正案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证据保护的原则和方法,为执法机关和司法机构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减少了在证据获取和运用过程中的疑虑和争议。
其次,修正案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和证人回避制度的运用,有效地提高了司法公正度,保证了当事人权益的平等和公正。
再次,增加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保护,有助于平衡安全与隐私之间的关系,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社会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信任和认可。
三、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刑事诉讼实践的影响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实施对刑事诉讼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修正案的公布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更加重视对证据的合法获取和运用,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和标准,减少了刑事案件中的不正当行为。
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见
![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871ff4aa3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54.png)
对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见
2021年3月11日,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有关条款的修改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以下是本人就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意见。
首先,我认为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
法权益。
新法规定了一系列规定,旨在加强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如
对证据的采信、对嫌疑人的取证、对辩护律师的保障等。
这些规定有
助于保证犯罪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司法公正。
其次,新刑事诉讼法对取证程序进行了修改。
新法规定了较为详
细的证据收集程序,强调了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此外,新法还规
定了律师在取证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对辩护律师在参与案件时提
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再次,新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更多的审判程序和规则。
新法对审
判程序和合议庭的组成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增加了相关的程序和流程。
这有助于保证犯罪案件的公正审判和司法公正。
最后,我认为在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时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
由于新法对诉讼程序和流程做了大量的修改,需要通过广泛宣传
来确保各方能够正确了解并遵守新法规定。
并且,需要加强实践操作,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和完善。
综上所述,我认为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具有保护人民权益、规范司法程序、确保法律公正等多重意义。
在实施时需要注意加强宣传教育和实践操作,使其真正起到实际效果。
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几点建议(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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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几点建议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建议《刑事诉讼法》修改颁行以来,时光已匆匆跨过九个春秋。
九年的时间,虽然人们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尚处于逐渐接纳但并未完全消化,甚至还时有抵触的状态,但《刑事诉讼法》修改带来的新的诉讼理念,却实实在在地冲击着我国的司法体制、执法观念,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学术研究氛围,给我国的法学研究领域注入了少有的民主和自由的空气。
人们在抵触中、争议中、鼓吹中、思辨中逐渐深入地认识了诉讼的原理、权力与权利的本质、定位,由此也发现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暴露出的越来越多的包括理念上、技术上的立法问题,以及与法制现代化要求的差距和与当下现实执法环境与基础的脱离问题。
所以,对现行《刑事诉讼法》进行再修改,无论从现实需要还是理论准备、发展趋势等方面来讲,都是必要和可行的。
囿于水平和篇幅,本文在此只探讨几个具体的立法问题。
一、《刑事诉讼法》第3条之规定(一)存在的问题现行《刑事诉讼法》第3条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1.职能和职权的界定。
关于职能与职权的界定,有不同的表述。
所谓职能,是指“人、事物、机构应有的作用、功能”;所谓职权,是指“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做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利的特殊表现形式”。
对于刑事诉讼职能,学界也有不同的表述,如,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
又如,所谓刑事诉讼职能,是指“诉讼参与者在诉讼中依据各自的权能进行不同诉讼活动的方式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结果”。
再如,刑事诉讼职能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各个诉讼主体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所具有的特定功能和作用”。
尽管对刑事诉讼职能的表述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职能更强调的是某一特定事物的作用和功能,而职权则是在法定的范围对职能最大化实现的方式、手段。
因此,从立法结构和体系上看,第3条的位置仅次于立法的目的和任务,不适于具体划分公、检、法三机关的职权范围。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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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证 明责任 ,明确侦查 、公诉、审判机 关 都有 排除非法 证据的义务 ,并规定 了非 法 证 据排除 的证 明标准等规 则。新增 了 “ 不 得
强 迫 任 何 人 证 实 自 己有 罪 ” 的 规 定 ,从 制 度 上防止和遏制 刑讯逼供等 非法收集证据 的行 为。此外 ,还 完善 了证据 的概念 和种类 ,将 “ 鉴定结论 ”改为 “ 鉴定意见 ” ,增加电子数 据 等证据类型 ;明确 了举证 责任的分配 ,规 定公诉案件 中被告人有罪 的举证责任 由公诉 机关承担 , 自诉案件 中被 告人有罪 的举 证责 任 由自诉 人承 担 ;重新诠 释 了 “ 证据确 实、 充分 ”的证明标准 ;强化 了证人 、鉴定人 出 庭 制度 ,建立 了证人 、鉴定人保护制度等 。 ( 三)完善辩护 制度 修改后 的刑事诉讼法 规定在侦 查阶段可 以委托律师作 为辩护 人, 明确了律师在整个诉
讼过程 中的辩护人地 位;明确辩护 人的执业 责任 是维护犯罪嫌疑 人、被 告人 诉讼权利和 其他合 法权益 ;明确 了不 同诉讼 阶段的执 业 权 利, 扩 大 了律师 阅卷范 围, 明确 了辩 护人 申 请 司法机关调 取证据 的情形 。在实现与律 师 法有效衔接, 明确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保 障措 施的基础上 增加 了辩护人有权 申请回避 和复 议 的 规 定 : 明确 要 求 在 侦 查 、 起 诉 、审 判 和 死刑复核等诉讼各个阶段, 都 要听取律师意见 并附卷 ;建立 了辩护人对 阻碍其依法行 使诉 讼权利 的申诉控告及 处理机制 ;明确辩 护人 和其他所有人均不得作伪证 , 建立了追究辩护 人涉嫌伪 证罪 的特别 办案程序 ;扩 大了法律 援 助在 刑事 诉讼 中 的适用 范 围, 明确 了在侦 查 、审 查起诉 、审判 阶段均提供法 律援助 , 扩大 了指定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 ( 四 )规范强制措施 强制 措施 的正确 适用有利于保 证诉讼程 序 的 顺 利 进 行 ,但 它 与 公 民 的人 身 自 由 息 息 相 关 , 一 旦 滥 用将 侵 犯 公 民 的基 本 人 权 。在 规范强制措施 方面 ,修改后 的刑事诉讼法对 现 有的强制措施作 了较为细 致的修改 :完 善 取保候审 的适 用条件 、保证 人的责任 ;明确 监视居住 的适 用条件 、执行 场所 ,增加 指定 居所监视居住 的权利保 障;完善和细化 逮捕 的适用条件 以及检察机关 审查逮捕 的程 序; 严格 限制采 取强制措施后 不通知家属 的例外 情形等 。 ( 五)规范侦查程序 侦查程序 一直是惩 罚犯 罪与保障人 权两 大诉讼 目标 冲突最直接 的诉讼阶段 。修改后 的刑事诉 讼法重点完 善了讯 问犯罪嫌 疑人 的 程序和 必要的侦查措 施, 同时 ,强化对侦查 措施 的规范和监督 ,防止滥用 。主要 内容包 括 :完善讯 问录音 录像制度 ,明确规定对于 可 能判 处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 的,应 当全程录 音或 者录像 ;规定拘 留后二十 四小时 内应 当 将被拘 留人送看 守所羁押 ,讯 问必须在看 守 所 进 行 ; 规 定 了技 术 侦 查 措 施 、 秘 密 侦 查 、 控制 下交付等特殊 侦查手段 ,并严格其适用 范围和程序等 。 ( 六)完善审判程序 审判是决定被 告人是否构成 犯罪和判 处 刑罚的关键阶 段。修改后 的刑 诉法进一 步完 善了审判程序 中的重要环节 ,主要是 :调整 简易程序适用 范围 ,实行案件 的繁简分 流, 提高诉讼效 率:对第一 审普通程序 中的案卷 移送制度 、开庭前 的准备 程序、与量 刑有关
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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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刑诉法修改意见建议问题背景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正在进行修改,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的需求,我们有必要提出一些意见建议,以期使新修订的《刑诉法》更加完善。
一、适度增加对辩护人权利保护的规定为了确保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受到充分保护,建议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增加以下规定:1.确保辩护人能够充分行使辩护权,包括在所有关键环节提供辩护意见和建议,且不能受到打压或限制。
2.对于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要加强辩护人的参与和监督,避免任意扩大逮捕范围或滥用拘留权限的情况发生。
二、强化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和可靠性要求为了避免非法证据的滥用和误判,建议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加强对证据收集的规定和要求:1.确保证据的合法获取,明文规定警察和侦查机关依法收集证据的权限和程序,严禁非法侦查手段的使用。
2.对于有争议的证据,要求其可靠性经过严格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加强对刑事审判公正性的保障为了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建议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加强以下规定:1.加大对法官独立性和中立性的保护,明确禁止法官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预、利益输送或压力。
2.提高对审判程序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审判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素质和能力符合审判要求。
四、完善被害人权益保护机制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完善以下机制:1.完善被害人保护的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对被害人的保护责任和具体措施,切实解决被害人在诉讼中的权益保护问题。
2.加大对被害人隐私和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防止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再次遭受伤害或感受到恐惧。
五、加强对判决结果的复核机制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建议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加强对判决结果的复核机制:1.加强对刑事判决的复核程序和权威性,确保刑事判决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完善对冤假错案的申诉和再审制度,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以纠正冤错案件,恢复被告人的名誉和权益。
2024年刑事诉讼法修正的具体特点
![2024年刑事诉讼法修正的具体特点](https://img.taocdn.com/s3/m/f6801154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a6.png)
2024年刑事诉讼法修正的具体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强调法律效力和依法审判原则。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审判的法律效力和依法审判原则,强调对审判机关判决的必须执行,确保法律司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证据规则和排除非法证据。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对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明确了在刑事诉讼中,对不合法获取的证据,应当及时排除和取证的规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当事人权益保护。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权益保护的原则,包括被告人的知情权、质证权、辩论权、辩护权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审判公正。
四、创立了涉案财物保全制度。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设了对涉案财物的保全制度,明确了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对涉案财物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确保诉讼的顺利进行。
五、增加了刑事赔偿制度。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和程序,将刑事赔偿制度纳入刑事诉讼法的范围内,保护冤假错案的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加强了对强制措施的监督和制约。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对强制措施的限制和监督,包括对逮捕、羁押、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严格审查和限制,确保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适度性。
七、规范了取证程序和审判程序。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取证程序和审判程序的具体要求,对指控材料的披露、证据的收集、质证和辩论等程序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
总的来说,2024年刑事诉讼法修正的主要特点是加强了对证据规则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完善了刑事诉讼程序,增加了对涉案财物和刑事赔偿的保护等内容,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和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辨证看待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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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 强 制 约 . 障人 权 ” 加 保 的精 神 , 强 了对 公 民人 权 的 增 保 障 . 现 出我 国刑 事诉 讼 法 治 的 进 步 . 志着 我 国刑 体 标
以及 逮捕 拘 留条 例 等 法律 法 规 .并 起 草 了刑事 诉 讼 法 草 案 。 事诉 讼 法 律 制 度 的理 论 研 究 成果 也 不 断 涌 现 . 刑 审 判 独 立 , 罪 推 定 , 告 人 、 护 人 及 被 害 人 的诉 讼 无 被 辩
付 审判 前 的“ 告 人 ” 谓 修 改 为 “ 罪 嫌 疑人 ”将 “ 被 称 犯 . 人
辨
文 谢 佑 平 ◎
一
、
我 国《 事 诉 讼法 》 步 的历 程 刑 进
俯 拾 皆 是 . 权 保 障 彻 底 沦 为 空谈 . “ 民革 命 ” 人 在 全 的疯 狂 浪 潮 中 , 事 诉 讼 法 的 立 法 和理 论 研 究 也 遭 到 重创 。 刑 随着 十 一 届 三 中全 会 的召 开 .我 国 的 民 主法 治 建设 迎 来 了春 天 . 发 展社 会 主义 民主 . 全社 会 主义 法 制 ” “ 健 为 刑事 诉讼 立 法和 理论 研究 的重 新起 步 吹 响 了号角 。 17 9 9年 . 国 首 部 刑 事 诉 讼 法 典 诞 生 . 事 司 法 有 了 我 刑
刑 事 司法 制 度 建设 开 辟 了新 纪 元 。19 年 3月 1 96 7日.
八届 全 国人 大第 四次 会议 通 过 了 《 于 修 改 < 关 中华 人 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决定》修改后 的《 事 诉讼法》 的 , 刑 自 19 9 7年 1月 1日起 实 施 .迄 今 已施 行 1 5年 有 余 。 《 事诉讼法 》 刑 的首 次 修 正 贯 彻 了 “ 展 民 主 , 全 法 发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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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看法
姓名:江晨学号:100402038 班级:10级法学1班
今年我国刑事诉讼法迎来了自1979年制定以来的第二次修改,目前修改草案已对原有条文作出了部分修改和增加,回顾刑诉法发展历程,不难看出这样一条脉络:从单纯注重打击犯罪向兼顾人权保障方向演变。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加强,保障人权已成为我国立法中越来越注重的不可忽略的内容。
这次修改草案中提出了嫌犯近亲属可拒绝出庭作证,对于这个提法,我认为是对于证人作证方面较大的突破,是拟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只限于父母、子女和配偶。
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
其实我国历代以来的刑罚制度中就有“亲亲相隐”原则,“亲亲相隐”即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
当时实行这项制度,是为了维护封建伦常和家族制度,巩固君主专制统治。
现在看来,近亲属拒绝作证与这项原则不谋而合。
我认为法律规范人的行为活动,应当基于对人性的理解和对人的关怀,否则制定出的法律很可能违反人的本性而成为恶法。
亲属、家庭是人类感情的皈依和社会关系的基础。
如果法律为了实现个别正义而不惜伤害亲属之间至真的感情,甚至不惜制裁这种感情,则有违法律保护社会风纪的本意。
如果在家庭关系中,
用法律强迫出卖和揭私,则使人际之间毫无信任的底线。
从现实中出发,不少人甘愿冒险窝藏亲属,帮助其逃亡,如果法律予以制裁,则可能导致全家受刑罚制裁的惨痛后果。
从犯罪学上讲,亲属间的背叛极可能导致犯罪分子心灵绝望,而一个充满信任和温情的家庭更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最终改造。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不仅要强调对犯罪的惩罚,更要注重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特别是亲情的关怀比一味的以惩罚为目的的制裁更能让他们自觉地接受教育和改造,从而才能有从新做人的勇气,重新为社会做贡献。
但是如果规定近亲属可以拒绝作证是否与包庇窝藏罪相矛盾也是我们刑诉立法应当考虑的问题,近亲属可拒绝出庭作证并不代表当其积极地、故意地作假证来包庇被告人时也不受到法律追究,因为其已经超越了法律赋予其权利的范围。
所以法律有必要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如只限定于父母、子女和配偶;可拒绝作证的犯罪种类,如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除外;可拒绝作证的层次,如拒绝出庭作证、包庇、窝藏、作伪证、甚至是共同犯罪,刑法应当有明确的限制规定。
法律应当从既有利于打击犯罪又不损害亲情的情况下制裁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所以我认为对于刑诉法草案中的近亲属可拒绝作证制度的增设,总的来说是保障人权与最基本的家庭亲情的有利对策,应该通过合理的完善在我们的刑诉法修改中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