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k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租赁物已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建
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
工许可证》、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含消防验收)等尚在办
理中。
2、甲方承诺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交付租赁物及
相关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
1、租赁物名称:
2、租赁物位置:
3、租赁物建设方:
4、租赁物面积:
5、主要配套设施:
二、租赁物用途
三、租赁物使用主体
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含乙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其它参股公司以及与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有业务上的合作关系,向乙方交纳使用费而有偿使用该租赁的公司)作为经营使用(办学)。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拾年。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提前一年续约。
五、租赁费用
1、免租期:免租期为1年,(从房屋证照齐全并通水、电之日算起),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费用(含房屋租金及物业费):房屋租赁期间,每年的租金为:第一年为免租期;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肆佰万元(¥400万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500万元);从第四年起每年的租金为在上一年度的租金基础上递增5%(即第四年为525万元),以此类推,直到合同期满。十年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垃圾转运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付款方式
1、租金支付:第一年为免租期,租金第二年季付(第一季度租金放在第二季度末一次性付);第三年起半年付。房租税金分摊(甲方70%,乙方30%)。
乙方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乙方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乙方的银行户名:
甲方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甲方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甲方的银行开户名:
2、保证金支付
保证金金额为40 万元。待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期满后,在甲方确认无意外损失后无息归还乙方。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在一个月内返还乙方。
保证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一周内付十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付十万元,余款和首次房屋租金一起交。
七、租赁房屋的交接和维护
1、交接: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交接(标准见附件)。
2、维护:
(1)房屋的维修:由甲方根据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房屋的维修并承担费用。
(2)主要配套设施的保养:法定的常规保养由甲方承担并承担费用。因乙方的不当使用和人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承担。
八、甲乙双方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的水费、电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2、如中途国家或政府需要拆迁征用此房屋,甲方需提前6个月
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政府补偿谈判,并取得甲乙双方相应的政府补偿,乙方必须在6个月内把房屋腾空。
3、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财产及设施,保证甲方房屋及设施完好无损;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改变房屋结构及违规装修,如乙方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及室内装修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租赁合同终止时,乙方所维修、装璜、改造或增加搭建后的一切财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一律不得拆除。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产及土地作抵押担保或转借他人。乙方的装修按“来修去丢”的原则,合同终止时完整无偿移交甲方,乙方有权带走可移动的设备和财产(包括中央空调、主机、风机、盘管、厨房设备等),以详细清单为准。但不能对不能带走的东西予以损坏。
4、承租期间,外部人员干扰乙方正常营业,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予以解决。若因甲方处置不力而造成乙方停业,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5、乙方经营需要甲方提供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甲方对乙方在承租期内的装修等改造费用不予补偿。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1年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赁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违约金。
8、甲方在该物业楼与湖南湘江新区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在该合同乙方使用面积内,以合同为准,且继续有效。
9、乙方装修的二次消防验收,若因甲方房屋主体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应由甲方承担整改责任及费用。甲方负责水电等附属设施的入户;甲方负责园区围墙建设、园区绿化和园区场地平整并承担费用。
10、乙方在租赁期内(含免租期)应注意防火防盗,如由乙方的任何原因造成的火灾、盗窃损失等一切后果,甲方概不负责。另乙方在承租期间(含免租期)发生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一切责任和后果,甲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双方不能协商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随意损坏设施和违规装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出租房屋整体转租第三人的(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除外);
(3)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借、进行抵押担保或有损甲方物权权利的行为。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不能协商解除合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出租房屋3个月以上;
(2)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鉴于条款迟延租赁物及证书两个月,免租期延长为十八个月,
2、乙方迟延交付租金,
3、乙方损坏租赁物或有损甲方的物权权利的(如擅自转租、出借、抵押等),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不超过实际损失120%的损失赔偿。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除按定金罚则处罚外,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实际损失120%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长沙市仲裁委申请裁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承诺:
(1)夜间经营坚决抵制大声喧哗等扰民活动;
(2)不占道经营以及人行道边进行烧烤作业;
(3)夜间经营结束,立即进行卫生保洁,保持室外场地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