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驻厂监造监理交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年加工销售57万大箱卷烟项目

钢结构工程驻厂监造监理交底

为确保年加工销售57万大箱卷烟项目钢结构制作能正常、有序地进行,确保厂内制作的质量,满足现场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实现将本工程建成行业先进水平的精品工程,依据国家有关规范、钢结构施工招投标文件及承包合同,我监理部将对钢结构厂内制作实行过程监造,现将监造要求交底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五洋建设

五洋建设在加工厂内要成立一个针对年加工销售57万大箱卷烟项目钢结构构件加工的生产项目组,要建立一个健全的生产质量组织机构,并落实到人;提供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2. 浙咨监理

我项目部派出的钢结构驻厂监造监理工程师,全权代表监理部对加工厂钢结构制作进行监督管理,按照“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工作独立开展工作,及时将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情况向监理部和业主汇报。

二、工作制度

1.对加工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资质审查制度

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质量控制的活动中,对人的管理应作为生产加工过程中管理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工程钢结构驻厂监造监理工程师对人的管理控制主要是对加工制作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核验:焊工、吊装工、电工、行车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加工制作过程中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上岗作业,质量检查员、安全员等应有醒目标识,以方便监理工程师检查核验。

2.材料使用计划编报制度

为保证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钢结构加工制作工程开工前,材料使用总计划和各阶段大致分计划必须编制完成;加工制作过程中施工单位要根据加工进度编制包括分月、分周的材料使用计划,该计划必须准确有效,以便于甲供材料的准时供应和各项质量检查工作的及时进行。

根据本工程管理要求,月计划应于每月30日前编报上月材料使用数量和下月材料需用计划,周计划应于每周二下午下班前编报上周材料使用数量和下周材料需用计划,以便检查加工制作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离程度,必要时及时纠偏。

3.定期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有效形式,由驻厂监理工程师主持、在加工现场召开,会议纪要由监理工程师记录整理完成。

例会参加单位及人员:

(1)监理工程师(必要时根据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2)承包单位加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有关班组负责人员;(3)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4)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设计单位、设计深化单位、分包单位及其它有

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

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量核定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6)其他有关事宜。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

(1)会议地点及时间;(2)会议主持人;

(3)出席者姓名、单位、职务;

(4)会议内容及议决事项,(包括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5)其他事项。

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

(1)纪要内容应真实,简明扼要;

(2)会议纪要发放到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当会议上对有关不问题有不同意见时,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作出决定;但对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或难度较大的问题,不宜在例会上研究讨论,而可以由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另择时举行专题会议研究。专题会议可由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关专家等参加。并应收集资料、在有限的时间内,让专家们充分地讨论。对于专题会议,应有会议纪要,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相关指令文件的附件或存档备查的文件。

4.每周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

每周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作为对材料使用计划编报制度的推进,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本计划和总结可与材料使用计划合并编制,并将书面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

每周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主要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实际进度有偏差便于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对下阶段的进度计划修订调整。

为保证该计划和总结的真实性,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做好监理检查记录,避免施工单位谎报有关情况,为进度提供分析可靠的数据资料;检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积极配合,为加工制作正常进行奠定基础。

5.对特种材料考察确认制度

本工程加工制作使用的原材料,多数属特种材料,国内规范对这些材料的质量要求基本没有明确的控制要求,对这部分材料的质量控制除按国内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外类似材料的控制方法外,还要对材料的生产工艺、质保体系等进行考察,由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这部分材料的使用。

另外对焊材、铸钢件、进口压制焊管、油漆等特种材料(在国内无产品质量验收标准的状况下),召开专家专题讨论会,制定对特种材料的制作和验收标准。

6.对有关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和前提。材料采购订货前,审查有关性能、数据等与本工程要求相符;进场前,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对主要材料分批量按规定取样检验和复试;对进口材料应配合商检部门检验;材料等应按规定的条件保管(进场的原材料分已检、待检,成品、半成品挂牌标识,标识内容含进场日期、牌号、批号、

规格型号、厂家、出厂日期、复检合格),并在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使用;对保管不善或使用期限超过规定的材料,应再按规定取样测试,经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材料的抽样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专业技术标准的规定;试验室应符合资质等级要求,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根据检验、复试的情况批准或拒绝在本工程中使用。

7.见证检查制度

驻厂监理除具备“忠诚服务、格尽职守、公正廉洁、信誉至上”的职业道德,还应正确执行国家建设法规、守法、公正、诚信、科学,维护国家利益,采取不间断地监控,不间断地跟踪检查、验收,实现其工作目标。

驻厂监理随时对施工的操作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控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坚持不合格工程项目不予签认,重点难点部位,监理安排见证点,强化监理监管力度。

有关见证通知单的传递形式,应严格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2011版)有关规定,应在承包人自检,并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根据本工程的特性(工期较紧),可提前24小时。

钢结构构件制作(简易工序流程)过程质量控制点如下:

图中双线者为监理方(重点、难点)待检见证点

8.构件出厂资料核对制度构件出厂时验收资料应齐全,严格执行合同已明确的“各类资料均应以计算机编报”的要求,签字处手签,单位处盖章,并要做到与制作进度同步,厂内制作检验记录表应做到及时填报,真实齐全、及时完整。构件上均应有明确的标识(记号笔、挂标签等),字高50mm、字迹清晰、标注位置明确。

出厂构件的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几何尺寸检验记录、焊接检验记录、无损检测记录、喷砂、油漆检验记录、构件名细表、构件装箱单等。

9.驻厂监造监理交底

项目监理部收到钢结构施工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后,按时进厂履行驻厂监造的职责,严格监督钢结构施工合同中有关加工制作的执行情况。为确保合同规定“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厂前首先在施工现场监理交底,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监理交底内容如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