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考试重点
保险学复习重点(word文档良心出品)

保险学复习提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掌握风险的概念、特征和性质1.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的特征和性质:(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
虽然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
(2)损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4)可预测性:就风险总体而言,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统计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化不确定为确定。
(5)发展性:人类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1)风险因素概念: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分类:①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②道德风险因素(侧重人的恶意行为)③心理风险因素(侧重人的疏忽行为)实质风险因素与人无关,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后两者合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概念: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绝对。
判断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3)损失概念: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类:①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二、理解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的意义1.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态风险静态③风险与动态风险的差别:a损失与否不同;b影响范围不同;c发生特点不同;d性质含量不同。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②投机风险③其区别在于:a有无规律性;b损失影响范围不同;c损失导致后果不同(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①财产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用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2.意义: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风险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损害是大不相同的。
皖西学院保险学期末考试重点

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任何事件。
2.逆选择:保险购买者运用优越的信息优势以获取更低价格上的保险产品的意图和行为。
3.道德风险:指个人在得到保险之后改变日常行为的一种倾向。
4.保险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要约: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意思表示。
保险合同的要约通常由投保人提出。
6.保险市场:广义上是指保险商品交换的关系总和;狭义上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场所。
7.保险中介: 指介于保险经营机构之间或保险经营机构与投保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销售、风险管理与安排、价值衡量与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介服务活动,并从中依法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8.保险监管:是指政府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对保险业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9.委付:是指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物的一切权利转移给保险人,由此请求其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一种行为。
10.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
11.信用保险:以在商品赊销和信用放款中的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致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12.保证保险:是在被保证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致使被保险人(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
13.生命表:又称死亡表,保险公司可以借助它较为合理地预测某一特定被保险人团体在给定年龄组的死亡(生存)状况,也即预测在特定年度内每一年龄组中可能有多少人死亡。
14.代位权:是指原债权人将所有各种利益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在其转让的范围内行使其债权。
15.再保险:又叫分保,它是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一部分或将全部向其他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简单来说,再保险就是对保险人的保险。
16.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比例分担保险责任限额的再保险。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第一章:一、风险的组成要素:1、风险因素: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行为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Peril):损失的直接原因3、损失:价值的消灭或减少二、风险管理的概念和方法:1.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规避(回避)意味着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
风险规避存在的问题:可能但不可行,回避某一类风险可能面临另一类风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
(2)损失控制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率/或损失严重程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
损失控制的两种方法:1、防损: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
2、减损: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
(3)损失融资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
损失融资的两种方法1、风险自留2、风险转移三、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2.保险是完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风险管理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3.加强风险管理是提高保险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第二章:一、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这一制度通过对有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事件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
二、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6个)(一)经济上具有可行性(feasibility in economy)即损失的潜在严重性大,但是,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并不很大。
(1)大量:大数定律例如:事件发生损失达400万元,100个人投保,则每人至少需交4万元保费;但若有1000人投保,每人只需4000元保费,对投保人和保险人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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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重点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保险学原理复习资料考试重点

一、名词解释题目录1.1.风险1.2.风险频率1.3.风险因素1.4.风险事故1.5.损失1.6.危险单位1.7.风险管理1.8.保险1.9.财产风险1.10.人身风险1.11.责任风险1.12.信用风险1.13.自然风险1.14.经济风险1.15.风险识别1.16.法定保险1.17.团体保险1.18.再保险1.19.转分保1.20.自愿保险1.21.风险识别。
2.1.保险合同2.2.保险利益2.3.人身保险合同2.4.财产保险合同2.5.投保单2.6.暂保单2.7.保险单2.8.保险凭证2.9.定值保险2.10.不定值保险2.11.补偿原则2.12.权益转让原则2.13.承保范围3.1.财产保险3.2.火灾保险3.3.家庭财产保险3.4.工程保险3.5.团体财产保险3.6.团体家财险3.7.财产保险基本险 3.8.财产所有人3.9.财产受托人3.10.财产管理人4.1.机动车辆保险4.2.海上保险4.3.共同海损4.4.海上施救4.5.海上救助4.6.国内运输货物保险4.7.飞机保险4.8.绝对免赔额4.9.相对免赔额4.10.车辆损失险4.11.第三者责任险5.1.责任保险5.2.公众责任险5.3.产品责任险5.4.雇主责任险5.5.职业责任险5.6.信用保险5.7.投资保险5.8.一般商业信用保险5.9.合同保证保险5.10.诚实保证保险5.11.产品质量保证保险6.1.农业风险。
7.1.人身保险7.2.人寿保险7.3.死亡保险7.4.生存保险7.5.团体人寿保险7.6.弱体保险7.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8.健康保险7.9.不可抗辩条款。
7.10.年金保险。
8.1.再保险8.2.法定再保险8.3.火险再保险8.4.水险再保险8.5.责任再保险8.6.人身再保险8.7.合同再保险8.8.再保险手续费8.9.纯益手续费8.10.保费准备金8.11.成数再保险合同8.12.溢额再保险合同8.13.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 8.14.一揽子分保合同8.15.转分保合同8.16.临时再保险8.17.预约再保险8.18.共命运条款。
保险学1~7章考试内容重点

保险学:是一门研究保险及保险相关事物运动规律的经济学科。
保险涉及的领域是多元化的,包括金融学、法学、医学、数学、经济学以及自然科学等内容。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
风险的含义:是一种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简而言之,即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需具备的条件:1、具有客观性2、具有不确定性3、有损失的可能4、属于将来发生的5、是可以测定性风险因素的分类:(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如财产所在的地域、建筑结构和用途等。
(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行为风险因素风险与危险的异同:相同点:尚未发生,而又可能发生的事情。
不同点:(1)危险是将要发生的不幸事故,发生的确定性高;风险是可能发生的不幸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高(2)危险事故一旦发生,只有一种结果,是预先可以知道的;风险事故发生则有几种可能的结果,究竟出现哪种情况,事先是不知道的。
按风险的性质分: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二者的区别:——纯粹风险所致损失是绝对的,而投机风险所致损失则是相对的。
纯粹风险在相同基本条件下,一般可重复出现,统计规律明显;而导致投机风险产生的基本条件通常是无法重现或重演的,发生规律复杂、难以认识。
纯粹风险: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
结果只有两种:损失和无损失。
如地震,洪水等。
投机风险: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
结果有三种: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如炒股、赌博等。
按风险损失的对象分: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人身风险财产风险:是可能导致财产发生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保险学考试重点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起源于美国。
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和中期,美国大公司发生的重大损失促使高层决策者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50多年里,对企业的人员、财产和财务资源进行适当保护已形成了一门新的管理学科,被称为风险管理。
并进入大学课堂。
从本质上讲风险管理是应用一般的管理原理去管理一个组织的资源和活动,并以合理的成本尽可能减少意外事故损失和它对组织及其环境的不利影响。
可报风险概念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
二、可保风险的条件三、1、风险不是投机风险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的可能性5、风险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承包纯粹风险,投机风险不承保四、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摊损失或分担风险由于灾害事故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这种矛盾对立统一的特性,被保险人愿意以缴付小额确定的保费来换取大额不确定的损失补偿,保险组织通过向众多的投保成员收取保费来分摊其中少数不幸成员遭受的损失。
2、补偿损失按照保险合同对遭受灾害事故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补偿是保险的目的。
分摊损失是经济补偿的一种手段。
两者互相依存。
保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为了满足补偿灾害事故损失的需要,累积资金不是保险的目的,而是保险赔偿或给付的条件。
五、保险的派生职能1、投资职能A、保险费是预付的,保险赔偿责任要在整个保险期内履行B、损失发生与赔付之间存在间隔C、历年赔付率波动D、巨灾损失的可能性∴保险公司要提留各种准备金保险业务愈发展,投资职能愈显得重要。
表现在:A、投资是保险经营的主要业务之一。
运用大量暂时闲置的准备金是保险资金运动的重要一环。
B、投资是保险公司收益的重要来源。
投资能增加收益,增强赔付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吸引更多的人购买保险。
资产组合如下:公司债券;抵押放款;公司股票;政府债券;不动产;保险单贷款;其他资产C、投资是扩大保险社会影响的重要手段。
保险公司把聚集的巨额资金投回经济,能促进社会生产和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
保险学 复习重点。

章节顺序1,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2,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因素 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任何事件。
风险事故 损失的直接原因损失 价值的消灭或减少3,风险的分类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按风险的起源与影响:基本风险和特定风险按风险的性质/风险导致的后果: 纯粹风险(可保)、投机风险(不可保)按损失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法律)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4,期望损益准则以期望值为基础的风险决策准则,即在进行风险决策时,选择期望损失最小或者期望收益最大的行动方案作为最优方案。
5,圣彼得堡悖论及解释: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人们不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货币值,而是会去追求最大的期望效用值。
6,风险态度风险规避:期望效用E(u(x))<期望值的效用u(E(X) 风险偏好:期望效用E(u(x))>期望值的效用u(E(X)) 风险中性: 期望效用E(u(x))=期望值的效用u(E(X))7,期望效用准则:决策者选择期望效用最大的行动方案为最优方案。
更关注期望效用值,而非期望损益值。
8,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风险规避 风险规避是指将某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零,即完全避免参加某项活动。
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发生频度和(或)损失发生强度来降低损失的期望成本的行为。
损失融资 损失融资是指为了偿付或冲抵损失而采取的资金融通的措施。
9,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0,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7,频度低,程度大。
11,伯努利定理 通常情况下,若保险是按照精算纯费率提供的,那么投保后的期望效用总是大于不投保时的期望效用。
12,逆向选择的含义 保险购买者运用其优势信息以获取更低价格上的保险产品的倾向。
13,逆向选择对保险市场的影响14,保险人对逆向选择的反应分析原因在于保险人和潜在的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思路保险人从投保人处获取更多的信息,并对投保人进行更准确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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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与保险(无风险,无保险)(一)风险的概念:指某种随机事件(偶然事故)发生后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与风险有关的三个概念:1.风险因素:引起或促使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增加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条件。
包括:①实质风险因素;②道德风险因素;③心理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风险的可能性最终成为现实,进而引起损失的结果3.损失:指非故意、非计划、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①直接损失——风险造成财产本身的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
4.三者之间的关系: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的发生,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三)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发生的后果分:①纯粹风险:只有损失而绝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
②投机风险:具有获利、损失和无损失三种可能性的风险。
2.按风险危及的对象分:①人身风险:人的生命、身体可能发生伤残、疾病、死亡等的风险。
②财产风险: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可能遭受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③责任风险:因为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合同或法律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风险。
④信用风险:权利人因为义务人违约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
3.按风险发生的原因来分:①自然风险:与人类社会活动无关,由自然界本身因素造成的风险。
②社会风险:由于个人或团体主观上异常行为造成的风险。
③经济风险:在经济活动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风险。
④政治风险:政治原因产生的风险。
⑤技术风险:由于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而产生的风险。
4.按风险是否可被保险公司承保分:①不可保风险:保险公司不愿意承保的风险;②可保风险:保险人愿意承保的风险。
a.风险事故的损失可以确定b.风险损失规模适度c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单位存在d.风险是纯粹风险,而非投机风险。
(四)对付风险的方法1、避免风险;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大的风险2、保留风险;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小的风险3、减少风险;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小的风险4、转移风险。
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风险(五)风险管理1、风险管理的概念—在对潜在风险的识别、损害后果的预测的基础上,选择适宜的风险处理方法,以最小的成本获取较大的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思想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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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esarSet.1.风险因素: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某一特定风险发生,或者增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及条件。
2.保险:广义的是指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风险分担金的形式,向少数因该事故发生而受到经济损失的成员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行为;侠义的仅指商业保险。
3.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4.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财产保险:广义的是指以各种财产及相关利益、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侠义的仅指各种财产及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6.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7.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或责任向另一个保险人进行转嫁的行为。
8.保险市场:是市场的一种形式,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
9.保险监管: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是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对保险人、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保险市场的规范运作和保险人的稳健经营,保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整体过程。
Yourself1.保险作用:(一)微观: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主要是指保险作为经济单位或个人风险管理的财务手段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
②.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
③.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管理。
④.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⑤.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是保险职能的发挥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
①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②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
③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④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
⑤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⑥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
2.保险利益的确立的三个条件:①.保险利益须为适法性利益,只有在法律上可以主张的合法利益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保险学考试要点

一、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景荣金融制度安排。
它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数理预测和收取保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有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二、可保风险:风险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概率分布是可以确定的;风险均等——存在大量独立、同分布的风险标的;风险事故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经济上具有可行性。
三、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订立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协议规定,一方当事人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对方在保险标的发生合同约定事故时,承担赔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或者生存至保险期满时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的特征:1、双务性2、射幸性3、补偿性4、条件性5、附和性6、个人性四、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条件:是法律认可的利益;是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是可以确定的利益五、投保方义务:缴纳保费的义务通知义务:1、危险增加通知义务2、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3、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六、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七、市场:狭义: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广义:市场是指由那些具有特定需要或欲望,愿意并能够通过交换来满足这种需要或欲望的全部顾客所构成的。
市场=购买者+购买力+购买欲望。
总结:市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商品供求关系的集中体现。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保险商品关系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
保险市场交易对象——保险经济关系八、市场机制:含义:市场机制指的是: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内容: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九、保险市场的一般组织形式:国营保险组织私营保险组织合营保险组织合作保险组织个人保险组织行业自保组织几种常见的保险市场组织形式: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十、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1、什么是风险,风险具有哪些特征风险:是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风险特征:一客观性二损失性三不确定性四普遍性五可测性六可变性发展性七社会性2、风险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风险因素:二风险事故三风险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四风险载体3、风险有哪几种分类方式2班了解一、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一自然风险二社会风险三政治风险四经济风险二、按风险性质导致结果分类:一纯粹风险二投机风险三收益风险三、依风险发生的形态分类:一静态风险二动态风险四、依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一基本风险二特定风险五、依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一财产风险二责任风险三信用风险四人身风险六、按风险的损失程度分类:一高度风险二中度风险三低度风险4、简述风险管理的程序企业风险管理的过程: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二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础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四风险处理五风险管理评估5.简述可保风险的条件一、可保风险的存在一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1、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2、个人受损时,社会也会受损二经济上具有可行性1、损失的程度不要偏大或偏小;2、损失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三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标的1、同质风险:风险单位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2、同质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同;四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1、风险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2、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确定和计量;6、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关系如何2班了解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够适应风险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三)保险与风险管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可保风险的条件:一风险必须是纯粹的二风险必须是偶然的三风险必须是意外的四风险必须是同质的、大量的五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六风险所致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第二章保险概述1、什么是保险保险的本质和特征是什么一、保险的定义一广义的保险集合同类风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聚资建立基金:用法律认可的方式集中保费建立保险基金,这是保险正常运行的经济基础;对特定风险:保险不是为所有的风险提供保障,仅为法律规定的特定风险提供保障;财务转移机制:以确定的支出代替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二狭义的保险——商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保险的性质1、从经济的角度看:1首先表现为一种商业活动;2是一种金融行为;3是一种分摊损失的财务安排;2.从法律的角度看:保险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此建立起风险的保障机制;1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并签订合同;2保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约定;3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风险必须符合特定的要求;3.从社会功能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通过保险这种机制使面临共同风险的众多个体结合起来,变个体对付风险为大家共同对付风险,从整体上提高了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三、保险的特征1、商品性:保险是一种商品,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有商品的需求与供给;保险同银行、证券一样归属于金融服务业,它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2、契约性:保险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合同行为;3、互助性4、科学性2、什么是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保险密度:保费收入除以人口总数保险深度:保费收入除以GDP3、怎样理解保险的职能保险的职能是保险本身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它由保险的根本地位和性质决定,客观的反映了保险的本质;具体分为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一保险的基本职能:保险在一切经济条件下均具有的职能;是集中保费建立基金,为特定风险后果提供经济保障;分散风险:保险组织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补偿损失或经济给付:把风险分散给大家的过程也就是对遭受损失的个体进行经济补偿的过程;二保险的派生职能: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制度的演进逐渐具有的职能;融通资金:是指将保险基金的暂时闲置部分,重新投入到社会在生产过程中;社会管理功能:防灾防损:保险人参与防灾防损活动,提高社会防灾防损的能力;4、简述保险的各种分类;2班:性质,标的,经营基础,实施方式划分一、按保险经营的性质分类一商业保险按照商业原则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首先是一种经济行为;商业保险其次是一种合同行为;二社会保险国家在既定的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必要性特性:具有强制性、非对等性三政策性保险政府为了支持特定政策的实现,运用普通保险技术开办的保险;农业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巨灾保险二、按保险标的分类一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是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当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信用保险中的投保人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进行经济担保;包括: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保证保险:由保险人为被保险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险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险人处获得补偿;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义务人,是义务人要求保险人对自己的信用提供担保,如自己不能履约而造成的权利人的经济受损,保险人负责赔偿损失;包括:合同保证保险;产品质量保险;忠诚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年老、死亡、伤残、疾病等人身风险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身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具有强烈的储蓄色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广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广义财产保险——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的总和;人身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生育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或收入损失获得补偿;三、按保险的经营基础分类寿险——人寿保险:被保险人现在付出一定的资金成本,以换取以后经济上的保障,带有储蓄色彩;非寿险——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均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经济补偿的性质;具有相同的经营基础四、按实施方式分类一自愿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自愿组合而建立的保险关系;二强制保险法定保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强制建立的保险关系;法定保险的保险关系不是产生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是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5、西方国家保险学的流派主要有哪些一损失说:强调有损失才有保险;1.损失赔偿说:从“合同”的角度来给保险下定义;2.损失分担说:强调保险是一种经济上的制度安排;3.风险转移说4.人格保险说二非损失说:1.保险技术说;2.欲望满足说;3.相互金融机构说;4.财产共同准备说三二元说择一说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的金额为目的;财产保险是一种损失保险,而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应该是一种储蓄或投资;代表有:否定人身保险说和择一说两种学说;6、试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与联系两次出现一相同之处:二者均具有社会经济互助性质,都运用大数定律对风险损失进行预计,都是对特定风险事故进行分摊;二者都是用于处理不可预知的偶然性损失;二者都须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二者的基本目的都是保障人们经济生活的安定;二不同之处:1.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一般采用自愿原则;社会保险采用强制方式实施;2.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保险合同;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3.经办主体和经营目的不同:保险公司经营;政府部门或其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经办;4.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合同关系之上,权利义务对等;劳动关系之上,权利义务不对等;5.资金来源不同:投保人的保费;政府财政拨款企业缴纳保险费、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6.给付标准依据和保障水平不同:商业保险的给付标准与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多少密切相关;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主要取决于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保障水平;7.参保对象不同:商业保险的参保对象灵活,不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均可参保;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是社保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或全体公民;第三章保险的发展历史1、最早产生的商业保险活动是什么一、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真正以收取保险费进行经营的海上保险起源于意大利;1、纯粹保单的出现:1384年比萨保险单——世界最早的保险单2、标准保单的出现:1523年的佛罗伦萨保单;第四章保险合同1.什么是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一)什么是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保险合同的特征1、有名合同:法律直接赋予其特定的名称,并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调整的合同;2、射幸合同:带有侥幸性的合同就叫射幸合同,即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中,只有不确定的少数人能够享受到合同权利;3、附和或格式合同←→协商合同:合同条款事先由当事人的一方拟定,另一方只有接受或不接受该条款的选择,而不能对其进行修改或变更;4、对价有偿合同:享受权利同时必须承担义务的合同;对价:合同当事人一方要享有合同的权利,就必须对另一方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相互报偿的关系称为对价;5、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同时承担义务的合同;6、最大诚信合同:最大程度的诚实和守信;2.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哪些方面其客体是什么,为什么一、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直接参与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确定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人;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保险合同订立的人;二、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共同的指向;一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有可能发生的本体;二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条件;3.保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基本内容简述投保人、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内容1、有关保险合同主体的名称和住所;2、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可能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条款通常包括标的名称、数量、坐落地点和状况等事项;3、保险责任: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4、责任免除: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风险项目;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自生效到终止的期间,即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间内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保险责任开始时间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6、保险价值7、保险金额保额:严格遵循保险利益原则;8、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9、保险金的赔偿及给付办法:保险金是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或给付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款项;保险合同就保险金的赔偿或给付期限和方式有约定的,保险人按照约定合同约定履行;未约定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执行;投保人—保险费→保险人—保险金→被保险人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争议处理是指保险合同发生纠纷时或争议时的解决方式;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二、投保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基本义务1、如实告知义务;2、缴付保险费义务;3、防灾防损义务;4、风险增加的通知义务;5、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义务;6、施救义务;7、提供单证义务;8、协助追偿义务三、保险方保险人的基本义务1、说明和询问义务;2、及时签单义务;3、保密义务;4、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5、支付其他必要特殊费用义务4.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哪些各种书面合同的作用和地位如何1.保险单保单:书面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2.保险凭证:简化的保单;与保险单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暂保单临时保单:在正式的保险单签发之前,由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给投保人的临时书面证明;有效期间较短,一般不超过30天;效力在正式保单出立后即终止,也可提前终止;4.经保险人签章的投保单:投保单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一般不是保险合同的形式,而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正式的保单和保险凭证签发之前,具有法律效力;5.其他书面协议形式指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以外的,通过书面协议约定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内容的保险合同形式;多针对特殊风险而采用;5.保险合同由哪些部分组成什么是批单批单的作用是什么投保单保险单批单: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批单的效力优于保单,后贴的批单优于先贴的批单;其他必要的文件保险费收据等;6.保险合同有哪些主要分类一、按保险标的不同分类一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二人身保险合同二、按合同性质不同分类一补偿性合同: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补偿的合同;二给付性受益性合同:事先由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保险金额,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三、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分类一足额等值、等额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金额赔付;二不足额低值、低额保险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付;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之比赔付;三超额超值保险合同:超过保险价值的那部分保险金额无效;四、财产保险合同按是否在合同中约定保险价值分类一定值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保险合同上列明;保险事故发生后,不管受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如何,保险人都按约定的保险价值和实际损失程度赔付;二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在合同中列明保险标的的价值而只约定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保险标的受损时的市场完好价值与保额的比较以及实际损失金额赔付;五、按保险关系的层次分类一原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直接订立的保险合同;二再保险合同: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原保险人将其承担的风险责任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再保险人,由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7.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生效订立保险合同的原则有哪些一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保险合同的成立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就合同的内容,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了一致,保险合同则成立;二保险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即合同条款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来讲,保险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8.什么是保险合同的中止和终止,其中保险合同终止包括哪些情况一、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存续期间内,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归于停止;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对于分期缴费人寿保险,投保人如果在约定的缴费期间内未按时缴纳保费,且在宽限期内仍未缴付保费,则保险合同中止;但在合同中止后的2年内,如果愿意补缴保费和利息,可申请复效;复效后的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保险合同的终止:在保险期间内,因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出现,致使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全消灭;(一)自然终止:1.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2.合同生效后承保的风险消失;3.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而灭失;二履约终止三因解除而终止提前终止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法定解除: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合同解除约定解除协议注销、协议终止:双方当事人因合同约定的事项发生而协商解除合同;9.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合同在生效后,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或者一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行使解除权,从而使合同效力提前结束的法律行为;二保险合同解除的方式解除保险合同时,需要采用特定的形式——书面形式;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法定解除: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合同解除约定解除协议注销、协议终止:双方当事人因合同约定的事项发生而协商解除合同;10.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有哪些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哪些一、保险合同的解释: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说明;1.文义解释原则:按照保险合同条款所使用文句的通常含义和保险法律、法规及保险习惯,并结合合同的整体内容对保险条款所作的解释;2.意图解释原则:按照保险合同订立时双方的真实意思,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3.专业解释原则:对保险合同中使用的专业术语按照其所属专业的特定含义进行解释;4.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适用于保险合同条款模棱两可、语义含混不清或一词多义,而当事人的意图又无法辨明时; 二、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一协商;二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三仲裁:一裁终局制;四诉讼:先调解后审判,二审终审制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的比较中 止 终 止合同效力 暂时丧失 完全消失效力恢复 可以恢复 不能恢复第五章保险的基本原则1.什么是保险利益分析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的概念: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联系;二保险利益的构成要素合法可确定1、合法的利益——法律认可/符合社会公共利益;2、经济上的利益——可以用货币进行计算或估价的利益;3、确定的利益——客观存在/可实现的利益;2.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分析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及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中的运用;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无论何种保险合同,必须以保险利益的存在为前提条件;二、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与赌博行为从本质上划清界限;2、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3、保险赔偿时核定赔偿的标准;三、保险利益原则的应用一保险利益的来源1.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1保险利益确认的条件: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经营者、保管者对其所处分的财产;租赁权人(2)保险利益在时间上的规定:财产保险中,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对保险标的都要具有保险利益;例外:货物运输保险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确认的条件:取决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利害关系,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可保利益: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与投保人有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其他人债权债务关系:利害关系论/同意或承认论我国主要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二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除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外,财产保险一般要求从合同订立直到保险事故发生始终存在保险利益;。
保险学 考试重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1、风险:在这里被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2、道德风险因素:是由个人的不诚实或者居心不良而增加损失的频率或严重程度。
3、损失预防:目的在于降低损失的概率,从而降低发生损失的频率。
4、大数法则:是指随着损失风险单位数量的增加,实际结果就越趋近于在无穷多风险单位情况下的结果。
5、责任保险为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财产损毁或身体伤害而承担的法律责任提供保障,还支付法律辩护费用。
6、意外保险:是一种范围广泛的保险,为火灾、海洋和人寿保险覆盖范围之外的风险提供保障。
7、风险管理:是识别组织面临的损失风险,并选择最适宜的方法来化解这些风险的过程。
8、损失预防:是指用于减少特定损失而采取的措施。
9、专业自保公司是由母公司所有的,为了给母公司的损失风险提供保障而成立的保险公司。
损失偿付P6310、相互保险公司是由保单持有人所有的公司,该类保险公司没有股东。
11、未到期保险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负债项目,代表价值评估时所有已售出保单尚未赚取的保费。
12、损失准备金是估计的理赔成本。
13、损失赔偿原则指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价值。
14、定值保单是指当完全损失发生后,保险人按保险单的面额支付保险金的保单。
15、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如果一项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发生,被保险人必须是经济利益受损的一方。
16、代位求偿指保险从代替被保险人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向第三方索赔。
17、宽限期复效条款(理解)P31818、代理人P12719、核保是指选择、分类和为保险申请定价的过程。
20、费率厘定是指保险的定价是由精算师计算出来的21、损失分摊是核保的核心二、简答:1、风险因素第7页2、应对风险的方法P163、解释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的区别P84、可保风险的要求P285、保险与赌博的比较P336、保险的社会福利(了解P38)保险的社会成本(理解)P407、风险管理过程的步骤P578、相互保险公司P121 伦敦劳合社(理解)P1249、代理人和经纪人的区别P127 理解营销制度的类型(P129)10、理赔员的类型(理解)P14711、再保险的类型(P153)成数保险合约和溢额保险合约的区别12、监管领域(理解)P197-20013、可保利益原则P23014、代位求偿原则P23315、最大诚信原则P23416、弃权和禁止反言P24317、终身人寿保险的变形P292-304 P304图表内容P311练习5、6、718、保单红利的三个来源P32419、个人汽车保险适用汽车P638 分离限额P64020、P666练习第1题21、核保步骤核保决策P142-14522、再保险(理解)P150三、P265案例P341案例四、P317 不可抗辩条款自杀条款其他相关条款的理解五、实际现金价值计算P227六、P181 纯粹保费、附加保费、毛费率的理解七、P70风险管理政策说明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

《保险学》期末复习重点第一章:①风险:指在给定的情况下和特定的时期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间存在差异。
②风险管理:指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程。
③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④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
⑤保险资金:泛指保险公司的资本金、准备金。
1.资本金:是保险公司的开业资金,各国政府一般都会对保险公司的开业资本金规定一定的数额。
当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各种准备金不足以支付时,保险公司即可动用资本金来承担保险责任。
2.准备金:保险公司根据精算原理,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费中提留的资金。
与资本金性质不同,是保险公司的负债。
⑥保险基金:指有相同风险顾虑的人,根据约定的条件,依靠多数人的分担而集中起来的一种后备基金。
第二章:①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
②可保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投保的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否则合同是非法或无效的。
③损失赔偿原则: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赔偿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失,或者以实物赔偿,或修复原标的。
④近因原则:当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
⑤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经济利益。
第三章:①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第四章①保险业经营:指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内容、方式与过程。
②保险展业:就是争取保户,推销保险单,不断扩大承保面。
③核保:指保险人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并在接受承保风险的情况下,确定承保条件的过程。
保险学重点(名词解释和简答)

1.代位求偿2.重复保险3.静态风险4.动态风险5.禁止反言6.确认保证7.承诺保证8.偿付能力9.人寿险 10.产品责任 11.建筑工程保险 12.工程保险13.再保险 14.比例再保险 15.事故超赔再保险 16.险位超额再保险 17.保险公估人18.受益人 19.保险人 20.近因 21.近因原则1.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联系与区别2.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
3.委付成立的条件。
4.什么原因导致合同终止。
5.原保险和再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6.风险管理技术:7.委付成立的条件8.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9.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及作用。
10.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区别和联系11.责任保险的特点?12.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13.人身保险的特点14.人身保险的主要条款15.核保的要素:16.保险投资的原则17.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18.保险投资基金的基本特征:19.保险市场的特征20.保险市场的模式21.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区别22.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哪些?23.影响保险市场需求的主要因素名词解释1.代位求偿:是指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想该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2.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
3.静态风险: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民的过失行为导致的风险。
4.动态风险: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5.禁止反言:指合同的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6.确认保证:又称事实保证,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
7.承诺保证: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某种状况不仅存在保险订立之时,而且将存续与整个保险期间,或者保证在保险期间履行某种行为或不做某种行为。
保险学

保险学概念辨析1.保险利益与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亦即保险人承保的对象)必须具有法律上认可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2.权利代位与物上代位: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中,表现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3.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保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4.年金保险与分红保险:年金保险是指以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5.成数再保险与溢额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比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6.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选择、判断、填空1.风险管理: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2.对于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不大,或者出现机会较多但损失金额很小的风险,宜采用自留的方式。
而对那些出现机会多,损失金额也大的风险宜采用避免方式。
对于出现机会很少但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则最适宜采用保险转嫁的方式。
保险学复习重点知识

保险学复习重点知识保险学考试要点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指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的内容。
风险源识别风险对象识别2、风险衡量(估测):风险估测是指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3、风险评价:定性评价、定量评价、综合评价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分为控制型和财务型两大类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一保险的概念: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隔热,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尘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二保险的基本功能1、分散危险功能2、补偿损失功能三保险的派生功能1、积蓄基金功能2、监督危险功能四商业保险与类似制度比较P42—45第三章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特性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个人性二主要保险合同的比较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将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即以财产(有形或无形)为保险标的的合同;人身保险合同即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健康作为保险标的的合同。
合同主体不同理论依据不同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与定额保险合同根据保险价值在合同中是否预先确定为标准,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定额保险合同定额保险合同是针对人身保险合同而言的。
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双方约定保险金额;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所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
保险学期末考试重点

保险学期末考试重点第一章1.风险:保险活动中,指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后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
保险学中,危险=风险2.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从保险的角度研究)3.风险的种类:(1)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现象和物理现象造成损失机会的风险社会风险: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2)按风险导致的结果分类: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收益风险:只会产生收益而不会导致损失的可能性(3)按风险发生的环境分类:静态风险:是在社会经济正常的情形下,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运动作用或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风险动态风险:是由于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变动引起的风险(4)按风险涉及和影响的范围分类基本风险:是指特定的社会个体不能控制或预防的风险(多与经济失调、政治变动、特大自然灾害相联系,一旦发生往往影响很大)特定风险(是指与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关系的风险)(5)按风险指向的标的分类财产风险:物质财产遭受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责任风险:因过失或侵权行为,对他人在合同、道义或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因一方违约或犯罪而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人身风险:人们因疾病、意外伤害、衰老、残障、死亡等导致本人或其亲属经济生活不安定的风险(6)按风险发生的条件分类实质性风险:社会和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可能导致社会财富损毁和影响人们生命安全的风险非实质性风险(道德风险:由于人的故意和恶意行为而导致财产受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风险;心理风险:由于人们疏忽大意或不负责任而引起的风险)4风险管理的过程:(一)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损失前的风险管理目标:减少或避免损失的发生,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降至最低;减轻和消除精神压力损失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尽可能减少直接和间接损失,使其尽快恢复到损失前的经济状况(二)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基础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全面、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三)风险衡量(估价或评价)一般从风险的损失概率(损失机会)、损失程度和风险损失的变异程度(波动程度)三方面进行衡量(四)风险处理(1)风险回避(损失规避、损失回避)(2)风险(或损失)预防和控制(3)风险自留(自担)(4)风险转移(五)风险管理评估5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一)风险是保险与风险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和客观依据,保险与风险管理同以风险为管理对象(二)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个传统有效手段,是社会化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能够适应风险不确定性与不平衡性发生规律的合理机制(三)保险与风险管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保险经营效益的好坏,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保险的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发展又相互促进第二章1有关保险的学说流派:(一)损失说(损害说)[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风险转移说,人格保险说] (二)非损失说[技术说,欲望满足说,相互金融机构说,财产共同准备说] (三)二元说(择一说)2保险的定义(一)广义的保险:集合同类风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风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财务转移机制(二)狭义的保险——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3保险分类:(一)按保险经营的性质分类商业保险:按照商业原则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社会保险:国家在既定的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本人或家庭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政策性保险:政府为了支持特定政策的实现,运用普通保险技术开办的保险(二)按保险标的分类[(狭义)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广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信用和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当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权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保证保险属于担保业务,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证人处获得补偿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三)按保险的经营基础分类寿险:人寿保险非寿险: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死亡或伤残为保险事故),短期健康保险(四)按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分类营利保险:以追求利润作为经营目的的保险;非营利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五)按实施方式分类自愿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自愿组合而建立的保险关系,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保险学考试重点

风险的特征①客观性:风险是一种不依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②损害性③不确定性:空间上,时间上,损失程度④可测定性:总体上⑤发展性。
风险分类①按风险环境:静态风险,动态风险②按风险性质:纯粹风险,投机风险③按风险对象:财产fx,责任fx,信用fx,人身fx④按fx产生的原因:自然,社会,政治,经济fx。
风险处理方式①避免。
适用条件: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相当高时;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
不足:利润的丧失;通常会受到限制;试图避免某种风险也许是不可能的;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②自留:对风险的自我承担。
适用条件:损失频率和程度低③预防④抑制⑤转嫁可保风险: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可保风险的要件①风险不是投机的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③fx必须是意外的④fx必须是以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⑤fx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保险的基本功能:分散风险,补偿损失。
派生功能:积蓄基金,监督危险。
商业保险(合同保险,自愿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比较①实施方式不同:商业自愿,社会保险强制②举办主体不同:商由专营的保险公司举办,社政府举办③保费来源不同:投保人交纳;社:雇主和雇员,财政贴补④保险金额不同:商中的财产保险金额由保险利益决定,人身保险金额由投保人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社由国家统一规定。
商保与储蓄比较①经济范畴:储蓄属货币信用范畴,保险是独立于货币信用之外的另一个范畴②需求动机:储蓄:购买准备、支付准备和预防准备。
保:基于特定事故的不确定性③权利主张:储蓄:自愿;保险:退保金一般小于所交保费④运行机制:储蓄:受利率、物价水平、工资收入、流动性偏好等影响,保险受危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影响。
保险合同的特性①双务性②射幸性③补偿性④条件性⑤附和性⑥个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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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知识点归纳第一章危险管理与保险[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理解风险的不同定义,掌握保险学上风险的定义,描述风险的特征,掌握风险构成要素及风险分类。
了解风险管理思想的起源,掌握风险管理的定义、程序及风险处理的方式。
分析风险的成本和效应,阐述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分析可保风险的条件。
[教学重点和难点]风险的定义、风险的要素、风险管理理论及可保风险特征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目的和要求]本章亦是保险学原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并深入地理解。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理解近因的认定、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内容、代位追偿原则的具体内容、重复保险及其分摊原则的具体内容。
[教学重点和难点]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的确定,保险利益原则在各险种的运用,近因原则的运用,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代位原则的运用,重复保险的计算。
第四章保险合同[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及其特性,保险合同的一般分类,掌握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履行及变更,以及保险合同争议处理的解释原则和解决方式。
第七章商业保险之二——人身保险让学生掌握人身保险的含义、分类、特征,了解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的概念、基本内容、特征和主要险别,以及团体保险的含义和分类。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的概念1.广义的风险强调风险的不确定性2.狭义的风险强调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保险中的风险都是狭义的)狭义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2.损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保险是保证消除风险发生的后果,即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而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
3.单一风险的不确定性(空间、时间、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偶然性形成了经济单位与个人对保险的需求,而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之成为可保风险。
4.总体风险的可测性5.发展性(风险的发展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因素(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风险因素是就产生或增加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的情况而言的。
分类: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可能变为现实、以致引起损失的结果。
损失是指非故意、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
间接损失:有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的关系(因果):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风险的分类按性质分类:纯粹风险(保险保障的是纯粹风险中的一部分)、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生老病死。
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按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人身风险按环境分类:静态风险(与社会经济政治无关)、动态风险(有社会经济政治变动导致)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是经济主体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对风险实施有效地控制和妥善的处理,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识别风险2.风险评估3.风险评价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避免、预防、抑制目的: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重点在于改变引起意外事故和扩大损失的各种条件。
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自留(主动自留、被动自留)、转嫁目的:以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消化发生损失的成本,即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
(保险)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1.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条件。
(无风险无保险,有风险才有保险。
)2.保险不保全部风险3.风险的增加是保险发展的条件4.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5.风险管理的水平制约保险的经济效益可保风险(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可保风险的条件1.必须是纯粹风险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不确定性)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非故意、不可预知的)4.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非少数标的)5.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非小额损失)第二章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保险的定义(保险的自然属性):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对遭受危险事故的成员进行赔付的行为。
(“损失分担说”一般仅指财产保险,不包含人身保险。
)保险的本质(保险的社会属性):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
社会保险主要险种有: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相同点:都具有分散风险,稳定社会的作用。
不同点:1.实施方式不同。
商业保险一般为自愿保险,只有少数险种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的险种均为强制性险种,体现社会公平,兼顾效率。
2.举办主体不同商业保险由专营的保险公司举办,遵循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
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举办,是以社会安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保险。
3.保费来源不同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由投保人交纳社会保险的保险费一般由雇主和雇员一起承担,若基金不够,则由政府贴补。
4.保险金额不同商业保险: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有保险利益的价值决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的需要及其支付能力决定。
社会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般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费、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
5.实施原则不同商业:是为了保障个人公平,社会: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
政策性保险:社会政策性保险(社会保险);经济政策性保险(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的比较相同点:都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分散风险的作用。
不同点:1.举办主体不同商业:可由普通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国营、公私合营、私营)政策性:一般由专业保险公司承保2.经营目标不同商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政策性:要求经济核算的同时必须兼顾、重视社会的宏观经济效益3.承保机制不同商业:保险的品种多,可有投保人任意选择政策性:有特定的险种、单一费率;为防止逆选择,要求投保人投保所有政策性保险的项目商业保险与储蓄比较相同点:都是以现有的剩余资金作将来准备。
不同点:1.需求动机不同储蓄的需求动机一般是基于购买准备、支付准备和预防准备,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均可确定。
保险需求是基于特定事故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发生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2.权利主张不同储蓄:以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原则;保险:以投保自愿、退保自由为原则3.运行机制不同储蓄行为主要受诸如利息率、物价水平、工资收入及流动性偏好等因素影响,无需特殊的技术计算。
保险行为主要受危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影响,且需要特殊技术计算保险费率,达到损失补偿均摊的目的。
4.行为后果不同保险的行为后果不确定,储蓄的行为后果可确定。
现代保险的形成与发展总体规律:财产保险先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先于陆地保险产生。
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1.风险保障功能(分散风险、经济补偿)2.资金融通功能(资金的积聚、资金的运用)3.社会管理功能(促进交易和消费,促进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纷扰)保险的基本功能1.分散风险功能(保险的第一功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风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的功能。
2.补偿损失功能:保险具有的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能力。
保险的派生功能1.积蓄基金的功能(空间上分散、时间上分散)2.监督危险的功能(投保人之间发生的相互间的危险监督,以减少损失、减轻负担)保险的作用:1.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2.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6)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归纳起来,保险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有二,首先发挥社会稳定器作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安定,其次发挥社会助动器的作用,为资本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
第三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非同时对等给付的双务性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即为另一方的义务。
)2.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且针对单个保险合同而言。
)3.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法律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形式和手续)4.保险合同是条件性合同(条件满足)5.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6.保险合同是属人性/个人性合同(保险合同所保障的是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本人,而不是遭受损失的财产。
)保险合同的分类1.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
2.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又称低额保险合同。
3.超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的合同。
4.不足额保险的产生原因:(1)投保人基于自己意愿或与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而对保险标的的部分价值进行投保。
(2)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计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额保险。
(3)在订立保险合同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不足额保险。
5.超额保险的产生原因:(1)出于投保人的善意。
(2)出于投保人的恶意。
投保人希望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额外利益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3)经保险人允许,或根据保险条款条件,经保险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按照保险标的的重置成本投保,从而导致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是实际市场价格。
(4)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保险标的市场价值跌落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保险合同的要素(一)保险合同的主体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件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给付责任的人。
(2)投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3)投保人通常需要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