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融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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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私募------信托结构化基金
资质:
1.需要是投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需在1000万以上
3.公司必须拥有4名以上证券从业人员(至少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证2门)
通过信托发行的基金主要有两种模式:
1.结构化基金(上海模式):分为优先受益人(固定受益)和次级受益人(承担全部风
险和基金盈利出去所有费用和优先受益人回报后的所有净利润)。一般为公司第一期发行的产品。
2.管理型基金(深圳模式):私募机构收取业绩提成,或信托公司支付私募机构一定管
理费,业绩提成归信托公司所有。(投资者不保本,承担风险和受益)
管理型基金一般私募机构第一期一般无法实行,需要视第一期结构化基金业绩而定,第二期才有可能发行管理型阳光私募。
结构化基金:
私募机构在有资质的前提下,作为次级受益人,需具备自由资金,一般按1:2发行。
以5000万自由资金为例方案如下:
私募机构自由资金5000万,按1:2发行,基金规模总计1.5亿,其中信托公司和银行负责融资1亿元。
期限:一般为1年
具体费用:
信托公司管理费:基金规模2%左右(具体可协商),即1.5亿X2%=200~300万
托管银行托管费:基金规模0.5%左右,即1.5亿X0.5%=75万
优先受益人固定受益:融资规模9%左右,即1亿X9%=900万
总计:基金规模1.5亿,融资1亿,一年期成本为1175万~1275万左右,约为社会融资规模的12%左右。
优点:发行门槛较低,较容易,基金盈利则利润大。
缺点:承担风险,基金一旦亏损,私募机构承担风险极大,具体风险盈利弹性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