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高考作文时评素材:这样的爱心捐款,该不该收(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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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高考作文时评素材篇一

这样的爱心捐款,该不该收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各地心存善意的人纷纷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武汉和其他疫情较重地区加油。

然而,媒体报道中,一些高龄老人捐款的事迹却让人感到五味杂陈。比如,湖北武汉93岁的抗战老兵明学纯捐款时说,“只有15000块钱,钱不够,向女儿借5000块钱”;重庆87岁的老人倪素英捐出她攒了30多年的积蓄20万元……疫情之下,每一个人都是命运共同体。对老人的爱心应当肯定,毕竟,在老人的生活经验里,捐赠善款是最直接、最便捷的办法。这种不计个人得失荣辱的善举让人感佩,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表率作用。但也应看到,这些高龄老人本身收入不高,为了抗击疫情捐出了毕生积蓄。对此,网友也发起了“要不要让老人捐款”的讨论,很多人担心此举会影响老人的生活。

当前,抗疫一线最匮乏的不是资金。国家有充分的资金保障,社会上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也能提供更集中的善款。老人捐款固然能够释放善意,但如果因此影响他的晚年生活,显然有悖于社会道义的彰显。何况,来自老年人相对分散的善款如何合理使用,如何监督善款的流向等问题,也给确保爱心落到实处带来了考验。

对此,一些地方已经明确给出了态度。比如,对老人捐款尽可能劝阻,将已经收到的款项退还给老人及其家属等。据报道,山东省桓台县一名87岁的孤寡老人到村委会捐款,被工作人员劝回,这种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并不会影响善意的传播,反而受到了网友的好评。

实际上,“要不要让老人捐款”,牵涉到现代慈善理念的问题。慈善是为悲伤的人或事作贡献,但只有悲情不是慈善,慈善的意义也不是放大悲情。尽力而为、尽己所能是现代慈善的基本特征。每个人能力不同,“能者多劳”才是符合慈善伦理的日常。正因如此,许多知名企业家同时从事着慈善工作。按照人们习惯的说法,“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企业家的财富来自社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除了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等法定责任,慈善也是其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普通人不必参与慈善。人们参与慈善的方式有很多,捐钱只是其中一种。比如,年轻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担任防控疫情的志愿者;掌握一定资源、人脉较广的中年人可以发挥组织作用,在社区防控工作中尽己所能,协助专业的社区工作做好人员登记等工作,阻止疫情蔓延。

老年人安享晚年,不仅是社会对他们的美好期许,在老龄化趋势下也是控制社会养老成本的重要途径。在群防群治的抗疫行动中,老人应及时更新观念,主动戴口罩、勤洗手,用实际行动体现科学抗疫。同时,在参与慈善的过程中,他们也要做好沟通,取得家人的信任和支持。

一个文明的社会,老人的善意应被理解也应被妥善处理。分人群、分角色地引导公众参与慈善,企业、名人以捐款或设立慈善基金会的方式参与,有专业技能的人在具体救灾、抗疫行动中发挥突出作用,而作为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老人,就不妨当好家园的守护者。

2020高考作文时评素材篇二

广州日报:“摆拍的正能量”苍白无力

日前,一则“男子拉起男童拯救两个家庭”的暖新闻视频走红网络。视频中,一男子在车辆启动前,及时拉开躲在车后的男孩,避免了一场事故。许多网友转发、点赞,为男子的义举拍手叫好。然而经核实,该视频纯属摆拍,是河北一农民小伙的创意而已。

从网友对视频的点赞、叫好中,不难看出,善心可以感染,可以传递,可以在人人效仿和践行中凝聚强大力量。可问题是,善心不是简单的概念,不是孤立的存在。只有在真、善、美的体系中,我们才能对善的意义做出更好的概括。它是助人为乐的举动,是诚以待人的风范,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若弄虚作假也可称之为善,那这样的善行既苍白无力,也无法打动人心。

尽管视频的创作者回应,自己的视频都已标明改编,摆拍的目的是为了传播正能量。但仔细想想,这番说辞和观众的感受并不搭边。原当是见义勇为,结果是刻意摆拍,这股被欺骗、愚弄的感觉,用改编一说,实难打消。更何况,如此危险的镜头,竟然让孩子去拍摄、表演,万一真出了事故,那到底是弘善扬德,还是害人不浅?

只要真心实意地施善行善,再小的善意,都值得尊敬。相反,像视频作者这般为善而“善”,连真实性都成了问题,遑论让正能量成风化人?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真正的行善之道,要问心无愧,要身体力行。做到了这两点,才是对正能量的传播,对主旋律的弘扬。

2020高考作文时评素材篇三

广州日报:信息“轰炸”别成“双11”标配

也许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不是你的亲朋好友,而是你电脑中的弹窗广告和手机中的促销短信。当网友发出如此感叹的时候,第11个“双11”已经如期而至。与2019天猫“双11全球狂欢节”仅用时1分36秒便突破100亿元成交额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各种弹窗广告、促销短信花样翻新,充斥在电脑端和手机端的屏幕。面对这类“精准骚扰”的短信、弹框,不少人并不觉得获得了更丰富、更便捷的服务,反倒心里不畅快。有媒体更把这些促销短信、弹窗广告,称之为“双11”营销3.0时代藏着的“坑”。

对这些商业性信息泛滥的“暗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指出,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广告法》则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工信部所发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提出,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然而,促销短信、弹框广告的发布者往往并不以消费者同意接受为前提,便悄然发起信息“轰炸”。有的消费者发回退订信息,甚至反被当作活跃用户,继而升级了推送频率。

实际上,低廉的系统发送成本和过低的违法成本,造成促销短信、弹框广告屡禁不止。漠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真实需求,“精准骚扰”的各种广告不但没有精准触达用户,反而让商业信息更加碎片化。在移动互联时代,精准流量作为宝贵的资源,显然需要法治的护佑,才能顺利转化为增值流量。对监管者来说,要对代理服务商大批量密集群发模式设立约束的“红线”,并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违规端口和商户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对消费者来说,除了借助第三方软件来拦截之外,也要有意识地通过各种端口向12321举报中心履行举报的责任。而对电商来说,应当更重视通过提升服务来整合流量资源。因为,既然“把人作为流量的入口”,就要把人的需求真正当回事,切莫让信息“轰炸”成了“双11”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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