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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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秦皇岛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保护物业共有权利,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合于秦皇岛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2. 安全卫生原则,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3. 收费合规原则,确保物业费用合理、透明;4. 法律依据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章物业的设立和管理方式第四条物业可以由开辟商自行设立,也可以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信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者注册。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 维修保养小区的公共设施,保持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2. 组织居民参预社区活动,增进社区的凝结力;3. 维护小区的安全和治安秩序,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4. 监督居民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5. 管理物业收入和支出,确保合理使用费用。

第三章物业费用的征收和使用第七条物业费用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和使用:1. 物业费用的征收应当合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2. 物业费用应当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以及社区服务的提供;3. 物业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的决定,并进行公示。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征收物业费用,并及时通知业主缴纳。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用,并有权监督物业公司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业主权益的保护和责任第十条物业公司应当保护业主的权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第十二条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的管理进行评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三条业主有义务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并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违法和处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物业公司和业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滥收费用,不合理提高物业费用;2. 不履行维护公共设施的管理职责;3. 不按时提供物业管理信息和资料。

秦皇岛公布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市民意见

秦皇岛公布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征求市民意见

秦皇岛发布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征求市民意见【正文】一、引言秦皇岛市是河北省的一个地级市,也是一个重要的旅游城市。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物业管理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为了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秦皇岛市政府决定制定一部全面规范物业管理的条例。

二、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管理是指对买卖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维护、管理和运作的一系列活动。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合法权益。

三、物业管理的责任1.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公共财产安全和正常使用秩序。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制度,保障业主的参预权和决策权。

4.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5.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物业管理费用进行合理收取和使用。

四、业主的权益和义务1. 业主有享受公共设施设备使用权的权利,但不能滥用、破坏公共财产。

2. 业主有参预物业管理的权利,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行使决策权。

3. 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参预物业管理工作。

4. 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环境。

五、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处理1.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处理业主的投诉,及时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

3.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物业管理的相关信息,接受市民的监督和评价。

六、附件:本所涉及附件如下:1.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全文2.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费用收费标准3.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4.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流程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对买卖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维护、管理和运作的一系列活动。

2.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机构。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确认)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具体执行期限的,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已经制定正式收费标准的,依据各服务小区的具体情况逐步到位。

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要将本服务区执行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各县区价格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分别向市价格和房产主管部门反馈。

秦皇岛市物价局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定价。

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物业服务分级定价办法,明确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适时调整和公布。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04]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服务水平与收费标准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定价。

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行业平均成本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物业服务分级定价办法,明确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适时调整和公布。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秦皇岛市范围内的各类物业,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地产、办公楼、工业园区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法律法规的原则,注重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依法履职、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实行主导、社会共治、服务为先、法治保障的原则。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加强对物业公司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和考核。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积极引入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物业管理应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第八条物业公司应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维护保养、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日常服务。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巡逻、安防设备维护等,确保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提供快速响应的紧急维修服务,确保业主在面临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应开展业主关系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业主的诉求和意见。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并向业主公布投诉渠道和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小区环境整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噪音、污染等环境治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费管理第十四条物业费应以面积或使用量为基础,按月收取,并及时用于小区维修、保洁、绿化等公共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费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并符合市场竞争原则。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物业管理费用使用计划,并接受业主和业主代表的监督。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物业费用报销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及时向业主公布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和管理账目。

第四章物业公司管理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配置,落实物业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接受业主和业主代表的监督。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保护业主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物权法》、《房屋租赁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秦皇岛市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便民原则。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四条物业服务应当提供基本服务、增值服务和节能服务,为业主妥善保管共有财产和公共设施等。

第五条物业服务的基本职责包括:保障房屋内部设施、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监督房屋外观、环境、安全等问题,维护公共秩序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的增值职责包括:提供便民服务、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等。

第七条物业服务的节能职责包括:利用科技手段,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物业管理成本。

第三章:物业费用第八条物业费用的形成应当依据实际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并合理适度。

第九条物业费用应当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进行,且应当告知业主,并明确资金用途和预算情况。

第十条物业费用的征收应当依据业主协议,或根据物权法、房屋租赁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禁止擅自加价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四章:物业管理人员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持职业道德,接受业主监督,维护物业管理形象。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物业管理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业主档案,并记录日常服务和费用明细,供业主查询。

第五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四条业主对物业进行监督,物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监督,并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五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物业应当按照要求提供。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不当导致业主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业主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损失的,应当自行负责。

第六章:物业管理行为规范第十七条物业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请求、收受业主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财物或礼品。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业主房间,应当进行提前预约和告知;不得泄露业主个人信息。

秦皇岛物业费收取标准

秦皇岛物业费收取标准

秦皇岛物业费收取标准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例,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公正,确保符合实际情况和居民的支付能力,同时也要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以下是秦皇岛市物业费收取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物业费的收取范围。

根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物业费的收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房屋修缮基金,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的维护和修缮。

2. 环境卫生管理费,用于小区内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清运等费用。

3.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小区内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培训等费用。

4. 公共设施维护修缮基金,用于小区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等)的维护和修缮。

5. 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包括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

二、物业费的收取标准。

根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合理,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2. 公平性原则,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公平,不得歧视任何业主。

3. 公正性原则,物业费的收取标准应当公正,不得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述原则,秦皇岛市物业费的收取标准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 小区类型,不同类型的小区(如高档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2. 小区面积,根据业主的房屋面积确定相应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面积越大,物业费越高。

3. 小区设施,根据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停车场等情况确定相应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4. 服务内容,根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确定相应的物业费收取标准。

三、物业费的收取方式。

根据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费的收取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按月收取,业主每月按照约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进行缴纳。

2. 按季收取,业主每季度按照约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进行缴纳。

3. 按年收取,业主每年按照约定的物业费收取标准进行缴纳。

秦皇岛物业费标准是什么

秦皇岛物业费标准是什么

秦皇岛物业费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这个只要是⼩区中有物业公司存在就会收取的,但是收取的费⽤有⾼有低,这个要考虑到⼩区本⾝的等级标准,如果是在秦皇岛地区,这个物业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秦皇岛物业费标准
秦皇岛物业收费标准:⼀级收费标准1.00元/平⽅⽶·⽉(已包含税、费)基础条件⼩区封闭;有不少于⼩区住宅总建筑⾯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房;绿化率35%以上(包括⽔⾯);绿化、休闲活动中⼼、场地1500平⽅⽶以上;固定活动馆所300平⽅⽶以上。

⼆、物业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出构成⼀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员的⼯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的⽇常运⾏、维护费⽤;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费⽤;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
6、办公费⽤;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部位、共⽤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秦皇岛地区的物业费标准仍然是按照⼩区本⾝的等级来进⾏计算,如果⼩区达到⼀级标准就可以按照⼀块钱每平⽶的标准来进⾏缴纳,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确认)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具体执行期限的,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已经制定正式收费标准的,依据各服务小区的具体情况逐步到位。

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要将本服务区执行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各县区价格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分别向市价格和房产主管部门反馈。

秦皇岛市物价局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04]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最新版)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2023最新版)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秦皇岛市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和良好运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秦皇岛市所有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维修与保养、公共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管理机构
第四条:秦皇岛市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

第四章: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有权利对业主进行管理,保证物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

第六条: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配合物业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收取,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和公共设施的维修等方面。

第六章: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投诉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有监督的权利,可通过书面投诉或者其他途径表达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一:秦皇岛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和职责
附件二:秦皇岛市物业管理费用收取标准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物业管理机构: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经过批准的管理机构负责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

⒉物业管理费用:指由业主按照一定标准缴纳的,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

⒊业主:指购买或租赁物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具体解释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秦皇岛物业收费标准

秦皇岛物业收费标准

秦皇岛物业收费标准一、物业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费是指由业主按照其持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或套数按月交纳的费用,用以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的费用。

秦皇岛市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如下:1.住宅物业管理费,根据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计算,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2元至3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2.商业物业管理费,商业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一般较住宅物业管理费高,根据商业用房的面积和位置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一般在每平方米每月3元至5元不等。

3.其他物业管理费,如写字楼、厂房等物业的管理费,收费标准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二、公共维护基金。

公共维护基金是指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维护和修缮的费用,包括绿化、道路、楼梯、电梯、门禁系统等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

秦皇岛市的公共维护基金收费标准如下:1.住宅小区,一般按照住户所在楼栋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元至1元不等。

2.商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的公共维护基金收费标准一般较高,根据商业综合体的规模和设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一般在每平方米每月1元至2元不等。

3.其他公共区域,如写字楼、厂房等公共区域的维护基金,收费标准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三、停车费。

停车费是指小区或商业综合体内停车位的使用费,根据车位的位置和大小等因素进行收费。

秦皇岛市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如下:1.住宅小区,停车费一般按照车位的大小和位置进行收费,一般在每月100元至200元不等。

2.商业综合体,商业综合体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一般较高,根据停车位的位置和服务等级进行综合考虑确定,一般在每月200元至500元不等。

3.其他停车场,如写字楼、厂房等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四、其他费用。

除了物业管理费、公共维护基金和停车费外,还有一些其他费用需要业主们关注,如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

这些费用一般由物业公司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

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实施前,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确认)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具体执行期限的,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已经制定正式收费标准的,依据各服务小区的具体情况逐步到位。

二、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前要将本服务区执行的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等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各县区价格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分别向市价格和房产主管部门反馈。

秦皇岛市物价局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4号《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和河北省物价局、建设厅《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冀价经费[2004]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

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六等级六等级六等级六等级来源:焦点天津写字楼网作者:不详发布时间:2009—10—13 13:57:00 浏览次数:473次此信息由ninaguo 志愿者发布[提要]秦市政府正式发布了由市物价局和房产局两部门联合制定的《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依据“分等定价,按质论价"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纷争. 物业费将分两类收取根…秦市政府正式发布了由市物价局和房产局两部门联合制定的《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依据“分等定价,按质论价”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纷争。

物业费将分两类收取根据办法,秦市的物业服务收费将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同时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因素,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工资总额内的福利费等相关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不包含电梯和二次供水所发生的电费)、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合理利润普通住宅不超过10%);法定税费。

普通住宅分六个等级收费备受关注的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物业企业所服务的住宅小区的整体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备、绿化美化以及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情况,实行星级管理制度,全部分为六个等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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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秦皇岛市物业费收费标准六等级六等级六等级六等级来源:焦点天津写字楼网作者:不详发布时间:2009-10-13 13:57:00 浏览次数:473次此信息由 ninaguo 志愿者发布 [提要] 秦市政府正式发布了由市物价局和房产局两部门联合制定的《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依据“分等定价,按质论价”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纷争。

物业费将分两类收取根…
秦市政府正式发布了由市物价局和房产局两部门联合制定的《秦皇岛市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依据“分等定价,按质论价”的原则,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纷争。

物业费将分两类收取根据办法,秦市的物业服务收费将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其中,普通住宅区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高级公寓、别墅区等高标准住宅区以及办公写字楼、工业、商业等类别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接受个别业主委托为其提供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特约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同时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因素,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工资总额内的福利费等相关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不包含电梯和二次供水所发生的电费)、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合理利润普通住宅不超过10%);法定税费。

普通住宅分六个等级收费备受关注的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物业企业所服务的住宅小区的整体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备、绿化美化以及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情况,实行星级管理制度,全部分为六个等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星外级。

其中,五星级的等级指数最高,具体价位由业主与物业双方协商确定,星外级最低,收费标准为不超过0.3元/平方米.月(其中不含0.3元)。

其他等级收费标准为四星级多层住宅不超过0.7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七层以上含七层,下同)1.00元/平方米.月;三星级多层住宅不超过0.5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85元/平方米.月;二星级多层住宅不超过0.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70元/平方米.月;一星级多层住宅不超过0.3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60元/平方米.月。

其中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不含电梯和二次供水电费,高层住宅楼道照明与电梯共用一个电表的电费也不含在物业标准内。

同时,按物业硬件设施增减、服务质量高低的实际变化情况,允许在各自等级定价的基准上作一定范围内的上下浮动,但幅度不得超过10%。

空置物业交90%费用办法对今年以来物价投诉的热点———前期物业收费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实行前期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在购房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双方约定不成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全额交纳。

业主在收到入住通知并自应办理入住手续后次月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服务标准的90%交纳空置物业服务费。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未到位的,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费应低于规定(约定)收费标准的5-10%,减少部分由开发商承担,具体比例应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不达要求可被降收费标准办法为实现物业收费的公开透明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公共秩序、保洁、绿化养护方面按照不同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应达标准都做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并要业公司在收费前将物业服务等级、服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2358”价报电话、价格公示监制单位等在物业区域内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每少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住宅小区业
主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人的监督,并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亮证收费。

今后物价及房管部门将加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监管,对物业服务违反价格法规的行为予以处罚。

达不业服务等级标准,经过批评教育、限期没有效果或效果不明显的,价格主管还将按有关规定降低其收费标准。

同时办法也要求业主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逾期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其限期交纳;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可以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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