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店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细则最新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细则最新为了规范门店员工的行为,维护门店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门店的形象和声誉,制定了以下门店规章制度惩罚细则,凡是违反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第一条迟到早退1、员工迟到未经允许的,每次扣除当天工资5%;2、员工早退未经允许的,每次扣除当天工资10%。
第二条私自离职员工未按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门店负责人,私自离职的,将被列入门店黑名单,以后不再录用。
第三条擅自调休员工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请假或擅自调休的,每次扣除当天工资50元。
第四条擅自离岗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导致工作任务无法顺利完成的,每次扣除当天工资10%。
第五条辱骂他人员工在工作中辱骂他人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的,每次扣除当天工资20元,并视情况给予提出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六条涂改销售数据员工擅自涂改门店销售数据,造成财务损失的,将取消其当月绩效奖金,并给予口头警告;若情节严重,将直接开除。
第七条盗窃门店物品员工盗窃门店物品的,将立即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违规吸烟员工在禁烟区域吸烟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扣除当天工资10元,第三次开除。
第九条违规饮酒员工在工作时间或上班期间饮酒的,第一次扣除当天工资10元,第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开除。
第十条私自借用门店资产员工未经许可私自借用门店资产的,需返还相应物品并赔偿,若造成损失,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纪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的,将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处理,甚至开除。
第十二条拒不执行职务员工拒绝执行领导合理的工作任务和命令的,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开除。
以上门店规章制度惩罚细则为门店全体员工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门店将严格执行制度,维护门店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发展。
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门店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合一场所处罚标准

三合一场所处罚标准三合一场所是指集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和娱乐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消费场所。
这种三合一场所在我国的城市中越来越常见,在方便了消费者的同时也给相关管理部门带来了一定的管理难度。
为了规范三合一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应制定一套相应的罚则。
一、餐饮服务违规处罚标准1.未按规定制作、经营食品安全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2.使用过期、变质食材经营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停业整顿三个月;3.未按规定配备健康证的厨师、服务员等从业人员,一次性处罚款2000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备健康证;4.在餐饮场所内摆放废弃物、老鼠、苍蝇等致使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一次性处罚款2000元,并限期整改;5.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一次性罚款50000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商业零售违规处罚标准1.销售过期食品、不合格产品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责令下架;2.未按规定摆放标价标签的商品,一次性处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3.销售伪劣商品、假冒名牌产品的,一次性罚款10000元,并责令下架,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4.未发放购物小票或者发票的,一次性处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5.未按规定配备身份证明的市场监管人员的,一次性处罚款500元,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备。
三、娱乐休闲违规处罚标准1.地下室、阁楼等未经审批擅自改造为娱乐场所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0元,并责令关闭;2.违规出售成人用品、色情书刊等非法物品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责令下架;3.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一次性处罚款10000元,并限期整改;4.在娱乐场所内提供未经审批的涉黄、赌博等违法活动的,一次性罚款50000元,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5.未按规定配备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的,一次性处罚款5000元,并限期整改。
以上仅为三合一场所违规的一些常见情况和处罚标准,相关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加盟商管理制度范文(2篇)

加盟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盟商的管理行为,维护加盟商的利益,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盟商是指与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并获得加盟资格的商户,享有公司授予的加盟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加盟商,具体执行事宜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
第四条加盟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要求,发扬公司文化,共同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第五条加盟商必须严守商业机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标权益,不得将公司的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外部人员或机构。
第六条加盟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提高经营管理能力,改进服务质量。
第七条加盟商有权根据加盟合同和公司章程享受公司提供的各种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使用权、产品供应权、市场推广权等。
第八条加盟商必须按照公司的经营要求和管理规定,遵守加盟合同,并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章加盟商的权益和义务第九条加盟商有权享受公司授予的加盟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一)使用公司品牌和商标;(二)采购公司的产品,并享受优惠价;(三)参与公司的市场推广活动,并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支持;(四)参与公司举办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第十条加盟商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加盟合同和公司章程,按时交纳相关费用;(二)保持店面整洁,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三)严格按照公司的经营要求和标准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种类、价格和规格;(四)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促销活动;(五)及时汇报经营情况和问题,接受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加盟商须自行承担因自身违约、违法行为导致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公司的损失、承担违法违规的处罚。
第十二条加盟商享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可以向公司管理部门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有权接受公司的回复和解释。
第三章加盟商的管理第十三条加盟商应向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及经营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四条加盟商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和推广活动,根据公司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加盟店规章制度范文(四篇)

加盟店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加盟店的管理,维护加盟店的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加盟店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加盟合同等文件,旨在明确加盟店与加盟总部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规范加盟店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盟店成员,包括店长、员工等。
第三条保密义务加盟店成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义务,保守与加盟活动相关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以免给加盟总部的正常运营造成危害。
第二章加盟店的成立与解散第四条加盟店成立条件1. 加盟店应符合加盟总部的相关要求,如资金、场地、设备等。
2. 加盟店应签订正式的加盟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付款。
第五条加盟店的解散1. 加盟店如违反加盟合同约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加盟总部有权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加盟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加盟店如自愿解散,应提前向加盟总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加盟总部审核同意后,解除加盟合同。
第三章加盟店的管理第六条加盟店的经营1. 加盟店应按照加盟总部的经营指导方针,合理安排店铺的经营工作。
2. 加盟店应按照加盟总部的要求,保持店内的清洁卫生,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3. 加盟店应按照加盟总部的要求,保证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售后服务1. 加盟店应积极配合加盟总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问题。
2. 加盟店应按照加盟总部的要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保护品牌形象。
第八条营销活动1. 加盟店应按照加盟总部的要求,积极参与各项营销活动,推广产品和品牌。
2. 加盟店应按照加盟总部的要求,创新营销方式,提高销售额和客户满意度。
第四章加盟店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加盟店的权利1. 加盟店有权享有加盟总部提供的品牌知识产权和经营指导。
2. 加盟店有权按照加盟合同约定的方式经营。
3. 加盟店有权按照加盟总部的要求参与各项培训和活动。
第十条加盟店的义务1. 加盟店应全面履行加盟合同约定的经营义务。
总部处罚加盟店罚款制度模板

总部处罚加盟店罚款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的加盟店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司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罚款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对加盟店进行违规行为的处罚,包括未经授权使用公司商标、违反合同约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第三条我公司对加盟店的处罚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加盟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我公司对加盟店的处罚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加盟资格、解除合同等。
二、罚款标准第五条加盟店未经授权使用公司商标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首次违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二)第二次违规:罚款人民币20,000元;(三)第三次及以上违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并暂停加盟资格。
第六条加盟店违反合同约定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首次违规:罚款人民币5,000元;(二)第二次违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三)第三次及以上违规: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暂停加盟资格。
第七条加盟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罚款:(一)首次违规:罚款人民币20,000元;(二)第二次违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并暂停加盟资格;(三)第三次及以上违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解除合同。
三、处罚程序第八条我公司发现加盟店有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经核实确认加盟店有违规行为的,我公司应当向加盟店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违规事实、证据及处罚标准。
第十条加盟店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一条我公司收到申诉后,应当对申诉情况进行复核,并在收到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二条加盟店对处罚决定无异议的,应当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第十三条我公司应当对加盟店的处罚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公布。
四、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我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餐饮行业罚款规章制度

餐饮行业罚款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餐饮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规章。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适用于餐饮企业及相关经营者。
三、违规行为及罚款规定1.擅自销售过期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一经查实,罚款1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
2.未按要求配备急救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设备,一经查实,罚款5000元,并限期整改。
3.违反卫生要求,洗碗筷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储存条件不规范,一经查实,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4.无合法营业许可证经营,一经查实,罚款20000元,并责令关停整顿。
5.乱收费、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一经查实,罚款5000元,并通报曝光。
6.未经卫生部门检验合格,擅自使用添加剂,一经查实,罚款100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
7.公共食品安全事件造成重大影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重罚。
8.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罚。
四、罚款程序1.相关部门接到投诉或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
2.调查取证完毕后,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建议罚款金额。
3.根据调查报告,相关部门审核罚款金额,出具行政处罚通知书。
4.罚款通知书送达后,被处罚方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否则将继续追究法律责任。
五、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随时进行处理,并对合规企业给予奖励。
六、附则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以上为餐饮行业罚款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愿所有餐饮企业遵守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共同营造健康的就餐环境。
对加盟店的奖罚制度

对加盟店的奖罚制度1. 业绩奖励:- 设定月度、季度、年度销售目标,达成目标的加盟店可获得现金奖励或折扣优惠。
- 对于连续三个月业绩增长的加盟店,提供额外的奖励。
2. 客户满意度奖励:- 通过顾客反馈和评价系统,对顾客满意度高的加盟店实施奖励机制。
- 定期评选“最佳服务加盟店”,给予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 创新奖励:- 鼓励加盟店提出创新的营销策略或产品改进建议,一旦被采纳,给予奖励。
- 对于成功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创新举措,提供额外的奖励。
4. 培训与认证奖励:- 完成公司规定的培训课程并取得认证的加盟店,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 定期举办技能竞赛,对表现突出的加盟店给予奖励。
5. 合规性奖励:- 对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规行为的加盟店实施奖励。
- 对于在合规性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加盟店,提供奖励以示鼓励。
6. 惩罚机制:- 对于未达到业绩目标的加盟店,实施业绩改进计划,并在连续未达标的情况下,逐步增加惩罚力度。
-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加盟店,根据违规的严重程度,实施警告、罚款或终止合作等惩罚措施。
7. 质量控制惩罚:- 对于产品或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加盟店,实施质量改进计划,并在问题持续存在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8. 客户投诉处理:- 对于客户投诉处理不当或不及时的加盟店,实施惩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业务限制等。
9. 退出机制:- 对于长期表现不佳或严重违反合同条款的加盟店,实施退出机制,包括终止合作并收回品牌使用权。
10. 透明度与公正性:- 奖罚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加盟店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评估和奖惩。
11. 反馈与申诉机制:- 建立有效的反馈和申诉机制,确保加盟店对奖罚结果有异议时,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12. 持续改进:- 定期回顾和更新奖罚制度,确保其与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保持一致,同时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通过这些奖罚制度,可以激励加盟店提高业绩、提升服务质量,同时确保品牌的整体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加盟店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加盟店违规行为处罚办法(一)、目的为保证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分部(以下简称区域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各加盟店工作质量,减少经营中违规和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此处罚办法,用以约束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杜绝违规行为。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分部下辖各加盟店。
(三)、制度内容1、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表:2、规定所涉及的处罚概念:(1)、警告:对当事人或加盟店提出书面警告,并下整改通知书,首次警告不处以罚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2)、通报批评:在体系内对当事人或加盟店予以通报批评,季度内累计两次将累加至严重警告;(3)、严重警告:在体系内及外网对当事人或加盟店予以严重警告;(4)、除名: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5)、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违反《CENTURY 21加盟特许经营合同》中第7.4.5款-职业道德标准及其他有损商业道德的行为;3、以上所规定均为最低处罚办法,情节严重且造成区域分部或加盟店损失的,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4、由于违规行为造成区域分部损失的,区域分部将予以追缴,对于无法追缴的损失由责任加盟店承担。
5、涉及到加盟店及个人的各项罚款,均应在接到区域《处罚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汇至区域分部指定账户(个人罚款由加盟店代收,加盟店负有连带责任),并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区域,无故拖延者将在原罚款基础上增加100元/天的滞纳金。
逾期拒绝缴纳者将按照《CENTURY21加盟特许经营合同》中保证金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并在区域内进行通报批评。
6、上述所有罚款,除媒体曝光所缴的罚款将平均分配至区域内其他正常营业的加盟店外,其余款项都将统一转入区域年度活动基金账户,用作区域组织的各加盟店活动经费,区域每季度将在加盟店支持中心公布账户变动明细,并在每次活动完成后,公布活动所用费用明细。
加盟店管理规章制度

加盟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盟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品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加盟店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加盟店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规章制度,恪守诚信原则,勇担社会责任,维护品牌形象。
第三条加盟店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加盟店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确保加盟店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四条加盟店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加盟店管理制度,明确权责,规范运作,提升绩效。
第五条加盟店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本规章制度,并向全体加盟店公布。
第二章加盟店入驻第六条加盟店须具备法定经营资质,获得相关许可证件,符合品牌要求。
第七条加盟店须遵守品牌形象规划,装修风格、店内陈设等需符合品牌标准。
第八条加盟店如需更改店面装修、品牌LOGO等,需提前向加盟店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批准。
第九条加盟店须按照品牌形象规定摆放品牌宣传物料,保持店面整洁,定期清洗。
第十条加盟店需定期参加品牌组织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竞争能力。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十一条加盟店应保证所售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产品。
第十二条加盟店应严格遵守价格标准,不得擅自调整产品售价,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三条加盟店应按照品牌规定的服务流程,提供规范服务,尊重客户,解决客户问题。
第十四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定期报送经营情况,保证经营数据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加盟店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六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提升员工技能,培养员工团队意识,增强员工凝聚力。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安全,防范生产事故。
第十八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依法经营。
第十九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意识,降低环境污染。
第二十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自救能力。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加盟商处罚协议书范本

加盟商处罚协议书范本甲方(特许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特许经营权,乙方愿意成为甲方的加盟商,按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标准进行经营活动。
为确保双方的权益,特制定以下处罚协议书。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乙方在违反特许经营协议条款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以维护甲方的品牌声誉和市场秩序。
二、处罚条款1. 乙方若违反甲方的经营规范、管理规定或未按照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进行经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书面警告。
2. 若乙方在收到书面警告后仍未改正,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至_______元。
3. 若乙方违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进行其他侵权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向乙方索赔相应的损失。
4. 若乙方连续三次违反本协议或严重违反甲方的经营规范,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特许经营关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
三、处罚程序1. 甲方在发现乙方违反协议条款时,应首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明确指出违反的具体条款和要求乙方改正的期限。
2. 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或改正不彻底,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 乙方对甲方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诉。
甲方应在收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其他事项1. 本协议作为双方特许经营合同的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签订任何合同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连锁便利店门店管理奖惩制度

连锁便利店门店管理奖惩制度第一条、 AA贸易连锁有限公司是连锁经营备案企业,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加盟合同》而定。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总部对门店的管理与服务,调动门点的积极性,确保《加盟合同》和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效地实施,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保持AA的良好商誉,从而提高门点的竞争力,为门店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条例由总部营运部等有关管理人员检查、监督执行。
第四条、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门点由公司给予表所,通报表扬,物质奖励并由公司备案。
1、能有带头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务,在门点中做出模范作用,成绩显著的;2、门店经营管理好,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方,有利于促进总部工作和门店经营管理,并被公司采纳推广的。
3、服务质量好,经济效益高,受到上级表彰,消费者称赞,被评为形象店的。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门店分别处以书面警告并罚款,通报批语以至取消加盟资格, 1个月内有口头警告3次以上的店员工罚款30元。
一、门店容店貌方面:1、地面、入口、墙壁、仓库等地方有垃圾、污渍的,门口乱堆放纸箱等杂物,门面乱张贴海报的(口头警告1次)2、商品、货架、橱窗、光管、天花、风扇、空调、微波炉、蒸包机、热狗机、串串烧机、冰箱等设施设备有积尘、不洁净、灯光不够充足明亮的(口头警告1次)。
3、未经总部同意,店铺门口5米以内的地方出租给他人使用的(罚款200元)4、熟食台、熟用品不干净、不卫生、乱扔乱放的,收银台乱放私人物品和物料的(口头警告1次)5、商品陈列混乱,货架顶部乱堆放商品,商品陈列不足,堆头乱堆乱放的、货架不够丰满(口头警告1次)6、POP海报、飘旗破损、脱落、褪色、残旧的:不按规定挂飘旗,张贴海报、特价牌。
(申戒1次)7、使用非AA购物袋,包括在收银台附近范围内摆放任何其它非AA购物袋的(记过1次)。
8、不按时开启招牌灯箱的。
24小时门店18:30——7:00 18小时门店:19:30——24:00(记过1次)二、员工服务方面:1、上班时间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不按规定佩戴工卡的(申戒1次)2、仪容仪表不整洁,穿着奇装异服,影响员工整体形象的(申戒1次)3、在营业场所内嘻闹,吃零食,吸烟,饮酒,看书报,聚众闲坐、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怠慢顾客;举止仪态不文明的(申戒1次)4、不好,刁难顾客,与顾客争吵,经调查属实的(警告1次)5、收银员不唱收唱付,坐着收银;员工无三声服务以及相关礼貌用语(口头警告1次)6、未按门点营业需求配置员工,24小时店6人以上,非24小时店4人以上;而导致工作无正常开展的(警告1次,严重者取消加盟资格)7、参加总部培训不合格的,经再培训仍无合格的(辞退该员工)8、未经总部同意,擅自取消服务项目的(记过1次)一、商品、促销管理方面:1、售过期变质商品。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正文:----------------------------------------------------------------------------------------------------------------------------------------------------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5号2004年12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六条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当事人第七条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四)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六)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加盟门店奖罚制度

加盟门店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加盟门店的经营行为,确保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促进公司与加盟伙伴的共同发展。
2. 加盟门店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奖罚措施。
二、奖励机制
1. 业绩奖励:根据加盟门店的季度或年度业绩,公司将给予表现优异的门店一定比例的奖励。
2. 服务表彰:对于顾客满意度高、服务口碑好的门店,公司将给予表彰,并在公司内部及外部宣传中予以突出展示。
3. 创新激励:鼓励加盟门店在产品、服务、营销等方面进行创新,对于有显著成效的创新项目,公司将给予资金或资源支持。
三、惩罚措施
1. 违规经营: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如擅自更改产品价格、降低服务质量等行为,公司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将处以罚款。
2. 品牌形象损害:加盟门店若因不当行为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将根据损害程度处以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3. 合同违约:未按照加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逾期支付加盟费、管理费等,公司将按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公司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并通知相关加盟门店。
2. 加盟门店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最终解释权。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加盟商处罚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品牌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乙方有意向加盟该品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违反《加盟商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所应承担的处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3. 《加盟商管理协议》二、处罚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 过错责任原则3.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三、处罚范围1. 违反《加盟商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2. 侵犯甲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4. 严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协议规定的行为。
四、处罚方式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罚款:对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3. 暂停营业:对严重违规行为,暂停加盟店营业,直至违规行为得到纠正;4. 解除加盟合同:对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加盟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其他处罚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合理、合法的处罚措施。
五、处罚程序1. 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规行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解释和证明材料;2.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调查结果,确定处罚方式和金额;3. 甲方将处罚决定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4.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或采取其他处罚措施,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
加盟店规章制度范文(3篇)

加盟店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提高加盟店的经营效益,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盟店的员工,包括加盟店所有者、店长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加盟店所有者是加盟店的直接管理者和负责人,店长是责任分工的执行者,普通员工是加盟店的基础工作人员。
第四条加盟店所有者、店长和普通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接受加盟店的管辖和领导。
第五条加盟店所有者、店长和普通员工应当共同努力,为加盟店的发展做出贡献,维护加盟店的形象。
第六条加盟店所有者、店长和普通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七条加盟店所有者、店长和普通员工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加盟店的需求。
第二章加盟店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加盟店所有者有权制定加盟店的经营方针、政策和发展计划,决定加盟店的组织架构和工作分工。
第九条加盟店所有者有权监督和检查店长和普通员工的工作情况,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条加盟店所有者有义务为店长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店长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加盟店所有者有义务维护加盟店的品牌形象,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加盟店所有者有义务向加盟商提供正式的加盟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保障加盟商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加盟店所有者有义务向加盟商提供持续的市场支持和宣传推广,共同推动加盟店的发展。
第三章店长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店长有权根据加盟店所有者的指示组织和安排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监督和指导普通员工的工作。
第十五条店长有权监督和检查普通员工的工作情况,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有权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店长有权向加盟店所有者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反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店长有义务保障普通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措施方案

门店规章制度惩罚措施方案一、总则为规范门店员工的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门店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惩罚措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惩罚1.迟到早退员工若有迟到早退的行为,第一次将扣除当天工资的5%,第二次将扣除当天工资的10%,第三次将扣除当天工资的20%,以此类推。
严重者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除工资、降级处理。
2.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工作岗位或加班员工未经允许擅自改变工作岗位或者擅自加班的将进行严肃批评,情节严重者将受到扣除当天工资或者停职处理。
3.不遵守门店规章制度员工不遵守门店规章制度的,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连续违规者将进行降职处理。
4.擅自接受礼物或贿赂员工擅自接受顾客礼物或贿赂的,将立即停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5.恶意破坏门店设备或物品员工恶意破坏门店设备或物品的,将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并进行停职处理。
6.泄露企业机密员工泄露企业机密的,将立即开除,并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处理,并立即开除。
8.其他违规行为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上诉流程员工对门店规章制度的处罚不服,可向人事部门提出上诉。
人事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裁决。
四、免责条款1.员工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的,门店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门店不承担责任。
2.员工对门店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门店将对员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门店有权披露员工信息。
五、其他事项本惩罚措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门店将依法、依规执行此方案,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以上就是门店规章制度惩罚措施方案,希望员工们遵守规章制度,以良好的工作态度为门店发展做出贡献。
加盟连锁店管理办法加盟店

加盟连锁店管理办法加盟店加盟连锁店管理办法加盟店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加盟连锁店的管理,保护加盟店的合法权益,维护加盟连锁店品牌形象,促进加盟连锁店稳健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加盟条件1. 申请加盟的个体经营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必须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
2. 申请加盟的个体经营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应当具备稳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记录。
3. 申请加盟的个体经营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得行业相关部门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
第三章营运策略1. 加盟连锁店必须遵守总部的营运策略、经营理念和品牌形象。
2. 加盟连锁店必须制定自己的营运计划,定期向总部报告执行情况。
如遇突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总部并妥善处理。
3. 加盟连锁店应当根据当地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产品、价格、服务等策略,以适应市场需求。
第四章经营管理1. 加盟连锁店必须按照总部的规定标准化经营和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加盟连锁店应当制订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3. 加盟连锁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专业知识。
第五章费用管理1. 加盟连锁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缴纳加盟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 加盟连锁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采购物料,确保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协调性。
3. 加盟连锁店应当按照总部要求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六章违约责任1. 加盟连锁店不得有以下行为:擅自改动品牌形象、产品质量、服务标准等内容;违反经营管理规定、未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等行为。
2. 加盟连锁店违反上述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总部视情况赋予警告、停业整顿、解除合约等处罚措施。
3. 加盟连锁店因自身原因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等情况,由加盟连锁店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七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加盟合同;2. 经营计划书;3. 财务报表;4. 培训纪录表;5. 其他相关文件。
加盟店监管规章制度

加盟店监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加盟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加盟品牌的声誉和利益,加强对加盟店的监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加盟店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加盟合同,保证加盟店的正常经营。
第三条加盟店应当主动配合总部的管理,如实提供所需的经营数据和信息。
第四条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产品、服务、价格等。
第五条加盟店应当保护加盟品牌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其它加盟店或竞争品牌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加盟店经营者须合法登记,遵守税收法规和劳动法规,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制定的规定,定期开展产品培训和服务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
第八条加盟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加盟店应当定期向总部汇报经营情况和业绩,定期参加总部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十条加盟店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增加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质量监控第十一条加盟店应当保证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产品的来源、原料、生产工艺等进行严格把控。
第十二条加盟店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总部规定。
第十三条加盟店应当定期对店铺进行卫生检查和设备维护,保证店铺环境的整洁和良好的经营状态。
第四章品牌形象第十四条加盟店应当积极宣传加盟品牌的形象,确保店铺的装修和标识符合总部的形象要求。
第十五条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规范产品陈列和促销活动,增强品牌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第十六条加盟店应当遵守总部的市场宣传规定,不得擅自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性宣传。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加盟店如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总部,接受总部的处理和指导。
第十八条加盟店如发现有关法律法规不合规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加盟店如因违规行为导致损失,应当负起相应的责任,赔偿受损方的损失。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加盟店,总部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加盟商处罚协议书模板

加盟商处罚协议书模板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加盟协议书》,乙方作为甲方的加盟商,按照协议约定在指定区域内经营甲方品牌。
现因乙方违反了《加盟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违反协议的行为及其处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处罚原因乙方因违反《加盟协议书》第____条的规定,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处罚措施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反协议的行为,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2.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行为或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a. 暂停乙方的加盟权,直至乙方纠正行为并支付违约金;b. 终止《加盟协议书》,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c. 将乙方的违约行为向相关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报告,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处罚执行1.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支付违约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后,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若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天内未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1.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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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分部(以下简称区域分部)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提高各加盟店工作质量,减少经营中违规和错误的发生,特制定此处罚办法,用以约束加盟店的日常经营,杜绝违规行为。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21世纪不动产武汉区域分部下辖各加盟店。
(三)、制度内容
1、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一览表:
2、规定所涉及的处罚概念:
(1)、警告:对当事人或加盟店提出书面警告,并下整改通知书,首次警告不处以罚款,如拒不整改或再次违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罚
款;
(2)、通报批评:在体系内对当事人或加盟店予以通报批评,季度内累计两次将累加至严重警告;
(3)、严重警告:在体系内及外网对当事人或加盟店予以严重警告;
(4)、除名: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
(5)、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包括但不限于违反《CENTURY 21加盟特许经营合同》中第7.4.5款-职业道德标准及其他有损商业道德的行为;
3、以上所规定均为最低处罚办法,情节严重且造成区域分部或加盟店损失
的,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
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4、由于违规行为造成区域分部损失的,区域分部将予以追缴,对于无法追
缴的损失由责任加盟店承担。
5、涉及到加盟店及个人的各项罚款,均应在接到区域《处罚通知书》之日
起三日内汇至区域分部指定账户(个人罚款由加盟店代收,加盟店负有
连带责任),并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区域,无故拖延者将在原罚款基础上
增加100元/天的滞纳金。
逾期拒绝缴纳者将按照《CENTURY21加盟特
许经营合同》中保证金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并在区域内进行通报批评。
6、上述所有罚款,除媒体曝光所缴的罚款将平均分配至区域内其他正常营
业的加盟店外,其余款项都将统一转入区域年度活动基金账户,用作区
域组织的各加盟店活动经费,区域每季度将在加盟店支持中心公布账户
变动明细,并在每次活动完成后,公布活动所用费用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