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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一、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一种国际贸易文件,用于证明商品的原产地。

它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对于享受关税优惠和避免贸易壁垒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包括内容、样式和要求。

二、原产地证明书的内容原产地证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出口国和目的国的名称和地址;2. 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 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的详细信息;4. 商品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5. 商品的原产地证明,包括原产地的声明和证明方式;6. 出口商的声明,确认所提供的信息属实;7. 出口商的签字和日期。

三、原产地证明书的样式原产地证明书的样式应符合国际贸易的通用要求,包括以下要点:1. 文件标题:原产地证明书;2. 文件编号:每份原产地证明书应有唯一的编号;3. 文件格式:通常为A4纸张,可以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文书模板;4. 字体和字号:字体应清晰易读,字号一般为12号;5. 印章和签字:出口商应在原产地证明书上盖章,并在适当位置签字。

四、原产地证明书的要求为确保原产地证明书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有以下要求:1. 出口商的资质:出口商应是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出口资格;2. 商品的原产地:出口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商品的原产地符合相关要求;3. 证明方式:原产地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出口商的声明,确认商品的原产地;(2)原产地调查,包括对生产过程和材料来源的调查;(3)原产地证书,由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签发;4. 证明材料:出口商应提供与商品原产地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生产记录、采购合同、产地证书等;5. 签发机构:原产地证明书应由相关政府机构或授权的商会、贸易协会签发,并加盖公章。

五、原产地证明书的注意事项在填写原产地证明书时,出口商应注意以下事项:1. 准确性:填写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与实际情况相符;2. 清晰易读:填写应清晰易读,避免涂改和错别字;3. 完整性: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应齐全;4. 时效性:原产地证明书应在货物出口前办理并签发;5. 保密性:原产地证明书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和伪造。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5.11.21•【文号】[1995]外经贸管发第670号•【施行日期】1995.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1995]外经贸管发第670号)贸促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厅(委、局),国家商检局,各地商检局,各贸促分会:自1992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和外经贸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以来,我国的原产地证书签证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和管理工作,外经贸部、国家商检局和贸促会根据今年全国原产地工作会议讨论意见,对《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所列附件的表格、内容均为标准格式,请签证单位按统一标准格式制作。

各地外经贸委(厅、局)要协调本地区的商检和贸促会签证单位,做好对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单位的宣传、培训工作,并将本《规定》转发各外贸企业。

本《规定》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原有关签发原产地证书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外经贸部(贸管司)。

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将另行通知。

附件:如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关于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的规定(试行)为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原产地证)签发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一、引言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贸易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应符合一定的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

二、证明书抬头原产地证明书的抬头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发证机关名称:填写发证机关的全称,例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2. 证明书标题:填写“原产地证明书”字样,确保清晰明确。

三、证明书编号原产地证明书应具有唯一的编号,用于标识和追溯。

编号的格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发证机关代码:填写发证机关的代码,例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代码为ITC。

2. 年份:填写发证年份,例如2022年。

3. 流水号:填写流水号,用于区分不同证明书。

四、证明人信息原产地证明书应包含证明人的详细信息,以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证明人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 证明人姓名:填写证明人的姓名,确保与身份证件一致。

2. 证明人职务:填写证明人的职务,例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3. 证明人联系方式:填写证明人的联系方式,例如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等。

五、货物信息原产地证明书应详细描述相关货物的信息,以便核实货物的原产地。

货物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 货物名称:填写货物的通用名称,例如纺织品、机械设备等。

2. 规格型号: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例如尺寸、功率等。

3. 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例如件数、重量等。

4. 单价:填写货物的单价,例如美元/件、欧元/吨等。

5. 总价值:填写货物的总价值,例如美元、欧元等货币单位。

六、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是原产地证明书的核心内容,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原产地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货物原产地:填写货物的原产地,确保准确反映货物的产地。

2. 原产地标准:填写适用的原产地标准,例如国际贸易惯例、相关法律法规等。

3. 原产地证明方法:描述证明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方法,例如生产过程证明、加工证明等。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概念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主要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货物的产地国别,以便实施相应的贸易措施及作为调控依据。

(二)出口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与说明﹡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中国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

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收货人(Consignee):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收货人的名称一般是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运输单据的被通知人。

若进口商或信用证要求此栏空白则可以接受不填,或填为"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填写海运、空运或陆运;路线应填写启运地、目的地和转运地,并应与提单所列内容一致﹡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例如:证书更改,证书丢失,重新补发,声明XXX号证书作废等内容。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称唛头,此栏内容应与信用证或其他单据所列的同类内容完全一致。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证明文件,用于明确货物的产地和原产国的证明。

根据不同的要求和目的,原产地证明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一般原产地证明书适用于普通商品的出口,用于证明货物的产地。

这种证明书通常由出口国的贸易委员会或商会签发,其中包括商品的详细描述、产地证明、出口商的联系明等信息。

2. 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是用于非受惠国家进口货物时所需的证明文件。

在一些贸易协定中,受益国为了避免非受益国家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优惠关税待遇,要求从非受益国家进口的货物提供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这种证明书与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类似,但需要明确指出货物不符合受益国原产地规则。

3. 受益国原产地证明书受益国原产地证明书是在贸易协定中受益国要求进口货物提供的证明文件。

这种证明书用于证明货物符合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定,以便享受关税减免和其他优惠待遇。

受益国原产地证明书通常由出口国的相关机构签发,需要详细描述商品的制造过程和原材料的来源等信息。

4. 公证原产地证明书公证原产地证明书是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进行公证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例如,在某些国家或地区,进口商可能需要提供公证原产地证明书以满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要求。

这种证明书需要由当地公证机构对证明书内容进行认证,并提供公证书。

5. 自证原产地声明书自证原产地声明书是一种由出口商自己填写和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在某些情况下,出口商无法获得官方的原产地证明书,可以使用自证原产地声明书来证明货物的产地。

这种证明书需要包括出口商的详细信息、货物的描述和原产地证明等内容,但没有官方的签章和认证。

以上就是几种常见的原产地证明书种类。

根据不同的国际贸易规定和协定,出口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原产地证明书,并确保证明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在办理原产地证明时,出口商还需了解每个国家或地区对原产地证明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确保顺利进行贸易活动。

原产地证书签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原产地证书签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原产地证书签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原产地证书签发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发出口货物普惠制原产地证明、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明、专用原产地证明。

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的签发,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第十七条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海关、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签证机构),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

四、实施机构:各隶属海关。

五、法定办结时限:在受理签证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申请的审核(调查核实所需时间不计入在内卜六、承诺办结时限:在受理签证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证申请的审核(调查核实所需时间不计入在内卜七、结果名称:原产地证书。

八、结果样本:《原产地证书》;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收费依据:无十一、申请条件:企业已备案,或者也可以在第一次申请证书时同时备案O十二、申请材料:互联网申请,审核过程中根据申请内容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充提交材料。

十三、办理流程:(-)登录申请网站。

登录申请网站。

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点击“税费业务”模块,在“原产地管理'项下点击“更多”,在新弹出的窗口中点击“原产地证书签发“;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模块,点击“原产地”选择“原产地证书申请”(注:如果企业没有电子口岸卡或没有注册'单一窗口”,需在“单一窗口”注册后,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b(二)填写申请信息。

进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后,点击“新建证书”菜单,选择要申请的原产地证书,录入“基本信息”和“货物信息”后,点击“申报”按钮。

其中,带有黄色底纹的字段为必填项,不填写无法完成申报。

(三)接收审核回执。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2023简版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2023简版

原产地证明书种类原产地证明书种类一、普通原产地证明书普通原产地证明书是一种用于证明货物原产地的文件。

它通常由货物的生产地或出口国政府有关机构签发,并证明该货物是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生产的。

普通原产地证明书可以用于减免或免除关税、配额限制以及享受其他优惠措施。

1. 申请普通原产地证明书的条件申请普通原产地证明书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货物必须是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生产的;- 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申请人必须是货物的生产商或者出口商。

2. 普通原产地证明书的申请流程申请普通原产地证明书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格、货物描述、发票、原产地证明文件等;2. 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3. 审核申请材料:相关政府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货物的原产地;4. 签发证书: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相关政府机构会签发普通原产地证明书;5. 领取证书:申请人可以去相关政府机构领取签发的普通原产地证明书。

3. 普通原产地证明书的有效期和使用范围普通原产地证明书的有效期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在6个月到1年之间。

普通原产地证明书可以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以享受减免或免除关税、配额限制等优惠政策。

二、特殊原产地证明书特殊原产地证明书是指一些特殊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特定商品的原产地。

这些特殊原产地证明书通常针对某些特殊行业或特定商品。

1. 欧盟原产地证明欧盟原产地证明是一种特殊的原产地证明文件,适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贸易。

该证明文件由出口国的相关政府机构签发,证明货物是在欧盟成员国境内生产的。

2. APEC原产地证明APEC原产地证明是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中使用的一种特殊原产地证明文件。

该证明文件由出口国政府机构签发,证明货物是在APEC成员国生产的。

3. 特定商品的原产地证明一些特定的商品,例如纺织品、农产品等可能需要特定的原产地证明文件才能享受关税减免或其他优惠政策。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①发布日期:2018年4月实施日期:2018年4月发布机构:厦门海关①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适用于厦门辖区原产地备案企业。

二、事项审查类型证明三、签发依据1.《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3.《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国检务〔1989〕443号)5.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贸易安排及原质检总局相关公告四、受理机构各主管海关,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五、决定机构各主管海关。

六、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申请条件已完成原产地备案的企业。

八、禁止性要求不具备或不符合申请人条件的,不予签证。

九、申请材料通过申报软件发送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受理机构领取原产地证书。

更改证、重发证、带附页的原产地证书仍需提供纸质资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海关窗口。

(一)更改证:原证如已领走,需交回;(二)重发证:证书遗失或损毁,需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声明原发证书作废,提交回执单办理重发证;(三)带附页的一般、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用A4纸打印的附页,一式两份,附页上注明证书号、页码。

十、申请接收各主管海关网络接收,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通过产地证申报软件申报1. 通过申报软件进行电子申报,电子数据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申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货物符合相关原产地标准;2. 发送成功后,半个工作日完成审核;3. 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回执提示进行修改后重新发送。

如有疑问,人工回执可联系检验检疫机构,系统回执请联系系统服务商信城通公司;4. 收到“审核通过,可以领证”的回执,半个工作日后由申报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证。

(二)领取证书工作人员核对申报员身份,发放原产地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E)办理须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E)办理须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E)办理须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办理须知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概述(一)签证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二)证书名称证书英文名称:《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PREFERENTIAL TARIFF CERTIFICATE OFORIGIN FORM E》,简称《FORM E证书》或《东盟证书》。

(三)签证产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四)证书文字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

二、申请书书面申办东盟证书时采用FORM A申请书。

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申请书由产地证申报员署名并加盖申办单位中英文印章。

电子办证系统申请书应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三、证书编号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东盟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E”,其余部分可参考FormA证书号的编排方式。

例如:E08470ZC20390038。

四、证书填制第一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注册登记的公司,地址要求明确至街道或路名。

本栏目不允许出现“O/B”或“VIA”等字样。

第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

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

运输工具须填写船名(海运方式)或航班号(空运方式)或车牌号(陆运方式)。

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

第四栏: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

第五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

如货号多于20项,则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小编希望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 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在商品的交易中, 对外贸易对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进出口商品将世界各地的商品交融在一起, 各个国家取长补短, 通过多方贸易, 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在进出口交易中, 原产地证明是证明该货物的原产地是哪个国家的一个凭证, 那有人会问了, 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原产地证明有什么用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的原产地的法律文书。

形象地说, 原产地证书是货物的“护照”。

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等的有效凭证。

它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 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待遇和国别贸易政策、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等的重要凭据, 因而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效用。

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是WTO成员, 凭一般原产地证可享受目标国的最惠国待遇;如果出口货物的目标国是普惠制给惠国或我国加入的各种区域合作安排的成员, 则凭相应格式的原产地证书可享受目标国在最惠国待遇基础上更大的优惠待遇, 直至免税。

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是在进口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必要凭证。

我国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类优惠性原产地证书扩大出口, 开拓国际市场, 争取最大利益。

二、原产地证明的申领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 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均可根据需要申领办理《原产地证》。

三、原产地证的申领程序1、注册登记: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经济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 向所在地签证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人员的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

证书申领人员应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考核合格, 持有申领员证。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8.08.17•【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验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关于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有关事宜的公告根据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现将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签发事宜公告如下:一、签证管理机构和签证机构中国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进程证书的签证管理部门由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变更为海关总署,签证机构中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变更为各直属海关。

二、新版证书和签证印章生效时间各直属海关将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启用新版证书和签证印章,8月20日前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旧版证书仍有效。

三、新版原产地证书和金伯利证书(一)证书种类。

各类原产地证书共22种,具体包括非优惠原产地证书1种、普惠制原产地证书1种、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14种、输欧盟农产品等专用原产地证书6种,以及金伯利进程证书(证书种类清单见附件1)。

(二)防伪印记和流水号。

将原证书防伪印记中的AQSIQ改为中国海关关徽,去掉原证书左下角印刷流水号中的AQSIQ,证书格式、内容和背页注释保持不变。

四、新版签证印章(一)签证印章种类。

印章共分3种:普惠制Form A印章(用于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和输欧盟农产品等专用原产地名称证书)、ECFA专用印章以及适用于金伯利进程证书及其他各类原产地证书的ORIGIN签证印章。

(二)印章机构名称。

印章为42个直属海关名称,将原印章中原直属检验检疫局中英文名称调整为对应直属海关中英文名称(新版印章样式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

(完整版)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完整版)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 概念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主要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货物的产地国别,以便实施相应的贸易措施及作为调控依据.(二)出口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与说明﹡出口方(Exporter):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是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中国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分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正式名称,一般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地址部分要填写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收货人(Consignee):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收货人的名称一般是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信用证上规定的运输单据的被通知人.若进口商或信用证要求此栏空白则可以接受不填,或填为"To order”或”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填写海运、空运或陆运;路线应填写启运地、目的地和转运地,并应与提单所列内容一致﹡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港口,一般与最终收货人或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地区一致。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为签证机构使用栏,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

例如:证书更改,证书丢失,重新补发,声明XXX号证书作废等内容。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称唛头,此栏内容应与信用证或其他单据所列的同类内容完全一致。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一、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贸易文件,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它通常由出口国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出具,以确保货物在进口国享受相应的关税优惠或免税待遇。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及其要求。

二、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 证明书标题在证明书的顶部居中位置,应写明“原产地证明书”字样,字体应清晰可辨。

2. 出口国信息出口国信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出口国名称:填写出口国的全称。

- 出口国地址:填写出口国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城市和邮政编码。

- 出口国联系人:填写出口国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3. 进口国信息进口国信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进口国名称:填写进口国的全称。

- 进口国地址:填写进口国的详细地址,包括街道、城市和邮政编码。

- 进口国联系人:填写进口国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

4. 货物信息货物信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货物名称:填写货物的通用名称或商品名称。

- 货物规格: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或其他详细描述。

- 货物数量:填写货物的数量,如重量、体积或数量单位。

- 货物产地:填写货物的实际生产地,包括国家或地区。

5. 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证明编号:填写原产地证明的唯一编号,以便跟踪和查询。

- 证明日期:填写原产地证明的签发日期。

- 证明机关:填写出具原产地证明的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 证明内容:详细说明货物的原产地,包括生产过程、材料来源等相关信息。

6. 签发人信息签发人信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签发人姓名:填写签发原产地证明的人员姓名。

- 签发人职务:填写签发人的职务或职称。

- 签发人签名:签发人在此处签名确认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 其他附加信息根据需要,可以在原产地证明书中添加其他附加信息,如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印章、公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区域经济贸易协定)以及联合国贸发会议关于普遍优惠制(以下简称普惠制)的决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原产地证书)是指为在进口国家或者地区适用优惠性贸易措施、非优惠性贸易措施或者进行政府采购、贸易统计等活动,根据相关原产地规则和本办法签发的,明确指出证书中所列货物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除外,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书面文件。

本办法所称优惠贸易措施包括:普惠制待遇或者区域经济贸易协定规定的相关贸易措施。

本办法所称非优惠性贸易措施包括:最惠国待遇、反倾销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标记管理、国别数量限制、关税配额区域等相关贸易措施。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的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工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依照本办法,指导其地方分会的原产地证书签证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中国贸促会及其地方分会(以下简称非官方签证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原产地证书签证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向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是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给惠国普惠制方案或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对申请人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代表申请人向签证机构办理原产地证书事宜的人员(以下简称申办人员)应当熟悉相关原产地规则,了解申请人出口货物的生产过程以及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原产地情况,能够正确判断出口货物原产地,规范填制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

原产地证明书格式一、概述原产地证明书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商业单据,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以便享受相关贸易协定或优惠关税待遇。

本文将详细介绍原产地证明书的标准格式,包括证明书的标题、正文内容、签发单位、签发日期等要素。

二、证明书的标题原产地证明书的标题应明确表明其性质和目的,一般为“原产地证明书”。

标题应居中,字体大小适中,以便于阅读和识别。

三、证明书的正文内容原产地证明书的正文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1. 证明书的编号:每份证明书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2. 出口商信息:包括出口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3. 进口商信息:包括进口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4. 货物描述:详细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5. 原产地证明:明确指出货物的原产地,可以是国家、地区或具体的产地。

6. 出口商声明:出口商声明货物的原产地符合相关的贸易协定或法律要求。

7. 签发单位信息:包括签发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

8. 签发日期:证明书的签发日期,用于确认证明书的有效期。

四、签发单位原产地证明书应由有权签发的机构或组织出具,一般为国家商务部、贸易促进委员会等相关部门。

签发单位应在证明书上明确标注,以便于核实和联系。

五、签发日期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日期是证明书的有效期,一般为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签发日期应在证明书上明确标注,以便于核实证明书的时效性。

六、附件原产地证明书可附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货物的产地证明、出口商的注册证明等。

附件应与证明书一并提交,以增加证明书的可信度。

七、注意事项在填写和使用原产地证明书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准确填写信息:所有信息应准确无误地填写,以免影响证明书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2. 遵守法律法规:出口商在填写证明书时应遵守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确保证明书的合法性。

3. 保管和使用安全:原产地证明书应妥善保管,并仅限于合法的贸易活动中使用,以防止证明书被冒用或滥用。

原产地证更改,补发,重发

原产地证更改,补发,重发

补发、重发、更改原产地证的签证要求
在正常情况下,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应该在货物出运之前申请办理,但如果是由于合理原因并符合相关的签证要求,申请人可以在货物出运后申请办理补发、重发、更改原产地证书,但对于签证机构无法核实原产地的已出运货物,不予签发原产地证书。

一、补发证
1、申请补发证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请补发证书的书面说明;
②货物出口报关单、提单等资料;
③签证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2、签证机构在证书的签证机构使用栏注明“补发”字样
(GSP\CO: ISSUEED RETROSPECTIVELY、其他优惠证明书ISSUED RETRACTIVELY), 亚太、秘鲁证没有规定。

3. 补发期限:
二、重发证书
1. 已签发的证书正本遗失或毁损,申请人可在证书有效期内申请重发证书,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申请补发证书的书面说明;
②遗失证书副本或复印件(若有);
③全国性报纸(如:国门时报等)登载的原发证书作废声明的证
明文件;
④货物出口提单等资料;
⑤签证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2. 重发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应是实际申请、签发日期。

三|、更改证书
1. 已经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内容发生变更,可在原签证书有效期内提出更改,并提供以下资料:
①申办更改证书的申请书;
②原发证书或者申办证书的全套资料(已缴费但证书未打印的情
况)
③签证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2. 更改证书号码与新证书编号规则一致,但改变流水号,申请日期同原证日期一致。

3.更改证书在未付费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回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证明文件。

我国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签证管理工作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国家商检局)统一负责;证书的签发和对出口产品申请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国家商检局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商检机构)负责。

对需要在香港签署“未再加工证明”的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经给惠国确认,国家商检局委托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在香港负责办理签署工作。

第三条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给惠国法令公布并正式通知对我国实行普惠制待遇的国家所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受惠商品必须符合给惠国原产地规则。

第四条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保证申请和填报的内容真实、准确。

授权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商检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切实做到加强管理,认真签证,及时准确,维护信誉。

第二章申请、注册和考核第五条下列单位可以向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内企业;(二)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三)国外企业、商社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四)对外承接来料加工、来图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五)经营旅游商品的销售部门;(六)参加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及拍卖等活动需出售展品、样品等的有关单位。

第六条凡申请办理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单位,必须预先在当地商检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五条(六)项所列单位可酌情处理。

第七条注册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单位向当地商检机构领取《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注册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二)申请单位将填制的《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FORM A)注册登记表》,呈交商检机构,并按规定提交审批机关的批件和营业执照。

什么样的出口产品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什么样的出口产品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什么样的出口产品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什么样的出口产品才需要原产地证明书?原产地证明书是进口商要求出口商提供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

主要用于进口国实行差别关税,实施进口税率和进口配额等不同国别政策的依据。

这种情况下,所有的进口类产品,基本上都会有原产地证明书要求的,转口贸易产品,第一次进口,第二次出口环节也存在原产地证明书,只不过多了转口贸易商这个环节。

原产地证书,又称普通产地证书,是证明本批出口商品的生产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一种文件。

它由商务部统一规定和印制,并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发。

如果信用证或合同对签证机构未作具体规定,一般由检验检疫总局出具。

线缆出口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书吗?原产地证明书是在国外用的,又不是在国内用的。

如果客人要求就申请一份咯“原产地证明书手签员”与“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有什么区别?“原产地证明书手签员”必须是经申领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并在贸促会备案注册,可在《原产地证》第十一栏中签名的人员。

“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是经申领单位委派,并在贸促会备案注册的具体申办人员。

申领员申办原产地证时,须持贸促会颁发的《产地证申领员证》。

手签员和申领员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

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36个给惠国及输入代码为:欧盟25国(305 法国France、303 英国 United Kingdom、306 爱尔兰 Ireland、304 德国 Germany、302 丹麦 Denmark、307 意大利 Italy、301 比利时 Belgium、309 荷兰 Netherlands、308 卢森堡 Luxembourg、310 希腊 Greece、312 西班牙 Spain、311 葡萄牙 Portugal、315 奥地利 Austria、330瑞典Sweden、318 芬兰Finland、327 波兰Poland、321 匈牙利Hungary、350 斯洛文尼亚Slovenia Rep、352 捷克Czech Rep、353 斯洛伐克Slovak Rep、334 爱沙尼亚Estonia、335 拉脱维亚Latvia、336 立陶宛 Lithuania、108 塞浦路斯 Cyprus、324 马耳他Malta)、137 土耳其Turkey、331 瑞士Switzerland、326 挪威Norway、116 日本Japan、601 澳大利亚Australia、609 新西兰New Zealand、501 加拿大 Canada、344 俄罗斯 Russia、347 乌克兰Ukraine、340 白俄罗斯Byelorussia、341 哈萨克斯坦Kazakhs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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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①
发布日期:2018年4月
实施日期:2018年4月
发布机构:厦门海关
①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适用于厦门辖区原产地备案企业。

二、事项审查类型
证明
三、签发依据
1.《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非优惠原产地证书签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1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国检务〔1989〕443号)
5.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优惠贸易安排及原质检总局相关公告
四、受理机构
各主管海关,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五、决定机构
各主管海关。

六、数量限制
无限制。

七、申请条件
已完成原产地备案的企业。

八、禁止性要求
不具备或不符合申请人条件的,不予签证。

九、申请材料
通过申报软件发送申请,审核通过后,到受理机构领取原产地证书。

更改证、重发证、带附页的原产地证书仍需提供纸质资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送交海关窗口。

(一)更改证:原证如已领走,需交回;
(二)重发证:证书遗失或损毁,需在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声明原发证书作废,提交回执单办理重发证;
(三)带附页的一般、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用A4纸打印的附页,一式两份,附页上注明证书号、页码。

十、申请接收
各主管海关网络接收,详见厦门海关网站。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通过产地证申报软件申报
1. 通过申报软件进行电子申报,电子数据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申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货物符合相关原产地标准;
2. 发送成功后,半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3. 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回执提示进行修改后重新发送。

如有疑问,人工回执可联系检验检疫机构,系统回执请联系系统服务商信城通公司;
4. 收到“审核通过,可以领证”的回执,半个工作日后由申报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证。

(二)领取证书
工作人员核对申报员身份,发放原产地证书。

非申报员本人不能领取原产地证书,如需增加、删除申报员请先登录“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申报员信息维护”进行申报员维护。

流程图见附录1。

十二、办理方式
1. 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厦门单一窗口原产地申报平台申报(网址:);
2.自行通过产地证申报软件申报。

十三、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结果
(一)审核通过
收到“审核通过,可以领证”的回执后由申报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证。

(二)审核不通过
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回执提示进行修改后重新发送。

十六、结果送达
决定机构依法作出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送达申请人。

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详见第四项
十八、咨询途径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线。

十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详见厦门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通过申报软件查询结果。

附录1:原产地证明书签发流程图
示范文本
常见问题解答
1.目前可以申请哪些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
目前和我国签署自贸协定,可以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亚太、东盟十国、智利、新西兰、巴基斯坦、秘鲁、新加坡、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韩国、澳大利亚、中国台湾。

相应的,可以申请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以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等。

2.东盟证书可以申请后发吗?怎么申请?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可以时刻申请发的。

输往东盟国家的产品在装运时或装运后3天内未能及时申请证书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产品装运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补发证书,但必须在证书第13栏“补发”字样前机打“√”。

3.出口到东盟的货物很多,有好几十项,该怎么申请证书呢?
《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有个签证要求,就是一份原产地证书(FORM E)涵盖的产品项数不得超过20项。

所以,超过20项的货物得分证申请证书。

还有,就是如果需要签发多页证书,续页一律使用FORM E证书,不得使用白纸作为证书续页。

4.申请了东盟证书如果发现信息填报错了怎么办?
根据信息填报情况,如果符合更改要求的,可以申请更改。

不过,东盟证书更改需“手工”更改。

也就是说,如果Form E原产地证书需要更改,需要由原签证机构的签证人员将证书上错误项目以横线划去,在旁边空白处手写正确的内容。

所以,请尽量避免出现证书内容更改及多次更改的现象。

5.申请东盟证书的时候,如果使用第三方发票,证书该怎么填写?
申领企业如要在进口国海关使用第三方发票报关,在申领原产地证书时必须向我签证机构提供第三方发票,并在证书的第10栏注明第三方发票的发票号码。

6.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吗?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货物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只要是列入早收降税清单的符合《协议》临时原产地规则及签证操作程序和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输台货物,凭我方签证机构签发的ECFA原产地证书在台方报关时可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7.申请ECFA原产地证书要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ECFA原产地证书签证时,必须提交《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申请书、按规定填制的ECFA 原产地证书、出口商品的商业发票副本及必要的其他材料。

8.ECFA原产地证书可以用中文填写吗?
ECFA原产地证书要求以简体中文填写,必要时辅以英文(如货品品名等),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

19.ECFA原产地证书上面的HS编码怎么填写?证书填写是否有什么特殊要求?
ECFA原产地证书证书第8栏填写的HS编码,要求以进口方8位编码为准。

另外,原产地证书的续页格式填写规则亦同正本。

续页也应填写同一证书编码,同时在证书下方填写“第X页,共X页”。

如果证书仅有一页,也需标明“第1页,共1页”。

10.怎么用自贸区原产地证享受关税优惠?能享受多少优惠?
出口企业的客户,也就是收货方在进口国海关报关时,可以凭签证机构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减免。

由于各自贸协定规定的税率优惠幅度和降税递减安排各不相同,一般关税减免的程度在2.5-5个百分点之间,且随各自贸区的降税安排最终降至0关税。

11.出口到新加坡的货物可以申请什么证书?
可以申请《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因为新加坡也属于东盟自贸区,所以,也可以申请《中国-东盟优惠原产地证》。

12.东盟有十国,都是哪些国家?跟我们贸易关系怎么样?
东盟是东南亚联盟(ASEAN),成立于1967年,是经济最具有活力的地区之一。

东盟有10 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其中,前6个国家加入东盟的时间比较早,
是东盟的老成员,经济相对发达;后4个国家是东盟新成员。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一个拥有19亿人口、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和4.5万亿美元贸易总和,涵盖人口最多的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贸区。

它也将成为继欧盟和北美两个自由贸易区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

13.现在东盟对我们的关税减免了多少了?我们该怎么利用?
2010年1月1日起,中国与文莱、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个东盟老成员之间90%以上的产品实现零关税,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已从9.8%降到0.1%,东盟6个老成员对中国的平均关税从12.8%降到了0.6%。

四个新成员国对中国平均关税降至5.6%。

新成员国将在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

我国出口企业应该主动了解关税减免政策,与客户沟通协调,主动提出为其办理相关优惠原产地证书,并约定共享关税减免的方式;另外,作为进口企业时,可以主动选择从与我国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进口,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优惠原产地证书,以便进口时享受我国海关给予的关税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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