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招标代理公司考察情况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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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执业行为,根据《龙游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考核办法》(龙监管办【2017】2号),县监管办、县交易中心对各招标代理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招标代理综合考核得分情况:
序号机构名称总分名次
1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2.971
2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92.402
3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2.103
4浙江泰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0.934
5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90.385
6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9.356
7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89.337
8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89.008
9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8.409
10衢州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7.7010
11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7.5011
12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7.1212
13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6.1013
14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5.5314
15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5.3315
16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4.4316
17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83.5017
18衢州公信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83.2518
19衢州港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9.8019
20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76.2520
21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9.0321
22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7.5022
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考核情况:
以下9家招标代理机构连续二个月以上未报送工作人员缴纳社保情况,根据考核办法第24条规定,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度不得在本县范围内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1、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中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4、衢州建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浙江双圆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各招标代理机构对考核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2月2日12时前反馈至县监管办业务科,逾期视为对考核情况无异议。
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年*月*日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扬建工[2009]26号)文件要求,市招标办、招投标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的范围:我市招标代理机构中5家甲级企业,9家乙级企业,两家暂定级企业,以及4家外地驻扬企业,共20家代理机构。
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本次检查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扬建招办[2017] 6号、扬建招协[2017] 5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从受检单位中,以随机摇号抽取人员(有较强业务能力,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加入本次检查小组的方式,在各代理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市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了互查和抽查活动,主要从办公场所、人员配备和管理、企业体制建设、档案管理、市场行为、业主和监管部门意见及网络信息维护等方面,通过询问、听取汇报、随机抽查、互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检查。
二、总体评价
1、机构建设均有提高。我市现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均为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齐全,机构体制均符合法定要求和法定形式,与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及有形市场脱钩,未发现存在隶属和经济利益关系;专职人员达到了相应标准条件,用工合同签订基本规范,社会保险证明基本齐全,各项条件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的要求。
2、软、硬件满足工作需求。在较完善的机构体制基础上,各单位普遍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档案、财务、人事、诚信等制度,招标代理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的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部分代理机构已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执业特点,经营理念,管理方法,服务水平大大提高。
3、市场操作行为进一步规范。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进场交易,组织招投标活动。项目登记、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书面报告、异议和投诉的处理等均符合基本程序。
4、代理行业行为作用凸现。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委托作为建筑市场承发包交易的组织方,在提高项目招投标工作质量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从业过程中,发挥专业优势,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有效进行,充分发挥了其在市场主体各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档案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多数代理机构的项目档案管理情况与往年相比进步明显,但仍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部分代理机构的档案无专人保管或档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管理经验,未能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本次抽查档案中存在个别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全导致开标结束后的资料空缺;部分单位存在合同未盖章签字、评标报告不全、资料遗失;个别单位档案不装订或刻盘、顺序紊乱等现象,不能准确、完整的体现招投标全过程。望各单位针对上述情况,主动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培养。
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归档资料中,个别项目的前期手续不完整,先行进入招投标程序;招标相关文件的签字环节存在少签、漏签、乱签现象;仍有招标文件的编制不够规范,自行设定的招标文件条款不够严谨;合同条款缺项、漏项,前后不一致、表述不清,存在歧义等问题,造成招投标过程中投诉增多;“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因代理机构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工程规模、投资总额不明确,发包内容、公告内容前后矛盾有歧义,存在违法违规条款、合同估算价等关键内容填写错误被管理员多次退回;部分单位缺少与招标人沟通协定的相应书面往来资料,难以完整反映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代理项目的真实过程等。
3、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仍需进一步培养和锻炼。一是少数企业因代理项目零星,从业人员得不到锻炼,业务流程生疏,造成实务操作能力低下等问题。二是部分从业人员不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编制程序性材料,导致在系统填报工作中“退回”现象增多,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所下降。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制造商技术特点等方面难以提出恰如其分的咨询建议,未能有效提高招标代理的服务深度和技术“含金量”。
4、行业自律仍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项目减少,行业竞争加剧,少数企业面临生存压力,低价竞争,降低服务质量,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各代理机构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为委托方提供优质优价的中介服务。
四、检查、评价结果
综合各单位的行业行为和服务质量及本次检查的结果来看,我市招标代理机构总体情况较好,为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按照《通知》要求,现公式如下:
本次检查情况
对检查情况较好的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给予通报表彰。
本次检查考评无不合格单位,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表),望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代理行为,杜绝和减少工作质量上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