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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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QP/4.9/A·02
No.
监理细则
(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
工程名称:高桥镇秀丰村、新联村1号居住地块
建设单位:银鑫房地产开发
承包单位:市建设集团股份
建工股份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高桥镇秀丰村、新联村1号居住地块监理部
年月日
基坑支护及土方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市鄞州区高桥镇秀丰村、新联村,场地西侧为新丰路、南侧为幸福路,本场地原为申通快递仓储库及分检转运中心。本项目共计12幢高层住宅、1幢小高层住宅和1幢2层停车楼,总建筑面积约21948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为一层,地下建筑面积30807平方米;±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20米(13#楼和停车楼3.6米),工程开挖深度为4—6米,坑中坑开挖深度为3米,基坑形状不规则,开挖面积大。
1、工程桩:本工程桩基采用钻孔灌注桩与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钻孔灌注桩桩径分别为Φ600、Φ700、Φ800,有效桩长为56-59米,总桩数为 1306枚,桩端持力层为8-1层圆砾和8-2层粉质粘土作为桩基联合持力层,砼采用商品混凝土,强度为 C30、C35、C40;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桩径为Φ400、450,有效桩长为40-44米,总桩数为1130枚,桩端持力层为6-1b层粉砂和7-1层粉质粘土作为桩基联合持力层。
2、围护概况:基坑围护采用分级放坡+搅拌桩重力式挡墙、排桩+支撑及排桩+土锚杆的组合形式,电梯井坑中坑采用水泥搅拌桩重力式挡墙的二次围护形式。
3、基础采用钢筋砼承台、地梁、筏板式基础,基础砼采用C35砼(后浇带C40),抗渗等级P6。
基坑开挖是整个地下室施工的关键工序,挖土分4步进行:(1)第一步:第一层土方开挖、边坡放坡(2)第二步:第二层土方开挖;(3)第三步:第三层土方开挖;(3)第四步:底板、承台、地梁、集水井、电梯井坑中坑等开挖,人工配合修土。
挖土先开挖四周冠梁处的土方,紧接进行冠梁施工,等到冠梁砼强度达到80%后,挖地槽至一道围梁及支撑底标高。等一道围梁及支撑砼达到80%后,挖地槽至二道围梁及支撑底标高。等二道围梁及支撑砼强度达到90%,挖至垫层底标高。板底垫层施工完后才可二次开挖地槽至承台及地梁底标高,且要分段挖地梁、间隔挖承台,边挖边设垫层及砖模,挖坑中坑土体至设计标高,并立即设好垫层。
基坑挖土的同时应做好基坑外的排水工作,沿基坑外侧设排水明沟,并根据实际情况一定距离设地表集中排水井。基坑侧根据实际情况设排水沟,设集中排水井,做到坑外有组织的排水,确保基坑土体不受浸泡。基坑施工期间需进行基坑监测,监测容主要是深层土体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水平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周边环境监测等,监测数据每
次应在24小时报项目监理部。
二、监理工作依据
市行业标准《市软土深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暂行技术规定》
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08-2000)
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JGJ79-2012)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50204-200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GB50497-2009
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经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三、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开挖准备
(1)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地上,地下障碍物;
(2)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开挖影响区域以外;
(4)挖土机械,降水排水设备运转正常。
2、基坑排水
(1)设置有效的地面排水措施;
(2)为减少和防止地表水进入基坑,在冠梁顶和自然地面斜坡脚设置300(宽)×300(高)的集水沟,四角贯通,每隔20m设置800×800×1200mm的集水井,利用水泵将水抽出。在每阶段的土方开挖面均设置临时排水沟,四周贯通,确保基坑干燥。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m并深于潜水泵深度,井壁应及时加固,在集水中放置水泵,利用水泵将水排向基坑外。
3、基坑开挖
(1)深基坑开挖总原则:分层开挖,先撑后挖,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每个层面深度,在各处挖土面支撑体系全部施工完毕;
(2)采用机械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路线分层开挖,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边坡边界应预留20cm-30cm厚土层用人工挖土清底、修坡;
(3)挖土期间严禁挖土设备碰基坑围护和工程桩;
(4)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荷载,大型施工机械应按规定的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实施操作。
(5)弃土应及时运出,或远离基坑堆放;
(6)基坑挖至设计深度后,应对坑底修土找平,若局部超挖,应用素填土、灰土或砾石回填,并压实至与地基土相同的密实度为止。
(7)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底面后,应及时组织验槽,抓紧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的施工,要充分利用土体结构的时空效应,压缩基坑暴露时间减少支护体系变形。
4、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5、基坑监测
按地下室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和土方开挖施工方案进行,基坑开挖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安全。
1、设置监测项目
(1)深层土体位移监测点共24个,测斜孔深为14—20米;
(2)基坑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共50个;
(3)周边环境竖向位移监测点共8个;
(4)土锚杆实时轴向拉力监测点共4个;
(5)高位桩顶水平位移监测点共3个。
围护体系的监测工作由监测单位负责,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险情,立即通知有关各方,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监测报警值
(1)、深层土体位移累计大于60(45)mm,连续三天位移大于6(3)mm/d;
(2)、支撑部位冠梁顶水平位移累计大于50(40)mm,连续三天位移大于6(4)mm/d;
(3)、拉锚和搅拌桩部位基坑顶水平位移累计大于60(50)mm,连续三天位移大于10 (5)mm/d;
(4)、周边环境累计沉降30mm,连续三天位移速率大于3mm/d;
(5)、高位桩顶水平位移累计大于30mm,连续三天位移大于3mm/d;
(5)、土锚杆实时轴向拉力大于132KN(21m锚杆),()是靠近高位桩及南侧道路部位的报警值。
3、邻近建筑物和管线的保护措施
为了确保在地下工程施工期间支护结构和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安全,通过对基坑周边土体、水体以及保护对象的应力、应变参数的监测,验证基坑围护和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的正确性;并通过对工程环境变化因素的趋势分析,对基坑围护体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进行预测预报,掌握施工中应力、应变确切数据。
本工程需加强对围护系统的监测力度,确保围护安全。
基坑开挖前期的基坑加固施工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基坑加固效果。基坑开挖时,若工程周边建筑、管线等出现沉降趋势超出允许值时,应立即实施注浆加固。注浆加固为保护周围环境最直接的措施,将有效减缓基坑周围管线、建筑物的沉降趋势,保证基坑开挖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6、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