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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地理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2多万平方公里,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西藏自治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下辖1个地级市,6个地区(那曲地区、昌都地区、林芝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阿里地区);拉萨市下辖有一个城关区、1个县级市(日喀则市)和71个县。西藏自治区首府为拉萨市,第二大城市为日喀则。
藏族是西藏自治区的主体民族,全国约有二分之一的藏族人口居住在西藏自治区,其余主要分布在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 藏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藏民族是公元7世纪由吐蕃王朝统一青藏高原许多部落后发展而成的。由于藏族一直生活繁衍在青藏高原上,因此青藏高原的大部分被称为藏族地区。除藏族居民外,目前在西藏自治区还有汉族、回族、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怒族、独龙族以及僜人、夏尔巴人居民世代居住。其他民族人口主要是来自国内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西藏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