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用气量和计算流量、燃气管道水力计算及附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2.3燃气用气量和计算流量
12.3.1燃气用气量
民用建筑燃气用气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气量、商业用气量、采暖及通风空调用气量。
1用户的燃气用气量,应考虑燃气规划发展量,根据当地的用气量指标确定。
2居民生活和商业的用气量指标,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气量的统计数据分析确定。当缺乏实际统计资料时,结合当地情况参考选用附录D中附表D.1-1、附表D.1-2、附表D.1-3、附表D.1-4数据。
3采暖用气量,可根据当地建筑物耗热量指标确定(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也可按附录D中附表D.1-5中数据估算)。
4通风空调用气量,取冬季热负荷与夏季冷负荷中的大值确定(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也可按附录D中附表D.1-6中数据估算)。
5居住小区集中供应热水用气量,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耗热量计算。
12.3.2燃气计算流量
1燃气管道的计算流量,应为小时最大用气量。
2居民生活和商业用户
1)已知各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和台数等资料时,小时计算流量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居民生活用燃气计算流量:
Q h=∑kNQ n(12.3.2-1) 式中Q h——居民用户燃气计算流量(m3/h);
k——用气设备同时工作系数,可参照附录E中附表E.1-1、附表E.1-2的数据;
N——同种设备数目;
Q n——单台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m3/h)。
②商业用户(包括宾馆、饭店、餐馆、医院、食堂等)的燃气计算流量,一般按所有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并根据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
2)当缺乏用气设备资料时,可按以下方法估算燃气小时计算流量(0℃,101325Pa,以下同):
Q hl=(1/n)Q a (12.3.2-2)
n=(365×24)/K m K d K h
(12.3.2-3)
式中Q hl——燃气小时计算流量(m3/h);
Q a——年燃气用量(m3/a);
n ——年燃气最大负荷利用小时数(h);
K m——月高峰系数,计算月的日平均用气量和年的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K d——日高峰系数,计算月中的日最大用气量和该月日平均用气量之比;
K h——小时高峰系数,计算月中最大用气量日的小时最大用气量和该日小时平均用气量之比。
注: 1 年燃气用量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和商业的用气量指标确定,当缺乏资料时,可参考附录D中附表D.1-1、附表D.1-2、附表D.1-3、附表D.1-4中数据计算。
2 用气高峰系数应根据用户的燃气用量或燃料用量的变化情况,统计分析确定。当缺
乏实际统计资料时,结合当地情况参考选用数据K m=1.1~1.3;K d=1.05~1.2;K h=2.2~
3.2。
3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用户
1)已知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和台数等资料时,集中设置的燃气锅炉房、直燃机或分布式供能机组的燃气计算流量,应按各用气设备的额定流量,在考虑了设备备用情况之后,叠加确定。
2)当缺乏用气设备资料时,可按以下方法估算:
①采暖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Q h2=( 3.5×q h×A)/(Q R×η)(12.3.2-4)
式中Q h2——采暖用户小时燃气计算流量(Nm3/h);
q h ——采暖热指标【W/(m2·h)】,见附录D中附表D.1-5;
A ——采暖建筑面积(m2);
Q R——燃气低热值(kJ/ m3);
η——供热设备热效率,应按设备厂提供的数据选用。
②通风空调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Q h3=( 3.6×q c×A)/(Q R×COP)(12.3.2-5)
式中Q h3 ——空调用户小时燃气计算流量(Nm3/h);
q c ——空调冷指标【W/(m2·h)】,见附录D中附表D.1-6;
A ——空调建筑面积(m2);
Q R ——燃气低热值(kJ/ m3);
COP——吸收式制冷机的制冷系数,可取0.7~1.2。
③小区生活热水燃气小时计算流量:
Q h4=(3.6×Q W)/(Q R×η)
(12.3.2-6)
式中Q h4——生活热水用户小时燃气计算流量(Nm3/h);
Q W——生活热水设计小时耗热量(W/h),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计算;
Q R——燃气低热值(kJ/ m3);
η——供热设备热效率,应按设备厂提供的数据选用。
12.4 燃气管道水力计算
12.4.1室外燃气管道的局部阻力损失可按燃气管道摩擦阻力损失的5%~10%进行计算;室内燃气管道的局部阻力损失宜按实际情况计算,也可按燃气管道摩擦阻力损失的15%~20%进行计算。
12.4.2计算低压燃气管道阻力损失时,对地形高差大或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因高程差而引起的燃气附加压力。燃气的附加压力可按下式计算:ΔH=9.8×(ρk-ρm)×h (12.4.2)
式中ΔH——燃气的附加压力(Pa);
ρk ——空气的密度(kg/m3);
ρm ——燃气的密度(kg/m3);
h ——燃气管道终、起点的高程差(m)。
12.4.3中压燃气管道从上游调压站(箱)的出口至下游调压站(箱)的入口间的压力降,应保证下游调压装置的入口压力大力其允许压力的低限,并应留有适当的压力储备值。
12.4.4燃气低压管道从中低压调压站到最远燃具的管道允许阻力损失可按下式计算:ΔP d=0.75×P n+150 (12.4.4)式中ΔP d——从中低压调压站到最远燃具的管道允许阻力损失(Pa);
P n ——低压燃具的额定压力(Pa)。
12.4.5中低压调压站(箱)后的低压燃气管道允许压力损失分配推荐值见表12.4.5。
计。
2 燃气表按膜式燃气表压损设定,采用其他类型的表时应按实际压损另行计算。
附录D 居民和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气量
表D.0.1 居民生活用气量指标【MJ/人·年(1.0×104cal/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