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人身伤亡事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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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旅客们选择自己的出行方式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安全。
对于铁路行业来说,安全就是一种荣誉!以下是为你整理的铁路人身伤亡事故反思,希望能帮到你。
铁路人身伤亡事故反思篇一据《xx报》8月4日报道,顺义一男子坐卧一铁路桥上乘凉,被一列货运列车撞飞身亡,同时导致列车停驶半小时处理事故。
这是一件典型的铁路路外伤亡事故。
关于铁路事故的处理原则,在《民法通则》中是有规定的,这就是第123条关于高度危险作业的规定。
列车是高速运输工具,确定铁路方面的侵权赔偿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无论铁路方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有由于受害人故意所引起的损害,铁路方面才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规则都是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适用于高空、高压、高速运输工具、放射性等对周围具有高度危险的作业的侵权责任确定。
究竟应当怎样确定受害人的故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般理解,如果受害人故意在铁路上寻短见、自杀,应当属于受害人故意,除此之外,其他的方面好像不应当认定为受害人故意。
但是,1990年9月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58条作出了规定,铁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规定,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按照这样的规定,本案的受害男子就是由于在铁路线路上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按照《铁路法》的这一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不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铁路法》的这一规定曾经引起批评,原因就在于通过这一条规定,修改了《民法通则》第123条的原则性规定,这就是将“受害人故意修改为“受害人原因,特别是将违章通过平交道口、人行过道等,都作为受害人故意,显然不够合适。
这样就大大地减轻了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使更多的受害人面对损害而无法得到赔偿。
到目前,这一规定已经施行15年了,是路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基本规则。
对于这一规定,我有以下看法:第一,列车是轨道高速运输工具,速度极快,尤其是经过提速,我国的列车速度已经达到了相当的程度。
这种高速运输工具在行驶中很难控制,尤其是很难急速停车。
如果要求只有受害人故意自杀造成的意外伤害才免除铁路方面的责任,是不客观的,也比较狭隘。
第二,《铁路法》第58条规定的那些受害人自身原因的事由,有些值得斟酌,只是笼统地规定凡是违章通过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
或者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造成的人身伤亡,都属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的,都免除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责任,也是不合适的。
应当区分具体情况,例如封闭的铁路和非封闭的铁路,有人把守的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与无人把守的平交道口或者人行过道,都应当有不同的规则。
这样,才能够区分不同的情况,区分不同的责任,公平地确定双方的责任,保护受害人的合法利益。
第三,对于铁路运输企业也应当赋予其适当的责任。
如果不是不可抗力或者不是受害人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铁路企业当然应当承担责任;即使是有受害人的原因,如果铁路企业未尽适当注意义务,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也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例如,铁路封闭网破损,受害人通过破损处进入铁路而造成伤害的,受害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铁路企业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对铁路企业赋予适当的责任,才能够使其增强对路外人的安全保护意识,防止造成更多的损害事故。
铁路人身伤亡事故反思篇二铁道部两次会议都是深刻总结“4。
28事故的惨痛教训,要求全路认真开展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实现全路安全工作稳定的局面。
个性是刘部长在会上就自己在思想上、认识上、管理上就应汲取的教训进行了深刻剖析,从规范管理、班子建设、干部作风、检查考核、安全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深入反思。
我感到,这两次会议既体现了部党组对“4。
28事故自身反思、自我剖析的态度,也体现了部党组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要求,深刻吸取4。
28事故教训和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决心。
对于我们加强当前安全工作有着深刻的启示,对抓好大反思、大检查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好处,我们必须要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好、做实。
我就安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
一、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汲取“4。
28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大反思、大检查活动,最重要的就是充分利用“4。
28事故的反面教材,真正吸取教训,把自己摆进去,把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现状摆进去,举一反三。
在吸取“4。
28事故本身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眼睛向内,看到自己的问题,看到我们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在深刻认识事故教训和严峻的安全形势中受到警示,受到启发,受到教育,主动加强安全管理,做一个以流血制止流血的智者。
首先,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我们在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着超多的隐患问题,有些问题还是十分严重的。
无论是从“4。
28事故本身,还是从我局安全管理的现状来看,都要看到安全
大反思、大检查活动绝不是别人有病我们吃药,绝对不是小题大做。
从我们的实际状况来看,今年以来全局发生的事故件数也是居高不下的。
对于事故有很多科学的比较方法,能够同期比较,能够年度比较,也能够和其他局横向比较。
实事求是地讲,我们自己和自己比形势是不断好转的,但是不等于险情不存在,不等于问题不存在,不等于不发生影响全局、全路严重的安全事故。
从事故等级上看,今年发生较大事故1件、A类一般事故1件、B类一般事故74件、C类一般事故19件、D类一般事故30件。
4个月的时刻,事故总的件数不少,有的事故性质和等级也是十分严重的。
从事故种类上分,开车事故32件、职工伤亡事故4件、路外伤亡事故89件。
前4个月还发生设备故障461件,除发生在他局的35件设备故障外,我们自身的设备故障426件;前4个月全局共发生A类安全信息58058件,其中职工“两违信息近4万件,比例高达68%。
仅仅透过简单的数字分析,就应说我们安全管理的基础还是很薄弱的,有些问题的性质还是十分严重的,因此,大家绝不能盲目乐观。
尤其是客车安全,我们反复讲,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今年2月27日12时01分,A20次运行到齐北线塔哈站准备停车时,齐工塔哈工区在5线货物站台利用铲车整理钢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