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非公经济36条与新36条有何不同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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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36条”颁布5年之后,5月13日,国务院公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作“新36条”。据了解,此次文件出台之前,有关部门曾三次征求全国工商联的意见。“非公经济36条”与“新36条”究竟有什么样的不同和变化?出台“新36条”有何深远意义?全国工商联政策研究室主任陈永杰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必将推动非公经济发展
“我还是习惯于把这次文件叫做民间投资36条。”陈永杰表示,民间投资36条文件对整个民营经济发展、民间投资和整个国家今后经济的稳定增长都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就像文件中四个有利于所说,即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此次文件的出台意义非常重大,会对整个非公经济产生非常大的鼓舞作用。
非公经济36条落实存在五点不足
“谈民间投资36条应该从非公经济36条说起。”陈永杰强调,非公经济36条是一个全面系统的非常具有开拓性的文件,是政策的大突破;民间投资36条是非公经济36条中关于投资、行业准入等方面的政策进一步深化。从非公经济36条到民间投资36条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从政策突破到政策深化的过程。非公经济36条出台到现在5年多的时间,政策在总体上都得到了贯彻落实,同时又相应的制定了几十个配套文件,从大的方面来说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作用非常之大。非公经济36条最大的突破就是在行业准入方面提出公平竞争原则,平等准入,打破垄断,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比如军工、石油、金融等,还修改了公司法,实行了统一的所得税法,包括后来出台的物权法等。
而这5年非公经济的发展确实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一是私营企业的数量大幅度增长;由2005年的4300916家增长到2009年的740多万家;二是私营个体的投资大幅度增长;三是工业增长迅速,2005年私营企业工业企业增加值12855.55亿元,而2009年则达到了37703.99亿元;四是对外贸易出口大幅度增长。另外,在税收、解决就业、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私营企业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总体来说,在这5年时间里,非公经济占我国GDP的比重有了明显提升。
陈永杰强调,不过,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非公经济36条的贯彻执行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公经济36条明确提出打破垄断,但是一些有一定规模,已经做大做强的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还是比较缓慢;第二,中小企业融资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第三,社会服务体系的建立有进展但还是很慢;第四,虽然实施了统一的所得税法,但是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还是很重;第五,一些管理部门在观念上依旧对非公经济存在歧视。
亮点多多但仍存不足
在谈到此次出台的民间投资36条时,陈永杰表示,此次文件着重解决了行业准入的问题,把非公经济36条谈到的6大行业准入细化到18个行业,都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并对拓宽民间投资的渠道和领域做出了很多新的规定,有很多的亮点。比如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民间投资36条第一次明确提出政府投资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这就进一步把国有资本的作用范围,做了新的界定,相比非公经济36条,民间投资36条对准入门槛提出了更严格、更明确的规定。
还要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
空间。特别提到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陈永杰表示这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矿业权包括开采权、勘探权、使用权等等。
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和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陈永杰表示这个也是相当有进展。核电站虽然涉及到安全问题,但我核电站的设备可以进口,只要有条件,民营资本不仅仅是参股,独资建设也未尝不可。
这些都是在具体的行业准入等方面对过去政策的一种深化,投资涉及的行业领域很多,涉及的具体的操作方面的政策很多,所以最后还有一个新的亮点,“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把民间投资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求实,根据本意见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将有关措施落到实处。”这表明了政府贯彻执行此次文件的决心。
在肯定此次民间投资36条大方向的同时,陈永杰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比如通篇不谈反垄断,以及非公经济36条中明确提出的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进入、参与自然垄断行业,而非自然垄断的行业则可以通过合资、独资的方式进入,可是此次民间投资36条中提到的还是比较少,虽然也谈到了很多行业,包括石油,但在内容上还是略显简单。应该说,国家战略资源和民营经济经营之间根本不存在矛盾。
此时出台大有深意
陈永杰认为,此次出台民间投资36条是有深刻意义的。去年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主要靠4万亿投资的带动使整个经济得到恢复,但要想使我国经济实现长期稳定的增长,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后续的经济拉动还是要靠民间投资。
现在各个国家都在研究,经济恢复到一定程度后,过去的刺激性、扩张性的政策应该有所收敛,逐步退出。中国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从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由于4万亿投资带动使得整个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的比重上升,到了今年1到3月份比重又有所下降,这就说明后续的经济发展要靠民间投资,就像文件中所说“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因此,此时出台民间投资36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政策意义。如果文件能够得到全面切实的执行,那么民间投资在我国投资当中的比重就会进一步增长。过去我国民间投资的领域主要在竞争性领域,在第二产业的机械制造、建筑等,在第三产业也是一般的交通等社会服务。这一次是对第二产业中的工业领域里面涉及到的一些垄断、半垄断行业,第三产业里一些重要的服务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等放宽准入门槛。
所以,陈永杰判断,民间投资36条出台后,这些领域的民间投资比重会大幅度上升。因为过去这些方面的限制很多,投资的比重很小,现在这些限制进一步放开,那么民间投资就会在这些方面大显身手。
关键靠落实
“鉴于…非公经济36条‟落实当中存在的问题,这一次可能还会不同程度上出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因为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很难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因此,陈永杰强调,关键在落实。
他说,以往各部门落实政策上通常有三种做法,第一种是几乎按照国家的政策具体化、不增不减的执行;第二种,一些行业、地方,为了进一步发展本行业和地区经济,会给原有的政策加助力;第三种就是有些地区,主要是有些行业,受各种各样的因素尤其是原来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影响,会对政策采取打折扣的办法。
陈永杰最后表示:“希望此次民间投资36条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也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