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Word编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各部门消防器材管理,使消防管理工作有规可依,做到防患于未然。维护公司财产和公司全体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
三、定义:
消防器材是指用于灭火、防火以及火灾事故的器材。用于专业灭火的器材。
四、职责:
1、保卫科负责消防器材的归口管理,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管理配置、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消防器材的日常监督检查与维护、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与培训,消防器材的采购和送外维修、更换情况。
2、各部门(车间、作业场所)负责本部门(车间、作业场所)配备的消防器材的保管、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器材培训,消防应急演练工作。
五、具体管理要求:
1、消防器材的配置
(1)根据工作场所的面积、火灾危险等级、火灾类别、使用(贮
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和性能以及周边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配置足够和适用的消防器材,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场所的工作性质、工作负荷、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数量和品种的变动情况,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时作相应调整。
(2)对新建筑物及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作业场所、消防器材的配置,应在投入使用或生产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保卫科提交配置消防器材的申请,由保卫科负责配置,消防器材未配置到位之前不得投入使用或生产。
(3)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危险等级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2、消防器材的采购供应
(1)保卫科负责常用消防器材及配件的计划与申报,并负责其送外维修和更换(充灌)药剂。
(2)独立的综合性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由公司另行确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消防器材的供应和消防设施施工建设,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建设必须做到先进,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消防器材的档案管理
(1)为确保消防器材有效管理,保卫科负责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和消防器材档案。对公司的全部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器材台账,对消防器材的总量和配置进行监控和管理,每半年至少对消防器材台帐进行两次检查与核对,确保账、物一致,管理到位,对其采购、配置、部位及异动情况、使用情况、检查与维修情况、药剂更换等全面记载,全程监控,确保有效管理。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器材台账。台账应明确登记消防器材放置的区域、数量、类别以及使用记录、维护周期等信息。
(3)各单位应建立消防器材报废台账(报废原因、类别、规格、数量),消防报废器材由保卫科负责人和消防器材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需求增加新的消防器材。
(4)各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对消防设施完好性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消防器材检查表,每日交接班记录应详细记录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安全有效、卫生清洁。发现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并将签批的《消防器材申报单》提交至保卫科负责人,以便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4、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维护
(1)消防设施设备按照所属部门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各部门消防器材应设消防管理员,日常应由本部门消防管理员直接负责监管,确保消防器材不丢失、不损坏、不挪位,整洁完好。
(3)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7)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8)保卫科负责对火警报警器及设于公共场所的灭火器每天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或不合格及时予以纠正,对检查及处理结果每周进行记录。
(9)结合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全公司的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及维护,发现异常或不合格及时予以纠正,检查及处理结果在消防器材台账予以记录。
(10)结合灭火器材更换药剂,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更换药剂情况,检查及处理结果在消防器材档案予以记录。
(11)对公司消防供水系统经常进行检查及维护,使之运转正常、处于待命状态。
(12)各单位消防器材应设置指定区域,保卫科与各部门共同规划消防器材放置的专用区域,并注明标识。各部门负责对配置于本部门各工作场所的灭火器妥善保管和维护,不得随意摆放、挪动消防器材,灭火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5、灭火器的药剂更换
(1)保卫部负责组织灭火器材有效期满灭火器药剂的更换,并送有资质专业单位更换。
(2)灭火器的灭火药剂更换周期法定规定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各型干粉(A、B、C)灭火器灭火药剂更换周期为24个月。
各型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药剂量低于2/3正常容量即予重新充灌,灭火剂更换周期为24个月。
(3)灭火器材的灭火药剂更换,应作好记录,灭火器材上对灭火药的更换时间应予标识。
(4)应尽量利用药剂更换周期届满的灭火器材用作消防培训或消防演练器材之用,以节省资源。
6、消防器材的更新与报废
(1)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灭火器材,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更换或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更换。
(2)对在用的灭火器材至少每三年进行简体压力试验,对不符合试压要求影响安全的应作报废处理,灭火器材的最高使用年限为10年,使用年限期满的应作报废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①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②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③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④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⑤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⑥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⑦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⑧被火烧过。
7、消防器材使用与维护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