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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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考察、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干部培训、考察、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干部培训、考察、学历教育管理办法根据XX发〔XXXX〕XX号和XX发〔XXXX〕XX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中心大力推进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进程,引导、鼓励和规范干部积极参加培训、外出考察、在职学历教育,提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中心各工作岗位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工勤人员)在职培训、考察、学历教育到有关院校深造。

第二条干部培训、考察、学历教育是指干部进入工作单位后接受党校(行政学院)、国民教育院校等国家承认学历院校的大专、本科、研究生等班次的教育及与单位业务性质相关的行政机构学习、考察。

第三条干部培训、考察、学历教育,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按需参学、专业对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加强对干部培训、考察、学历教育的领导、管理,妥善安排学习人员、时间和经费,处理好工学矛盾。

第二章学习教育方式第五条干部培训、在职学历教育(函授)学习两种方式。

第六条干部外出考察分:市级及以上部门、区政府及区级部门组织、中心业务性质安排三种方式。

第三章参加培训、考察、学历教育的条件第七条干部申请培训、考察、学历教育,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三)工作勤奋、踏实、业绩突出;(四)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五)符合招生、报名工作中规定的具体条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学历教育:(一)受党内或者行政警告处分不满一年;(二)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满一年;(三)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四)有其他不宜参加学历教育情形的。

第九条除特殊情况外,参加学历教育毕业后一年内不得参加同一学历不同专业的学历教育。

第四章审批第十条报名参加培训、学历教育的干部,须由个人提出申请,征得所在科室和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条参加外出考察学习的干部,由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2019修订)

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2019修订)

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2019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9.11.28•【效力等级】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2019年11月28日印发)为进一步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学员管理、严肃培训纪律、切实改进学风,根据党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作出如下规定:一、学员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终身课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党性锻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员参加学习培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学员所在单位和干部管理部门在学员参训前要进行纪律提醒,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在发放入学通知时、学员入学报到时和学习培训期间,都要对学员明确纪律要求。

三、学员在校学习培训期间,应按规定住在学员宿舍,严禁教学活动日私自在外住宿。

应在学员食堂就餐,教学活动日一律不准饮酒。

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学习培训、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和娱乐活动。

学员之间、学员和教师之间、学员和工作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宴请。

班级、支部、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严禁酗酒、滋事。

四、学员外出参加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时,必须着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注意自身形象。

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任何宴请,严禁饮酒,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不得参加与学习培训无关的活动。

五、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土特产等,不得在校接待以汇报工作、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

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

三亚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办法(试行)

三亚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办法(试行)

三亚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8年-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新要求,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严肃性、实效性。

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党政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五类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干部教育培训以各单位组织实施为主,市委组织部、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调训为辅。

具体职责如下:市管干部(含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市委组织部培训为主;科级及以下干部以各区各单位各部门为主;村(社区)基层干部以各区党委培训为主;专业技术人员以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上述人员以外的干部培训以各单位为主。

第四条本办法以学时为基本计量单位,记录干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的时长,对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量化管理考核。

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建立学员调训制度,采取点名调训、参训名额分配等方式进行。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调训制度,参加省级职能部门点名调训的班次,没有特殊情况,参训学员不得请假或变更;市委组织部点名调训的干部,除承担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的工作外,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调训安排;参训名额分配的班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参训要求选派干部参加学习培训。

第十二条干部脱产培训学时认定由各单位负责,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学时认定和统计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据充分的原则,不可弄虚作假。

市直单位和各区委组织部需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时档案,主管部门负责其下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学时档案建立管理,学时认定及登记等相关材料由各单位办公室或组织人事部门集中收集管理存档。

干部参加培训结束后,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每个参加培训学习的干部所获得的学时实行登记,学时登记以个人申报、培训通知、考勤记录、考试成绩单、毕(结)业证书等为依据,实行分类、逐人、逐次计算,将参训信息录入其个人《三亚市干部教育培训学时登记表》,每年12月底前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备案,存入干部本人教育培训学时档案。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干部教育培训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为了加强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一)目的: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探讨,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干部的创新活力,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二)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用性、导向性和创新性的教育培训原则;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性、先进性、整体性和实践性;坚持关心干部、保障干部利益、激励干部的原则。

三、组织管理(一)领导责任制度1. 设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并设专门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级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责任。

2. 加强领导小组的工作调度和指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1. 设立专门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架构,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2. 加强机构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工作流程1. 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方法、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费用等。

2. 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干部的学习意愿和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差异化的培训方案。

3. 加强对干部的培训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四、内容和形式(一)培训内容1. 政策理论学习,包括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政策法规、经济管理知识等。

2. 业务能力培训,包括领导能力、组织管理、决策分析、沟通协调、创新创业等。

3. 素质提升培训,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心理健康、礼仪修养等。

(二)培训形式1. 学习班培训,包括集中学习、理论讲座、案例分析等。

2. 在职培训,包括下基层调研、挂职锻炼、实践活动等。

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德阳市XX集团公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流程,完善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调整管理、教育培训的实施管理以及培训评估等,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处室(以下称各单位)。

三、管理职责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的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各单位要负责所辖区域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推进。

政工部是集团公司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

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有关政策和制度的制订;负责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教育培训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和总体评价;负责对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组织、选送职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

财务处负责集团公司职教费的归口管理。

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出培训需求,其中各职能部门还负责根据归口管理业务,按法律法规、上级要求或工作推进需要在集团公司层面上提出相应的培训需求;负责选派、安排合适人员参加培训项目;负责信息系统中职工的培训相关信息的跟踪和录入;负责建立并管理好职工培训档案。

财务处会同政工部负责职教费的年度预算和费用管理;负责按规定进行职教费的提取、核销工作。

职工承担自我开发的责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及自我发展的需要,向直接领导提出培训需求;按规定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并接受考核。

鼓励职工自学成才。

政工部、劳动人事处、工会、安全处共同负责制订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对集团公司公司实施的培训项目进行策划、组织实施、过程控制、效果评估以及相关培训信息的维护和保存。

四、工作流程1、教育培训计划的制订与调整管理政工部于每年年初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协同劳动人事处、工会、安全处、财务处组织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工作。

各单位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职工队伍素质要求,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形成培训需求计划,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政工部备案。

政工部等部门根据各单位的生产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要求,综合审定各单位上报的培训需求计划,编制分公司教育培训年度培训计划草案,作出费用预算,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形成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印发到各单位组织实施。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引言干部教育培训是提升干部素质、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确保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一套完善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的构建、实施流程、考核评估等方面,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制度的构建1. 定义干部教育培训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目的,为干部提供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并促进组织的发展。

2. 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干部岗位需求和培训目标,设计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方式,包括基础知识培训、技能培训、领导力培训等,并结合现代化教育技术,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手段,如线下培训、在线学习等。

3. 确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明确干部教育培训的责任主体,包括党委、组织部门、培训负责人等,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三、实施流程1. 培训需求调研:定期开展干部培训需求调研,了解干部的学习需求和培训意愿,为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2. 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和组织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方式等,并编制详细的培训手册。

3. 培训资源准备:组织相应的培训资源,包括培训讲师、培训材料、培训场所等,并确保培训资源的质量和有效性。

4. 培训实施和管理: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并负责培训记录、统计等工作。

5. 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进行改进和优化。

四、考核评估1. 考核指标的确定:制定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指标,包括干部培训的学习情况、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培训效果评估等内容。

2. 考核评估方法的选择:选择适合的考核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学术论文、实际表现观察等方式,以全面、客观地评估干部教育培训的效果。

3. 考核结果的运用:根据考核结果,向干部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建议和指导,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晋升的参考依据。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方法有以下几点:
1. 建立科学的培训规划:制定明确的培训目标和计划,根据干部的需要和职责,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确保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 完善培训评估机制:建立培训效果评估的指标体系,定期对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方案和内容,以提高培训效果。

3. 增加培训资源的投入: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配备专业的培训师资和设备,提供高质量的培训资源,为干部的学习和成长提供良好条件。

4. 推动干部学历教育:通过促进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干部的学历水平,扩大干部的知识面和能力,为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担当重任提供支持。

5. 建设学习型机构:积极推动组织建设学习型机构,提供学习资源和学习平台,鼓励干部自主学习,培养学习习惯,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6. 加强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专业的培训管理人员,提高他们的培训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培训师资和培训机构的评估和监管,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一些方法,通过科学规划、有效评估、增加资源投入、促进学历教育、建设学习型机构以及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可有效提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效果,推动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和担当重任。

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是激发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在动力,调动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积极性,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有效措施;是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管理水平,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有效履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发展的有力保证。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在激励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市委组织部负责根据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考核工作,提出各单位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一)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和指标1、干部学习培训任务总体情况。

包括年度培训量、任职培训、干部调训和脱产培训情况、在线学习、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以及在职自学等情况。

2、教育培训综合工作情况。

包括基础工作、管理工作、专项工作、培训效果、改革创新等情况。

(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和指标1、学习培训任务总体情况。

包括培训任务、调训任务、在线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在职自学等情况。

2、学习态度和表现。

包括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的主动性自觉性、遵守制度等情况。

3、学习效果。

包括掌握知识技能、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情况。

第五条对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时,要严格掌握干部学习培训时间的考核标准与范围。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5年或提任前应当参加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院校和区县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并至少参加一次1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后备干部每3年应到党校、行政院校、干部院校参加一次培训。

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大力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校实际Z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的战略布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意识、提高领导能力为重点,培养造就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为师生服务的好干部,为学院发展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干部队伍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将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管理体制与职责第五条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学院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六条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全校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干部的选派及校内培训等。

第三章教育培训对象、培训类型及要求第七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第八条中层以上干部应当根据要求参加相应的教育培训:(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集中轮训;(二)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性教育的专题培训;(三)提拔担任领导职务后的上岗培训;(四)在岗期间的岗位培训;(五)与从事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相关的专门业务培训;(六)出国(境)培训;(七)其他培训。

第九条按照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的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按照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同时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参加校内组织的各类培训。

培训时间每5年累计在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

第四章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十条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并注重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方面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西安市阎良区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提高全区公务员及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机关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航空城建设大局以及全区中心工作,以增强执政意识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大幅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为目标,为加快推进国家航空城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把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成长规律和教育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地开展教育培训,激发机关工作人员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全员培训,保证质量。

面向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条件,大规模培训机关工作人员,大幅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实现教育培训的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三)全面发展,注重能力。

坚持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四)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统筹领导干部、公务员、工勤人员教育培训,在实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科级(含正副科级,下同)及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教育培训。

(五)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紧密联系新形势和新任务,联系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航空城建设、发展需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理论、制度和管理的研究,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努力探索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

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淮安市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干部执政意识,提高干部执政能力,努力培养一文“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干部有参加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是量化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的一种重要手段,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木办法适用于全市县处级及其以下公务员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工作实行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主管,各部门具体实施,市、县(区)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六条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履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的职能,市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市级机关干部和县(区)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积分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本地积分管理办法的实施。

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科级及其以下干部的积分审核备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积分评定管理职能,并负责建立、维护干部个人教育培训档案。

第三章评定标准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积分: (一) 参加党校主体班培训合格的;(二) 参加经市、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的各类专题培训合格的;(三) 参加省及其以上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合格的; (四) 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考核合格的; (五) 干部在职自学考核合格的;(六) 参加经市、县(区)委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考试合格的;(七) 在市及其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调研、学术、理论等文章的;(八) 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取得毕业或学位证书的; (九)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的; (十) 参加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通过笔试、面试且被列为考察对象的。

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办法。

二、组织机构1. 职业学院应设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或校长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干部参加。

2.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三、工作任务1. 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2. 组织实施干部培训班和短期培训项目。

3. 开展干部素质提升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

4. 配置专业教师和教育培训资源。

5. 收集整理干部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和心得体会。

四、工作流程1. 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和干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2. 干部培训班和短期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计划,组织干部培训班和短期培训项目,确保培训内容与干部岗位要求相适应。

3. 干部素质提升活动的开展:根据干部培训需求和学院工作的需要,开展相关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 教师和资源配置:配备合适的专业教师担任干部培训的教学任务,及时调配教育培训资源。

5. 资料汇总和总结工作:收集整理干部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和心得体会,定期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为今后的干部培训提供参考。

五、工作目标评估1. 定期开展工作目标评估,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根据评估结果,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激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六、工作保障1. 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2.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组织机构应定期组织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导和指导,确保工作有效进行。

七、附则本工作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和核心,要充分考虑学院的发展需要和干部的培训需求,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二、培训对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干部,包括中层干部、基层干部和新晋干部。

三、培训内容1. 政策理论培训:加强对党的理论和政策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确保干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业务培训:根据干部所在的岗位需要,开展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工作能力。

3. 领导力培训:培养干部的领导能力,提高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增强干部的领导才能。

4. 实践锻炼:安排干部参与一线工作实践,加深对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工作的了解,增强干部的实际操作能力。

5. 综合素质培养:注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才干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培养。

四、培训方式1. 内部培训:交通运输部组织内部专家进行培训,通过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知识传授。

2. 外部培训: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培训,通过邀请行业内知名学者或专业人士进行课程授课。

3. 自学学习:鼓励干部自主学习,通过阅读资料、参与学习班等方式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

五、培训计划交通运输部将根据干部的需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向各单位进行通知。

六、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将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七、培训评估对于每一次培训活动,交通运输部将进行评估,包括对干部的学习情况和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

八、监督管理交通运输部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培训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九、宣传推广交通运输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推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高全行业干部的教育培训意识。

十、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交通运输部保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

以上为《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该办法的制定将有助于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7.19•【文号】•【施行日期】2002.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部内各单位、财政部各干部培训点:《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部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二〇〇二年七月十九日附件: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教育培训管理,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为财政工作服务,为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服务。

第三条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干部教育中心)是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和组织实施机构,负责部内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地方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以及处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培训计划管理第四条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紧密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需要,根据财政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能力状况和职位要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五条制定五年规划。

在广泛征求部内各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意见,进行培训需求调查的基础上,由干部教育中心拟订财政部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经部党组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制定年度计划。

每年11月底以前,部内各单位按统一要求填报次年培训需求。

按照“保重点课题,保改革任务较重的业务司局的课题,保有利于提高部内干部综合素质的课题”的原则,由干部教育中心与部内各单位协商,拟订《财政部××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经部党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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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培训管理,促进干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集团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培训工作以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能力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干部队伍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需施教,规范管理,注重实效,为集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二节原则与要求
第三条坚持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

根据集团发展的需要,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第四条坚持全面发展、注重能力的原则。

按照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第五条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

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集团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临近院校为外委培训基地的培训网络。

立足自主培训,搞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委基地,搞好相关专业培训。

第六条坚持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三落实原则。

第三节培训对象
第七条干部培训的对象:集团及子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

第八条各级管理干部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参加相应的培训。

(一)在职期间的各类岗位培训;
(二)职务晋升的任职培训;
(三)从事专项工作的专门业务培训;
(四)新提拔干部的初任培训;
(五) 外出对标考察学习的培训;
(六)其他培训。

第九条在职干部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 7 天;新任干部及后备干部每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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