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 强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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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促进企业减负治乱工作落到实处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改革与发展营造优良的外部环境,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稳定工程”、“发展工程”来抓,按照国家、省治乱减负工作部署,我市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针对企业治乱减负出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整治措施,治乱开展“三查”活动,治理实行“五到位”,强化监督,标本兼治,“三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经济环境明显改善。到目前为止,据不完全统计,已全面严格落实93年以来国家和省明令取消、降标和规范的894项收费项目,为企业共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1021起,实行经济制裁金额1292.8万元,查处“三乱”案件322件,党纪政纪处分36人,受理协调企业减负请求100多件,全市各级确定重点挂牌保护企业325户,印发治乱减负专项宣传、通报122期(次)。汇编发放《企业治乱减负有关文件》2000册,审查年检收费许可证360套,发放收费员证1620本。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市治乱减负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明显的效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认识,完善制度,把治乱减负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是确保治乱减负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治乱减负工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治理经济环境的问题,克保书记、仲池市长都作了重要指示,认为治理经济环境,尤其是治理“三乱”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企业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治理经济环境的工作,尤其是治理“三乱”的工作还必须继续加强,在治标的同时,要在治本上下功夫。为此,市、县(区)及所属各职能部门将治乱减负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97年我市成立以主管工业副市长为组长的市治乱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市减负领导小组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对减负办公室的18位领导及成员进行了5次及时调整到位,并实行成员单位季例会制度、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同时,还明确了治乱减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考评和纠风评议,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由于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我市减负工作基本形成了各级领导亲自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上下联动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1、实行减负特派员制度。推进“三化”进程,要求我们切实优化经济环境,优化环境龙头企业是重点。根据长办发[2002]2号《关于建设工业十大标志性工程的实施意见》,对全市23户已入选的龙头企业实行了市级领导挂点、有关部门重点联系的减负特派员制度,并以长减办[2002]001号文件明确了《全市工业十大标志性工程入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意见》。意见中明确,对龙头企业挂牌保护、实行统一收费制度,全市挂牌保护企业325户,其中市属56户,四县五区269户。通过这一系列制度和保持措施,为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建立市、县两级减负工作联系点制度。抓好“两级”减负工作联系点,确保治理工作卓有成效。四个县(市)经贸发展局都明确了2——4个联系点企业,依靠联系点企业,经常掌握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动态,充分发挥企业的监督作用。特别是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实行跟踪督查,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石油、电力价格收费,环境监测收费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治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纠。

3、出台《暂行办法》。为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纪律,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市纪委、监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政策法规,制定了《关

于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的暂行办法》从纪律上确保依法行政,做到违法违纪必查必纠。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减负办重点把权责一致、目标明确、奖罚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各级领导、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市直33个单位明确了社会服务承诺,明确了责任人,并通过长沙信息台向社会公示。促使各部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突出抓好治乱减负重点工作。

1、建立了投诉、举报网络。市减负办、财政、物价、收费、乡企局等治乱减负成员单位、23个减负特派员责任单位和各县区均设立了价格监督检查点,近年来,全市共受理群众价格咨询、举报、投诉3769人次,其中,对已立案的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6起,实行经济制裁金额273.73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84.5万元。

2、落实取消项目,加强票据监督。在收费项目上,实行“三严”即严把禁止出台关,严查取消项目,严明亮证收费。近几年,先后清理了93年以来的收费文件,落实了中央和省取消或降标的消费项目790项,并编印了三本“小册子”,得到了市治理经济环境领导小组、市人大、市纪委领

导的充分肯定。同时,对市直单位的银行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在77个部、办、委、局取消收入过渡户后,再次撤消了28个银行帐户。根据治理经济环境的要求,我们又正在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并在大众传媒上进行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票据的管理,遏制“三乱”现象,充分发挥票据的源头控管作用,真正使票据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几年来,共监督销毁收费票据84095册,购领发放票据51万册,基本形成了依法执收格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覆盖面达100%。同时参与了以市监察局为主的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收支两条线”执法情况的检查。

3、加强监督,开展“三查”活动。治理“三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进一步把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向深入,巩固已有的成果,防止死灰复燃,把优化经济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落在实处,强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三查”,即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求“五到位”即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2002年11月份市减负办组织了市清费治乱减负成员单位组成四个联合督查组,由市减负办正、副主任带队,分别对9个区、

县(市)的治乱减负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落实已取消项目358项,年减轻企业负担金额7410万元,挂牌保护企业269户,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优惠金额4376万元,制止重复交叉检查61次,治乱减负案件查处受理举报投诉568件,专项检查项目169个,查处违法案件233件,查处违法金额4459.9万元。通过检查,促进了基层治乱减负工作认识提高,力度加大,措施创新。这次督查的情况,市减负办进行了通报。

4、抓企业改革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近年来,我市国企改革工作全面铺开,成为市民较为关心的热点问题,但在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有关契税、收费和改制后钢性负担加重等问题反映比较突出。我们就企业改革中办理房产、土地、电力、自来水、交通、通讯等资产过户、出让等仍需支付较高的税费,政府的改革政策有关部门可以不执行或执行中打折扣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反映了情况,提出了问题和建议,并多次协调有关改革政策的落实,为兑现改革政策、降低企业改革成本、促进企业改革顺利实施奠定好的政策基础。

5、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市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所有合法收费项目分门别类地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控制将行政事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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